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貿易融資業務的主要風險
貿易融資業務是指服務於國際及國內經濟貿易的短期資金融通業務,包括信用證(含國際及國內信用證)、托收、匯款、保理等業務項下的授信及融資(包括由此派生的遠期結售匯項下授信)業務和本外幣非融資類保函項下的授信。其中,信用證、托收、匯款項下授信及融資業務包括打包貸款、出口押匯、出口貼現、福費廷、風險參與、進口授信開證、進口押匯、提貨擔保,授信開立國內信用證及國內信用證議付等。風險包括:出口信用保險的除外責任風險,審單風險,資金風險,企業信用風險和銀行資信的風險.
我國商業銀行融資業務現狀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融資業務操作管理較粗放,還沒有完全建立各種融資業務的嚴格標准和規范的業務操作流程,開展的國際貿易融資業務以減免保證金開證、出口打包放款、進出口押匯等基本形式為主,而像國際保理等較復雜的業務所佔比重較少,國際貿易融資業務量與市場提供的空間相比很不協調。因此我們必須借鑒國際貿易融資的經驗教訓,結合我國實際,分析融資風險的成因。
1.1 對貿易融資業務的重要性和風險認識不夠
首先,商業銀行的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部門對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缺乏了解,也無經驗,對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風險性普遍認識較為膚淺,表現為兩種傾向:一是錯誤地認為國際貿易融資不需要動用實際資金,只需出借單據或開出信用證就可以從客戶賺取手續費和融資利息,是零風險業務,這直接導致20世紀90年代中期由於大量信用證墊款形成的銀行不良資產;二是當出現問題後,又認為國際貿易融資風險很大,採取的措施又導致國際貿易融資授信比一般貸款難,審批時間長,制約了該業務的發展。
其次,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是本幣業務,國際業務的比重相對較少,在機構、人才、客戶方面均不佔優勢,以致大部分人以為與其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去發展國際貿易融資,還不如集中精力抓好本幣業務。另外,對國際貿易融資業務在提高銀行的盈利能力,優化信貸資產質量等方面的作用認識不足、認為貿易融資業務在整個信貸資產中的數量少,作用不大。
1.2 銀行內部缺乏有效的防範管理體系,風險控制手段落後
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所涉及的風險有客戶風險、國家風險、國外代理風險、國際市場風險和內部操作風險。這些風險的管理需要先進的技術手段將銀行相關部門之間、分支行之間高效有機地聯系在一起。而目前我國銀行在外匯業務的處理程序方面較為落後,不同的分支行之間、不同的部門之間業務相互獨立運行,缺少網路資源共享,缺乏統一的協調管理,以至無法達到共享資源、監控風險、相互制約的目的。如融資業務由國際業務部一個部門來承擔信貸風險控制、業務操作風險控制和業務拓展。風險控制既顯得乏力,又缺乏銀行內部相互制約和風險專業控制,面對我國進出口企業普遍經營虧損,擁有大量不良銀行債務的客觀實現,銀行的貿易融資潛伏著巨大的風險。
1.3 融資業務無序競爭破壞風險管理標准
我國開展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時間相對國外較短,市場尚不成熟,各種約束機制還不健全,隨著商業銀行國際結算業務競爭的日益激烈,各家銀行業務形式又較為單一,為爭取更大的市場份額,競相以優惠的條件吸引客戶,對企業客戶的資信審查和要求也越來越低,放鬆了對貿易融資風險的控制,例如有的銀行降低了開證保證金的收取比例;有的甚至採取授信開證,免收保證金;有的在保證金不足且擔保或抵押手續不全的情況下對外開立遠期信用證等等,這些做法破壞了風險管理的標准,加劇了銀行貿易融資業務的風險。
1.4 營銷隊伍薄弱,缺乏復合型的高素質業務人員
國際結算業務專業性強,對業務人員的素質要求較高,但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在國際貿易融資方面人才匱乏,有限的人才資源也高度集中在管理層,同時,人才的知識結構單一。由於各家銀行都是把國際業務當作獨立的業務品種來經營,在機構設置上由國際業務部門負責國際結算和連帶的貿易融資業務。這就造成相關從業人員只熟悉國際結算而缺乏財務核算和信貸管理等方面的業務知識,無法從財務資料和經營作風准確判斷和掌握客戶資信,對國際貿易融資的全過程的每一個環節沒有充分的把握,降低了國際業務的產品功能和市場效果,對其風險也就缺乏了強有力的控制力度。
1.5 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法律環境不完善
