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企融資有多難
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六個原因:
一、擔保融資能力不足
當企業出現資金困難時,超過70%的企業選擇通過商業銀行和信用社貸款來解決資金問題。抵押貸款是銀行貸款的主要形式,但大多數的民營企業都存在個體經營,私營經營模式的規模小,負債大,固定資產不多等情況,而且信譽普遍不高,這就使銀行在給民營企業貸款時產生了很多顧慮。
二、擔保成本高
從一些問卷調查和實地訪談中發現,目前擔保機構融資擔保能力不足,企業普遍反映擔保費用和融資成本較高,多數要提供抵押物甚至反擔保措施,實際操作難度大。在民營企業取得貸款的成本中不僅要支付銀行的利息,還要支付各種抵押登記,辦證,評估資產所花的費用,還有按銀行要求參加的財產保險費用以及風險保證金的利息等。
三、貸款時間效率低
民營企業的資金需求多為臨時性資金需要,時效性比較強,對其來說,時間就是生命,但是現在的金融機構為了加強風險控制,強化了貸款的審批程序,程序繁雜,往往是貸款批准後已經錯失了商機。
四、民營企業信用觀念薄弱,信息不透明
我國部分民營企業信用觀念淡薄,誠信意識差,違約率、損失率相對其他企業客戶要高的多,嚴重影響了民營企業的整體信用形象。不少企業將貸款資金作為自有資金使用,銀行一旦給這樣的企業發放貸款就很難到期收回,導致發生在民營企業的不良貸款率高於大型企業。目前,銀行中的不良貸款有相當數量就來自於民營企業。再有,很多民營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薄弱,財務報表透明度較差,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很難通過一般途徑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使其在貸款過程中無法向貸款機構證明其還款能力。因此,民營企業常常得不到銀行貸款的支持。
五、民營企業直接融資能力差
民營企業不像上市公司那樣可以上市發行股票直接融資。民營企業要想直接融資很大一部分要靠私人關系,但這種資源是有限的,而像大的財團在看不到未來的回報時很少會把資金借給你小小的企業,而且現在民間資本市場發展還不成熟,人們更願意把錢投入可預見的收益行為中,這就使民營企業的直接融資行為也不盡人意。
六、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
近來,由於受國際金融危機不斷加深和世界經濟形勢急劇變化的影響,民營企業面臨需求下降、成本上升的雙重壓力,市場不確定性因素和風險明顯增加,資金嚴重短缺,生產經營面臨較大困難,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更加凸顯。金融危機的加劇使一些國外投資公司紛紛撤資,使民營企業的融資環境更加惡化。
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方法:
一、打開動產擔保融資之門
在應收賬款、存貨和設備之類的企業動產融資過程中,經常會發因為生物權引發的沖突,而動產融資卻有效的緩解了這一矛盾。
據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相關人士介紹,動產融資登記服務,是通過登記公示支持融資的動產上的權利關系,來預防物權沖突;或者在發生物權沖突的情況下,高效提供公正解決物權沖突的權利排序的證據,即通過物權得到保障的動產對融資的支持,來保障和促進信用的可持續發展。
同時,登記的開展也化解了銀行開展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的後顧之憂,有效避免了承租人非法處置租賃物的可能。
據悉,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是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根據《物權法》的授權建設。並於2007年10月上線運行的、我國首個基於互聯網的動產融資(權屬)登記公示平台。在此基礎上,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又於2009年7月建成了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在人民銀行總行的支持及對登記業務進行規范管理下,徵信中心及其下設專業服務機構依託兩個登記系統,提供動產融資登記服務。
二、加強內部管理,提高信用程度
民營企業在目前直接融資渠道不暢的情況下,要想通過間接融資從而解決資本金不足的問題,需要做的最大事情就是如何提高自己的信用程度。在這方面,民營企業可以加強企業內部管理,通常a級以上信用級別企業的各項指標為:資產負債率低於50%,利息支付倍數達到4倍以上,全部資本化比率在40%以下,資金流量比率在50%以上,存貨周轉率在4次以上,凈資產收益率在8%以上。另外,民營企業還應樹立良好的企業法人形象,杜絕不良信用記錄,提高還款的信譽程度,大力開拓產品市場,用訂單證明自己的實力,並作為抵押。
三、實現民企與銀行信息共享
民營企業財務管理的一大弊端在於其領導者出於申請銀行貸款、偷漏稅等目的,隨意編制不同的會計報表,嚴重損害了國家利益。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國家監督以制止多套報表現象,就必須實現對民營企業的財務信息的共享,即政府的經貿、財政、稅收、金融、工商、質量技術監督、公安等有關部門共同探索建立部門間信息互通與共享機制。為此,必須充分利用計算機和網路等先進技術和現代化工具,在政府有關部門間建立民營企業信息發布與共享平台,並在法律框架內實現政府部門對民營企業信用信息的查詢、交流與共享,實現信息共享不僅可以制止多套報表現象,而且可以強化民營企業財務基礎工作,推動財務管理現代化。
