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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談地產信託

發布時間:2021-05-09 07:41:37

『壹』 成都嚴厲打擊哄抬房價行為,房價能控制的住嗎

短期內還是可以控製得住的,但長期來看,還是需要提供更多的保障性住房才能解決這個問題。有業內人士表示,要真想做到房住不炒,首先市場一定是供大於求,這樣炒作的空間才會被壓縮。而且在房產交易稅收上,一定要對二套,三套房之內的交易,提高稅費,提高炒房人群的頻繁交易現象。如果供大於求的現象出現,大家看到喜歡的房子之後,就可以慢慢存錢,再去購買,而不用想現在一樣,擔心漲價不得不去搶購。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點就是交通,如果公共交通系統足夠發達,效率夠高,但通勤的時間就能縮短,居民選擇的空間也會增加,這對於大眾來說可以減緩其購房時的位置壓力。

『貳』 銀保監會回應加強地產信託業務調控

7月6日訊,銀保來監會相關負責人源表示,針對近期部分房地產信託業務增速過快、增量過大的信託公司,近日銀保監會開展了約談警示。要求這些信託公司增強大局意識,嚴格落實「房住不炒」的總要求,嚴格執行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和現行房地產信託監管要求。要求提高風險管控水平,確保業務規模及復雜程度與自身資本實力、資產管理水平、風險防控能力相匹配。

