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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性借貸

發布時間:2020-12-15 08:13:06

1. 當前民間融資借貸主體上有哪些變化

當前民間借貸糾紛呈現哪些新趨勢

1、借貸金額較大。過去民間借貸主要為是應急或解決個人暫時生活困難。但2007年下半年以來,國家實行從緊貨幣政策,央行嚴格控制貨幣信貸總量和投放節奏。2009年以來,雖然貨幣政策調整為適度寬松,但中小企業融資依然較難,從而使得民間借貸市場日趨活躍,成為企業融資的重要渠道。借貸金額從幾萬、幾十萬到幾百萬元不等。臨浦法庭受理的單筆標的最大的民間借貸糾紛案值高達734萬元,而該被告累計涉案更高達千萬元。

2、出現了一些高利息借貸現象。我國股市和樓市有降溫趨勢,投資風險明顯增大,從而使民間資本投資渠道變窄。民間閑置的資本尋求釋放途徑,而高利潤正符合資本逐利的天然特徵,相當一部分資金便湧入民間借貸市場。部分「資金佃客」甚至高息借入,再以更高的利息放貸。這類借貸極易引發「三角債」,可能對經濟與社會發展產生負面影響。

3、民間借貸基本缺乏擔保與抵押。民間借貸操作快捷,能較好地滿足資金需求的季節性、高效性。但大多借貸以個人信用為基礎,沒有辦理公證、擔保等手續,簡單的口頭或借條協議就實現資金的流轉。即使有擔保,也往往由欠債人自己的私營企業作擔保,不起實際作用。

4、債務人棄債現象有所增多。如前所述,許多債務人正是因為不具備向銀行融資的能力和條件,在生產經營資金緊張的情況下才轉向無須擔保的民間借貸。當市場風險增大,出現經營困難、無法按時還貸的情況時,許多借款人往往選擇消極逃避的方式躲避債務,如棄企逃債、舉家外遷。

2. 會計中借貸的含義:會計中的借貸是什麼意思

答,會計做賬中的借、貸作為一種單純的記賬符號,只表明記賬的方向,來反版映經濟業務增減變化權,成為了一種專門的會計術語。

借貸記賬法下,所有賬戶的結構都是左方為借方,右方為貸方,但借方、貸方反映會計要素數量變化的增減性質則是不固定的。不同性質的賬戶,借貸方所登記的內容不同。

在資產類賬戶中,它的借方記錄資產的增加額,貸方記錄資產的減少額。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類賬戶的結構與資產類賬戶正好相反,其貸方記錄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增加額;借方記錄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減少額,期末余額一般應在貸方。

成本類賬戶的結構與資產類賬戶的結構基本相同,賬戶的借方記錄費用成本的增加額,賬戶的貸方記錄費用成本轉入抵銷收益類賬戶(減少)的數額,由於借方記錄的費用成本的增加額一般都要通過貸方轉出,所以賬戶通常沒有餘額。如果有餘額,也表現為借方余額。

收益類賬戶的結構則與負債類賬戶和所有者權益類賬戶的結構基本相同,收入的增加額記入賬戶的貸方,收入轉出(減少額)則應記入賬戶的借方,由於貸方記錄的收入增加額一般要通過借方轉出,所以賬戶通常也沒有期末余額。如果有餘額,同樣也表現為貸方余額。

3. 會計中的借貸關系

資產類科目期初余額一般都在借方,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但備抵與附加類科目除外,如壞賬准備,存貨跌價准備,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等各項資產減值准備,因為是備抵,因此期初余額在貸方,貸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減少。

又如商品進銷差價,材料成本差異,這類是備抵附加科目,需要跟據企業的經濟實質,可能借方增,貸方減,也可能相反。

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都是期初余額在貸方,貸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減少。收入與負債類同,貸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減少,但沒有期初數。

成本與資產類同,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也沒有期初數。而利潤就是收入-成本。

本期余額=期初余額+本期增加-本期減少。

拿資產來說就是期初借方余額+本期借方發生額-本期貸方發生額=期末余額,如果是正數那麼就是借方,如果是負數,就是貸方。

而負債就是期初貸方余額+本期貸方發生額-本期借方發生額=期末余額,如果是正數那麼就是貸方,如果是負數,就是借方。

是累計攤銷,也是資產備抵科目的一種,跟累計折舊,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一樣,貸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減少。


(3)融資性借貸擴展閱讀:

借貸記賬法指的是以會計等式作為記賬原理,以借、貸作為記賬符號,來反映經濟業務增減變化的一種復式記賬方法。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借貸記賬法得到了廣泛的應用,記賬對象不再局限於債權、債務關系,而是擴大到要記錄財產物資增減變化和計算經營損益。

原來僅限於記錄債權、債務的「借」、「貸」二字已不能概括經濟活動的全部內容。它表示的內容應該包括全部經濟活動資金運動變化的來龍去脈,它們逐漸失去了原來字面上的涵義而轉為為一種單純的記賬符號,只表明記賬的方向,成為了一種專門的會計術語。

借貸記賬法下,所有賬戶的結構都是左方為借方,右方為貸方,但借方、貸方反映會計要素數量變化的增減性質則是不固定的。不同性質的賬戶,借貸方所登記的內容不同。

明細賬也稱明細分類賬,是按明細分類賬戶開設的、用來分類登記某類經濟業務詳細情況、提供明細核算資料的賬簿。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統稱分類賬,是按照賬戶對經濟業務進行分類核算和監督的賬簿。

參考資料:借貸記賬法_網路


4. 融資和貸款有什麼區別

貸款是融資的一種。

融資有很多種方式,最簡單的就是借錢。主要有債權和股權兩種,債權融資就是有抵押品的融資,銀行貸款就是需要你出具抵押物,根據抵押物價值來決定放款數量等。股權融資是以你放棄公司一部分股權來換得融資。

具體融資方式很多:

1、拆借(就是借錢,可有利息,也可無利息)

2、貸款(銀行、高利貸)

3、股權融資

4、信託融資

5、保險融資

6、上市

(4)融資性借貸擴展閱讀:

常見形式

銀行貸款

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按資金性質,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專項貸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貸款利率一般比較優惠,貸款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股票籌資

股票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同時,股票市場為資產重組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提高企業的整合能力。

債券融資

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有權按期收回約定的本息。在企業破產清算時,債權人優先於股東享有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企業債券與股票一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

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融資租賃,是通過融資與融物的結合,兼具金融與貿易的雙重職能,對提高企業的籌資融資效益,推動與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有著十分明顯的作用。融資租賃有直接購買租賃、售出後回租以及杠桿租賃。此外,還有租賃與補償貿易相結合、租賃與加工裝配相結合、租賃與包銷相結合等多種租賃形式。融資租賃業務為企業技術改造開辟了一條新的融資渠道,採取融資融物相結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產設備和技術的引進速度,還可以節約資金使用,提高資金利用率。

海外融資

企業可利用的海外融資方式包括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和企業在海外各主要資本市場上的債券、股票融資業務。

典當融資

典當是以實物為抵押,以實物所有權轉移的形式取得臨時性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與銀行貸款相比,典當貸款成本高、貸款規模小,但典當也有銀行貸款所無法相比的優勢。首先,與銀行對借款人的資信條件近乎苛刻的要求相比,典當行對客戶的信用要求幾乎為零,典當行只注重典當物品是否貨真價實。而且一般商業銀行只做不動產抵押,而典當行則可以動產與不動產質押二者兼為。其次,到典當行典當物品的起點低,千元、百元的物品都可以當。與銀行相反,典當行更注重對個人客戶和中小企業服務。第三,與銀行貸款手續繁雜、審批周期長相比,典當貸款手續十分簡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動產抵押,也比銀行要便捷許多。第四,客戶向銀行借款時,貸款的用途不能超越銀行指定的范圍。而典當行則不問貸款的用途,錢使用起來十分自由。周而復始,大大提高了資金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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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ny,中小企業為借款人,但企業信息及企業運營相對固定,有穩定的現金流及還款來源,信息容易核實,同時企業的違約成本遠高於個人,要求必須有擔保、有抵押,安全性相對更好。投資者可以受益於眾籌理財的高年化收益,借款企業可以實現低融資成本和靈活的借款期限,還可使借款使用效率更為顯化。同時,借款周期和項目周期更加匹配。

基金組織

手段就是假股暗貸。所謂假股暗貸顧名思義就是投資方以入股的方式對項目進行投資但實際並不參與項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時間就從項目中撤股。這種方式多為國外基金所採用。缺點是操作周期較長,而且要改變公司的股東結構甚至要改變公司的性質。國外基金比較多,所以以這種方式投資的話國內公司的性質就要改為中外合資。

