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託貸款類:將信託資金以受託人(信託公司)的名義給項目公司發放貸款。
二、權益投資版類:將信託權資金投資於能帶來穩定現金流的權益。
三、證券投資類:將信託資金投資於證券市場,包括一級市場,二級市場,定向增發等,證券投資類產品受託人一般會委託投資顧問進行管理。
四、股權投資類:將信託資金以受託人的名義對項目公司進行股權投資,通過股權增值、分紅或溢價回購等獲得收益。
五、組合運用類:受託人將信託資金以股權投資、權益投資、貸款等方式組合運用於項目公司。
㈡ 信託理財有哪些,哪種產品比較好呢
互惠理財網是做車貸的,全國車貸前20,新人專享標,年化利率為16.8%,不過我已經是老用戶了就無福消遣了,但很人性化的,起投只要50元。
㈢ 險資可投資的信託產品主要有哪些
險資可投資的信託產品很多。只要收益上符合要求,期限上滿足保險資金。那自然是可以對接的。
㈣ 信託產品有哪些種類
一、信託產品按內容劃分
1、政信合作類項目:
融資主題主要為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多以地方政府應收款質押、政府的財政收入還款承諾,並輔以土地質押等信用增級手段;
2、工商企業貸款:
融資主體為社會上的各類工商企業,質押物多以融資公司股權、融資公司持有的物業資產、各類應收款等為主,並輔以關聯公司擔保以及相關法人擔保等信用增級手段;
3、房地產信託:
融資主題為各類房地產企業,根據國家調控政策安排,以及出於審慎的風控原則,銀監會等信託機構主管單位對房地產信託有著明確嚴格的要求,從開發商級別資質、融資項目自有資金比例、融資項目證件齊備等角度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因此目前市場上的房地產信託有收益高、風險也相對較低的特點;
4、股權投資:
股權投資是目前相對比較廣泛的信託產品,有的信託產品募集資金投向某個有限合夥企業、從而實現間接的股權投資;有的則通過直接質押融資方股權(包括上市公司股權)或者購買股權收益權等方式實現股權投資收入,這類產品也通常輔助有相關的抵押、擔保等信用增級措施,實現以股為主、股權+債權的信託產品系列;
5、其他類別:
在近年的信託發展過程中,曾經涌現過類似於藝術品投資、紅酒收藏品投資等信託產品。同時,各種信託資金池的產品也開始逐步發展壯大,但因為這些信託產品屬於創新型業務,規模以及存續時間等都需要時間來驗證,因此暫時歸為其他類別;
二、信託產品按形式劃分
1、按信託關系建立的方式可分為:任意信託和法定信託
2、按委託人或受託人的性質不同分為:法人信託和個人信託
3、按受益對象的目的不同分為:私益信託和公益信託
4、按受益對象是否是委託人分為:自益信託和他益信託
5、按信託事項的性質不同可分為:商事信託和民事信託
6、按信託目的不同可分為:擔保信託和管理信託、處理信託、管理與處理信託
7、按信託涉及的地域可分為:國內信託和國際信託
8、按信託財產的不同可分為: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其他財產信託等
9、 按委託人數量不同可分為:單一信託和集合信託
㈤ 請問信託產品分類有哪些
1、根據資金投向的領域或者對象:房地產信託、基礎設施信託、信貸資產受讓信託、實業投資信託等;
2、根據資金運用的方式:貸款類、股權投資類、租賃類、交易類等等;
3、根據信託財產初始性質和狀態:資金信託、動產與不動產信託、財產權信託及資金與非資金相兼的信託四大類別;
4、根據委託人法律上的性質:法人信託和個人信託。
目前市場上信託產品分類主要有以下幾種:
1、基礎設施信託產品分類;這是一種風險較小的信託產品分類,主要用於地方政府的基礎設施建設。由於有政府信用作保障,甚至得到當地立法機關的認可,批准同意將信託計劃還貸資金本金和利息納入同期年度財政預算。因此,此類信託具有風險較小,收益穩定、市場影響力大等特點。
2、房地產信託:這是最常見的信託產品分類,在產品設計中一般會把已建成房產或土地進行超值抵押,把房產建成後的銷售收入或租金收入作為信託收益。隨著國內房地產政策的調整,此類產品的風險較大。
3、股權投資: 股權投資是目前相對比較廣泛的信託產品,有的信託產品募集資金投向某個有限合夥企業、從而實現間接的股權投資;有的則通過直接質押融資方股權(包括上市公司股權)或者購買股權收益權等方式實現股權投資收入,這類產品也通常輔助有相關的抵押、擔保等信用增級措施,實現以股為主、股權+債權的信託產品系列。
4、其他類別:在近年的信託發展過程中,各種信託資金池的產品開始逐步發展壯大,但因為這些信託產品屬於創新型業務,規模以及存續時間等都需要時間來驗證,因此暫時歸為其他類別。
㈥ 信託投資理財產品!信託投資理財產品有哪些
信託投資理財產品抄大襲部分收益在8%-15%之間,不同的投資要求和風險,收益不一樣。在同收益范圍內的理財產品中,風險是最小的。在同風險等級的理財產品中,收益是最好的。而且信託具有剛性兌付的機制。不過信託理財的投資門檻比較高,投資期限也在1-3年不等。
㈦ 信託產品的投資種類
貸款信託是指通過信託方式吸收資金用來發放貸款的信託方式。這種類型的信託產品,是數量最多的一種。
貸款作為一種傳統業務,業務流程相對簡單,風險控制方法比較成熟,所以信託公司在展業初期,選擇這種方式進入市場、樹立公司品牌也就順理成章了。採取貸款方式進行投資,使得這類信託產品在收益風險上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首先,項目的收益是封頂的。收益來源於貸款利息,執行人民銀行相關利率標准。這意味著委託人的收益高限是貸款利率,而且面臨著信託公司提取管理費用,可能對這一收益產生抵扣。不同的管理費用計提方式意味著收益抵扣的程度是不一樣的,直接影響著投資人的收益。
其次,盡管信託公司基於自身的專業技能挑選了相關的項目進行貸款,但由於信息不對稱,只能依賴對信託公司的信任。而信託公司整頓完畢,自身的信譽機制並沒有建立起來,貸款的信用風險必須通過外部機制來控制。所以信託的風險控制對投資人來說是重要的,首先要了解和判斷是否對此投資。 信託產品預期收益率創新。傳統的信託計劃預期收益率是固定的,投資者資金即使投資再多,大資金的優勢也得不到體現。2005年12月,平安信託在國內首次推出了分檔設置收益率的信託產品。豐淳」、「豐鴻」和。豐沛」。三個產品都設置。雙預期年收益率」,投資金額在50—200萬元之間,預期年收益率為3.7%,如達到200萬元以上( 含200萬元) ,那麼預期年收益率就達到3.9%。另一方面,有些股權投資信託計劃沒有設置預期收益率,如天津信託發行的「渤海銀行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和華寶信託發行的「伊利股份法人股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它們的收益來源於所購股份的分紅和價值增長,該類產品的收益性設計更加符合信託產品的本質特徵,是信託產品的主要收益模式。
信託產品附加收益創新。除了在名義收益率上信託產品具有優勢,某些信託公司通過拓展信託產品的特殊使用價值,增強對投資者的吸引力。如浙江國信的「三墩頤景園房地產投資集合資金計劃」,該產品賦予信託計劃投資者對標的房產的優先購買權和購房價格的高折價率,即使投資者本身不購買該房產,這個期權也可以在房產一級市場上以某種方式轉讓出去,獲得一定的價差收益,構成信託產品的潛在附加收益,增加了產品對投資者的吸引力。