『叄』 2013年房產有新政策嗎

2013年房產新政策
一、「國五條」內容及解讀
國五條中穩定房價的新政策包括: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加強市場監管等五項內容。
(一) 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除拉薩外的省會城市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並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解讀:目前除了少數限價的城市和地區,制定並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城市還較少。至於官員問責,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官員因為地方房價上漲過快而被問責。這兩項措施,都算一直在執行,但具體執行有沒有到位,就見仁見智了。
認真落實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除拉薩外),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本地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布。各省級人民政府要更加註重區域差異,加強分類指導。對行政區域內住房供不應求、房價上漲過快的熱點城市,應指導其增加住房及住房用地的有效供應,制定並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對存在住房供過於求等情況的城市,也應指導其採取有效措施保持市場穩定。要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加強對所轄城市的督查、考核和問責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省級人民政府穩定房價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對執行住房限購和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價上漲過快的,要進行約談和問責。
(二)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在限購區域、限購住房類型、購房資格審查等方面,按統一要求完善限購措施。其他城市房價上漲過快的,省級政府應要求其及時採取限購等措施。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解讀:已實施限購城市和地區,要完善限購措施,這意味著,樓市限購政策還將繼續,並出現從緊的信號。另外,」要求限購「權利下放至省級,意味著未來將有更多的三四線城市加入限購范圍之內。
「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房產稅擴圍信息已釋放很久,只是一直未實施,本次再重提,一些一線城市如北京、廣州、深圳等地,或成為新的試點區,為房產稅的全面鋪開創造條件。
繼續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在嚴格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現行住房限購措施。限購區域應覆蓋城市全部行政區域;限購住房類型應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購房資格審查環節應前移至簽訂購房合同(認購)前;對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連續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售房。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城市,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從嚴調整限購措施;其他城市出現房價過快上漲情況的,省級人民政府應要求其及時採取限購等措施。各地區住房城鄉建設、公安、民政、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建立分工明確、協調有序的審核工作機制。要嚴肅查處限購措施執行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規避住房限購措施行為的項目,要責令房地產開發企業整改;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格的,企業要與購房人解除合同;對教唆、協助購房人偽造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中介機構,要責令其停業整頓,並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繼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落實好對首套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嚴格執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貸政策。要強化借款人資格審查,嚴格按規定調查家庭住房登記記錄和借款人徵信記錄,不得向不符合信貸政策的借款人違規發放貸款。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日常管理和專項檢查,對違反政策規定的,要及時制止、糾正。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可根據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政策要求,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
充分發揮稅收政策的調節作用。稅務、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密切配合,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總結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城市經驗,加快推進擴大試點工作,引導住房合理消費。稅務部門要繼續推進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方法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原則上不低於過去五年平均實際供應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供地、建設和上市,盡快形成有效供應。
解讀:當前穩定房價最關鍵的在於增加供應,無論是樓市供應還是土地供應,各大城市雖有庫存,但樓市仍供不應求,房價上漲的一部分原因就源自供不應求,而增加樓市供應首先要增加土地的供應。所以在國五條中特別強調了有效供應的問題,但「原則上不低於過去五年平均實際供應量」,意味著今年的供應將與去年保持持平或稍高一些,不會出現供應井噴。
各地區要根據供需情況科學編制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保持合理、穩定的住房用地供應規模。原則上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應不低於過去5年平均實際供應量。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部分熱點城市和區域中心城市,以及前兩年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完成率偏低的城市,要進一步增加年度住房用地供應總量,提高其占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的比例。加大土地市場信息公開力度,市、縣人民政府應於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穩定土地市場預期。各地區要繼續採取有效措施,完善土地出讓方式,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各地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提出商品住房項目的住宅建設套數、套型建築面積、設施條件、開竣工時間等要求,作為土地出讓的依據,並納入出讓合同。
各地區發展改革、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建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提高辦事效率,嚴格落實開竣工申報制度,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建設施工,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供地、建設和上市,盡快形成有效供應。對中小套型住房套數達到項目開發建設總套數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符合信貸條件的前提下優先支持其開發貸款需求。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全面落實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萬套、新開工630萬套的任務。配套設施要與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同步規劃、同期建設、同時交付使用。完善並嚴格執行准入退出制度,確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解讀:保障房關系民生,本次確定了2013年的保障房建設任務基本建成470萬套,同時對人們關心的保障房配套問題,亦做出了規定,同步規劃、建設、交付使用。
全面落實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萬套、新開工630萬套的任務。各地區要抓緊把建設任務落實到項目和地塊,確保資金盡快到位,盡早開工建設。繼續抓好城市和國有工礦(含煤礦)、國有林區、墾區棚戶區改造,重點抓好資源型城市及獨立工礦區棚戶區改造;積極推進非成片棚戶區和危舊房改造,逐步開展城鎮舊住宅區綜合整治,穩步實施城中村改造。
強化規劃統籌,從城鎮化發展和改善居民住房條件等實際需要出發,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城市發展充分結合起來,在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住房建設等規劃中統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要把好規劃設計關、施工質量關、建築材料關和竣工驗收關,落實工程質量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安全。要合理安排布局,改進戶型設計,方便保障對象的工作和生活。要加大配套基礎設施投入力度,做到配套設施與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同步規劃、同期建設、同時交付使用,確保竣工項目及早投入使用。
加強分配管理。要繼續探索創新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機制,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經濟狀況審核機制,嚴格准入退出,確保公平分配。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分配和退出的信息公開力度。嚴肅查處擅自改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途、套型面積等違法違規行為。2013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條件的、有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要加強小區運營管理,完善社區公共服務,優化居住環境。
(五)加強市場監管。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強化企業信用管理,嚴肅查處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加強市場監測和信息發布管理。 解讀:「國五條」指出,要加強市場監測和信息發布管理,國務院此番的要求有望使得樓市信息更加透明化。
2013年起,各地區要提高商品房預售門檻,從工程投資和形象進度、交付時限等方面強化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理性定價,穩步推進商品房預售制度改革。繼續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一房一價規定,嚴格按照申報價格對外銷售。各地區要切實強化預售資金管理,完善監管制度;尚未實行預售資金監管的地區,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對預售方案報價過高且不接受城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指導,或沒有實行預售資金監管的商品房項目,可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書。各地區要大力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原則上要實現聯網。
加強房地產企業信用管理,研究建立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國土資源、金融、稅務、工商、統計等部門聯動共享的信用管理系統,及時記錄、公布房地產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閑置土地和炒地、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有關部門要建立聯動機制,加大查處力度。國土資源部門要禁止其參加土地競買,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證券監管部門暫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資或重大資產重組,銀行業監管部門要禁止其通過信託計劃融資。稅務部門要強化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清算審核和稽查。住房城鄉建設、工商等部門要聯合開展對房屋中介市場的專項治理工作,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嚴肅查處中介機構和經紀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有關部門要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資本金管理,加大對資產負債情況的監測力度,有效防範風險。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市場監測和研究分析,及時主動發布商品住房建設、交易及房價、房租等方面的權威信息,正確解讀市場走勢和有關調控政策措施,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市場預期。要加強輿情監測,對涉及房地產市場的不實信息,要及時、主動澄清。對誘導購房者違反限購、限貸等政策措施,造謠、傳謠以及炒作不實信息誤導消費者的企業、機構、媒體和個人,要進行嚴肅處理。
二、2013房產稅徵收標准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余值;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其他城市2013房產稅徵收稅率
1、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
2、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三、房屋限購
繼續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
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在嚴格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現行住房限購措施。限購區域應覆蓋城市全部行政區域
限購住房類型應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購房資格審查環節應前移至簽訂購房合同(認購)前;對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連續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售房。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城市,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從嚴調整限購措施;其他城市出現房價過快上漲情況的,省級人民政府應要求其及時採取限購等措施。
各地區住房城鄉建設、公安、民政、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建立分工明確、協調有序的審核工作機制。要嚴肅查處限購措施執行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規避住房限購措施行為的項目,要責令房地產開發企業整改;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格的,企業要與購房人解除合同;對教唆、協助購房人偽造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中介機構,要責令其停業整頓,並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四、地方新政策
1、京滬出台「國五條」實施細則(2013.3.31,人民日報)
(1)嚴格限購,確保價格穩定
北京:有望擠出5%―10%購房需求
上海:市場和房價或將迎來穩定期
(2)個稅計征,抑制投機購房
北京:3月31日後適用個稅新政策
上海:嚴格按照轉讓所得的20%計征
(3)增加供給,確保市場供應
北京:全年建設籌集保障房16萬套
上海:拆二級舊里以下房屋70萬平方米
2、2013年4月2日 海南不出台落實國五條細則
海南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1日向媒體表示將不出台專門的「國五條」地方細則,並將延續海口和三亞兩地原有的限購政策。
(1)海口市人民政府網站1日下午公布《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海口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通告》,《通告》稱將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保持該市房價基本穩定,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幅不高於該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增幅。
海口和三亞兩地將延續已經實行的限購政策。海口市規定,原則上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本市1年以上(含1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貸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總房價的6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按有關規定暫停發放購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緩發放購房貸款。
(2)三亞市規定,對三亞市戶籍居民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實行限購1套商品住房政策,同時嚴格執行國家關於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的規定。對違法違規購房的,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予受理房地產登記。
對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貸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發放住房貸款。

