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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融資模式民營

發布時間:2021-04-16 04:48:27

❶ 目前民營企業籌資渠道和籌資方式都有哪些

融資渠道和方式有很多,但適用於中小企業的卻很少。像田大媽這樣的民營企業融資方式不規范,融資渠道狹窄,求貸無門的案例在我國經濟生活中還相當普遍。

民營企業貸款難的主要原因有:國有銀行對民營企業的所有制歧視,銀行發放貸款偏好大型企業的大筆貸款,中小企業資信較差可供抵押的物品少,財務會計不規范等。因此,要解決民營企業貸款難問題,從外部條件來看:一是政府出面組建民營企業擔保基金,推進國有銀行的觀念轉變和機制轉換,在立法上對國有銀行對民營企業的貸款比例提出要求。二是建立民營企業募集股份,發行債券渠道,大力發展櫃台交易並加以規范。三是鼓勵成立地區性,社區性和民間性質的合作金融組織,積極引進外資銀行。四是大力發展金融中介服務機構,如小企業診斷所等,為銀行貸款提供專業化信息服務。

從民營企業自身來看,要積極推進內部管理水平的提高,規范財會工作,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強化產品創新,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和知識含量,著力增強企業無形資產投資,有效阻止競爭者的介入;提高盈利水平,注重留利,降低對外部資本的依賴度;改善用人制度,積極引進管理,技術方面的人才;樹立良好的財務形象,給股東和債權人滿意的回報,為進一步融資和降低資本成本創造條件;在房地產,設備方面捨得投入,增強企業的可供抵押品比重;充分利用租賃,商業信用,民間信用,吸收直接投資等現有融資渠道,搞好與政府,銀行的關系,爭取銀行的理解和支持;通過並購擴大企業規模,增強企業的融資能力。

❷ 我國民營企業融資模式研究,這個題目中民營企業是不是指的中小型企業

既然標題是民營企業,就應該既包括了中小型民營企業也包括了大型民營企業,只不過不同規模企業融資模式的特點會不同吧了,大企業更多可以通過銀行、證券融資,中小企業則需要更多的信用擔保融資、民間借貸什麼的。

