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錢寶網、善林金融等如果被定性為非法集資,投資人的錢是不是就是贓款要被充公
這個問題早在張小雷被傳出自首時就有人跑來問我了~~
「傑哥傑哥,如果錢寶被定性為非法集資,我們的錢是不是就是贓款要充公國庫?」
其實,國家不會兜底,也不會沒收。
每當有非法集資案件爆出時,在投資者的各種群里,都會有一種謠言傳出來:
這個謠言一般就是號召投資人不要去做公安做投資登記,如果登記了,就會被定性參與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所有的投資款就會變成贓款,是被國家沒收、充公。
比如昨晚一位投資人咨詢傑哥,表示:「聽說一旦善林被定性非法集資或者詐騙,投資本金肯定要被充公!」
還有人在群里分享上面題主類似的謠言
侮辱智商!胡說八道!
不論善林是否會被定性為非法集資,不是合法還是非法,投資人的本金,始終屬於投資者本人,國家不會沒收、充公。
首先,投資人去登記報案,不會導致被告人被定罪
投資人去警方登記債權和說明情況,是提供自己身的情況說明,並不會必然導致善林金融被定性為非法集資平台。比如說善林金融在從事P2P業務模式到底如何?其是否在宣傳過程中作出警方宣稱的保本付息承諾?是以何種方式和形式作的此種承諾?是以保本理財產品形式還是以定期回購形式等等,這些都會對案件的釋明有一定的影響,罪與非罪,要在法庭最後認定,而不是只要有投資人報案,就一定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這是重要的誤區。
其次,即便是認定參與非法集資,國家也不會將投資人的錢沒收、充公,而是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組織清退工作。
很多人會擔心,投資人已經投進去的資金是否可能追償?根據相關規定,是必須追償的。
但很難全額退,會在資產清算後按比例退。一般是在一審判決後,法院會出一個清單。現階段,就是如上海警方所說,投資人先登記自己的投資情況,以方便之後的資金清退工作,包括借款人的債務,也要組織追償,一般也會有統一的登記渠道,要求及時還款,比如惠州e速貸案就是。
法規依據
比如在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明文規定:「查封、扣押、凍結的涉案財物,一般應在訴訟終結後,返還集資參與人。涉案財物不足全部返還的,按照集資參與人的集資額比例返還。」
而根據國務院《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操作流程》第四十五條 債權債務申報、登記、確認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公告債權債務申報事宜。(二)接受債權債務的申報。申報人持本人合法有效證件、集資合同、收款收據以及其他有關資料辦理債權債務申報手續。(三)專案組對債權人身份、集資數額等資料進行甄別確認,並逐筆登記集資數額。
在國內的司法實踐中,比如善林金融和錢寶網的用戶,應該擔心的,不是自己投資能否拿回的問題,而是能拿回多少的問題。
在國內大量非法集資案件中,公安機關追回相關集資款項後,按比例退還給廣大投資者已經是這類案件的「必備節目」。
比如當年的優易網非法集資案,已退還投資者本金40%,歷時31個月;樂網貸非法吸存案,投資人本金還剩70%,庭審歷時22個月。而全國矚目的E租寶集資詐騙案的退賠工作還在進行中。東方創投非法集資案,投資人本金還剩48.7%,庭審歷時9個月;銅都貸非法吸存案,投資款按12.3%的比例退賠,庭審歷時14個月。
❷ 善林金融這次定什麼罪
2018年4月24日,上海來警方源稱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法定代表人周伯雲等八人4月24日被批捕,涉案金額600餘億元。
號稱服務247萬用戶的善林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下稱善林金融)起家於2013年10月,在全國開設1000餘家線下門店,推出「鑫月盈」「鑫季豐」「鑫年豐」「政信通」等債權轉讓理財產品,開設「善林財富」「善林寶」「幸福錢庄」「廣群金融」等線上理財平台,允諾年化收益5.4%至15%。
❸ 如何看待善林金融被查,中國還有靠譜的線上線下理財
善.林是典型的線下財富起家平台,沒關注還好,一關注發現全身是坑。
當然有靠譜的理財,投資前可以通過理順投資邏輯規避這類大坑:
1、現政府認可的投資僅有傳統渠道:銀行、證券(股票、債券、期貨)、信託、保險、基金,以及新興渠道:P2P。
如過平台不屬於上面任何一類,可直接pass——因為除此以外還對大眾公開募資的,基本可以認定為非法集資。
2、其他渠道不談(不知道傳統渠道真實性怎麼判定的私聊~),平台自稱P2P時可以簡單以平台是貸款還是理財起家(現有貸款端還是現有理財端)來判定出身,理財起家基本可以先判個死刑(先有理財資金成本過高、正常面向大眾的投資方式運營成本也高,兩兩相加哪有風險還能合適的項目那麼好賺);現在是否有線下門店再判定下,還自稱有線下門店並通過門店推廣的繼續判個死刑(暫行辦法下,還這么搞的平台肯定是不打算備案了~剩下的選項里無論清盤、跑路哪一個投了都要死)
❹ 理財算非法集資嗎
