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若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人投200W,5個LP,每個投1000W,企業再融資並向外投1億,那麼利潤分配應該如何呢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並入企業的內收入,而應單獨作容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以合夥企業名義對外投資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紅利的,應按《通知》所附法規的第五條精神確定各個投資者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分別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❷ 信託基金或者私募基金的LP保本擔保。由於通常目標企業以及GP都少反擔保物,那麼擔保方如何控制風險。
作為擔保,若不是信用擔保,主要看抵押(質押)物,在私募基金中也可能是次級;
私募基金(信託)的風險控制還要看還款來源,還款來源和抵押物是融資項目的主要觀察點。
供參考,本人就在擔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