四、強化管理工作,建立規范財務管理系統
努力轉變為具有先進管理經營理念的現代企業。管理模式上要減少家族式管理模式的負面影響,建立現代新型的管理模式。在建立科學的現代企業管理模式方面民營企業不僅要充分吸取家族式管理模式靈活高效優勢,而且要在發展到一定階段要果敢地拋棄舊的管理模式,大膽借鑒國內外先進的管理經驗,結合自身情況,走向股份化、規模化和集約化,建立起適應民營企業發展的新型的現代企業科學管理模式。著重提高企業經營者和主要從業人員的思想文化素質,完善他們的知識結構。要進行有關政策法規和財務管理方面的學習培訓,造就有現代管理意識的管理者。建立企業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定額管理制度、計量驗收制度、財務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等基本制度,完善財務管理系統。
民營企業融資的風險:
1、管理監督機制缺位,形成道德風險
有些民營企業在獲取大量、高額的銀行貸款後,或螞蟻搬家,或瞞天過海,將資金抽逃、轉移到外地,甚至國外,然後逃之夭夭,使銀行追債無門,造成「金融地震」。
2、信息傳遞不對稱,形成數據風險
有些民營企業為了獲得銀行融資,美化報表,向銀行提供含有大量虛假信息的審計報告,增加了銀行甄別信息真偽的難度。
3、經營行為不規范,形成投機風險
企業的經營風險主要來源於資金的流動性風險。特別是民營企業大多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企業的老闆既是投資者,又是經營者,企業在不同程度上等同於老闆個人,員工處於被動的「打工者」地位,參政議政意識薄弱。企業的經營方式、策略完全取決於老闆個人的興趣偏好和能力水平。
4、品行操守的不確定性,形成法律風險
給企業經營與生存帶來致命的打擊。
B. 國有企業融資要求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國有企業融資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條 (原則規定) 企業投融資決策應當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遵循科學、民主的決策程序,規范可行性研究,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投融資決策應當堅持審慎原則,充分預計投資風險。在可行性研究論證中對存在不確定因素的應作否定判斷,存在重大不確定因素的項目原則上不得實施。
二、根據關於印發《中央企業支持配合監事會依法開展當期監督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
第十一條 企業應當及時向監事會報告涉及經營管理和改革發展動態,以及出資人關注事項等重要情況。
企業重要情況報告的范圍、內容、報送形式和時限等,由企業與監事會協商確定。
第十二條 涉及企業戰略規劃、重大投融資、改制重組、產權轉(受)讓、薪酬分配、業績考核、利潤分配、主要領導人員出國等重要情況應當事前報告監事會。
《國有企業融資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項目要求)
企業選擇投資項目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國家、省、市的有關產業政策要求;
(二)符合市屬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要求;
(三)符合本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要求;
(四)有利於突出主業,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五)投資規模應當與企業實際能力相適應;
(六)符合企業投資決策程序和相關管理制度。
第六條(產權代表義務)
企業國有產權代表是投融資決策的直接責任人,應當按照本辦法和其他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提請企業進行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工作。在決策過程中,應當切實貫徹出資人意志,維護出資人權益,認真履行有關報批程序,按照市國資委的批復意見在企業決策程序中發表意見和行使表決權。
C. 民營企業融資方式都有哪些
其實民營企業融資難那是因為很多,比如說:企業為了避稅不敢從基本賬戶上出專現資金流記錄、企屬業沒有找到合適的擔保等問題。融資方式有:民企融資可以通過除基本賬戶之外法人代表或股東其他的賬戶上查出現金流的記錄提供給銀行,這樣銀行會分析出風險系數從而重新考慮是否給貴單位融資,或者聯合三家或三家以上的民企進行聯保(企業注冊必須一年以上),再或者找具有一定資歷的擔保機構進行擔保。
D. 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哪個融資渠道多
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性質有區分,民營企業融資非常方便快捷,國有企業基本不用融資,沒錢國家想辦法。
E. 國企在什麼情況下會選擇融資
(一)考慮企業的生產規模
