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私人或者私企能開信託公司嗎
目前私人入股信託公司還無先例,私企入股信託公司則已有國之傑控股重組鞍山信託(現已該名為安信信託)。
以下內容引自中國人民銀行2002年6月5日頒布的《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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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設立信託投資公司,應當採取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第十二條 設立信託投資公司,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並領取《信託機構法人許可證》。
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信託業務,任何經營單位不得在其名稱中使用「信託投資」字樣。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信託投資公司的設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備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入股資格的股東;
(三)具有本辦法規定的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
(四)有具備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和與其業務相適應的信託從業人員;
(五)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信託業務操作規則和風險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中國人民銀行可以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和信託市場的狀況對信託投資公司的設立申請進行審查。
第十四條 信託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3億元。
經營外匯業務的信託投資公司,其注冊資本中應包括不少於等值1500萬美元的外匯。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信託投資公司行業發展的需要,可以調整設立信託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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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在百慕大設立私人信託公司
在百慕大,根據《1981 年公司法》私人信託公司可以股份有限公司或擔保內有限公司的形式設立。百慕容大法律將公司區分為「本地」公司(主要由百慕大人擁有)與「豁免」公司(主要由非百慕大人擁有)。一般說來,除例外情況外,豁免公司僅能從百慕大境內開展與百慕大境外的交易和活動相關的營業。若委託人在設立相關信託時並非通常居住於百慕大,私人信託公司則被允許完全在百慕大境內開展營業。
所有百慕大豁免公司的成立均須經百慕大金融管理局(下稱「BMA」)批准。百慕大法律要求必須披露最終實益權益人的身份,所有持有擬成立的私人信託公司不少於百分之五(5%)股份的最終實益權益人均須簽署一份個人聲明,證實其是聲譽良好之人士且在其他百慕大業務中亦良好聲譽。若公司是由一目的信託(purpose trust)持有(這種情形很常見),則該信託的委託人須作出上述聲明。
私人信託公司可在其公司名稱中使用「信託」或「受託人」的字眼。私人信託公司須在成立之日起3 個月內向BMA 存檔一份函件,證實其具有受豁免的資格,且詳細說明其信託業務的性質和范圍。
❸ 私人信託公司算是犯法嗎
根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六章
第五十八條 未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內准,擅自設立信託公司容的,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予以取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
❹ 信託公司屬於私營還是國營
信託公司按控股股東的類型基本分為三種情況:
1、大型央企主導的——如:中糧信託(回中糧集團控答股)、昆侖信託(中國石油控股)、中信信託(中信集團控股)
2、政府主導的——如:東莞信託(東莞財政局)、甘肅信託(甘肅省財政廳)、百瑞信託(鄭州市財政局),其中也包括一些政府的平台公司或金融機構控股的信託公司
3、社會資本主導的——如:平安信託(平安集團控股)、國民信託(豐益實業控股)。
基本上真正民營控股的信託公司可謂鳳毛麟角,在中國金融畢竟是國家重點控制的行業,民營資本要做金融必須向ZF靠攏,否則。。。。你懂的!
❺ 私人投資理財信託公司靠譜嗎
肯定不靠譜啊,還是要正規點的像銅板街這種的。
❻ 不是,那麼在實際中有沒有私人開辦的信託公司
可以明確的告訴你,絕對沒有,中國的信託公司,在銀監會的官網可以查詢,沒有的就是非法的,註定投資者會損失慘重,血本無歸
❼ 信託公司默許員工私下籌資金形為違法嗎
首先,信託公司不會默許員工的這種行為
其次,私籌資金屬於非法集資
最後,如果員工籌資引發的系列問題,信託公司不會手下留情!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❽ 信託公司是做什麼的
一、信託公司也是一種金融機構,但是信託公司和銀行不同,信託公司不能吸收存款。信託公司可以通過設立一些信託計劃募集資金,然後把募集到的資金投資於一些工業、農業建設項目(如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房地產建設項目等)。投資者可以和信託公司簽訂信託計劃合同,把資金交給信託公司,投資於某個信託計劃項目,信託公司承諾給多少利息,多長時間歸還本金。到時信託公司會把利息和歸還的本金直接打到投資者的銀行帳戶上。
二、《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第八條 設立信託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入股資格的股東;
(三)具有本辦法規定的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
(四)有具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任職資格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與其業務相適應的信託從業人員;
(五)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信託業務操作規程和風險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8)信託公司私擴展閱讀
信託公司,在中國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根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設立的主要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 信託公司以信任委託為基礎、以貨幣資金和實物財產的經營管理為形式,融資和融物相結合的多邊信用行為。
信託業務的關系人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三個方面。轉移財產權的人,即原財產的所有者是委託人;接受委託代為管理和經營財產的人是受託人;享受財產所帶來的利益的人是受益人。信託的種類很多,主要包括個人信託、法人信託、任意信託、特約信託、公益信託、私益信託、自益信託、他益信託、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營業信託、非營業信託、民事信託和商事信託等。
❾ 信託公司是屬於什麼企業國企還是私企
信託公司屬於正式的金融行業,除了銀行、保險、券商就是她了。一般這類的公司專哪怕就是民企屬待遇也比較好,你看看民生銀行、平安這些都是民企,差得了嗎?信託的注冊資本金大都上億元,稍好一點的都10億元資本金以上,信託的牌照可是肥肉啊!
❿ 平安信託:私人信託是什麼意思
所謂個人信託,是指委託人(指自然人)基於財產規劃的目的,將其財產權移轉予受託人(信託機構),使受託人依信託契約的本旨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的行為。個人信託是在個人擁有私有財產的基礎上產生的。信託最早是從個人信託發展形成的。
簡介
編輯
個人信託是以各種財產權為中心,將自己名下包含金錢、有價證券、不動產等資產,交由受託人(信託機構)依照信託契約執行各項管理運用,以期達到預定的信託目的。由於個人信託的內容具有高度的彈性及隱密性,委託人對信託的財產亦能保有控制權,透過適當的規劃,信託財產將不受委託人死亡或破產等因素影響,同時更可以享有信託機構專業的投資控管,種種優點是其它單一金融商品或服務所難以企及的。[1]
起源與發展
編輯
個人信託業務在歐美國家使用已有百年的歷史。英國是信託的發源地。個人信託在英國出現之初,主要是以個人之間的信任、委託為基礎發展起來的,且被作為一種消極的財產轉移設計而加以運用。雖然英國信託發展的歷史悠久,但仍然保持著歷史傳統,表現為無論是委託人還是受託人,無論是早期的信託還是現代的信託,個人受託這個古老的方式仍然在信託業中占較大比重。
到現在,其個人信託業務仍占其整個信託業的百分之八十,且個人信託的內容多是民事信託和公益信託,信託標的物以房屋,土地等不動產為主,這也是英國的信託業務與其它西方國家相比最為顯著的特點。目前,英國的個人信託業務(或稱民事信託業務)主要有:財產管理;執行遺囑;管理遺產;
財務咨詢(包括對個人財產在管理、運用、投資和納稅等方面的咨詢)。
美國信託業是從英國傳入的,開始主要由個人承辦執行遺囑及管理財產等事物。隨著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個人承辦的民事信託已不能適應經濟的發展要求,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組織——信託公司和銀行信託部大量出現為現代信託制度奠定了基礎。因此,美國是個人信託業務最發達的國家。
隨著我國加入WTO以及經濟的長足發展,國民的財富也急劇增長,對於已經富裕起來的人來說,迫切需要更多新的、有效的理財方式使他們的財富能夠積累下去。而個人信託無疑是一個非常適合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