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模式不是投資人設計出來的,相反融資模式是融資方設計出來的,而投資人只是根據融資者的融資項目和商業計劃書及融資模式進行分析,值不值得投就可以了。
㈡ 什麼是融資項目融資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工程經濟學題目)
融資,就是籌抄集資金,《新帕襲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對融資的解釋是: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採取的貨幣手段。
① 項目合法,符合我國投資導向,按項目的管理許可權,經過相應部門的審批及備案。
② 項目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和較強的盈利能力,應由有一定資質的單位,編制的可行性報告或商業計劃書,對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客觀完整。對項目的結構設計合理。當情況變化時應對項目結構進行適當的調整。
③ 企業資信狀況良好,法人誠實守信,管理團隊有較好的管理水平。
④ 項目有一定的資本金,或已完成一定工作量或者是擴建項目。已完成的工作量形成的資產未抵押,無債權或可剝離債權。對實力和履約能力很強、管理水平高、項目回報有保障的不要求第四條。
㈢ 項目融資的基本特徵有哪些
(1)項目導向
主要是依賴於項目的現金流量和資產而不是依賴於項目的投資者或發起人的資信來安排融資是項目融資的第一個特點。
項目融資,顧名思義,就是以項目為主體安排的融資,貸款者在項目融資中的注意力主要放在項目的貸款期間能夠產生多少現金流量用於貸款,貸款的數量、融資成本的高低以及融資結構的設計都是與項目的預期現金流量和資產價值直接聯系在一起的。
(2)有限追索
有限追索是項目融資的第二個特點。追索是指在借款人未按期償還債務時貸款人要求以抵押資產以外的其他資產償還債務的權力。
在某種意義上,貸款人對項目借款人的追索形式和程度是區分融資是屬於項目融資還是屬於傳統形式融資的重要標志。的任何形式的財產。
(3)風險分擔
為了實現項目融資的有限追索,對於與項目有關的各種風險要素,需要以某種形式在項目投資者(借款人)、與項目開發有直接或間接利益關系的其他參與者和貸款人之間進行分擔。
(3)項目融資的設計原則擴展閱讀:
一個成功的項目融資應該是在項目中沒有任何一方單獨承擔起全部項目債務的風險責任,這一點構成了項目融資的第三個特點。
在組織項目融資的過程中,項目借款人應該學會如何去識別和分析項目的各種風險因素,確定自己、貸款人以及其他參與者所能承受風險的最大能力及可能性,充分利用與項目有關的一切可以利用的優勢,最後設計出對投資者具有最低追索的融資結構。
㈣ 如何設計融資方案十分感謝!
固定資產項目融資2500W,3-5年,可用土地及在建工程直接給銀行做抵押,能降低相應的擔保公司收取回的財務費用。最答好是5年,每年還銀行500W,有利於經營和銀行收貸保障。
流動資金融資500W,1年一貸,開業以後根據需求申請。擔保公司擔保,金額小、期限短,費用低。
這樣的話,銀行也能接受,花給擔保公司的錢也少了,公司獲得貸款可能性也比較大。
㈤ 融資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1、多樣性原則。由於中國地域廣闊,區域經濟金融發展環境差異極大,所以各地中小企業不僅現有融資渠道存在很大的不同,其融資困境成因也不盡相同。因此,為了取得理想的支持效果,應採取多種方式,因地制宜,區別對待。
2、機構主導,特別是本地銀行主導原則。雖然近十幾年來中國資本市場有所發展,但中國金融體系最大特徵仍是「銀行主導」。這就決定了中國對中小企業的資金政策支持主要將通過中介機構實現。考慮到信息與交易成本等決定的「關系型融資」特點,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最終解決必須依賴本地金融機構的服務,所以政府在設計扶持方案時,必須堅持「優先發展本地機構」這一基本原則。