就各種融資方式來看,內部融資不需要實際對外支付利息或者股息,不會減少企業的現金流量。同時,由於資金來源於企業內部,不會發生融資費用,使得內部融資的成本要遠遠低於外部融資。因此,它是企業首選的一種融資方式。但隨著企業技術不斷進步,生產不斷擴大,內部融資已不能滿足企業日常經營活動需要,需藉助外部融資來補充企業資金來源。
(二)考慮利率、稅率的變動
經濟環境對企業融資方式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利率的波動上。眾所周知,國民經濟的運行規律呈現周期性起伏。企業可以通過對國民經濟周期的分析,判斷所處的經濟環境所處的景氣狀態及政府的政策取向,在決定融資決策時「順勢而為」,降低融資成本。一般情況下,銀行貸款利率是一年一定,而債券發行利率是一定多年,不受利率變動之影響。這樣,在企業通過對經濟的分析,預期利率將走高時,宜選擇債券融資方式,避開利率風險,不因利率走高而增加融資成本。在企業預期利率將走低時,則宜選擇銀行的貸款融資,順利率下調之勢降低籌資成本。
(三)考慮企業的融資規模
由於企業的債券發行規模受制於企業的凈資產規模,而貸款融資的多少不僅取決於辦理抵押擔保的資產的規模,也受企業的獲利能力、商譽等因素影響。因而在企業確定融資方式時,如果企業資金缺口不大,採用不同的融資方式對付息成本差異影響較小時,可選銀行貸款融資。在資金缺口較大,符合債券發行資格和條件限制時,則宜擇債券融資或債券與貸款混合融資策略。
(四)考慮企業的資產結構和資本結構
一般情況下,企業固定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重較高,總資產周轉速度慢,要求有較多的權益資金等長期資金作後盾,可考慮表外融資方式。最為常見的表外融資方式有融資租賃。融資租賃的重要特徵之一,就是承租人無需立即支付所需機器設備的全部價款,就可利用租賃物所產生的利潤支付租金。另外,融資租賃還具有對企業信用要求較低、還款方式靈活的特點。這對采購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支出較大的企業來說,融資租賃與銀行貸款,發行股票、債券以及其他融資方式相比較,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
(五)考慮企業財務狀況
由於股票融資無須還本付息投資者承擔著較大的風險,必然要求較高的收益率,就要求企業必須有良好的經營業績和發展前景。相比之下,債券融資的發行成本要比股票籌資低,不需要經常監督公司,債券利息亦可從稅前利潤扣除。而股息則需從稅後利潤支付,存在公司法人和股份持有人雙重課稅的問題。
總之,企業融資方式的選擇是每個企業都會面臨的問題,企業應綜合考慮影響融資方式選擇的多種因素,根據具體情況靈活選擇資金成本低、能為企業帶來最大價值的融資方式。
F. 我國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融資方式有什麼不同,為什麼
民營企業 民營企業的概念在經濟學界有不同的看法。一種看法是民營企業是民間私人投資、民間私人經營、民間私人享受投資收益、民間私人承擔經營風險的法人經濟實體。
另一種看法是指相對國營而言的企業,其按照其實行的所有制形式不同,可分為國有民營和私有民營兩種類型。實行國有民營企業的產權歸國家所有,租賃者按市場經濟的要求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私有民營是指個體企業和私營企業。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應該以企業的資本來源和構成定義。企業的資本以民間資產(包括資金、動產和不動產)作為投資主體,即可稱之為「民營企業」。「民營」是具有強烈中國特色的詞彙,從狹義說,民間資產特指中國公民的私有財產,不包括國有資產和國外資產(境外所有者所擁有的資產)。因此,民營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除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控股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以外的所有企業,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從企業的經營權和控制權的角度看,含義小部分國有資產和(或)外商投資資產、但不具企業經營權和控制權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亦可稱之為「民營企業」。
我國民營企業界定從廣義上看,民營只與國有獨資企業相對,而與任何非國有獨資企業是相容的,包括國有持股和控股企業。因此,歸納民營企業的概念就是:非國有獨資企業均為民營企業。
從狹義的角度來看,「民營企業」僅指私營企業和以私營企業為主體的聯營企業。「私營企業」這個概念由於歷史原因不易擺脫歧視色彩,無論是私營企業的投資者、經營者、雇員或者有意推動私營企業發展的社會工作者,都傾向於使用中性的「民營企業」這個名稱,這就使「民營企業」在許多情況下成為私營企業的別稱,而本文也認同這種說法。本文的民營企業的界定主要是在於它的狹義的含義。
所有的非公有制企業均被統稱為民營企業。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業的資本組織形式來劃分企業類型的,主要有: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等。按照上面對民營企業內涵的界定,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外,其他類型的企業中只要沒有國有資本,均屬民營企業
