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理財公司老闆被拘留一年 我是一家理財公司分公司經理 會被判刑嗎
這要看你是否與老闆同流合污,出謀劃策以及配合政府對老闆調查的態度等方面因素,法律會作出公正的判決。
㈡ 理財詐騙案 金額低於100萬 經偵大隊暫不立案偵查
詐騙案經偵大隊最低3000——10000元以上可以立案。這是最新的司法解釋規定標准。你可以直接收集證據去法院告他,到時候會有變賣不動產賠償給你的,到時能不能賠償全部的損失就得靠運氣了。
公安機關不立案,你還有幾種途徑可選擇,一是要求檢察院監督,二是自己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三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偵報案,立案的材料及流程案件流程大致如下:
1、受害人需要向派出所或公安局報案;
2、報案需要准備一系列的報案材料,警察審核以後符合立案條件便可以立案;
3、立案後公安機關便進行偵查以確定事實和收集證據;
4、公安機關偵查完畢後,便會將案件移交檢察院;
5、檢察院受到材料後會審查起訴,經審查若構不成犯罪(包括合同詐騙罪法定構成要件不滿足或證據不足等情形)便不提起公訴,若初步認為構成犯罪變會向法院提起公訴;
6、提起公訴後,最後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2)綿陽理財判決擴展閱讀: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27號)第一百七十六條 ,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後七日以內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後七日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對不予立案的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後七日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復核申請後七日以內作出決定。對上級公安機關撤銷不予立案決定的,下級公安機關應當執行。
㈢ 被執行人在銀行有理財產品,生效判決書如何執行理財產品。
理財產品是有到期日的,期間法院銀行均無法凍結,而且凍結劃撥會損害善意第三人。可以將該賬戶凍結為只進不出狀態,覆蓋到期日就可以了,到期日之後'款項打回賬戶,此時做扣劃就可以了。
㈣ 8億理財大案審10年終於判決了嗎
商人庄大川與原中國銀河證券廈門虎園路營業部總經理黃樂勤相互勾結,以「委託購買國債」的方式,騙取遼寧省葫蘆島市商業銀行和鐵嶺市城市信用社8億元資金,後轉出用於炒股、炒期貨等,造成4.5億元巨額損失。
這樁詐騙案在一審、二審以及再審一審和二審,歷時10年之後,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於5月26日對此案做出再審終審判決,以詐騙罪庄大川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8億元;以詐騙罪判處黃樂勤有期徒刑7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
重案組37號獲悉,在此期間,被告人黃樂勤已經服刑完畢。判決後,黃樂勤的辯護律師表示,將對該案繼續提出申訴。
㈤ 委託理財判決後又立案定非法經營罪判決書有效嗎
如果判決沒被上級法院撤銷,那麼就是生效的。
㈥ 我在平台上買了理財,現在該平台出問題了,有的客戶已經起訴,如判決下來,我不起訴以後有權分配判決資產
當然有權,但是會優先已經判決生效的原告一方執行。
㈦ 一件簡單的事情就是前段時間做的P2P理財的項目,然後那個公司跑路了,法院下判決書了!
解決的最後啊辦法就是你在平台暴雷的第一時間跑到他們公司,說不定錢還可以要回來。真要是等法院判決之後 ,要錢沒有,要命一條。也沒辦法。現在的話就是調查一下這個公司有什麼實體質押物,可以用來抵債的。
㈧ 綿陽蘭繼坤判決結果
據悉,法院已經審理完畢,尚未宣判,認定受賄120萬,按慣例估計會判10年以上。
㈨ 理財公司的老闆被派出所抓了,判了刑,出來就不用還錢了嗎
這個就要看法院有沒有作賠償判決,如果作了,那麼出來後只要他的賬戶或者名下有財產就會凍結部分(因為還有一部分要作為他的最低生活保障而不凍結)大於生活最低保障的法院就會採取強制執行賠償!但是假設別人的錢不放自己名下那麼基本上就沒得賠償!所以你得找到證據證明他把財產轉移到他人名下才能執行強制賠償!
㈩ 理財公司開過庭也判決了,別的還追究嗎
理財公司已經開過庭判決了,別的還追究什麼呀?如果你還要覺得可以追究,也可以繼續起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