銀行承兌

融資企業為了達成交易,可向銀行申請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經審核同意後,正式受理銀行承兌契約,承兌銀行要在承兌匯票上簽上表明承兌字樣或簽章。這樣,經銀行承兌的匯票就稱為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具體說是銀行替買方擔保,賣方不必擔心收不到貨款,因為到期買方的擔保銀行一定會支付貨款。

銀行承兌匯票融資的好處在於企業可以實現短、頻、快,可以降低企業財務費用。

投資方將一定的金額比如一億打到項目方的公司帳戶上,然後當即要求銀行開出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出來。投資方將銀行承兌拿走。這種融資的方式對投資方大大的有利,因為他實際上把一億元變做幾次來用。他可以拿那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到其他的地方的銀行再貼一億元出來。起碼能夠貼現80%。但問題是公司賬戶上有一億元銀行能否開出一億元的承兌。很可能只有開出80%到90%的銀行承兌出來。就是開出100%的銀行承兌出來,那公司帳戶上的資金銀行允許你用多少還是問題。這就要看公司的級別和跟銀行的關系了。另外承兌的最大的一個缺點就是根據國家的規定,銀行承兌最多隻能開12個月的。大部分地方都只能開6個月的。也就是每6個月或1年你就必須續簽一次。用款時間長的話很麻煩。

直存款

這個是最難操作的融資方式。因為做直存款本身是違反銀行的規定的,必須企業跟銀行的關系特別好才行。由投資方到項目方指定銀行開一個賬戶,將指定金額存進自己的賬戶。然後跟銀行簽定一個協議。承諾該筆錢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挪用。銀行根據這個金額給項目方小於等於同等金額的貸款。註:這里的承諾不是對銀行進行質押。是不同意拿這筆錢進行質押的。同意質押的是另一種融資方式叫做大額質押存款。當然,那種融資方式也有其違反銀行規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銀行簽一個保證到期前30天收款平倉的承諾書。實際上他拿到這個東西之後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銀行進行再貸款的。

銀行信用證

國家有政策對於全球性的商業銀行如花旗等開出的同意給企業融資的銀行信用證視同於企業帳戶上已經有了同等金額的存款。過去很多企業用這個銀行信用證進行圈錢。所以國家的政策進行了稍許的變動,國內的企業很難再用這種辦法進行融資了。只有國外獨資和中外合資的企業才可以。所以國內企業想要用這種方法進行融資的話首先必須改變企業的性質。

委託貸款

所謂委託貸款就是投資方在銀行為項目方設立一個專款賬戶,然後把錢打到專款賬戶裡面,委託銀行放款給項目方。這個是比較好操作的一種融資形式。通常對項目的審查不是很嚴格,要求銀行作出向項目方負責每年代收利息和追還本金的承諾書。當然,不還本的只需要承諾每年代收利息。

直通款

所謂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資。這個對項目的審查很嚴格往往要求固定資產的抵押或銀行擔保。利息也相對較高。多為短期。個人所接觸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八種融資方式就是對沖資金。市面上有一種不還本不付息的委託貸款就是典型的對沖資金。

貸款擔保

市面上多投資擔保公司,只需要付高出銀行利息就可以拿到急需的資金。

國家性基金

主要來源於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企業如果想通過這個渠道來融資,要注意,市場開拓資金主要支持的內容是:境外展覽會、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軟體出口企業和各類產品認證、國際市場宣傳推介、開拓新興市場、培訓與研討會、境外投標等,對面向拉美、非洲、中東、東歐和東南亞等新興國際市場的拓展活動,優先支持。

參考資料:網路.融資

5. 借貸關系成立條件

借條、欠條的認定與借貸關系的成立:

1、【借條中的姓名】原告持有借條而借條上所載出借人姓名與原告姓名同音不同字,可認定原告系實際出借人。

2、【孤證存疑的借據】原告起訴還款的依據僅有借據且借據存在多處疑點,其訴訟請求難獲法院支持。

3、【多張借條與總條】債務人出具多張借條而最後一張借條含有「共」字等表合計意思的,可將其認定為總條性質。

4、【脅迫下的欠條】債務人主張欠條系因脅迫而出具但未能舉證證實,則其仍應負償還責任。

5、【借用他人信用卡】借用他人信用卡消費並承諾還款的,形成借貸關系,並需支付怠於還款造成的滯納金損失。

6、【轉賬憑條作為證據】債權人僅以轉賬憑條為據主張系借款並要求償還,債務人主張並非借款但未能舉證證明,則應認定轉賬憑條所記載數額的借款成立。

(5)融資性借貸擴展閱讀:

民間借貸的關系成立是得到法律的保護,為了降低借貸之間的風險性,借貸關系的成立需要有一些條條框框限定。這樣才能保證借貸者的雙層利益,借據的標准寫法是非常重要。

法律是公正正義的,為了不讓借款人(要借錢的人)無辜負債,要讓借貸關系合法成立需滿足借貸關系成立條件,借條只是構成借貸關系的形式要件,而民間借貸關系成立的實質要件是借貸物的實際支付。

借貸雙方間是否形成借貸關系,除對借款標的、數額、償還期限等內容意思表示一致外,還要求出借人將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交付給借款人,這樣借貸關系才算正式成立。

6. 如何認定借貸關系真實性,如何綜合各因素認定

您好,
一、如何認定借貸關系真實性
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歸還借款時,應當證明的事實包括兩個方面:
1、雙方就借貸法律關系達成合意;
2、出借人實際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項。
在出借人能夠提供真實完整的借款憑證的情況下,一般應可以推定其與借款人之間達成了借款合同關系的合意,並且實際履行了款項交付義務。其次,雙方當事人之間無論是否簽訂了書面借款合同,都可能對借款的實際交付未保留完整證據,特別是借款通過現金交付的情況下,出借人往往只能提供借款合同或者借據、收條、欠條等證據,證明款項已經交付。此時,則還應當具體區分債權憑證的種類和內容作出判斷。
(1)借據
借據一般是由借款人書寫並簽字蓋章的債權憑證,表明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內容一般記載借款人、出借人、借款數額、借期、利息、借款時間等。按照通常的交易**慣,借據是在出借人交付借款的同時出具的,在借款人實際歸還借款後銷毀,或者以出借人出具收條的方式予以作廢。但隨著民間借貸市場供需雙方力量對比的失衡,很多時候,借款人系在實際收到借款前就向出借人出具了借據,此種情況下的借據,則在內容上和性質上更接近借款合同了。
(2)收據
收據或收條是表明收到他人交來的錢款的憑證。通常自然人之間的借貸會以收條方式表明借款人收到出借人支付的借款,而企業作為借款人的情況下,則一般通過出具收據的方式,以方便會計入賬。收據或收條的內容通常會載明付款人、收款人、收到款項的數額、時間等。在民間借貸中,收據或收條除了在借款人收到借款時出具,從而作為出借人主張借貸關系的證據外,還可能在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時候由出借人出具,從而作為借款人據以抗辯借款已經實際歸還的證據。收據或收條從內容上和性質上看,與借款合同和借據不同,更強調款項的實際給付而不是雙方之間的借款合意。
(3)欠條
民間借貸關系中的欠條一般是借款人單方向出借人出具,用以表明所借款項、借期、利息等內容的憑證。有的欠條並不記載債權人,而以實際持有欠條的人為債權人。與借款合同、借據等不同,欠條所表明的欠款內容可能並不僅僅因當事人之間的借款而形成,當事人之間基於買賣、承攬、股權轉讓等其他基礎法律關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經雙方對賬、清算後,亦可形成欠條,明確尚欠款項數額和歸還期限等。因此,在民間借貸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僅憑欠條起訴要求對方歸還借款的,需要對欠條形成的事實基礎予以審查。
二、如何綜合各因素認定借貸關系真實性
在原告以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為依據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否認發生借貸事實的情況下,人民法院除依據當事人提供的債權憑證外,還應綜合審查其他事實和因素。法官應當在審查借款合同、借據和借款交付憑證等直接證據形式上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之外,還應當根據證據取得的方式、證據形成原因、證據形式、證據提供者情況及與案件的關系等,對證據的證明力進行審查和判斷,並對比雙方當事人提供證據的證明力大小,按照民事訴訟證據蓋然性標准,形成內心確信,作出最終認定。
1、借貸金額
通常情況下,人們在對待不同的借貸金額時,採取的謹慎注意程度往往存在差別,在借貸金額不大的情況下,資金交付方式選擇多樣性、隨意性較強,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如果出借人主張借款通過現金方式支付,通常通過審查借據等債權憑證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即可完成事實查證,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可以確認借貸事實。對於大額借貸,人民法院通常應當對借款合同、借據、銀行資金往來交付證據、企業會計資料等綜合審查認定。對出借人主張通過現金方式支付的大額借貸,在出借人無法提供借據等債權憑證之外的其他證據證明借款已經實際支付的情況下,則應當進一步審查出借人的經濟狀況、借款人與出借人的關系、交易**慣等相關事實,從而判斷當事人的主張是否成立。此外,借貸金額與當事人之間的親疏關系、當事人的經濟能力以及借款來源和用途等相關事實均有不同程度的牽連,查清借貸金額本身不僅是正確審理民間借貸案件借款本金的需要,也是進一步結合其他事實認定借貸關系是否真實發生的必要一環。
2、款項交付
款項交付事實的查清,一般應當包括交付方式、交付時間、交付地點、交付人和接受交付人的情況等多方面內容。其中,交付方式主要指款項系通過銀行轉賬、票據支付還是現金支付等方式予以實際交付。在司法實踐中,出借人對於難以證明實際交付的借款,往往主張系以現金方式交易從而逃避舉證證明款項已經實際交付的事實,對此應當謹慎對待。對於出借人主張以現金交付的借款,則應當對交付時間、交付地點、交付人和接受交付人等交付細節進一步予以審查確認,從而力求查明款項交付的事實。
3、當事人的經濟能力
審查當事人的經濟能力,主要是對出借人的經濟狀況和錢款來源進行審查,同時也可以結合案件具體情況,對借款人的經濟狀況和借款用途予以審查,從而更好地查清案件事實,形成借貸事實是否真實發生的內心確信。在當事人對借貸關系是否真實發生存在異議,或者雖然案件當事人雙方對借款事實無異議,但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可能涉及虛假訴訟的時候,則為了進一步查明借貸關系的真實性,有必要對當事人的經濟能力和財產變動情況等予以審查,從而對交易是否實際發生作出綜合判斷。
4、交易方式和交易習慣
之所以在合同解釋上考慮交易習慣,是因為作為交易主體的行為,通常受到習慣的支配,有時當事人之所以沒有在合同中作出明確約定,是因為雙方對於也已形成的交易習慣均認為自然屬於合同內容,無須明示。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對於自己所主張的交易習慣,需要提供充分證據予以證明。一方面,需要證明確實存在該交易習慣,另一方面該交易習慣應當為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可和遵循。由於交易習慣的多樣性,在認定和適用時,應當特別注意公開性、公認性、合法性原則,除能夠證明在雙方當事人之間達成的特別交易習慣外,對於更大范圍內的交易習慣,應當原則上以一定地域或行業內反復、穩定存在,具有區域或行業內交易主體共同認知和認可的習慣,方能確認為交易習慣,而且,交易習慣的運用應當以不具備反證為前提。
5、證人證言
需要明確的是,人民法院在審查證人證言時,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等相關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進行,特別是對於客觀證據較為薄弱的案件,更要注意甄別證人證言的真實性、合法性。在認定證人證言的時候,還可以靈活運用對質等方法,以便更好地查清案件事實。