民營不等於私營,民營化也不能等於私有化。現在國外有部分學者把民營化等同於私有化,認為是同一概念,是不對的。我們完全可以按照其內涵和外延的不同而把二者區分清楚。
私營經濟是專指有僱傭勞動關系的經濟成分,即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私營企業。從法律上說,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而私有經濟,則是非公有制經濟,現實中它包括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三部分。
民營或民營經濟,則不是一個所有制概念。它是從經營層次上說的,指的是以民為經營主體的經濟。與民營或民營經濟相對應的概念只能是國營或官營。因此,只要不是國有國營或官辦的經濟,全都是民營或民營經濟。在民營經濟中,既包括全部私有制經濟,也包括除了國有國營以外的其它公有制經濟,例如鄉鎮企業,合作社經濟,以及社區所有制經濟,社團所有制經濟,基金會所有制經濟,等等。
所以,兩者完全不一樣,民營是從經營機制上說的,私營是從產權說的,後者受到相關法律保護,前者以前只是存在於學術理論上的說法,盡管實際運行中人們常說這個,但在工商部門是沒有民營的統計口徑的。只是在科技部門有民營科技企業的統計而已。國家近期才出台了相關政策保護和規範文件。從歷史上說,民營這個概念以後會消失,不具有法律地位,除非以後約定俗成,給它更嚴格的法律地位。正因為如此,我們國家現在在這個問題上才顯得混亂和模糊。
從狹義的角度來看,「民營企業」僅指私營企業和以私營企業為主體的聯營企業。「私營企業」這個概念由於歷史原因不易擺脫歧視色彩,無論是私營企業的投資者、經營者、雇員或者有意推動私營企業發展的社會工作者,都傾向於使用中性的「民營企業」這個名稱,這就使「民營企業」在許多情況下成為私營企業的別稱,而本文也認同這種說法。本文的民營企業的界定主要是在於它的狹義的含義。
「民營」是非常具有中國特色的一個詞彙,它是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產生的,並且曾經非常流行。而現實卻很有諷刺意味,概念流行的民營企業,並沒有相應的法律地位。我國先後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等,這些法律對相應的企業在各方面都做了具體的法律規定,基本上涵蓋了現階段我國各種類型的企業,但沒有「民營企業」。什麼是民營企業呢?所有的非公有制企業均被統稱為民營企業。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業的資本組織形式來劃分企業類型的,主要有: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又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等。按照上面對民營企業內涵的界定,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外,其他類型的企業中只要沒有國有資本,均屬民營企業。
民營企業與民間企業區別
民營企業是從經營權方面而言的,是將民間的個人、私營和合作企業的經營機制引入國有或民有企業;而民間企業則是指散布於城鎮、鄉村的規模較小、技術水平較低、由民間人士投資經營的企業,一般多是個體、私營、合夥或合作性企業,也有認為民間企業即非國有企業的。兩者最根本的區別在於民營企業只強調經營機制,不管所有權屬公還是屬私;而民間企業既強調所有權屬私,又強調經營機制的私營特點。
[編輯本段]私營企業概述
根據國家統計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劃分企業登記注冊類型的規定》(1998年8月28日,國統字〔1998〕200號)第九條規定:「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按照《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
私營獨資企業是指按《私營企業暫行條例》(1988年6月25日,國務院第4號令發布)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獨資企業是指一人投資經營的企業。」即由一名自然人投資經營,以僱傭勞動為基礎,投資者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
私營合夥企業是指按《合夥企業法》或《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兩個以上自然人按照協議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以僱傭勞動為基礎,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兩個以上自然人投資或由單個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另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自然人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問題的通知》(1994年11月18日,工商個字〔1994〕第325號)第六條規定:「凡由自然人為主申請,自然人出資額占注冊資本51%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其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適用上述規定(按照私營企業管理)。」