3、蘭州政策細則
(1)限購:
蘭州本地居民家庭在本市可以購買兩套住房,非本地居民家庭在本市可以購買1套住房,超過規定套數的,各商業銀行嚴格控制住房貸款發放,房地產管理部門在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和房屋產權登記時予以嚴格審核,不予辦理房產證。
(2)限價:
蘭州市新申辦和已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開發企業必須到物價部門核價,實施「一套一價」,最高每平不超萬元。各區域都有相應的最高限價,交易價超過最高限價將無法辦理交易手續。原則上每套房子的利潤不得高於20%。對取得預售許可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在5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並嚴格按照申報價格通過蘭州市房產局信息網等向社會公布。
(3)限貸:
蘭州地區各大銀行嚴格執行國務院和央行政策,停止或限制商品房開發貸款,停止第三套房貸。
(4)限面積:
蘭州地區普通商品房規劃設計執行90/50政策,即90平米戶型佔50%。
(5)加大保障房建設
根據國家發改委稽查組對蘭州市保障房建設情況的專項稽查通報,從2009年到2012年,蘭州共開工建設各類保障房127857套,其中已竣工70048套,已向符合條件的低收入群體分配入住43210套。2012年年底,據甘肅省政府新聞發布會透露,蘭州市被列入全國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試點城市一年後,在原有5億元貸款的基礎上,新增貸款4.5億元,進一步加大保障房建設力
五、房地產價格走勢分析
1、現象
1998年以來,全國房地產開發投資年均增幅30%,製造了一個又一個財富擁有者的傳奇歷程。七年以來,全國房地產的資金從1998年的3614億增加到2010年的6500億,政府雖在加大力度調節中,但至今為止房產價格仍在上升,巨大的投資支撐著一個又一個商業樓盤拔地而起,如同一架隆隆作響的機器,滋養和催生了一個又一個富豪。房地產業在掏空居民錢袋的同時,也確實改善了部分百姓的住房條件,加速了城市的現代化進程,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
(2)原因
根本原因:價格隨價值上下波動
原因一:中國房地產業的興起背景1、1998年以前,我國實行的是住房分配製度;2、自1998年起,我國取消了住房福利制度,實行住房商品化
原因二:旺盛的住房投資(投機)需求