3、商業化原則。由於對於中小企業的發展而言,其融資是一種完全市場化的理性選擇活動,所以政府在設計扶持方案時,必須堅持「商業化融資」這一基本原則,而不應把其政策化(即把扶持措施作為一種面向中小企業或相關機構的財政性政策支持)。
4、整體性原則。由於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解決是一項系統工程,所以政府在設計扶持方案時,必須堅持「著眼中國本地金融機構整體發展」這一基本原則,才有可能真正幫助中國最終解決這一問題。
㈥ 項目融資的主要模式有哪些
BOT模式是指國內外投資人或財團作為項目發起人,從某個國家的地方政府獲得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特許權,然後組建項目公司,負責項目建設的融資、設計、建造和運營。BOT融資方式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稱謂,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以 BOT方式融資的優越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減少項目對政府財政預算的影響,使政府能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能上馬一些基建項目。政府可以集中資源,對那些不被投資者看好但又對地方政府有重大戰略意義的項目進行投資。BOT融資不構成政府外債,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為償還債務而苦惱。其次,把私營企業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項目,可以極大提高項目建設質量並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同時,政府也將全部項目風險轉移給了私營發起人。第三,吸引外國投資並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對地方的經濟發展會產生積極的影響。BOT投資方式主要用於建設收費公路、發電廠、鐵路、廢水處理設施和城市地鐵等基礎設施項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還有20多種演化模式,比較常見的有:BOO(建設-經營-擁有)、BT(建設-轉讓)、TOT(轉讓-經營-轉讓)、BOOT(建設-經營-擁有-轉讓)、BLT(建設-租賃-轉讓)、BTO(建設-轉讓-經營)等。
㈦ 項目融資的 PPP 模式如何設計
採用「復合PPP模式」,即公私合作制(PPP)+投融資建設(BT)組合的模式。
PPP模式是指政府提高公共產品和服務的供給能力
通過特許經營、購買服務、股權合作、分享等方式提高供給效率,建立風險共享和長期合作關系。PPP模式相對於「BOT」模式的區別,是企業所有個人都想承擔建設和實施該行為的項目,應由企業在BOT、政府和企業的所有住宅承擔合同和合同關系的上上下下。在PPP模式下,項目由政府和企業實施,各有分工,政府和企業之間有一定程度的平等合作關系,即所謂的「公私合作」。
㈧ 項目融資的 PPP 模式如何設計
1、項目投資建設
軌道交通項目可分A、B兩部分投資建設(假設總投資100億元)。A部分主要為土建工程,約占總投資70%,為70億元;B部分主要包括車輛、信號、自動售檢票系統等機電設備,約佔30%,為30億元。
A部分投資建設,採用投融資建設方式,即投資方與政府授權主體簽署《投資建設合同》,並獨資成立項目公司,投資建設完成後由政府在3-5年內回購,政府提供回購擔保。
B部分投資建設,政府與投資方按一定比例出資(如6:4股權比例)成立特許經營公司,負責B部分的投資建設。
2、A部分資產租賃:投資方單獨投資建設的A部分建設完成移交政府後,政府與特許經營公司簽訂《資產租賃協議》,將A部分資產租賃給特許經營公司使用。
3、特許經營(A+B兩部分資產):政府監管單位與特許經營公司簽訂《特許經營協議》,特許經營公司負責項目的運營管理、全部設施(包括A和B兩部分項目資產)的維護和相關資產更新,以及站內的商業經營。特許經營公司,通過地鐵票款收入及站內商業經營收入回收B部分的投資。