G. 國企融資算不算國有資金
算;簡單講國企的資金都屬於國有資金,它的來源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自有資金(國家撥款);二是借入資金(主要是對外舉債,如銀行貸款,發行債券等);因此國企融資算肯定算國有資金。
1、中央財政自籌資金。中央財政自籌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外資金、上年財政結余、財政准備費等中央機構財力。
2、各主管部門的自籌資金。各主管部門的自籌資金主要是預算外資金,這是預算外資金中種尖最多、管理較為復雜局部。
3、企業、事業單位的自籌資金。企業自籌資金包括兩個方面:企業現有虧損和股東注資。
(7)國企民營融資擴展閱讀:
投融資主要包括:
(一)產權收購、兼並企業、合資合作;
(二)設立公司、股權投資、增減資本;
(三)固定資產投資;
(四)以抵押、質押、租賃、發行債券等方式進行資金籌措;
(五)對外擔保行為。
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申報投融資項目應按以下許可權辦理:
(一)3000萬元以上的投資項目,市國資委研究後,報市政府審批。
(二)資產規模在50億元以上的公司1000萬元以上的主業投資項目,資產規模在50億元以下1億元以上的公司500萬元以上的主業投資項目,其他企業200萬元以上主業投資項目,由企業報市國資委審批。其中,委託管理企業由委託單位轉報市國資委審批。
(三)投資總額在企業注冊資本5%以內並不超過1500萬元的主營業務投資項目,由企業董事會決策後,報市國資委備案。董事會不健全的企業,審批許可權按本款(二)項辦理。
(四)非主業投資,境外、埠外投資,國有參股項目投資,企業資產負債率超過80%的企業的對外投資,設立公司,收購兼並,增資擴股以及抵押、質押、租賃等,由企業報市國資委審批。
國有資本控股公司投融資項目決策前,國有股東代表應當認真履行報批程序,按照市國資委的批復意見在企業決策過程中發表意見和行使表決權。報批許可權按照前款執行。
H. 目前國有企業融資方式主要有哪幾種
國有企業融資方式主要有:
1、銀行借款
它以銀行為經營主體,按信貸規則運作,要求資產安全和資金迴流,風險取決於資產質量。信貸融資由於責任鏈條和追索期長,信息不對稱,由少數決策者對項目的判斷支配大額資金,把風險積累推到將來。信貸融資需要發達的社會信用體系支持。
2、P2P融資
P2P金融在國內發展初具雛形,但目前並無明確的立法,國內小額信貸主要靠「中國小額信貸聯盟」主持工作。可參考的合法性依據,主要是「全國互聯網貸款糾紛第一案或現結果阿里小貸勝出」。
3、證券融資
證券融資是市場經濟融資方式的直接形態,公眾直接廣泛參與,市場監督
4、企業融資
證券融資主要包括股票、債券,並以此為基礎進行資本市場運作。與信貸融資不同,證券融資由眾多市場參與者決策,投資者對投資者、公眾對公眾的行為,直接受公眾及市場風險約束,把未來風險直接暴露和定價,風險由投資者直接承擔。
5、股權融資
股票上市可以在國內,也可選擇境外,可以在主板上市也可以在高新技術企業板塊,如美國(NASTAQ)和香港的創業板。發行股票是一種資本金融資,投資者對企業利潤有要求權,但是所投資金不能收回,投資者所冒風險較大,因此要求的預期收益也比銀行高,從這個角度而言,股票融資的資金成本比銀行借款高。
6、招商引資
它不通過公開市場發售,一種私下尋找戰略投資者的融資方式。因此其優缺點與發行股票上市類似,但由於不需要公開企業信息以及被他人收購的風險較小等原因,通過招商引資的方式融資也受到一些企業的歡迎。
7、民間借貸
民間借貸也成為企業融資的一種途徑,民間借貸主要有:民營銀行、小額貸款、第三方理財、民間借貸連鎖、擔保、私募基金、銀企對接平台、網路借貸、金融超市、金融集團、民資管理公司、民間借貸登記中心等,除了這些傳統的民間借貸形式,典當行也成為民間資本一大新的流向。
8、民間借貸
大多中小企業更希望通過銀行借貸的方式來進行融資,然而在商業銀行方面,更願意貸款給實力雄厚的大型企業,許多中小企業被各種嚴苛的條件拒之門外。據不完全統計,中小企業貸款申請遭拒率達56%。因此,中小企業選擇民間借貸是相對來說較為容易的融資渠道。
9、租賃融資
融資租賃為中小企業融資重要渠道,中小企業融資重見新曙光。
(8)國企民營融資擴展閱讀:
企業融資的作用:
(一)企業融資是反映資金運動的方法
企業融資對資金運動按經濟內容進行的分類,一個會計科目反映一類經濟業務,各個會計科目從不同方面反映資金運動的總體。每一個會計科 目,就是反映資金運動的一個環 節,會計科目體系,就是反映資金運動的鏈 條。
通過某個會計科目所提供的資料,去認識資金運動的某個方面,例如,「固定資產」科目,提供在一定時期內固定資產增加、減少和現有多少數額的 資料,就可以反映固定資產的情況;通過全部會計科目所提供的資料,就能全
(二)企業融資是組織會計核算的依據
企業融資作為基本的會計制度,它規定了會計科目包括的核算范圍、具體內容、核算方法、編制會計分錄方法、明細核算和登記賬簿的要求等。根據 會計科目的規定組織會計核算:在賬簿中設置賬戶;進行日常會計事項的處理,
確定會計分錄,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等。例如:購入物品一批價值 元,其中屬於材料的元,應按「材料」會計科目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屬於管理費用的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融資
I. 「國有民營」企業是什麼意思
國有全資企業,其資本的所有者為國家(國資委管理)一家。
國有全資企業是相對國有控股企業而言的。