7. 借貸是什麼意思

1、一般指向人借用錢物,或者指簿記或資產表上的借方和貸方。

《晉書·王衍傳》:「父卒於北平,送故甚厚,為親識之所借貸,因以舍之。

」 明唐順之《與胡梅林總督書》三:「弟亦搜括家貲,並借貸,僅得銀五百兩,通公所給,是千金而已。」

巴金《利娜》上:「他沒有這筆錢,因此只得向押款銀行借貸。」

2、將錢物借給他人。

宋葉適《故昭慶軍承宣使崇國趙公行狀》:「民業耕者,田主借貸之。」

《金史·熙宗紀》:「﹝皇統四年﹞十月壬辰,立借貸飢民酬賞格。」

(7)融資性借貸擴展閱讀:

資金的供需是工商社會的重要課題,借錢遇轉,在日常生活中極為常見。借貸,在法律意義上,是指由貸方與借方成立一項「借貸契約」,貸方將金錢所有權移轉給借方,到期時由借方返還同額的錢。由於民間的金錢借貸關系日形普遍,其因金錢借貸所發生的紛爭也格外頻繁,有關借貸的法律常識也成了人們消費生活中的必備工具。

融資租賃和借貸是完全不同的法律關系:

1、借貸契約是貸款人將貨幣所有權轉移給借款人,借款人則歸還相同數額的貨幣並附加利息;在融資租賃交易中,出租人並未將貨幣所有權交給承租人,而是交給了供應商(他們之間構成買賣關系),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構成也復雜於借貸契約還本付息的簡單結構。

2、按照借貸契約,借款人用借入資金購買的設備具有所有權,與貸款人無關;在融資租賃交易中,不能無視物件使用關系的存在,且該物件使用關系屬於債權關系性質,出租人始終具有設備的所有權,並且可以對抗第三人(包括其他債權人)。