4、B部分資產移交:特許經營期結束後,特許公司將B部分項目設施完好地、無償移交給市政府指定部門。
5、復合PPP模式框架圖
6、模式設計理由:採用復合PPP模式,即公私合作制+投融資建設組合的模式,主要考慮到國家層面政策導向、投資方合理投資收益及政府建設資金缺乏等幾個方面因素。
A.PPP模式是國務院層面大力推行模式,本模式設計中以PPP模式為核心,提領整個項目合作框架,使得項目合法性、融資落地及後期運營規范等方面都更具有保障性。
B.若整個項目(A、B兩部分投資)都採用單一PPP模式,項目的投資回收期太長(以北京地鐵4號線為例,B部分46億元投資,項目資本金內部收益率10%,回收期16年)。A、B兩部分都採用單一PPP模式,投資回收期保守估計超過30年,是任何企業都無法承受的。因此投資金額較大的A部分可採用投融資建設的模式,合理縮短企業投資回收期。
C.此外,若整個項目A、B兩部分都採用單一PPP模式,為使項目達到一個合理的收益水平(如10%內部收益率,15年投資回收期),政府每年需要補貼費用大大增加,巨額補貼會造成不利的社會影響。
D.就項目A部分而言,也可採用政府自建,然後將資產租賃給投資方與政府成立的特許經營公司,但政府方面資金壓力較大,目前來看不太現實。因此,較為可行的方式是A部分採用投融資建設方式,投資方能夠縮短投資回收期的同時,政府也減輕了項目建設資金壓力。
E.項目A部分投融資建設方式也可適當變形,如採取投融資建造+土地聯動的方式(BTR),即投資方可摘牌地鐵沿線配套的商住用地,沖抵部分投資款。
7、模式重點說明
1)合法性文件:投資方投融資建設A部分項目政府應通過人大決議,並列入財政年度預算;特許經營權授權文件。
2)特許經營公司股權:在特許經營公司中,我方股權比例應低於50%,原因在於我方只是參與項目的運營,而非主導,控股方應為政府方面授權主體(軌道公司)。
3)項目融資: 項目資本金部分可考慮引入信託、資管計劃及保險資金等多種形式。項目貸款部分,需要提前與國開行及四大國有行等實力雄厚的銀行對接,研究銀團貸款落地的問題。
4)招標方式:由於目前法規層面對PPP模式沒有完整的規范性文件,需要與當地政府部門充分溝通,在大的政策支持及現有招投標法框架下,先行先試,最終實現投資建設施工總承包一體化招標。
5)項目A、B兩部分的分割:不同線路的客流收入情況、建設成本、票價政策等因素存在差異,投融資建造模式與單一PPP模式的比例可以在本方案基礎比例上進行微調。即如果線路的經濟特徵較好,那麼投融資建造部分的比例可以下調,反之則上調。
6) 票價與客流預測:票價與客流預測是項目實施的前提條件,需要與當地發改委相關部門充分溝通票價政策,並需要第三方專業公司提供客流預測數據。
7)特許經營收入調整機制:項目投資體量大,特許經營期限長,運營效益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科學、靈活的調整機制是成功實施項目的關鍵。
A.票價調整機制:在政府核定票價與社會投資商業化運作所需要的商業化票價之間,建立科學、合理的票價調整機制。
政府核定票價:政府監管部門根據現有政策,結合客流數據確定的平均人次票價。
商業化票價:政府核定票價基礎上,錨定與特許公司經營成本緊密相關的電價、工資、消費價格指數等指標,建立票價調整公式,依據該調整公式計算出來的票價為商業票價。
政府核定票價與商業票價之間的差額部分,由政府與投資方按一定比例分擔,以反映項目運營成本的正常變化。票價調整機制的核心是解決特許經營公司運營成本正常增長的問題。
B.租金調整機制
A部分投資建設完成後,政府將資產租賃給特許公司並收取租金。在項目特許經營期,租金將作為分擔客流風險和調節運營收益的手段:實際客流低於預測客流一定比例時,政府減免特許公司應支付的租金;當實際客流高於預測客流一定比例時,政府提高特許公司應支付的租金。
租金調整機制的核心是解決客流波動對特許經營造成較大風險的問題。
8)投資退出機制
在實際客流與預測客流嚴重背、政策調整、政府違約及不可抗力等情形下,投資方可合理退出,且政府需要給予投資人以公允價格補償。
9)資源整合:一般投資人須與與軌道運營經驗豐富的企業建立戰略夥伴關系,並形成聯合體參與特許項目的投資建設,可大大增強對政府的項目談判地位,同時也有助於提高項目投資、建設及運營管理效率。
㈨ 項目融資模式的設計原則有哪些
選擇項目融資模式的基本原則