有些股份公司,國家佔有50%以上的股份,另外還有民營股份或個人股份,但其也可以成為國有企業,但不是全資,而是控股。
如公司的國家股小於50%,那麼就不稱為國有企業,而僅僅是國資參股的企業了。
(9)國企民營融資擴展閱讀:
民營企業的現狀:
一、發展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
人們對民營企業的認識對民營企業的發展仍有一定的影響。例如,私營企業比非私營企業融資障礙更大,而且沒有得到與國有企業同等的待遇。融資在一定程度上已成為民營企業發展壯大的「瓶頸」。
有些部門在履行職能時,仍然存在著不能平等對待的情況,「兩面」和「兩個標准」的情況仍然存在,經常在服務費、子女入學等方面提高,受到特殊的「照顧」。.這些情況的存在,使得一些民營企業的行為短期化,投資意願嚴重減弱。
二、管理水平低下
我國許多民營企業都選擇了家長制管理模式。管理制度具有「家庭」和「親屬關系」的特點。實行集中領導和獨裁決策。經營者不僅是資產的所有者,而且是資產的經營者。
當企業有一定規模時,由於決策層和執行層界限模糊,家長式管理缺乏「糾偏」機制。私營企業家的局限性和專橫性往往導致企業決策失誤。
三、人才機制不靈活
大多數民營企業家非常重視人力資源,但在現實中,大多數民營企業面臨著人才和信任的嚴重危機。根本原因是企業家落後於「資本僱傭勞動力」的概念,認為員工與企業之間的關系只是勞動力的僱傭關系。
J. 民營企業進入國有企業對民營企業融資有什麼好處
一、民營企業融資的現狀
民營企業的資金來源有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內源融資是指企業通過一定方式在自身內部進行資金的融通。這是企業長期融資的重要來源,是企業不斷將自己的儲蓄(一般來說主要由折舊和留存收益構成)轉化為投資的過程。內源融資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業主的投入。據調查,初始資金來源主要依靠內源融資,有90%的初始資金來自於共同創業的成員、家族成員或者朋友。而且企業規模越小,業主投入所佔比重越大。二是企業自身盈餘。當企業經過一定發展後,其自身盈餘留存所佔比重增加。外源融資廣義上是指不同資金持有者之間資金的流通,具體到某一企業則是指吸收其他經濟主體的閑置資金,使之轉化為自己投資的過程。外源融資包括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直接融資是通過向社會發行股票或債券從資本市場獲得資金,但在民營企業中比例都非常低。間接融資是通過金融機構充當信用媒介獲得資金。企業規模越大,銀行、信用社貸款所佔比例就越高。此外,非正規渠道諸如非法集資也大量存在,企業往往以高出銀行、信用社貸款利率1倍至數倍的利息進行民間借貸,這在小型企業所佔比重較大。
國際金融公司(1FC)在北京、成都、溫州等地開展的一項有關中國600多家民營企業的調查活動結果顯示:我國民營企業的融資,無論是初創期還是發展時期,其資金來源都嚴重地依賴內源融資,自我融資是我國民營企業的主要融資方式。被調查企業融資結構中自我融資的比重佔了90.5%(經營年限短的企業所佔比重更高),有9.5%來自外源融資,其中銀行貸款佔4.0%,來自非金融機構的份額佔2.6%,其他渠道佔2.9%,民營企業融資渠道過於狹窄。
根據人民銀行研究局的調查:樣本企業平均投資規模增長幅度2002年為65%,2003年為31%。在資本市場處於初始發展階段的我國,民營企業把融資的希望寄託於商業銀行。但由於種種原因,商業銀行向民營企業提供的資金支持遠遠小於民營企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從1999年到2003年,民營企業貸款(即私營企業、鄉鎮企業、「三資」企業貸款之和)所佔全部新增貸款的比重分別為6.43、6.14、4.33、3.56、4.05;若把農業貸款也作為民營企業貸款,則其比重分別為11.97、9.34、8.37、9.67、9.5,而民營經濟已佔我國GDP的1/3還要強。據調查,80%的民營企業認為貸款難,47%的企業停產原因是資金缺乏後續供給。融資結構單一、融資渠道堵塞、融資成本偏高是民營企業面臨的普遍問題。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已成為制約其發展的瓶頸。
二、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分析
資金是民營企業生命力得以擴張的條件,民營企業出現融資困難的局面,究其形成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1.民營企業的信用問題直接影響其外部融資。誠實經營,講究信譽與消費者和企業密切相關,它既可以給消費者帶來好處,也可以給企業帶來利潤。好的信用會給銀行好的印象從而能比較順利地取得貸款,而不良信譽或信用等級偏低則會取到很少的貸款甚至得不到銀行的貸款支持。例如,中國工商銀行專門制定的面向中小企業貸款的指導性意見中有一條,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屬於禁止貸款類:欠息,無償債能力;貸款用途不大;不守信譽;企業管理混亂;經營無固定場所;企業經營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一般性加工企業的基建項目;信用等級BB級以下。
當然,其他企業比如國有企業等也會出現一系列信用問題,但民營企業的資信狀況更差。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提供一個數據是:60%以上的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是BBB級或BBB級以下的信用等級,而從評級經驗和指標體系的嚴格程度來看,這仍是一個保守的數據,更別說依照國際指標體系。