❸ 我國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融資方式有什麼不同,為什麼

民營企業 民營企業的概念在經濟學界有不同的看法。一種看法是民營企業是民間私人投資、民間私人經營、民間私人享受投資收益、民間私人承擔經營風險的法人經濟實體。
另一種看法是指相對國營而言的企業,其按照其實行的所有制形式不同,可分為國有民營和私有民營兩種類型。實行國有民營企業的產權歸國家所有,租賃者按市場經濟的要求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私有民營是指個體企業和私營企業。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應該以企業的資本來源和構成定義。企業的資本以民間資產(包括資金、動產和不動產)作為投資主體,即可稱之為「民營企業」。「民營」是具有強烈中國特色的詞彙,從狹義說,民間資產特指中國公民的私有財產,不包括國有資產和國外資產(境外所有者所擁有的資產)。因此,民營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除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控股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以外的所有企業,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從企業的經營權和控制權的角度看,含義小部分國有資產和(或)外商投資資產、但不具企業經營權和控制權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亦可稱之為「民營企業」。
我國民營企業界定從廣義上看,民營只與國有獨資企業相對,而與任何非國有獨資企業是相容的,包括國有持股和控股企業。因此,歸納民營企業的概念就是:非國有獨資企業均為民營企業。
從狹義的角度來看,「民營企業」僅指私營企業和以私營企業為主體的聯營企業。「私營企業」這個概念由於歷史原因不易擺脫歧視色彩,無論是私營企業的投資者、經營者、雇員或者有意推動私營企業發展的社會工作者,都傾向於使用中性的「民營企業」這個名稱,這就使「民營企業」在許多情況下成為私營企業的別稱,而本文也認同這種說法。本文的民營企業的界定主要是在於它的狹義的含義。
所有的非公有制企業均被統稱為民營企業。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業的資本組織形式來劃分企業類型的,主要有: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等。按照上面對民營企業內涵的界定,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外,其他類型的企業中只要沒有國有資本,均屬民營企業
民營不等於私營,民營化也不能等於私有化。現在國外有部分學者把民營化等同於私有化,認為是同一概念,是不對的。我們完全可以按照其內涵和外延的不同而把二者區分清楚。
私營經濟是專指有僱傭勞動關系的經濟成分,即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私營企業。從法律上說,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而私有經濟,則是非公有制經濟,現實中它包括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三部分。
民營或民營經濟,則不是一個所有制概念。它是從經營層次上說的,指的是以民為經營主體的經濟。與民營或民營經濟相對應的概念只能是國營或官營。因此,只要不是國有國營或官辦的經濟,全都是民營或民營經濟。在民營經濟中,既包括全部私有制經濟,也包括除了國有國營以外的其它公有制經濟,例如鄉鎮企業,合作社經濟,以及社區所有制經濟,社團所有制經濟,基金會所有制經濟,等等。
所以,兩者完全不一樣,民營是從經營機制上說的,私營是從產權說的,後者受到相關法律保護,前者以前只是存在於學術理論上的說法,盡管實際運行中人們常說這個,但在工商部門是沒有民營的統計口徑的。只是在科技部門有民營科技企業的統計而已。國家近期才出台了相關政策保護和規範文件。從歷史上說,民營這個概念以後會消失,不具有法律地位,除非以後約定俗成,給它更嚴格的法律地位。正因為如此,我們國家現在在這個問題上才顯得混亂和模糊。
從狹義的角度來看,「民營企業」僅指私營企業和以私營企業為主體的聯營企業。「私營企業」這個概念由於歷史原因不易擺脫歧視色彩,無論是私營企業的投資者、經營者、雇員或者有意推動私營企業發展的社會工作者,都傾向於使用中性的「民營企業」這個名稱,這就使「民營企業」在許多情況下成為私營企業的別稱,而本文也認同這種說法。本文的民營企業的界定主要是在於它的狹義的含義。
「民營」是非常具有中國特色的一個詞彙,它是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產生的,並且曾經非常流行。而現實卻很有諷刺意味,概念流行的民營企業,並沒有相應的法律地位。我國先後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等,這些法律對相應的企業在各方面都做了具體的法律規定,基本上涵蓋了現階段我國各種類型的企業,但沒有「民營企業」。什麼是民營企業呢?所有的非公有制企業均被統稱為民營企業。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業的資本組織形式來劃分企業類型的,主要有: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又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等。按照上面對民營企業內涵的界定,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外,其他類型的企業中只要沒有國有資本,均屬民營企業。
民營企業與民間企業區別
民營企業是從經營權方面而言的,是將民間的個人、私營和合作企業的經營機制引入國有或民有企業;而民間企業則是指散布於城鎮、鄉村的規模較小、技術水平較低、由民間人士投資經營的企業,一般多是個體、私營、合夥或合作性企業,也有認為民間企業即非國有企業的。兩者最根本的區別在於民營企業只強調經營機制,不管所有權屬公還是屬私;而民間企業既強調所有權屬私,又強調經營機制的私營特點。

[編輯本段]私營企業概述
根據國家統計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劃分企業登記注冊類型的規定》(1998年8月28日,國統字〔1998〕200號)第九條規定:「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按照《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
私營獨資企業是指按《私營企業暫行條例》(1988年6月25日,國務院第4號令發布)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獨資企業是指一人投資經營的企業。」即由一名自然人投資經營,以僱傭勞動為基礎,投資者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
私營合夥企業是指按《合夥企業法》或《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兩個以上自然人按照協議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以僱傭勞動為基礎,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兩個以上自然人投資或由單個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另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自然人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問題的通知》(1994年11月18日,工商個字〔1994〕第325號)第六條規定:「凡由自然人為主申請,自然人出資額占注冊資本51%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其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適用上述規定(按照私營企業管理)。」

❹ 民營企業融資方式的途徑有哪些

一般地說,民營企業的融資方式大概有以下幾種融資方式:申請銀行貸款、發行債券、發行股票、企業拆借、內部員工集資、資產抵押、資產拍賣、技術出讓、品牌有償使用等。(一般主要針對國內企業);私募股權融資、IPO上市(美國、歐洲、亞洲 各地資本市場)。(一般海外傳統渠道)

融資租賃

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是指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王貝宜認為,值得注意的是,想要獲得中小企業融資租賃,企業本身的項目條件非常重要,因為融資租賃側重於考察項目未來的現金流量,因此,中小企業融資租賃的成功,主要關心租賃項目自身的效益,而不是企業的綜合效益。除此之外,企業的信用也很重要,和銀行放貸一樣,良好的信用是下一次借貸的基礎。在審核方面需要著重注意。

銀行承兌匯票

中小企業融資雙方為了達成交易,可向銀行申請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經審核同意後,正式受理銀行承兌契約,承兌銀行要在承兌匯票上簽上表明承兌字樣或簽章。這樣,經銀行承兌的匯票就稱為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具體說是銀行替買方擔保,賣方不必擔心收不到貨款,因為到期買方的擔保銀行一定會支付貨款。

