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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融資經理

發布時間:2021-04-13 21:03:12

A. 如果私募基金經理虧了怎麼辦

具體要看雙方簽署的協議中是如何規定的。
如果投資人的錢虧了,公司後續融資就有一定困難了。而對本期基金來說有面臨清算的風險,就是根據出資比例和公司實際情況返還投資人的錢。

B. 私募股權融資的主要工作

私募的主要工作: 步驟一: 私募前期准備工作
確定引進私募投資者策略
確定預期融資金額、融資工具及潛在投資者范圍
執行前的准備工作
成立項目小組包括高級管理層參與操作過程:
聘請專業會計顧問公司為公司整理帳務,摸清公司家底(如需要);
確定財務顧問、法律顧問制定投資結構;
接觸、篩選會計師、資產評估師中介機構;及
進行深度估值測算,以確認估值及確定選擇投資者標准。
在開始接觸潛在投資者前做好計劃和准備所有必要的基本文件:保密協議和信息備忘錄,私募投資框架協議的主要談判條件等。
步驟二: 初步選擇投資人並確定框架性協議
發放公司信息備忘錄,篩選私募投資人
確立一至兩家意向性投資人,簽立框架性協議
框架性協議雖然對交易雙方並不構成法律約束,但其中包含的主要交易條件是雙方進一步談判的基礎;
框架性協議中對交易先決條件、交易結構、估值方法、排他性及後續工作都會作原則性的約定;
從接觸投資人到達成框架性協議通常需2月左右的時間。
步驟三: 盡職調查及商業談判
雙方中介機構進行盡職調查
關於公司的帳務審計可由公司自己聘請四大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投資方的會計師僅對審計結果作復核;
投資方法律顧問對公司自設立以來的法律文件作全面的法律調查;
資產評估師對公司的資產作評估,投資方也可能聘請專業評估機構對公司業務涉及的市場作獨立的市場評估預測;
雙方財務顧問對涉及各方的工作進行協調與溝通;
盡職調查的時間視公司的復雜程度在30~60天內完成。
完成盡職調查,雙方進行投資對價談判
根據盡職調查的結果,雙方就框架性協議中達成的主要交易條件逐一詳談;
公司有時需對調查中暴露的財務、法律問題向投資人承諾解決方案或作出某種讓步;
談判的焦點往往集中在雙方對公司估值的差異上;
談判過程時間長短不一。
步驟四: 簽訂協議及資金到位
談判達成協議,雙方律師著手重組與交易的法律實施
該部分工作的文件起草可在前期提早進行,待談判結束後即可執行;
相關重組、交易的報批工作視乎不同的公司結構和交易結構需提交不同審批部門:當地或中央一級商務部門、外匯管理部門、稅務部門、工商登記部門等;
該部分的時間也視不同交易長短不同。
完成法律手續,投資人資金到位
正常情況下,從啟動私募到投資人資金進入,約需5~6個月時間,如有經驗的財務顧問協調,可加速私募進程。
私募股權融資分類 主要指對已經形成一定規模的,並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熟企業的私募股權投資部分,主要是指創業投資後期的私募股權投資部分,而這其中並購基金和夾層資本在資金規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在中國, PE主要是指這一類投資。

C. 我在一家私募基金公司上班,負責市場融資這一塊的.今天公司讓我直系親屬簽一個入職擔保書,可以簽嗎

很顯然這樣的合同是不能簽署的。因為你在該公司工作,就屬於該版公司的員工,權有什麼法律糾紛完全是由該公司負責,怎麼能由你的直系親屬負責並承擔責任呢?這樣的文件明顯有違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則。反過來說,假如簽署了這樣的狗屁文件,你給公司盈利了,是不是也應該給你的直系親屬分紅呢?這樣的文件顯然很可笑。
寧可失去這份工作,也絕對不能簽署這樣的黑心文件!!!