2.信息不對稱,銀行難放心。因信息缺乏而在融資上造成的問題可能發生在兩個階段:交易之前和交易之後。在交易之前,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問題是會導致逆向選擇。金融市場上的逆向選擇指的是:貸款者和借款者之間存在著信息的不對稱性,即有關借款者的信譽、擔保條件、項目的風險與收益等,借款者比貸款者知道得更多,具有信息優勢,這種優勢使得貸款者在借貸市場上處於不利地位。為了消除不利的影響,貸款者只能根據自己所掌握的借款者過去平均的信息來設定貸款條件,而不是根據風險程度的高低確定利率。這樣,就會對那些高於平均條件的優良借款者不利,後者就會退出借貸市場。這一過程的不斷重復,借貸市場上借款者整體素質就會下降。那些最可能造成信貸風險的貸款者常常是那些尋找貸款最積極的人,這就是所謂的逆向選擇問題。由於逆向選擇使得貸款可能招致信貸風險,貸款者可能決定不發放任何貸款,即便市場上有信貸風險很小的選擇。
道德風險是在交易之後由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問題。金融市場上的道德風險,指的是借款者得到貸款後,可能改變原來的承諾,從事使貸款不能歸還的高風險投資或者故意逃廢債務。由於道德風險降低了貸款歸還的可能性,貸款者可能決定寧願不做貸款。
民營企業的信息不對稱比國有企業、大企業更加嚴重,其原因是因為民營企業大多都有信息不透明問題。民營企業的信息基本是內部化的,通過一般的渠道是很難獲得有關民營企業的信息的。民營企業在尋找貸款和外源性資本時很難向金融機構提供證明其信用水平的信息。由於民營企業對資本和債務要求的規模較小,使得審查監管的平均成本和邊際成本較高,金融機構為了避免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往往不願向中小企業或民營企業提供貸款。可見,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造成的問題已成為金融市場正常發揮功能的重要障礙。
3.國內融資制度安排問題。我國的資本市場是伴隨著國有企業的改革而發展起來的,其初衷是為了解決國有企業的融資問題,在制度設計上,對隨後發展起來的民營企業有諸多限制。首先,資本市場融資制度安排的限制。我國證券市場以國有企業改革為宗旨,重點扶持了一大批國有大中型企業上市融資。盡管2004年5月27日中小企業板塊在深交所正式啟動,但由於實行「法律法規不變,發行上市標准不變」,能夠通過股市融資的民營企業只是少數。其次,債券市場融資制度限制。我國發行企業債券實行「規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級審批」的辦法,優先考慮農業、能源、交通、重點原材料與城市公共設施項目,以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不但對發行主體有很高的條件要求,並且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批。目前只有少數大型國有企業發行了企業債券,基本上未向民營企業開放。對民營企業來說,發行企業債券是不現實的債權融資渠道。再次,民營企業難以獲得民間資本的大力支持。民間借貸在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內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融資行為,甚至有可能被認定為「非法集資」而受到法律的懲罰。由於啟動民間資本的相關政策和立法滯後,民間資金難以轉化為資本。民間融資的無序性和不規范性使其不可能成為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主要資金來源。
4.所有制的歧視勢必造成民營企業貸款難的局面。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只願給國有企業貸款,同為中小企業,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受到的待遇就不一樣。在中國,大部分的銀行貸款首先給了國有企業,其次是「三資」企業,最後才輪到民營企業。而只要是民營企業貸款,大多都會出現手續繁瑣、條件苛刻、減少貸款額等諸如此類的現象。打破所有制的歧視已成為刻不容緩的問題,上述五個原因,歸納起來就是以下三點:(1)體制上的原因。民營企業是非國有企業,與國有銀行在所有制上的差異,造成銀行與企業之間的距離。此外,政府在信貸支持體系渠道開啟方面,對民營企業的優惠政策不多。(2)企業自身的原因。一方面,民營企業由於數量眾多,層次參差不齊,財務制度不規范,從而導致了企業與銀行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使銀企聯系不強;另一方面,相當多的民營企業信用等級低,資信相對較差,取得抵押擔保貸款困難;同時,有些民營企業借改制之機逃避銀行債務,從而直接惡化了銀企關系。(3)社會服務體系的原因。首先,缺乏專門的為民營企業貸款服務的金融機構。由於民營企業資信狀況不均勻,為規避風險,國有商業銀行在資金借貸方面對民營企業的貸款大打折扣,而市場體系的不完善,使民營企業的融資更加困難。 其次,商業銀行貸款管理的嚴格化。國有銀行商業化以後,銀行業實行的是企業化管理,對放貸後的風險顧慮和原有的不良貸款沉澱較多,使之對民營企業缺乏信心。為防範風險,必然採取的措施就是:普遍加強信貸資產的質量管理,對信譽程度較高的民營企業才給予貸款,而民營企業由於自身的經濟實力和財務管理科學化的欠缺,往往達不到銀行規定的標准,因而很難獲得銀行的信貸支持。再其次,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自身財力的不足。以重點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為己任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由於還貸不力,資金來源不斷萎縮,負債經營過重,資產質量下滑,可以放貸的資金十分有限,難以給予民營企業足夠的支持。最後,政府財力扶持的困難。政府在體制改革中,重心在於加強對國有大型企業進行資金、政策方面的傾斜。受財政收入剛性的制約,限制了向民營企業貸款的力度,國有銀行企業化後,政府不可能再採取直接措施讓銀行放貸,使民營企業貸款難的問題得不到徹底的解決。