值得注意的是,銀行承兌匯票中小企業融資的好處在於企業可以實現短、頻、快中小企業融資,可以降低企業財務費用,王貝宜認為,這點對一些小型企業是比較適用的。

不動產抵押

從市場情況上看,不動產抵押中小企業融資是目前市場上運用最多的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在進行不動產抵押中小企業融資上,企業一定要關注中國關於不動產抵押的法律規定(王貝宜建議若採用此方法應當詳細參考律師意見)避免上當受騙。

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中小企業融資是指中小企業通過轉讓公司部分股權而獲得資金,從而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據王貝宜了解,不少企業會採用股權轉讓的形式進行融資,也是目前中小企業比較常用的手法。中小企業進行股權出讓中小企業融資,實際是想引入新的合作者。吸引直接投資的過程。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股權出讓對對象的選擇必須十分慎重而周密。

提供擔保

國際市場開拓資金(海外融資方式方法)

這部分資金主要來源於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中小企業如果想通過這個渠道來融資,要注意,市場開拓資金主要支持的內容是:境外展覽會、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軟體出口企業和各類產品認證、國際市場宣傳推介、開拓新興市場、培訓與研討會、境外投標等,對面向拉美、非洲、中東、東歐和東南亞等新興國際市場的拓展活動,優先支持。

❺ 民營企業常見的融資方式及其法律風險有哪些

一般地說,民營企業的融資方式大概有以下幾種融資方式:申請銀行貸款、發行債券、發行股票、企業拆借、內部員工集資、資產抵押、資產拍賣、技術出讓、品牌有償使用等。(一般主要針對國內企業);私募股權融資、IPO上市(美國、歐洲、亞洲 各地資本市場)。(一般海外傳統渠道)
融資租賃
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是指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王貝宜認為,值得注意的是,想要獲得中小企業融資租賃,企業本身的項目條件非常重要,因為融資租賃側重於考察項目未來的現金流量,因此,中小企業融資租賃的成功,主要關心租賃項目自身的效益,而不是企業的綜合效益。除此之外,企業的信用也很重要,和銀行放貸一樣,良好的信用是下一次借貸的基礎。在審核方面需要著重注意。
銀行承兌匯票
中小企業融資雙方為了達成交易,可向銀行申請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經審核同意後,正式受理銀行承兌契約,承兌銀行要在承兌匯票上簽上表明承兌字樣或簽章。這樣,經銀行承兌的匯票就稱為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具體說是銀行替買方擔保,賣方不必擔心收不到貨款,因為到期買方的擔保銀行一定會支付貨款。
值得注意的是,銀行承兌匯票中小企業融資的好處在於企業可以實現短、頻、快中小企業融資,可以降低企業財務費用,王貝宜認為,這點對一些小型企業是比較適用的。
不動產抵押
從市場情況上看,不動產抵押中小企業融資是目前市場上運用最多的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在進行不動產抵押中小企業融資上,企業一定要關注中國關於不動產抵押的法律規定(王貝宜建議若採用此方法應當詳細參考律師意見)避免上當受騙。
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中小企業融資是指中小企業通過轉讓公司部分股權而獲得資金,從而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據王貝宜了解,不少企業會採用股權轉讓的形式進行融資,也是目前中小企業比較常用的手法。中小企業進行股權出讓中小企業融資,實際是想引入新的合作者。
提供擔保
國際市場開拓資金(海外融資方式方法)
這部分資金主要來源於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中小企業如果想通過這個渠道來融資,要注意,市場開拓資金主要支持的內容是:境外展覽會、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軟體出口企業和各類產品認證、國際市場宣傳推介、開拓新興市場、培訓與研討會、境外投標等,對面向拉美、非洲、中東、東歐和東南亞等新興國際市場的拓展活動,優先支持。

❻ .民營企業的融資方式有哪些

一般地說,民營企業的融資方式大概有以下幾種融資方式:申請銀行貸款、發行債券、發行股票、企業拆借、內部員工集資、資產抵押、資產拍賣、技術出讓、品牌有償使用等。

❼ 民營企業融資方式都有哪些

其實民營企業融資難那是因為很多,比如說:企業為了避稅不敢從基本賬戶上出專現資金流記錄、企屬業沒有找到合適的擔保等問題。融資方式有:民企融資可以通過除基本賬戶之外法人代表或股東其他的賬戶上查出現金流的記錄提供給銀行,這樣銀行會分析出風險系數從而重新考慮是否給貴單位融資,或者聯合三家或三家以上的民企進行聯保(企業注冊必須一年以上),再或者找具有一定資歷的擔保機構進行擔保。