3、期末租賃物件選擇權的存在與借貸契約說相矛盾,在融資租賃交易中,租期結束後承租人有三種選擇權,退還租賃物、續租或購買,而在借貸契約中,本息還完後即表明契約自行終止,抵押品只能無條件退還借款人。

4、借貸契約說將導致融資租賃適用利率管製法規,實際上,租金的構成與利息計算方法完全不同,而要復雜得多。

借據或借貸契約,宜清楚載明下列事項:

1、借貸雙方當事人的名稱。

2、借款的全額與幣別。如:「新台幣壹拾貳萬元整」。

3、借款的期限。如:以「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起個月」或「借款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等字句來表示

4、利息的約定。把利率和支付方法表示清楚。如:「年利率10%」「自借款日起於每個月的第五天支付」。

5、違約金的約定。如:「借款人如有違約情事發生,應就借款金額按日支付每萬元每日伍元計算之違約金。」

6、立據日期。

7、借款人的親自簽名。

8. 融資性貿易 什麼意思 行借貸之實

融資性貿易的意思以貿易的名義進行融資,也就是以貿易之名,行借貸之實。

9. 會計中的借貸是什麼意思

借貸是會計中的術語,表明記賬的方向。

「借」和「借」最初僅限於記錄債權債專務,不能概括經濟活動的全屬部內容。它所表達的內容應該包括所有經濟活動資本流動變化的語境,它逐漸失去了它的字面意義,變成了一個簡單的會計符號,只表明了會計的方向,成為一個特殊的會計術語。

(9)融資性借貸擴展閱讀

借貸記帳法是指以會計等式為記帳准則,以借貸為記帳符號,反映經濟業務變化的復式記帳法。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借貸記帳法得到了廣泛的應用。

會計的對象不再局限於債權與債務之間的關系,而是擴展到記錄財產和物資的增減,計算經營損益。

借貸記賬法下,所有賬戶的結構都是左方為借方,右方為貸方,但借方、貸方反映會計要素數量變化的增減性質則是不固定的。

10. 民間借貸和金融機構借款有什麼區別

您好,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而非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金融機構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保險公司、財務公司等金融機構借入的長期款項。
民間借貸具有以下幾個主要法律特徵:
(1)民間借貸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借貸雙方通過簽訂書面借貸協議或達成口頭協議形成特定的債權債務關系,從而產生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債權債務關系是中國民事法律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關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護。
(2)民間借貸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約行為。借貸雙方是否形成借貸關系以及借貸數額、借貸標的、借貸期限等取決於借貸雙方的書面或口頭協議。只要協議內容合法,都是允許的,受到法律的保護。
(3)民間借貸關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貸物的實際支付。借貸雙方間是否形成借貸關系,除對借款標的、數額、償還期限等內容意思表示一致外,還要求出借人將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交付給借款人,這樣借貸關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間借貸的標的物必須是屬於出借人個人所有或擁有支配權的財產。不屬於出借人或出借人沒有支配權的財產形成的借貸關系無效,不受法律的保護。
(5)民間借貸可以有償,也可以無償,是否有償由借貸雙方約定。只有事先在書面或口頭協議中約定有償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還本時支付利息。民間借貸法律特徵民間借貸不僅是一種法律現象,同時又是一種經濟法律現象。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借款合同的一種,具有如下特徵:
(1)有償性。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意在獲取相應的營業利潤,因此,借款人在獲得金融機構所提供的貸款的同時,不僅負擔按期返還本金的義務,還要按照約定向貸款人支付利息,利息支付義務系借款人使用金融機構貸款的對價,所以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有償合同。在這一點上,該合同與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有所不同,後者為無償合同,當事人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2)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採取書面形式,當事人雙方就該合同的存在產生爭議的,視為合同關系不成立。如果雙方沒有爭議或者一方當事人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在要式性上,該合同也與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不同,對於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不採用書面形式。

(3)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時,合同關系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時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雙方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時,不需以貸款人貸款的交付作為要件,所以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諾成性合同。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則有所不同,該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4)貸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提供借款,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貸款人還應當按照合同 約定的數額足額提供借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借款人有權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由於貸款人未足額提供借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該項義務系貸款人的主合同義務。作為貸款人一方的金融機構,對於其在合同訂立和履行階段所掌握的借款人的各項商業秘密有保密義務,不得泄密或進行不正當使用。該項義務系貸款人的附隨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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