投資(投機)需求對房價的推動可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消費需求主導,投機需求滋生。隨著收入的增長、城市化進程的推進以及住房分配製度改革。房地產商品的消費需求迅速增加,房價出現上漲的苗頭,這形成了推動房價上漲的原始動力。有先見之明的人開始進行投機,形成投機需求的主體,但是,這一部分人畢竟是少數人,這時投機需求並不旺盛,它不是推動房價上漲的主力力量。第二階段,消費和投機需求都很旺盛,總需求被放大,房價大幅上升。在這一階段,由於擔心房價繼續上漲,有住房消費需求的人紛紛加入購房者的隊伍,消費需求得到充分的釋放。房價的上漲和實際利率偏低刺激了人們的投機慾望,更多的投機者不斷加入到炒房的行列,投機需求不斷增加。這時的投機需求已經成為推動房價上漲的重要力量。第三階段,投機盛行,推動房價的非理性上漲。房價的持續上漲,不斷刺激投機者慾望,為了獲得更多的投機利潤,出現了惜售、囤積房源,抬高房價等非理性行為。這一階段,房價暴漲,現實的消費需求由於房價的暴漲已經不得不轉化為潛在的消費需求,房價大大的超出了中低收入者支付能力。2008年,我國商品房空置率達到9.50%,增幅為14.85%,增速創下1994年有統計數據以來的新高。其中,北京市商品房空置率為16.64%,居全國首位,高出全國水平75%,形勢嚴峻。而國家電網公司2010年在全國660個城市的調查顯示,有高達6,540萬套住宅的電表連續6個月讀數為零,按每套房3口計算,可供近2億人居住。高房價與高空置率並存,說明了中國房地產市場投機氛圍較濃。
抽樣調查結果顯示,有26.55%的購防者是處於投資動機購房的;調查據業內人士透露,估計在上海大約40%左右的個人房產交易是出與投資的目的。
原因三:城市人口增多及城鎮化進程
從1996年我國城市化率邁過30%的關卡後,進入了諾瑟姆曲線所揭示的加速階段,至2010年的15年間,平均每年城市化率提高超過1個百分點,大大高於改革開放前15年平均0.5個百分點的水平。
隨著工業革命時代的來臨,城市成為人口、財富及文化的集中地,人們不斷從鄉村流向城市;加上城市人口財富創造能力高,在城市范圍不擴張的情況下,自然會推高樓價。對於房市而言,城市化導致大量人口從農村湧入城市生根發展,屬於對房市的額外「增量需求」。北京為例,2010年頭5個月外地人口佔北京購房總數的50%,說明城市化導致的人口遷徙對大城市房地產需求十分強勁。此外,就原本就在城市居住的居民而言,工業化與城鎮化發展導致了大規模城市改造和居民拆遷,未來一段時間內,由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舊城改造、危房拆遷,城市房屋拆遷量仍將保持較大規模,這一部分人也將繼續形成巨大的被動需求。總之,城市化的總體影響是將商品房需求曲線往右推,使得在原來供給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市場價格進一步走高。由於從2000-2020年我國處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工業化中期,城市化在該時期也將保持較高速度的增長,從而給房價上漲提供了長期的推動力。
原因四:土地、建材價格上漲
隨著能源和剛才、水泥能生產資料的價格上漲,導致能源和鋼材、水泥消耗大戶的房地產成本的增加
原因五:城市居民收入提高,以住房為主的消費結構升級推動房價上漲
與住房改革同步的是中國經濟高速增長,據初步測算,2010年中國的GDP比上年增長10.3%,總額達到了397,983億元人民幣,超過日本躍居世界第二。與此同步,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也迅速提高,從中國統計年鑒2010的數據看,1998-2009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5,425元增加到17,175元,增長了近2倍,增長勢頭非常迅猛。居民的收入增幅不斷加大,客觀上具備了較強的消費能力,2010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規模達到了156,998億元,比上年增長18.3%。
城市居民消費規模在擴大,消費能力在增長,消費結構也在不斷升級。建國以來我國居民消費結構經歷和正在經歷著三次升級轉型時期,目前我國正面臨居民消費升級轉型重要或關鍵時期,即從第二次消費升級向第三次消費升級的優化和升級轉型。

『肆』 銀保監會:加強房地產信託領域風險防控

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6日表示,為加強房地產信託領域風險防控,針對近期部分房地產信託業務增速過快、增量過大的信託公司,銀保監會近日開展了約談警示,要求這些信託公司控制業務增速,提高風險管控水平。
該負責人表示,截至2019年5月末,房地產信託資產余額3.15萬億元,佔全部信託資產余額14%,較年初增加1665.97億元,同比增長15.15%。但部分信託公司房地產信託業務增長較快,部分房地產信託業務存在一定合規問題和風險隱患,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據介紹,銀保監會對這些信託公司提出五方面要求,包括嚴格執行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和現行房地產信託監管要求;提高風險管控水平,確保業務規模及復雜程度與自身資本實力、資產管理水平、風險防控能力相匹配;提高合規意識,加強合規建設,確保房地產信託業務穩健發展;控制業務增速,將房地產信託業務增量和增速控制在合理水平;提升受託管理能力,積極優化房地產信託服務方式,為房地產企業提供專業化、特色化金融服務
該負責人表示,這些措施要求,有助於遏制當前房地產信託業務過快增長的態勢,有助於推動信託公司回歸本源、優化結構、有效轉型,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
今後,銀保監會將會對信託公司的警示指導作為一項常態化工作,根據房地產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及時開展政策吹風,推動信託公司沿著正確軌道穩健發展。