❽ 民營企業融資模式文獻綜述

中小企業是與所處行業的大企業相比人員規模、資產規模與經營規模都比較小的經濟單位。
不同國家、不同經濟發展的階段、不同行業對其界定的標准不盡相同,且隨著經濟的發展而動態變化。各國一般從質和量兩個方面對中小企業進行定義,質的指標主要包括企業的組織形式、融資方式及所處行業地位等,量的指標則主要包括雇員人數、實收資本、資產總值等。量的指標較質的指標更為直觀,數據選取容易,大多數國家都以量的標准進行劃分,如美國國會2001年出台的《美國小企業法》對中小企業的界定標准為雇員人數不超過500人,英國、歐盟等在採取量的指標的同時,也以質的指標作為輔助。
世界各國和地區中小企業劃分標准:
美國:雇員人數不超過500人
英國:質的規定:市場份額較小;所有者親自管理;企業獨立經營。
量的指標:小製造業:從業人員在200人以下
小建築業、礦業:從業人員在25人以下
小零售業:年銷售收入在18.5萬英鎊以下
小批發業:年銷售收入在73萬英鎊以下
歐盟:雇員人數在250人以下且年產值不超過4000萬埃居、或者資占年度負債總額不超過2700萬埃居、且不被一個或幾個大企業持有25%以上的股權。其中:雇員少於50人、年產值不超過700萬埃居,或者資產年度負債總額不超過500萬埃居,並且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企業。
日本:製造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資本額3億日元以下
批發業:從業人員100人以下或資本額1億日元以下
零售業:從業人員50人以下或資本額5000萬日元以下
服務業:從業人員100人以下或資本額5000萬日元以下
我國目前對中小企業的劃分標准為2003年國家經貿委、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統計局研究制訂的《中小企業標准暫行規定》,國家統計部門據此制訂大中小型企業的統計分類。
我國中小企業最新劃分標准
根據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2年6月29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的精神,原國家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統計局於2003年2月19日發布了《關於印發中小企業標准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對主要行業的中小企業的標准作出了明確的界定。該標準是根據企業職工人數、銷售額、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的。按照《通知》的規定,不同行業的中小企業應該按照以下標准認定:
工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2000 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 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為40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300 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 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建築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3000 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 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40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600 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 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批發和零售業,零售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500 人以下,或銷售額15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100 人及以上,銷售額1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批發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200 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100 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交通運輸和郵政業,交通運輸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3000 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500 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郵政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1000 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400 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不同國家、不同經濟發展的階段、不同行業對其界定的標准不盡相同,且隨著經濟的發展而動態變化。各國一般從質和量兩個方面對中小企業進行定義,質的指標主要包括企業的組織形式、融資方式及所處行業地位等,量的指標則主要包括雇員人數、實收資本、資產總值等。量的指標較質的指標更為直觀,數據選取容易,大多數國家都以量的標准進行劃分,如美國國會2001年出台的《美國小企業法》對中小企業的界定標准為雇員人數不超過500人,英國、歐盟等在採取量的指標的同時,也以質的指標作為輔助。
住宿和餐飲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800 人以下,或銷售額15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400 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職工人數」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末從業人員數代替;「工業企業的銷售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產品銷售收入代替;「建築業企業的銷售額會計科目」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工程結算收入代替;「批發和零售業的銷售額」 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銷售額代替;「交通運輸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的銷售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營業收入代替;「資
產總額」 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資產合計代替。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各類所有制和各種組織形式的企
業,職工人數800 人以下。企業是與所處行業的大企業相比人員規模、資產規模與經營規模都比較小的經濟單位。
中小企業財務困境的現狀或者表現
隨著招商引資力度進一步加大和民營經濟的迅猛發展,中小企業如雨後春筍般不斷涌現,2003年海安國稅新增納稅人1842戶,比上年同期增長47 %.2004年縣政府下達民營企業發展目標,要求新發展個體私營企業 9250戶。不斷增加的中小企業一方面增加了稅源,另一方面也對基層稅收管理帶來很大的挑戰。最近,在進行納稅評估、一般納稅人復檢等工作時事,對中小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抽樣調查,其結果不盡如意,提高中小企業財務核算水平、加強財務管理已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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