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投資地方銀行一般是不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因為基本上公司投資銀行都不是短期持有的。大部分計入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分紅就可以確認投資收益了。
2. 什麼是金融資產 按會計准則要求,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應分為哪幾類
金融資產屬於企業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專收賬款、應收票據、屬其他應收款項、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等。
按照會計准則要求,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分為:貨幣資金;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
3. 什麼叫符合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有關金融資產終止確認
簡單的說,就是按照這個准則,不再確認金融資產,更通俗的說,這項金融資產和版您沒關系了。權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的確認和計量的第二十五條,我們可以看到如下信息:
第二十五條 金融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終止確認:
(一)收取該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合同權利終止。
(二)該金融資產已轉移,且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規定的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
終止確認,是指將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從企業的賬戶和資產負債表內予以轉銷。
用大白話解釋如下:
(一)不能從這項金融資產上賺錢了。比如本來你有某項債券,各種原因,利息再也收不到了,那就終止確認;
(二)資產轉移了,無論是賣出了也好,還是由於各種變化,轉換成長期股權投資等其他資產類別也罷,總而言之,這項資產已經不再以金融資產的方式計入財務報表了。
當然,由於終止確認了,所以當然要從企業資產負債表和賬戶中轉銷了。
4. 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是什麼意思
企業以不附追索權方式出售金融資產。企業將金融資產出售,同時與買入版方簽訂協議,在約定期許可權結束時按當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回購。
企業將金融資產出售,同時與買入方簽訂看跌期權合約(即買入方有權將該金融資產返售給企業),但從合約條款判斷,該看跌期權是一項重大價外期權(即期權合約的條款設計使得金融資產的買入方極小可能會得到期權)。
(4)金融資產確權擴展閱讀:
包括下列各項:
1、發行方、或債務人發生嚴重財務困難;
2、債務人違合同條款,如償付利息或本金發生違約或逾期等;
3、債權人出於經濟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慮,對發生財務困難的債務人作出讓步;
4、債務人很可能倒閉或進行其他財務重組;
5、因發行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該金融資產無法在活躍市場繼續交易;
6、無法辨認一組金融資產中的某項資產的現金流量是否已經減少,但根據公開的數據對其進行總體評價後發現,該組金融資產自初始確認以來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確已減少且可計量,如該組金融資產的債務人支付能力逐步惡化。
5. 簡述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確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企業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1)持有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
(2)金融資產是企業採用短期獲利模式進行管理的金融工具投資組合中的一部分;
(3)屬於衍生金融工具。
2)企業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金融資產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在初始確認時將其直接指定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1)該指定可以消除或明顯減少該金融資產在計量方面存在較大不一致的情況;
(2)企業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的書面文件已載明,該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和評價並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
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不能直接指定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6. 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是指什麼
初始確認金額的意思是:固定資產、金融資產等資產,取得時的入賬金額成交價格,還包括支付手續費和相關運雜費,即購買時所花費成本和相關費用合計數。
企業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資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單獨作為應收項目,不構成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初始確認金額。
企業初始確認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對於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對於其他類的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當計入初始確認金額。
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於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新增的外部費用,是指企業不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就不會發生的費用,包括支付給代理機構、咨詢公司、券商等的手續費和傭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債券溢價、折價、融資費用、內部管理成本及其他與交易不直接相關的費用。
企業取得金融資產所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進行處理。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
借:投資收益(發生的交易費用)
借: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借: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7. 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能被分為哪幾類
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能被分為以下四類: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2、持有至到期投資;3、貸款和應收款項;4、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
8. 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幾類
企業取得的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四類,具體如下: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其初始價值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其後續計量以公允價值,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2、持有至到期投資
企業打算並且能夠持有到期的債權證券,初始價值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以攤余成本進行後續計量。在一年或企業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到期,那麼應在流動資產中列報;如果到期時間超過一年或一年以上的一個營業周期,那麼持有至到期投資應在長期資產中列報。
3、貸款和應收款項
初始價值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其攤余成本進行後續計量。主要指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和其他債權,但不限於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和其他債權。非金融企業持有的現金和銀行存款、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款項、企業持有的其他企業的債權(不包括活躍市場上有報價債務工具)等。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初始價值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按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權益(公允價值下降幅度較大或非暫時性計入資產減值損失)。包括劃分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金融資產。
(8)金融資產確權擴展閱讀:
金融資產的有關特徵
1、貨幣性,可以用來做為貨幣或容易轉換為貨幣,行使交易媒介或支付功能;
2、流通性,可以迅速變現,而同時不受價值上的損失;
3、償還期限,在行使最終支付前的時間長度;
4、風險性,用來購買金融資產的本金是否有受損失的危險;
5、收益性,用收益率來表示,指金融資產所取得的收益與本金的比率。
9. 關於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的問題 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中有一條:企業出售金融資產並與買入方簽訂協議,
涉及回購協議的時候,風險報酬是否轉移,關鍵按回購價格的確定。
如果以「版固定價權格」為基礎,比如100賣出約定105必須買回,那麼回購日的時候公允價值即便跌到20,仍然必須按105回購,說明出售至回購期間的風險報酬仍然保留在原出售方,這時,金融資產不得終止確認。
如果以「公允價值」為基礎,比如以公允價值賣出約定到期以當時公允價值+10%買回,那麼出售至回購期間的風險報酬就轉移到了對手方,實質上已經是賣出一項金融資產之後一段時間又按市價為基礎買回來另外一項金融資產,賣出時終止確認,回購時確認新金融資產。
參考《企業會計准則第23 號——金融資產轉移》應用指南
以下例子表明企業已將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風險和報酬轉移給了轉入方,應當終止確認相關金融資產。
2.企業將金融資產出售,同時與買入方簽訂協議,在約定期限結束時按當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回購;
以下例子表明企業保留了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風險和報酬,不應當終止確認相關金融資產:
2.企業將金融資產出售,同時與買入方簽訂協議,在約定期限結束時按固定價格將該金融資產回購;
10. 金融資產怎樣進行初始確認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