『伍』 多部委發力住房租賃,市場回暖下「機」與「危」同在

中房網訊(高鶴/文)住房租賃已成為解決大城市住房問題的重要著力點。
發改委近日公布的《2021年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明確,要有力有序擴大租賃住房供給,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同時要求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並再次強調租購同權。
據中房網觀察,租賃市場相關政策近期頻出,各有關部門紛紛在市場、金融、戶籍、土地、法律等方面發力,助力市場健康發展。
多部委發力住房租賃
正所謂,兵馬未動糧草先行。
在金融領域,央行此前召開了全國24家主要銀行信貸結構優化調整座談會。會議強調,要實施好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賃金融支持力度。4月9日,海南迎來利好,住房租賃領域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落地,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支持住房租賃市場規范發展。
不僅在金融領域做加法,落戶門檻上還做了減法。
4月13日,發改委公布的《2021年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明確,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落實全面取消落戶限制政策,同時還指出,城市落戶政策要對租購房者同等對待,允許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戶口落戶。這意味著,在絕大多數城市中,戶籍將不再成為人口自由流動的阻礙,這顯然是中國戶籍制度上的里程碑。
在「零門檻落戶」「租購同權」成為熱點字眼的同時,土地供給也在進行著前所未有的改革。發改委發布的《2021年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中還強調,有力有序擴大租賃住房供給,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據中房網不完全統計,自「雙集中供地新政」實施以來,在14個城市陸續解碼的首批供地計劃中,幾乎全部羅列了租賃住宅用地計劃。
無獨有偶,在合肥、廣州、西安發布的有關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相關文件中,也紛紛提到要加大租賃住房建設力度,多渠道增加租賃房源供給。著力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新就業家庭等群體的合理住房需求。
不論是中央,還是地方,都對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給予了高度重視。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院長、華東師范大學終身教授張永岳於指出,今年的宏觀調控政策密集,與過去相比有一些新的特點。如今調控政策更著重於從整個國民經濟的視角出發,要讓新市民住有所居,大城市在租賃住房發展方面要跟上。
市場回暖,「機」與「危」同在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全國租賃市場受到沖擊,整體進入低溫運行狀態。據貝殼研究院相關數據顯示,去年全國重點40城中八成城市租金同比下降、近九成城市套均租金同比下降。不過可喜的是,目前住房租賃市場出現了回暖的跡象。
4月12日,由易居企業集團、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中國房地產測評中心、華東師范大學東方房地產研究院三方共同發布的中國城市住房租賃價格指數顯示,3月份中國城市租賃價格指數為1042.6點,較上月上升4.4點。該指數繼2月份止跌回漲後,3月份繼續小幅上漲。其中,在監控的35個城市中,有18個城市租賃價格指數出現環比上漲。
另外,貝殼研究院一季度市場季報也顯示,全國租賃市場成交量從去年9月開始連續5個月環比下降,在今年2月首次止跌上揚,3月環比漲幅更是達到了87.9%。2021年一季度,全國重點18城成交量環比上漲14.7%,平均月租金每平米42.1元,租金指數環比上漲2.2%,近九成城市租金指數環比上漲,市場正在回暖。
在看到機會的同時,還應注意潛藏在暗處的「危機」。
根據機構數據,去年疫情「黑天鵝」事件的沖擊下,超40家長租企業陷入經營糾紛或資金鏈斷裂。暴露出我國租賃企業自身經營缺陷的硬傷,在行業發展的現階段,租賃企業需要重新審視商業模式。其中,值得一提的是,自去年行業頻頻「爆雷」後,租客與中介的信任關系降至冰點。不少租客表示,渴望直接與房東對接,紛紛拋棄舊有平台,尋找新的租房平台。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的一紙約談通告,把閑魚這位房地產領域的編外成員拉進了大眾視野。閑魚本是同城閑貨的自由線上交易平台,但最近租房、合租、賣房信息日益屢見,甚至還出現了「炒租技術貼」。這就是一時間無所依附的自由居住需求在自發尋找新交易平台後出現的新問題,租賃市場的健康發展任重而道遠,由此可見一斑。
隨著市場的回暖,調控工作亦變得更為突出和重要。4月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在北上廣深、福州、南寧6城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座談會上指出,要把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解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問題列入人民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堅持小戶型、低租金,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特別是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等群體緩解住房困難。數日後,廣東省政協副主席、廣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廳長張少康帶隊,赴廣州市調研政策性租賃住房和長租房工作,調研組強調,要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長租房,有效擴大供給,切實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
一面抓緊市場不放鬆,一面推進完善法律體系。據住建部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顯示,《住房租賃條例》立法進程,正在積極推動,條例正式落地已是指日可待。地方層面,海口於近日明確了16個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租金標准,進一步規范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管理。這也意味著,部分地方管理細則也在日臻完善。
自2015 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租購並舉」以來,最近幾年地方分別從完善市場規范、保障主體權益、增加用地供應、降低稅費、對租賃企業進行扶持等方面提出多項措施,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態度十分明朗。相信在政策的持續推進下,住房租賃市場在未來將迎來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

『陸』 2011年關於對房地產的調控,具體出了那些新政策

從2011年12月1日起,珠三角七個城市(深圳除外)在東莞貸款買房,須提供配偶在東莞1年以上的社保繳納證明。

縱向對比,東莞今年的調控政策最為嚴厲,信貸緊縮、一房一價、房價控制等紛至沓來。橫向比較,由於沒有限購,東莞的調控相對寬松。

銀根緊縮限貸、提高准備金率、加息多管齊下

2011年,銀根緊縮是對房地產企業最大的「隱患」。「限貸」、加息,大大提高了置業門檻,卡緊了開發商的資金鏈。

為控制物價,貨幣政策在2010年由「寬松」轉向「穩健」,銀根日益緊縮。央行在2010年和2011年連續12次上調存款准備金率,其中僅2011年就密集地6次上調了存款准備金率。盡管央行在2011年12月5日下調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但難以影響全年的信貸緊縮大局。