信託產品收益分配創新。信託計劃中規定信託財產的收益半年分配一次,少數的甚至每季度分配,投資者取得的收益可以投資其他的金融產品,獲取更多的收益。 多數信託產品的投資對象是單一項目,風險集中在融資方的信用上,如何增強信託產品的安全性始終都是投資者關注的焦點,產品安全不但關繫到信託產品的市場認同度,在現有監管政策下,也關繫到信託公司的成敗。
信託產品的安全性創新主要體現在風險控制措施的使用上,除了採用藉助政府部門,大型企業集團等高信用主體的聲譽外,還採用資產抵( 質) 押,如土地使用權和房產抵押;外部信用措施增強,如第三方擔保,.銀行信譽調查等,內部信用措施增強,主要是優先/次級結構的運用和其他風險控制措施,如採用財產質押和信用擔保雙重保證。
信託產品安全性創新還體現在組合投資方面,組合投資無疑是分散投資風險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其主要體現在證券投資和房地產投資信託產品上,據統計,2007年信託產品資金運用方式中首次運用了組合投資的方式,分散了風險,提高了風險可控度,融資資金規模達到12.175億元。 流動性是衡量信託產品創新水平的重要指標,信託產品只有通過流動,才具有變現能力,才能規避風險。我國現階段主要採取四種基本的途徑:一是引入「做市商」機制,二是「信證通」模式,三是構建信託產品流通平台;四是開放式信託方式。
做市商機制。做市商機制可以採取三種形式:一是信託公司自身做市商,這一模式最早是由中煤信託在其推出的「車公庄危房改造貸款信託」中使用的。中煤信託在產品發行時承諸將提供不超過信託計劃資金20%的固有財產,用於受讓持有期在6個月以上( 含6個月) 的信託受益權。
這種模式實際上是通過回購的方式來增強信託產品的流通性。在信託規模較小的時候,這不失為一種較好的辦法,但一旦信託規模擴大以後,單個信託公司恐怕無力承擔這種做市商的角色。二是利用「信託的信託」來促使信託產品流動,如中原信託推出的「陽光信託理財計劃」中規定,其投資的范圍包括該信託公司已開發推出的基礎設施類的信託產品,通過這種多次信託,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信託產品的流動性,但如果後面發行的信託在銷售時遇到困難,信託產品的流動性就無法保障。三是引入商業銀行做市商,即信託收益人可持信託合同到商業銀行申請抵押貸款。
「信證通」模式。影響信託產品流通的另一個關鍵因素是尋找交易對手的搜尋成本太高,阻礙了潛在買方和賣方的信息交流。通過構建信託產品,轉讓信息的集中披露平台,降低潛在交易客戶的搜尋成本,是促進信託產品流通的一個重要手段。2003年西南證券飛虎網曾經推出「信證通」理財計劃,嘗試構建國內首個信託產品交易平台,通過這個平台,投資者可隨時提出轉讓或購買某個信託產品。
構建信託產品流通平台。由於法規的制約造成信託公司本身營銷渠道狹窄,信託公司可以通過與銀行、保險、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構建信託產品的流通平台。信託公司可以利用銀行或證券公司的營業網點進行代理銷售信託產品、辦理信託產品的轉讓和抵押解決信託產品的流通問題,特別是個人信託品種,通過與銀行、證券公司的合作不僅能擴大銷售范圍、降低成本並且能充分體現以「客戶為中心」的思想。
開放式信託模式。開放式信託是開放式的類貨幣市場的信託基金」,其創新的主要點在於開放性的流動性安排。它以貨幣市場為主的投資范圍也易於流動性的安排,因為貨幣市場的投資產品本身保證了其投資具有很高的流動性。它與一些基金公司發行的貨幣基金相比,強調。以5萬元人民幣投資起點」,符合面向「高端投資者的信託規制要求」,如上海國授的「現金豐利系列集合資金信託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