四大銀行理財當然不算非法集資了,其實非法集資的概念是比較模糊版的,比方說頂著做公益的權名號去進行汲取公眾存款,但是汲取了存款卻沒用在做公益,這樣的民間行為會被定義為非法集資。
銀行屬於國有,不屬於民間行為。
❺ 如何判斷非法集資和委託理財
區別非復法集資和委託理財制注意以下幾點:
一、集資主體是否具有法定的資格。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必須經過法定部門審批。以吸收存款為例,在我國能夠合法吸收存款的機構只能是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並頒發金融許可證的存款性金融機構。如果某種集資活動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和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準的集資,就涉嫌非法集資。
二、是否承諾高額的回報。非法集資行為一般具有許諾較高比例集資回報的特點,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或投資收益回報,而這一回報往往數倍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所謂「不特定對象」是指社會公眾,即具有不同身份、年齡、性別、職業、行業、階層、關系的社會各類人員,而不是單位內部或外部的少數特定人員。一般而言,募集對象在幾十人甚至上百人的集資,應特別注意判斷其合法性。
❻ 善林理財是大騙子嗎,善林金融到底靠不靠譜
莫非我遇上了大騙子了?我投的那22萬元的血汗錢還能回來嗎?這是我最最擔心的啦
❼ 善林金融資金安全嗎理財安全嗎
不能給你保證說資金安全不安全,因為就算是國企當時那麼厲害,現在也好多人不版願意去權了。
金融平台本身的收益比很多理財產品都好,但是風險也是相當比較高,對於新手來說建議你在一家平台投資的時候降低投資金額,然後選擇多家平台共同投資,這樣才會有效的降低投資風險,也能獲取較高的收益。
不要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面,一直是國內外投資家的至理名言!
❽ 善林金融是非法集資嗎
當然不是啦 善林金融是一家非常合規的p2p公司
❾ 善林金融出事了嗎
善林金融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2億元。如果真的出現債務人逾期等情況,公司會用風險准備金代償,以保障投資者的資金安全。因此善林金融是很多投資者進行P2P、P2G等模式投資理財的首選品牌
❿ 參與非法集資,那麼錢也會被國家沒收充公是真的嗎
首先,投資人去登記報案,不會導致被告人被定罪
投資人去警方登記債權和說明情況,是提供自己身的情況說明,並不會必然導致善林金融被定性為非法集資平台。比如說善林金融在從事P2P業務模式到底如何?其是否在宣傳過程中作出警方宣稱的保本付息承諾?是以何種方式和形式作的此種承諾?是以保本理財產品形式還是以定期回購形式等等,這些都會對案件的釋明有一定的影響,罪與非罪,要在法庭最後認定,而不是只要有投資人報案,就一定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這是重要的誤區。
其次,即便是認定參與非法集資,國家也不會將投資人的錢沒收、充公,而是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組織清退工作。
很多人會擔心,投資人已經投進去的資金是否可能追償?根據相關規定,是必須追償的。
但很難全額退,會在資產清算後按比例退。一般是在一審判決後,法院會出一個清單。現階段,就是如上海警方所說,投資人先登記自己的投資情況,以方便之後的資金清退工作,包括借款人的債務,也要組織追償,一般也會有統一的登記渠道,要求及時還款,比如惠州e速貸案就是。
法規依據
比如在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明文規定:「查封、扣押、凍結的涉案財物,一般應在訴訟終結後,返還集資參與人。涉案財物不足全部返還的,按照集資參與人的集資額比例返還。」
而根據國務院《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操作流程》第四十五條 債權債務申報、登記、確認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公告債權債務申報事宜。(二)接受債權債務的申報。申報人持本人合法有效證件、集資合同、收款收據以及其他有關資料辦理債權債務申報手續。(三)專案組對債權人身份、集資數額等資料進行甄別確認,並逐筆登記集資數額。
在國內的司法實踐中,比如善林金融和錢寶網的用戶,應該擔心的,不是自己投資能否拿回的問題,而是能拿回多少的問題。
在國內大量非法集資案件中,公安機關追回相關集資款項後,按比例退還給廣大投資者已經是這類案件的「必備節目」。
比如當年的優易網非法集資案,已退還投資者本金40%,歷時31個月;樂網貸非法吸存案,投資人本金還剩70%,庭審歷時22個月。而全國矚目的E租寶集資詐騙案的退賠工作還在進行中。東方創投非法集資案,投資人本金還剩48.7%,庭審歷時9個月;銅都貸非法吸存案,投資款按12.3%的比例退賠,庭審歷時1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