受屢次「提准」的影響,銀行房貸額度紛紛告急,放款周期拉長,排隊「等貸」成為常規現象,有的銀行甚至放棄房貸業務。這也波及房貸利率。政策沒有要求上浮的首套房貸,從三季度開始,上浮成為普遍現象,有的銀行甚至上浮20%。更為嚴重的是,房地產企業的開發貸款、發行股票這兩大融資渠道幾乎堵死,房地產企業的資金鏈日益緊張,不得不轉向高成本的民間借貸、信託基金等渠道。

同時,2011年1月27日公布的新「國八條」(《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把二套房貸首付比例提至60%,貸款利率提至基準利率的1.1倍。加上此前的政策,2011年,首套房商業貸款的首付為30%,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發放商業貸款。在東莞無法提供一年的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的家庭,也無法獲得商業貸款。

此外,2011年連續3次加息,也是2010年加息周期啟動後連續5次加息。多次加息疊加之後,5年期以上的基準利率突破7%的歷史心理高位,達到7.05%。若不考慮此前存量房貸利率大部分7折的情況,房貸利率已升至最近10年來的最高水平。

對於有7折利率的存量房貸來說,在2012年開始執行新利率之後,三次加息的疊加影響,將使100萬20年商業貸款月供增約400元;按照基準利率申請的房貸,月息則要增加大約570元。

房價受控新住宅均價增幅不高於GDP漲幅

在中央要求的最後時限內,東莞在2011年3月31日公布了房價控制目標,2011年新建住房價格漲幅不高於年度GDP增長速度。

因為東莞GDP的增長目標為8.5%,參考這一數據和去年7606元/平方米的均價,業界給東莞新建商品住宅均價劃了一條警戒線——8252元/平方米。

而此前瘋傳的東莞將限購的消息,在3月底的政府文件中隻字未提。但2011年,東莞爆發的兩撥限購傳聞,激發了樓市「末班車」效應,使得成交量急劇增加。

9月中旬,開發商被市住建局約談的消息傳出。消息稱,市住建局就東莞房價的上漲以及由此帶來的限購可能性提出預警。

明碼標價 一房一價,售價最多下浮15%

調控政策,2011年從宏觀走入了微觀,要求商品房買賣明碼標價,童叟無欺。

2011年5月16日,東莞市有關政府部門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東府辦〔2011〕62號)和《關於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實行備案制度的通知》(東價〔2011〕50號)。

這兩份文件所祭出新政是「一房一價」,對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實行申報備案制度。自2011年5月16日起,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書前,須到市物價局履行價格備案手續。開發企業在2011年1月1日後已領取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書的商品住房項目,應在2011年6月1日前將尚未售出的剩餘商品住房,向市物價局申報價格備案。

開發企業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書後,應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備案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在銷售現場公示商品住房銷售均價和《東莞市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公示表》、價格優惠方式、房價外向購房者代收代繳的收費項目及其標准和依據。

「一房一價」政策實施後,開發商採取「高價備案、低價銷售」的辦法加以敷衍了事。於是,東莞市物價局、住建局和房管局聯合在2011年8月5日發布了《關於加強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管理的補充通知》(東價〔2011〕89號),規定「銷售價格一經備案,將自動設置15%的下浮限幅,即實際成交價格既不得高於備案價格,也不得比備案價格下浮超過15%。當實際成交價高於備案價或比備案價下浮超過15%時,商品房網上銷售系統將自動鎖定交易,無法進行網上簽約程序」。

http://news.xinhuanet.com/house/2012-01/05/c_122538596.htm

『柒』 2013年房產有新政策嗎

新出國五條,
1、各地要加大樓市宏觀調控的力度。立即研究制定貫徹落實「國十條」文件的實施細則。房價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城市,要在一定時間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嚴格實行問責制。
2、完善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對貸款購買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調整到30%及以上;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嚴格執行首付比例不低於5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1.1倍的規定。各商業銀行要加強對消費性貸款管理,禁止用於購買住房。
3、調整住房交易環節的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並逐步擴大到全國。
4、切實增加住房有效供給。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認真落實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金融機構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抓緊制定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中長期貸款政策。
5、加大住房交易市場檢查力度,依法查處經紀機構炒買炒賣、哄抬房價、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合同」等行為。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閑置、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拖延開竣工、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要暫停其發行股票、公司債券和新購置土地。

『捌』 關於人民日報2013年2月21日,地級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條件的外來員工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對廈門市來說是

