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誰對誰錯抄。如果信託公司強制平倉,那隻能說明信託公司的管理也到了非平不可的地步。市場環境太糟糕,信託公司不得不平倉,以保護平倉線以下的資金不受到虧損。從法律角度講,信託公司的行為是盡職盡責。投資人去投訴一件別人做的正確的事情,不被駁回才怪呢!
2. 華夏信託投訴電話
全國持有牌照的信託公司總共只有68家,而這68家裡面並沒有華夏信託,你確定是這個名字嗎?
唯一相近的是華信信託
3. 信託產品可靠嗎
地方政府違規融資警鍾長鳴 政信類信託佔比降至五年內最低
很多公司出於風險考慮回,暫停了4萬億答計劃後紅極一時的政信類業務。盡管還有少數公司在做,但已不是主流
繼財政部通報雲南、廣西、安徽、寧波等地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責案例後,日前,財政部網站披露了銀保監會依法依規處理部分金融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情況的通報,除交通銀行(5.750, -0.04, -0.69%)池州分行外,其餘7家金融機構均為信託公司。
據《投資者報》記者了解,本次通報中提及的信息多是2017年財政部移交線索。此後銀保監會進行核查處理完畢並已經對外公開發布的處罰信息,沒有新增的內容。不少涉事公司向記者宣稱已整改完畢。而業內猜測財政部此番公示具有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意在提示市場地方政府債務治理的底線並未放棄。
通報再度引起市場對曾經紅火一時的政信類業務的關注。但今時不同往昔,經過近幾年的整頓,政信類信託規模佔比一直在下滑,存量變少。很多公司出於風險考慮,暫停了該類業務,盡管還有少數公司在做,但已不是主流。
2018年9月25日
4. 怎麼投訴信託公司
信託公司歸銀監會管理,如果他們有違規行為,直接向銀監會投訴。
5. 信託公司面臨風險主要有哪些
項目問題是最主要的風險。如果項目公司經營狀況惡化。沒有辦法兌版付信託資金,那權么信託公司就面臨投資者投訴問責。之前是信託公司「剛性兌付」。。如果出問題,信託公司自己擔責任。但是這也僅僅限於小項目。信託公司16年平均利潤9億左右。如果一個5000萬的小信託項目出問題。那還可能信託公司自己出錢兌付,最多是這一年的獎金發少一點。但是一些涉及資金很大的項目,信託公司自己兌付不了的,比如說10億,20億規模的項目。如果出問題。那就只能等著信託公司解決。
6. 信託公司違規收費,向誰投訴
銀監會非銀部和注冊地的工商管理部門都可以,一個是行業主管部門,一個是屬地管理部門,都有專門的舉報投訴的熱線或者渠道的,祝好運.
7. 捷信再打電話催款 跟他說已經在聚投訴投訴他們了可以嗎
首先捷信打電話催款,你跟他說了,然後再投訴投訴他們就可以了因為這段時間捷信確實是沒有多餘的貸款了,他只能追貸款。
8. 信託出問題哪裡投訴信託公司亂扣費如何追回被盜刷的錢
銀保監會。信託是歸屬銀保監管理的
9. 信託產品風險如何維權
實際上,如果按照合同,銀行在代銷產品和推介產品發生虧損時幾乎不需要承擔責任,信託公司承擔的責任亦有限。
比如在一般的格式風險提示書中,訂立合同的幾方會約定:信託公司依據信託計劃文件管理信託財產產生的風險,有信託財產承擔;信託公司違背信託計劃文件、處理信託失誤不當而造成的損失,由信託公司以固有財產賠償,不足賠償時,由投資者自擔。
若依據合同,在這中間沒有銀行的責任,而信託公司則看是否處置不當承擔責任。當然,投資者不甘心,比如一位金先生投資山東一信託項目,無法按期兌現,找銀行,銀行說我們只是代銷,你是跟信託公司簽合同的,還得找信託公司;找到信託公司,信託公司說正在聯系融資方,盡量減少損失,關鍵是看項目方;找項目方,項目方說你跟誰簽約,就找誰索賠。最後又找到信託公司,無奈之下,信託公司會拿出擋箭牌:按照信託法有關規定,信託公司不得承諾信託財產不受損失,或者保證最低收益。
那麼,如果真遇到上述金先生這種情況,向誰來維權呢?對此,六和律師事務所主任鄭金都表示,「如果銷售過程中出現誤導導致投資虧損事實發生,那麼投資者可根據虧損程度,讓代銷方來承擔一定的賠償,當然,前提是有證據,證明確實有銷售誤導。」鄭律師說,事實上,因為缺少證據,也因為有書面簽字,投資者維權很難有樂觀的結果。
「投資者在銀行渠道購買信託理財產品,如果銀行方面事先盡到了告知義務和風險提示責任,那麼,最終要根據信託合同來定責,不過,由於投資者有書面簽字,最終的風險只能由投資者承擔。」
因此,想購買高風險產品的投資者,一定要確認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和對產品是否足夠了解。此外,對合夥購買信託的投資者來說,事先一定要簽個合同,可以請律師、公證處和其他第三者證明,保證合夥人在利益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時候不發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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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針對投資者對四川信託的投訴,四川銀保監局如何回復
7月26日,四川銀保監局發函回復投資者對四川信託的投訴稱,四川信託在關聯交易、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等方面存在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情況,嚴重危及穩健運行,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目前已對其採取監管強制措施,後續監管措施正在推進中。
但就投資者投訴函中投資者詢問的四川銀保監局4月24日對四川信託TOT產品資金池「一刀切」的理由、是否確認四川信託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大股東挪用信託資金、違反銀監法和信託法的事實等相關信息,四川銀保監局稱屬於咨詢性事項,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范疇,未予回復。
據財聯社記者了解,這是四川銀保監局首次向投資者公開發函確認四川信託的違規行為。在此之前,四川銀保監局已先後兩次在四川信託投資者交流會上對四川信託存在的大股東挪用信託資金等違規行為進行口頭確認。
(10)信託聚投訴擴展閱讀
四川信託多隻產品爆雷
據了解,6月中旬,四川信託多隻產品爆雷,逾期無法兌付,四川信託方面曾在投資者見面交流會上稱,TOT項目總規模達250億,涉及45個信託項目,不存在交叉違約。四川信託表示將盡力2020年清收約80億現金。
關於逾期後將如何處置,四川信託承諾處置變現自有資產,准備出售、轉讓川信大廈及子公司宏信證券,四川信託表示《關於出售川信大廈房產的議案》及《關於轉讓宏信證券有限公司股權的議案》已經獲得該公司全體董事表決通過。公開資料顯示四川信託目前持有宏信證券60.376%的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