三、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對策探討
1.國有商業銀行進行股份制改造,以促使其資金更多地流向民營企業。長期以來,國有銀行一直在我國融資市場中佔有最大份額,並與政府及國企之間形成穩定的利益制衡關系。國企作為國家直接出資與控制的經濟體,一直是國家政策的利益保護重點,金融體制改革實則圍繞著國企利益而展開,可以說國企始終是資金市場上的最大受益者。要讓國有銀行資金更多地投向民營企業,唯有打破維持已久的政府、國企與國有銀行的利益制衡關系,而國有銀行進行股份制改造是打破這種關系的有效途徑。股份制可以進一步明晰國有銀行的產權,理順其與政府國企之間關系,促使國有銀行真正實行企業化經營,按資金使用效益而不是所有制形式選擇貸款對象。這樣民營企業才能與國企處於公平的資金競爭地位,才能獲得廣泛持久的銀行金融支持。
2.以城市信用社為基礎組建主要為民營企業服務的民營商業銀行。國有銀行作為大型商業銀行,即便改制後,也會定位在主要為大中企業和大客戶服務。因而,為了適應我國眾多中小民營企業的金融需求,極有必要組建民營中小金融機構,尤其是民營商業銀行。
民營商業銀行的組建以城市信用社為基礎較合適。城信社土生土長,立足本地,與民營企業一樣遵循著市場經濟運作的軌跡,與民營企業有著制度、地緣、人緣上的親和力,在交易費用、信息搜集、信用約束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已為民營企業的啟動和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在一些經濟較為發達地區,已經出現了一些較具規模、經營運作良好的城信社,對這些城信社進行改革、重組,按市場原則組建完全由民營企業和私人入股或控股的民營銀行,能夠較快投入運作,既可擴大民營企業的融資來源,又可為銀行體系輸入新鮮血液。
3.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專業機構必須按市場規律要求,進行市場化運作,為民營企業的融資掃清障礙。(1)金融管理部門應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制定出符合市場要求的相關制度和法規,加快商業銀行和資本市場的市場化改造,合理配置金融資本,不應以所有制性質去導向市場。(2)加快證券市場的建設,為民營企業的證券融資提供方便。金融部門要改變單一的為國家重點項目和國家骨幹企業發行債券的方式,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和其他企業發行多種形式的企業債券,使債券市場的融資功能得到充分發揮。我國的股票市場在發行上存在著所有制歧視,證券管理部門應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消除所有制歧視,讓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享受同等待遇,公平上市。對那些規模較小、尚處於初期發展但有充分發展前景的民營企業,證券管理部門可以考慮開辟新的股權流通場所,設置多層次的股票交易市場,如建立「二板市場」和「櫃台交易」等,也可以開設類似美國全國證券商協會自動報價系統(NAS-DAG)的場外交易系統。對於尚不具備進入證券市場的民營企業,金融證券管理機構可直接或間接通過中介服務機構去引導和幫助這些民營企業,使它們達到上市監管的要求,最後有機會進入證券市場。
4.加快建立金融中介服務機構,開拓其他融資渠道。(1)興辦社會民間中介服務組織,補充、完善信貸服務體系。民營企業在融資過程中常感到信貸信息不靈,相關程序不清。而金融部門對民營企業的資產質量、資信程度難以了解和掌握,雙方在進行信貸融資中都感到不了解,融資成本高,操作難度大。設立中介服務機構能有效解決這一矛盾。可設立信貸咨詢、信貸保證、資信評估、貸款擔保、財務審計、經營監管等中介服務機構。這樣,一方面能確保供需雙方業務的正常進行;另一方面還能激活資本市場,給資本市場帶來更大的發展空間,民營企業的融資問題也能得到根本改觀。(2)設立社會民間融資基金,給民營企業增加一個投融資的資本市場。發達國家發展創業投資基金用以扶持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綜合考慮我國民營企業的實際情況,可設立相對應的投融資基金,如創業投資基金、信用保證基金、互助基金等等。籌集基金主要是依靠社會的力量和民間、企業的力量,可以是金融企業出資、社會綜合部門出資、民間出資、各企業出資,也可以是綜合性(或稱混合性)的合作。民間融資基金以股權投資為存在方式,以獲得長期風險投資效益為目的。此類基金有別於國家金融機構組織建立的金融基金和社會效益基金。各級政府和金融管理機關要積極倡導和推動它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