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融資租賃 增值稅
1.融資租賃視同銷售
2.根據銷售價格,給租賃公司開增值稅發票
3.承租方如果是普通租賃專的話,那屬么租賃公司將設備出租給承租方,只能也只應該開具普通的服務業發票,因為他的業務是出租,而不是出售,只符合營業稅的定義,而不是增值稅;如果是融資租賃,那麼,應該由租賃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給承租方,因為這視同銷售。
B. 融資租賃固定資產進項稅處理
融資租賃進項稅,不應該作為固定資產進項稅申報。
承租方把首期款支付給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租賃公司以墊款的方式支付給設備商,設備商開具增值稅發票給承租方。承租方取得設備所有權,把設備以售後回租方式銷售給融資租賃公司(該銷售行為免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後者再租賃給承租方使用。
嚴格意義上來說,設備商是要把發票開具給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租賃給公司開具融資租賃發票(除上海等試點城市以外,仍是營業稅發票)。
(2)融資租賃的增值稅處理擴展閱讀:
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通常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和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並將兩者之間的差額記錄為未確認融資費用。
但是如果該項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可按最低租賃付款記錄租入資產和長期應付款。這時的「比例不大」通常是指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總額小於承租人資產總額的30%(含30%)。
在這種情況下,對於融資租入資產和長期應付款額的確定,承租人可以自行選擇,即可以採用最低租賃付款額,也可以採用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和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
這時所講的 「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是指租賃開始日在出租者賬上所反映的該項租賃資產的賬面價值。
C. 融資租賃承租方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怎麼做會計分錄
承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
1.租賃期開始日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孰低)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最低租賃付款額)
★折現率的確定(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其折現率可按下列順序確定)
①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
②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
③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2.初始直接費用的處理——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計入租入資產價值: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初始直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3.未確認融資費用分攤的處理——按實際利率法分攤!
★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分攤率的確定:
(1)以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租賃內含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2)以合同規定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合同規定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3)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4)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為入賬價值,應當重新計算分攤率。該分攤率是使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等於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折現率。
★會計處理: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4.租賃資產折舊的計提
★應提折舊總額的確定:
存在擔保余值的: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擔保余值
不存在擔保余值的: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
★折舊期間:
①如果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即可認為承租人擁有該項資產的全部使用壽命,因此應以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壽命作為折舊期間;
②如果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後承租人是否能夠取得租賃資產的所有權,則應以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壽命兩者中較短者作為折舊期間.
★履約成本的會計處理——履約成本發生時通常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借: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
★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在實際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②或有租金以物價指數為依據計算的: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5.租賃期滿時的會計處理$
(1)返還租賃資產
①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借:累計折舊
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②不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2)優惠續租租賃資產
①如果承租人行使優惠續租選擇權:視同該項租賃一直存在而作出相應的賬務處理。
②如果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沒有續租支付的違約金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3)留購租賃資產
①支付購買價款時: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②結轉固定資產所有權:
借:固定資產——生產用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D. 融資租賃稅務處理
不動產融資租賃交營業稅,動產交增值稅,但都交所得稅。
1、對於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一律徵收營業稅,按照財稅[2003]16號規定,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去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後,其餘額作為營業額計征營業稅,同時作為營業稅金及附加核算;對於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按照稅法融資租賃的條件,如果可以合理預期租賃期結束後承租方將獲得所有權,依相應稅率征增值稅,否則按租金全額征營業稅,計入其他業務成本或者營業稅金及附加。
2、融資租賃企業。
(1)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以及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資產租回的業務活動。
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2)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納稅人,提供除融資性售後回租以外的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保險費、安裝費和車輛購置稅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所得稅處理是一致的,按取得租金收入作為應稅收入,相應的折舊可以稅前扣除。
E. 請教融資租賃公司的增值稅超過3%時,即征即退的
增值稅即征即退,經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回納稅人中答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和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商務部授權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批準的從事融資租賃業務和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後實收資本達到1.7億元的,從達到標準的當月起按照上述規定執行;2016年5月1日後實收資本未達到1.7億元但注冊資本達到1.7億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規定執行,2016年8月1日後開展的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業務和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不得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三)本規定所稱增值稅實際稅負,是指納稅人當期提供應稅服務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額占納稅人當期提供應稅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的比例
F. 融資租賃增值稅如何處理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版著物並取得收權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融資租賃期間,並未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出租人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若融資租賃期限屆滿,不動產權屬發生轉移,出租人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G. 融資租賃費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稅率是多少
財政部、國家稅務來總局發布《關於自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將融資租賃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明確了融資租賃企業銷售額,但於2016年3月23日下發的《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中,將融資租賃行業增值稅稅率劃為三種:不動產融資租賃按11%徵收;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按17%徵收;融資性售後回租視同貸款,按6%徵收。
H.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增值稅發票到了,怎麼做賬務處理
融資轉入固定資產的增值稅發票到了,賬務處理如下:
1、企業在租賃期開始日,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含增值稅)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加上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可直接歸屬於租賃項目的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初始直接費用,減去可抵扣的增值說後余額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銀行存款
2、每期支付租賃費用時,
借:長期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8)融資租賃的增值稅處理擴展閱讀:
租賃按其性質和形式的不同可分為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兩種。融資租賃,是指在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的一種租賃。經營租賃,是指融資租賃以外的另一種租賃。
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相比,其特點和區別主要體現在:
(1)租期較長(一般達到租賃資產使用年限);
(2)租約一般不能取消;
(3)支付的租金包括了設備的價款、租賃費和借款利息等;
(4)租賃期滿,承租人有優先選擇廉價購買租賃資產的權利。也就是說,在融資租賃的方式下,與租賃資產有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由出租人轉歸承租人。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企業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盡管從法律形式上資產的所有權在租賃期間仍然屬於出租方,但由於資產租賃期基本上包括了資產有效使用年限,承租企業實質上獲得了租賃資產所提供的主要經濟利益,同時承擔與資產有關的風險。
因此企業應將融資租入資產作為一項固定資產計價入賬,同時確認相應的負債,並計提固定資產的折舊。
I. 融資租賃的增值稅問題如何處理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版位和個權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融資租賃期間,並未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出租人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若融資租賃期限屆滿,不動產權屬發生轉移,出租人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J. 融資租賃業務如何繳納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514號)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0]909號)規定,經中國人民銀行、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法規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 根據上述規定,融資租賃企業涉及增值稅問題,長城金融公司則根據自身實際情形確定是繳納營業稅還是增值稅。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銷售貨物,是指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將購入的設備銷售後又將其租回,對售後回租業務應分解為銷售和租賃兩項業務分別進行稅務處理。即銷售設備應繳納增值稅,購入的設備用於銷售,其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