住建部的要求,地級以上城市,應該是明年農民工納入住房保障范圍。
一些城市,包括北京和上海,已經推出了嘗試。據人民日報12月25日報道,最近公布的公租房項目的公告租金。燕寶京原家園,北京最大的公共租賃項目,不僅作為的第一個試點區際租金,包括118套房源,也為本的公共租賃應用條件,並已被提交通過公共租賃其他省份和城市,工作在北京的家庭配租。換句話說,這是「外人」在北京的第一次享受到公共租賃治療。
上海早在2010年實施的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在城市的意見「已經」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欄位的長度戶籍人員納入公共租賃對象供應的。

『玖』 房地產調控的最新政策

通知全文:國辦發 〔2013〕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2011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決策和部署,取得了積極成效。當前房地產市場調控仍處在關鍵時期,房價上漲預期增強,不同地區房地產市場出現分化。為繼續做好2013年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 認真落實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除拉薩外),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本地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布。各省級人民政府要更加註重區域差異,加強分類指導。對行政區域內住房供不應求、房價上漲過快的熱點城市,應指導其增加住房及住房用地的有效供應,制定並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對存在住房供過於求等情況的城市,也應指導其採取有效措施保持市場穩定。要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加強對所轄城市的督查、考核和問責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省級人民政府穩定房價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對執行住房限購和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價上漲過快的,要進行約談和問責。 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 繼續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在嚴格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現行住房限購措施。限購區域應覆蓋城市全部行政區域;限購住房類型應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購房資格審查環節應前移至簽訂購房合同(認購)前;對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連續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售房。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城市,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從嚴調整限購措施;其他城市出現房價過快上漲情況的,省級人民政府應要求其及時採取限購等措施。各地區住房城鄉建設、公安、民政、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建立分工明確、協調有序的審核工作機制。要嚴肅查處限購措施執行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規避住房限購措施行為的項目,要責令房地產開發企業整改;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格的,企業要與購房人解除合同;對教唆、協助購房人偽造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中介機構,要責令其停業整頓,並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繼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落實好對首套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嚴格執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貸政策。要強化借款人資格審查,嚴格按規定調查家庭住房登記記錄和借款人徵信記錄,不得向不符合信貸政策的借款人違規發放貸款。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日常管理和專項檢查,對違反政策規定的,要及時制止、糾正。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可根據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政策要求,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
充分發揮稅收政策的調節作用。稅務、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密切配合,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徵收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20%計征。總結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城市經驗,加快推進擴大試點工作,引導住房合理消費。稅務部門要繼續推進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方法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 各地區要根據供需情況科學編制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保持合理、穩定的住房用地供應規模。原則上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應不低於過去5年平均實際供應量。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部分熱點城市和區域中心城市,以及前兩年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完成率偏低的城市,要進一步增加年度住房用地供應總量,提高其占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的比例。加大土地市場信息公開力度,市、縣人民政府應於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穩定土地市場預期。各地區要繼續採取有效措施,完善土地出讓方式,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各地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提出商品住房項目的住宅建設套數、套型建築面積、設施條件、開竣工時間等要求,作為土地出讓的依據,並納入出讓合同。
各地區發展改革、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建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提高辦事效率,嚴格落實開竣工申報制度,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建設施工,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供地、建設和上市,盡快形成有效供應。對中小套型住房套數達到項目開發建設總套數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符合信貸條件的前提下優先支持其開發貸款需求。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 全面落實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萬套、新開工630萬套任務。各地區要抓緊把建設任務落實到項目和地塊,確保資金盡快到位,盡早開工建設。繼續抓好城市和國有工礦(含煤礦)、國有林區、墾區棚戶區改造,重點抓好資源型城市及獨立工礦區棚戶區改造;積極推進非成片棚戶區和危舊房改造,逐步開展城鎮舊住宅區綜合整治,穩步實施城中村改造。