項目融資模式的設計與選擇是項目融資的核心工作。嚴格地講,國際上很少有兩個項目融資的模式走完全一樣的,這是由於項目在工業性質、投資結構等方面的差異,以及投資者對項目的信用支持,融資戰略等方面的不同考慮所造成的。然而,無論一個項目的融資模式如何復雜,結構怎樣變化,實際上融資模式中總走包含著一些具有共性的問題即基本原則。
一、有限追索
實現融資對項目投資者的有限追索,是設計項目及資模式的一個最基本的原則,追索形式和追索的程度,取決於貸款銀行對一個項目的風險評價以及項目融資結構的設計,具體說來取決於項目所輛處行業的風險系數、投資規模,投資結構、項目開發階段、項目經濟強度、市場安排以及項目投資者的組成、財務狀況、生產技術管理、市場銷售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為了限制融資對項目投資者的追素責任,需要考慮:第一,項目的經濟強度在正常情況下是否足以支持融資的債務償還;第二,項目融資是否能夠找到強有力的來自投資者以外的信用支持;第三,對於融資結構的設計能否作出適當的技術性處理。
二、項目風險分擔
保證投資老不承擔項目的全部風險責任是項目融資模式設計的第二條基本原則,其問題的關鍵是如何在投資者、貸款銀行以及其他與項目及有關的第三方之間有效地劃分項目的風險。例如項目投資者可能需要承擔全部的項目建設期和試生產期風險,但是在項目建成投產以後,投資者所承擔的強風險責任將有可能被限制在一個特殊性確定的范圍內,如投資者有可能只需要以購買項目全部或者絕大部分產品的方式承擔項目的市場風險,而貸款銀行也可能需要承擔項目的一部分經營風險。
項目管理者聯盟文章,深入探討。
三、實現投資者對項目百分之百融資的要求
http://blog.mypm.net
任何項目的投資都需要項目投資者注入一定的股本資金作為項目開發的支持。然而這種股本資金的注入方式可以比傳統的公司融資更為靈活。例如,如果投資者希望項目建設所需要的全部資金做到百分之百的融資,則投資者的股本資金可以考慮以擔保存款、信用證擔保等非傳統形式出現。但是這時需要在設計項目融資結構過程中充分考慮如何最大限度地控制項目的現金流量,保證現金流量不僅可以滿足項目融資結構中正常債務部分的融資要求,而且還可以滿足股本資金部分融資的要求。
四、處理項目融資與市場安排之間的關系
項目融資與市場安排之間的具有兩層含義,長期的市場安排是實現有限追索項目融資的一個信用保證基礎;其次,以合理的市場價格從投資項目中獲取產品是很大一部分投資者從事投資活動的主要動機。國際項目融資在多年的發展中積累了大量處理融資與市場關系的方法和手段。如何利用這些市場安排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實現融資利益與市場安排利益相結合,應該成為項目投資者設計項目融資模式的一個重要考慮因素。
五、處理項目投資者的近期融資戰略和遠期融資戰略
大型工程的項目融資一般都是7-10年中長期貸款。近些年最長的甚至可以達到20年左右。也有投資者的融資戰略會是一種短期戰略,如果決定採用項目融資的各種基本因素變化不大。就長期保持項目融資的結構;一旦這些因素朝著有利於投資者的方向發生較大變化時,他們就會希望重新安排敲資結構,放鬆或取消銀行對投資者的種種限制,降低融資成本,這就是在項目融資中經常會遇到重新融資問題。
六、實現投資者非公司負債型融資的要求
通常來講,項目是以項目負債的形式融資。例如,在項目融資中可以把一項貸款或一項為貸款提供的擔保設計成為商業交易的形式,按照商,業交易來處理,這樣,既實現了融資的安排,也達到了不把這種貸款或擔保列入投資者的資產負債表的目的,這樣就可以不影響提供貸款或擔保人的信用地位。另一種做法是採取BOT項目融資模式。這是近十年未在東南亞國家中首先發展起來的一種融資結構,政府以特許權合約為手段,利用私人資本和項目融資興建本國的基礎設施,一方面達列了改善本國基礎設施狀況的目的,另一方面又減少了政府的直接債務。
在把握以上項目融資特點和原則的基礎上,項目投資者可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和要求設計合適的融資模式。目前,國際上通行的項目融資模式有:無形資產資本化模式、特許經營融資模式,回購式契約模式,產業投資基金模式、資產並購重組模式、項目上市模式、銀團貸款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