D. 私募基金經理怎麼安排每天的工作

目前在我國對私募基金還沒有法律上的明確規定,處於半地下半公開狀態,私募基金從業人員都渴望法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私募基金經理的工作狀態也是保密的,通過其招聘條件我們可以看出:
私募基金經理是管理和經營私募基金的人。所謂私募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或資金量比較大的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由於私募基金的銷售和贖回都是通過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私下協商來進行的,因此它又被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
私募基金經理
崗位職責:
1、 具有領導及團隊管理的才能,帶領團隊開拓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並購等方面的業務; 2、 在投資的各個階段起著領導者的作用,具體工作包括項目挖掘、談判;交易結構設計、財務分析、盡職調查、估值及回報分 析等;
3、 負責項目的執行,包括引進項目源、項目的進程式控制制、人力成本控制;
4、 投資銀行業務(私募融資、收購兼並和上市的財務顧問等)的客戶開發和客戶關系維持; 5、 項目團隊的管理和培養。
任職資格:
1、 金融投資、經濟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2、 5年以上從事私募基金、投資銀行、財務分析相關行業工作經驗;3年以上高級職位工作經驗;
3、 熟悉國內外金融政策、法規以及相關產業政策;在政府、相關行業和投資機構、投資及中介機構有廣泛的人脈資源;
4、 具有良好的渠道、協調能力,具有縝密的思維,喜歡挑戰性工作。
5、 英文熟練。

E. 如何才能進入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一個風險投資經理需要那些知識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法律風險,指私募股權投融資操作過程中相關主體不懂法律規則、疏於法律審查、逃避法律監管所造成的經濟糾紛和涉訴給企業帶來的潛在或己發生的重大經濟損失。法律風險的原因通常包括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合同違約、侵權、怠於行使公司的法律權利等。具體風險內容如債務拖欠,合同詐騙,盲目擔保,公司治理結構軟化,監督乏力,投資不做法律可行性論證等。潛在的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不計其數。投資還是要到一些正規的平台,像騰訊眾創空間

(一)法律地位風險

私募包括兩類,一是私募股權投資,一是私募證券投資。前者是指以非公開募集的方式投資於企業股權,它與股票的「公開發行」相對;後者是指將非公開募集的資金投資於證券二級市場,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與向廣大投資者公開發行的「公募基金」(如開放式基金)相對。在我國新的《合夥企業法》於2007年6月1日實施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由於它並不存在一個合法的實體,其法律地位是不明確的,但對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這樣一種以非公開方式投資於企業股權的投資方式則是完全合法的。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也曾明確表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於未上市的企業股權,用現有的民事、公司和證券法律框架,完全可以約束其法律關系,因而其法律地位是明確無疑的。客觀上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私」字,的確給人一種非法或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感覺,但事實上,私募股權投融資只是表明其是在公開市場之外進行的募集資金的行為,並不是非法或法律地位不明確,它是完全合法並受到監管部門認可和支持的。前些年關於私募基金坐莊炒作的新聞報道,使人們對私募基金有了一個最初的認識,但卻並不明白這里的「私募基金」僅是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而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關於這二者的區別我們一定要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迎來新的發展機遇之初就應十分明確。對於國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而言,《證券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為其設立提供了法律依據,但目前的法規規范仍然不足,為了吸引客戶,大多地下私募基金對客戶有私下承諾,如保證金安全、保證年收益率等,這種既非合夥又非投資的合同在本質上類似非法集資,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有書面合同,也很難得到法律的保障。

(二)合同法律風險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投資者之間簽定的管理合同或其他類似投資協議,往往存在保證金安全、保證收益率等不受法律保護的條款。此外,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協議締約不能、締約不當與商業秘密保護也可能帶來合同法律風險。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目標企業談判的核心成果是投資協議的訂立,這是確定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資金方向與雙方權利義務的基本法律文件。在此過程中可能涉及三個方面的風險:一是締約不能的法律風險;二是談判過程中所涉及技術成果等商業秘密保密的法律風險;三是締約不當的法律風險。這些風險嚴格而言不屬於合同法律風險,而是附隨義務引起的法律風險。

(三)操作風險

我國現有法律框架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通過信託計劃形成的契約型私人股權投資基金;二是國家發改委特批的公司型產業基金,比如天津的渤海產業基金;三是各類以投資公司名義出現的、與私募股權基金運作方式相同的投資機構,而這種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處於監管法律缺失的狀態。雖然我國私募基金的運作與現有法律並不沖突,但在實施過程中又缺乏具體的法規和規章,導致監管層與投資者缺乏統一的觀點和做法,部分不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或基金經理暗箱操作、過度交易、對倒操作等侵權違約或者違背善良管理人義務的行為,這都將嚴重侵害投資者利益。

(四)知識產權法律風險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選擇的項目如果看中的是目標企業的核心技術,則應該注意該核心技術的知識產權是否存在法律風險。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風險可能存在如下方面:

1.所有由目標公司和其附屬機構擁有或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識、商號、著作權、專利和其它知識產權;

2.涉及特殊技術開發的作者、提供者、獨立承包商、雇員的名單清單和有關僱傭開發協議文件;

3.為了保證專有性秘密而不申請專利的非專利保護的專有產品;

4.公司知識產權的注冊證明文件,包括知識產權的國內注冊證明、省的注冊證明和國外注冊證明;

5.正在向有關知識產權注冊機關申請注冊的商標、服務標識、著作權、專利的文件;

6.正處於知識產權注冊管理機關反對或撤消程序中的知識產權的文件;

7.需要向知識產權注冊管理機關申請延期的知識產權的文件;

8.申請撤消、反對、重新審查己注冊的商標、服務標識、著作權、專利等知識產權的文件;

9.國內或國外拒絕注冊的商標、服務標識權利主張,包括法律訴訟的情況;

10.其他影響目標企業或其附屬機構的商標、服務標識、著作權、專有技術或其他知識產權的協議;n.所有的商業秘密、專有技術秘密、僱傭發明轉讓或者其他目標企業及其附屬機構作為當事人並對其有約束力的協議,以及與目標企業或其附屬機構或第三者的知識產權有關的協議。此外,創業者與原單位的勞動關系問題、原單位的專有技術和商業秘密的保密問題以及遵守同業競爭禁止的約定等,都有可能引發知識產權糾紛。

(五)律師調查不實或法律意見書失誤法律風險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一旦確定目標企業之後,就應該聘請專業人士對目標企業進行法律調查。因為在投資過程中,雙方處於信息不對稱的地位,所以法律調查的作用在於,使投資方在投資開始前盡可能多地了解目標企業各方面的真實情況,發現有關目標企業的股份或資產的全部情況,確認他們己經掌握的重要資料是否准確的反映了目標企業的資產負債情況,以避免對投資造成損害。在私募股權投資中,目標企業為非上市企業,信息批露程度就非常低,投資者想要掌握目標企業的詳細資料就必須進行法律調查,來平衡雙方在信息掌握程度上的不平等,明確該並購行為存在那些風險和法律問題。這樣,雙方就可以對相關風險和法律問題進行談判。私募股權基金投資中律師調查不實或法律意見書失誤引起的法律風險是作為中介的律師事務所等機構與投資機構及創業企業共同面對的法律風險。盡職調查不實,中介機構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投資機構可能蒙受相應損失;而創業企業則可能因其提供資料的不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進入企業後的企業法律風險

1.日常經營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合同風險、不規范經營風險、債權過於集中帶來的風險。

2.管理引起的法律風險:治理結構缺陷帶來的決策風險、員工意外傷害風險、規章制度不健全導致的員工道德風險、公司印章管理不嚴帶來的債務風險。

3.資金運用引起法律風險:投資合作風險、分支機構風險、借貸風險、擔保風險。

(七)退出機制中的法律風險

目標企業股票發行上市通常是私募股權基金所追求的最高目標。股票上市後,投資者作為發起人在經過一段禁止期之後即可售出其持有的企業股票或者是按比例逐步售出持有的股票,從而獲取巨額增值,實現成功退出。上市主要通過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上市,另一種是買殼上市。直接上市的標准對企業而言還相對過高,因此我國企業上市熱衷於買殼上市。表面上看,買殼上市可以不必經過改制上市程序,而在較短的時間內實現上市目標,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財務公開和補交欠稅等監管,但從實際情況看,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殼資源大多數「不幹凈」,債務或擔保陷阱多,職工安置包袱重,如果買殼方沒有對「殼」公司歷史做出充分了解,沒有對債權人的索債請求、償還日期和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而產生的一些負債等債務問題做出充分調查,就會存在債權人通過法律的手段取得上市公司資產或分割買殼方己經取得的股權,企業從而失去控制權的風險。回購退出方式(主要是指原股東回購管理層回購)實際上是股權轉讓的一種特殊形式,即受讓方是目標企業的原股東。有的時候是企業管理層受讓投資方的股權,這時則稱為「管理層回購」。以原股東和管理層的回購方式的退出,對投資方來說是一種投資保障,也是使得風險投資在股權投資的同時也融合了債權投資的特點,即投資方投資後對企業享有股權,同時又在管理層或原股東方面獲得債權的保障。回購不能也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主要法律風險。表現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進入時的投資協議中回購條款設計不合法或者回購操作違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規。