強化規劃統籌,從城鎮化發展和改善居民住房條件等實際需要出發,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城市發展充分結合起來,在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住房建設等規劃中統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要把好規劃設計關、施工質量關、建築材料關和竣工驗收關,落實工程質量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安全。要合理安排布局,改進戶型設計,方便保障對象的工作和生活。要加大配套基礎設施投入力度,做到配套設施與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同步規劃、同期建設、同時交付使用,確保竣工項目及早投入使用。
加強分配管理。要繼續探索創新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機制,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經濟狀況審核機制,嚴格准入退出,確保公平分配。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分配和退出的信息公開力度。嚴肅查處擅自改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途、套型面積等違法違規行為。2013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條件的、有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要加強小區運營管理,完善社區公共服務,優化居住環境。 加強市場監管和預期管理 2013年起,各地區要提高商品房預售門檻,從工程投資和形象進度、交付時限等方面強化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理性定價,穩步推進商品房預售制度改革。繼續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一房一價規定,嚴格按照申報價格對外銷售。各地區要切實強化預售資金管理,完善監管制度;尚未實行預售資金監管的地區,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對預售方案報價過高且不接受城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指導,或沒有實行預售資金監管的商品房項目,可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書。各地區要大力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原則上要實現聯網。
加強房地產企業信用管理,研究建立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國土資源、金融、稅務、工商、統計等部門聯動共享的信用管理系統,及時記錄、公布房地產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閑置土地和炒地、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有關部門要建立聯動機制,加大查處力度。國土資源部門要禁止其參加土地競買,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證券監管部門暫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資或重大資產重組,銀行業監管部門要禁止其通過信託計劃融資。稅務部門要強化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清算審核和稽查。住房城鄉建設、工商等部門要聯合開展對房屋中介市場的專項治理工作,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嚴肅查處中介機構和經紀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有關部門要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資本金管理,加大對資產負債情況的監測力度,有效防範風險。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市場監測和研究分析,及時主動發布商品住房建設、交易及房價、房租等方面的權威信息,正確解讀市場走勢和有關調控政策措施,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市場預期。要加強輿情監測,對涉及房地產市場的不實信息,要及時、主動澄清。對誘導購房者違反限購、限貸等政策措施,造謠、傳謠以及炒作不實信息誤導消費者的企業、機構、媒體和個人,要進行嚴肅處理。 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導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基礎性工作,加快研究提出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健全房地產市場運行和監管機制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框架,推進房地產稅制改革,完善住房金融體系和住房用地供應機制,推進住宅產業化,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
國務院辦公廳
2013年2月26日 介紹
2013年3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下達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出台了「國五條」細則。其中出售自有住房徵收20%個人所得稅、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成為了人們關注的焦點。新政明確要求,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
截至2013年,除了按規定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外,其餘的二手房交易個稅政策均按照差額的20%或全額的1%徵收,但實際上多採取全額1%的徵收方式。而統一成差額20%的後,交易成本將會明顯增大。以一套房主原購房值50萬,現總價200萬的普通二手房計算,按之前1%的個稅計算為2萬,而新政後按照差額的20%計算,個稅將達到30萬,比之前增加了28萬,相當於現房屋總價的14%。
目的
中國房地產協會副會長陳國強表示,提高二手房交易的個人所得稅原意是為了打擊投資投資,但是在實際操作中賣方則很可能以提高房價的方式來轉嫁成本。「因此新政或許將在客觀上推升二手房房價。」
影響
在二手房交易中,雖然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應由買方繳納契稅,賣方則承擔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但在實際操作中,往往都由買方來承擔。對於部分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或地區,以及首付30%的購房者而言,這就相當於首付款升至44%,極大提高了首次置業人群的購房成本。
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表示,在房價上漲過快的區域,住房買賣之間價格差距也較大,預計各地政策執行細則未出台之前,為了爭取搭上政策末班車,這些區域的二手房市場將迎來交易高峰。
中原地產市場研究部總監張大偉分析認為,隨著地方細則的出台,短暫的過戶末班車後成交量必然出現萎縮,甚至可能回到2012年年中平均水平。
多位業內人士均表示,若這項政策得到嚴格實施,二手房市場購買需求及業主出售意願都將受到明顯影響。
陳國強表示,隨著二手房業主出售意願降低,供應的減少也將把一部分剛需購房者推向新房市場,進而加劇新房市場的供求矛盾,甚至帶動新房價格的進一步上漲。
胡景暉認為,隨著新政的執行,各地新房、二手房市場交易量將陷入低谷期,價格可能經歷短暫的滯漲期。中長期而言,新房市場將優先於二手房市場率先回漲。而新房市場轉讓環節稅收較少的優勢將逐漸得以體現,部分購房者也會再次回歸新房市場,帶動新房市場交易量上漲。 「國五條出台後,3月底各省陸續出台相關細則,對房地產市場影響較大。但該措施能否有效推行,能否起到應有的調控效果,還需要進一步細化和其他政策措施的配合。」李恩平說,房價的走勢取決於具體的政策措施和政策執行力度。
「如果各地嚴格執行20%個人所得稅政策,我們認為總體房價可能會出現較大幅度的攀升;相反,如政策實施重心轉向持有環節稅,我們認為總體房價可能保持平穩態勢或略有回落。」李恩平說。
他認為,如果嚴格執行20%所得稅政策,在剛性需求的拉動下,二手住房的價格將在原有價位上稅負加成,直接推高二手房價,同時,部分原本在存量住房市場實現的剛性購房需求也被迫進入新建住房市場,造成新建住房供需壓力,形成需求拉動型的新建住房價格增長。
因此,李恩平預計2013年中期以後,當交易環節的所得稅調控效果不理想甚至助漲房價、惡化市場環境時,一些大都市住房持有稅政策有望加快實施。其理由在於,「如政策重心轉向住房持有稅,則將加快存量住房入市供應,緩解供不應求格局,可能促使房價平穩走勢或有所回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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