對於失敗的投資項目來說,清算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唯一途徑,及早進行清算有助於投資方收回全部或部分投資本金。但是在破產清算程序中還存在許多法律風險,包括資產申報、審查不實、優先權、別除權、連帶債權債務等。

F. 能否在私募基金和融資租賃公司同時擔任總經理

一、公司所需要的條件和材料:1.最新營業執照;2.公司章程(最後一頁需有簽字、日期、公章);3.驗資報告(實繳資金是注冊資金的25%以上或是實繳100萬以上,帶實繳銀行匯單);4.財務審計報告(營業執照是2017年之前注冊的公司需要提供,會計師聯系人電話和郵箱);5租賃合同;6.公司所在寫字樓全圖片和帶有機構LOGO的前台圖片;7.公司員工花名冊8人以上(帶身份證號碼);8.工商公示出資人信息圖片;9.工商存檔出資人信息圖片。二、所有股東需要需要的條件和資料:1.原件身份證(正、反面);2.畢業證;3.聯系方式(行動電話、郵箱、辦公座機);4.個人簡歷(教育經歷從高中依次填寫,工作經歷從大學畢業後填寫,工作經歷從大學畢業後填寫)。三、所有高管和法人需要的條件和材料:1.原件身份證(正、反面);2.畢業證(高中-大專- 本科-碩士-博士,需連貫不能中斷);3.個人簡歷(教育經歷從高中依次填寫,工作經歷從大學畢業後填寫,工作經歷需要和投資、證券、基金公司相關的經歷,工作經歷的證明人和電話);4.聯系方式(行動電話、郵箱、辦公座機);5.基金從業資格證;6個人徵信報告;7.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以上是最新材料清單,最新增項我都已經標注。雖然不是比較嚴苛的要求。對於不能提供的企業者依然是致命的。最起碼是比較麻煩的。另外就是基金業協會審核尺寸趨向保守,可以說是越來越保守,模稜兩可的就不行,所以別湊數。別有投機心理,現在只要被打回一定次數就會被鎖定三個月。三個月內不能有任何動作。大家注意。

G. 現在做私募基金,融資這種形式的銷售,有沒有前途呢有風險嗎

不是的,產品的安全性不是來自於產品形態,而是取決於產品內核。
1、產品形態比較: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對應的是單一資金信託,是針對單一投資人發行的產品,前者發行方及監管為券商及證監會;後者發行方及監管為信託及銀監會。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對應的是集合資金信託。產品形態上基本類似,只是監管層和發行方不同。這一層面無法判斷項目的安全系數。
2、產品結構:基本產品結構沿襲了集合資金信託結構的模板,結構化產品的風控方式也大體相同,信託系有比較豐富的經驗,券商側重創新,這個層面應該是平手。
3、剛性兌付層面:券商系的剛性兌付能力肯定是不如信託系的,信託系的剛兌基本屬於隱形的,因為要穿透至股東,而券商剛兌並沒有明確的強制要求。因此從剛性兌付層面,信託高於券商。
4、流動性:信託資產的流動性不如證券資產,這個是信託資產的一個軟肋,流動性是安全性的關鍵一點,這點信託不如券商。
補充:產品的安全性通過以上方式比較還是過於牽強,有點關公戰秦瓊的味道,更重要的是著眼於實際產品,從發行主體、抵押物、增信擔保、還款來源上來逐步分析。而且不同的金融產品針對不同偏好的客戶,客戶的判斷也是不一樣的。

H. 私募融資是什麼

政府抄、金融機構、工商襲企業等在發行證券時,可以選擇不同的投資者作為發行對象,由此,可以將證券發行分為公募和私募兩種形式。在中國金融市場中常說的「私募基金」,往往是指相對於受中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人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而言,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

I. 怎樣成為私募基金經理

說一千,道一萬來。你本身自實力不行,再怎麼說都是空。
私募基金經理,必須能夠對接項目、包裝產品、了解市場。
你對接的項目要包裝的好,風險控制要能夠很好的把握。著一些必須要有專業的知識積累。
現在市場上的私募基金經理,大多數都是在銀行、券商、信託、保險公司從業經驗豐富的風控人員或者項目經理。跳出金融機構進入私募公司。專業性是考核的最重要的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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