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涉及到國際金融票據、貨權、貨物的抵押、質押、擔保、信託等行為,要求法律上對各種行為的權利和責任有具體的法律界定,但是我國的金融立法明顯滯後於業務的發展。有些國際貿易融資的常用術語和做法在我國的法律上還沒有相應的規范。例如,押匯業務中銀行對貨物的單據與貨物的權利如何,銀行與客戶之間的債券關系如何,進口押匯中常用的信託收據是否有效,遠期信用證業務中銀行已經承兌的匯票是否可以由法院支付等。因此,這種不完善的法律環境,使我國的貿易融資業務的風險進一步增大。
2 我國商業銀行拓展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對策
2.1 更新觀念,提高對發展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認識
隨著我國的進一步開放,國際貿易往來日益頻繁,進出口總額將大幅提高,這必將為發展外匯業務尤其是貿易融資業務提供極大的市場空間。各級商業銀行要更新觀念,提高對發展外匯業務尤其是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認識。應從入世後面臨的嚴峻挑戰出發,以貿易融資業務為工具積極發展國際結算業務,要調整經營策略和工作思路,密切注重外資銀行的動向。因此,商業銀行要加強市場信息搜索,採取有利於推進國際結算業務發展的各種政策措施。
2.2 調整機構設置,實行審貸分離原則,執行授信額度管理
為滿足業務發展的需要,銀行有必要對內部機構進行調整,重新設計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運作模式,將審貸模式進行剝離,實行授信額度管理,達到既有效控制風險又積極服務客戶的目的。①應明確貿易融資屬於信貸業務,必須納入全行信貸管理。由信貸部對貿易融資客戶進行資信評估,據此初步確立客戶信譽額度。通過建立審貸分離制度,將信貸風險和國際結算風險由信貸部、信貸審批委員會和國際業務部負責,最終達到在統一綜合授信管理體系下的審貸分離,風險專項控制,從而採取不同的措施,控制物權,達到防範和控制風險的目的。②授信額度應把握以下幾點:一是授信額度要控制遠期信用證的比例,期限越長,風險越大;二是控制信用證全額免保比例,通過交納一定的保證金來加強對客戶業務的約束和控制;三是建立考核期;四是實行總授信額度下的分向授信額度的管理;五是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跟蹤基本客戶的進出口授信額度,加強部門內部的協調和配合。風險特性
! Y9 a) ^, y# C 1、業務特點和風險特性 6 U5 O+ p( C+ Z9 o% A
由於絕大多數產品在充當支付手段的同時具有授信或融資職能,兼具中間業務和資產業務特點。與銀團貸款、項目融資等貸款業務相比,在產品特點、風險特性和風險識別標准等方面存在差異,對授信風險的控制不僅需要審查客戶的資信,在實務中更強調對第一還款來源(產品的自償性決定)的風險控制,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把握具體貿易背景、控制操作性風險來實現,同時面臨操作和授信雙重風險。! t \# G! Y ?% U8 c
另一方面,國際上有一系列規則與慣例,為銀行國際結算及貿易融資業務提供了廣為接受且相對獨立的准則,操作風險相對較低且可控性強。結算授信和貿易融資雖然涉及客戶信用風險,但其專項用於特定的貿易活動,期限短,而且通常有應收賬款或貨權做為還款來源或保障,從整體上看屬於「自償性」強的低風險業務。. r- t1 x- F9 ?+ ?
% r" S" _/ k3 M/ F6 A. n0 i: _3 H 2、Basel銀行監管委員會對表外業務的風險度(風險的相對程度)的劃分; ?* ^# P# G4 h- |$ d! ^( ?* Y
全險:指該工具是一種信貸的直接替代品,其信用風險與同一交易對手的表內風險相同。
" Q5 Y8 ^( F- r9 N7 h 中險:指信用風險較高,但其他條件較佳,因而尚未達到全險。跟單信用證:期限短、抵押品能夠提供部分保障、相對優良的清償狀況,在操作時可以將它歸入中險類。保函、賠償和履約保函原則上與擔保基本相似,其信用風險完全在於第三者(銀行客戶)的履約能力。但它們通常並非信貸的直接替代品,它們支持的並不是現存的金融債務,而是客戶履行其正常商業義務的能力,而且它們有時是與特定合同相掛鉤的。這種業務總的說來並不會給銀行帶來重大的損失,因而可以被歸入中險類。. `% x3 W# Z; q: j7 b3 `2 A5 E
然而,一些保函和賠償具有擔保的特性,因而應被視為信貸替代品(全險)。
- ~9 H+ a' {7 C* L6 ^% y* _8 n低險:信用風險較小,但不可忽視。
( ^1 w6 t+ a9 a# H8 k9 @' q0 J3 Q6 d# G0 |# |% ^8 S
3、Basel協議中對上述業務的風險分類、權重計算標准0 r0 B3 D' y$ u' w4 c+ B! R: M4 B
& u$ j! w" R& N1 L1 Z+ { 項 目 信用轉換系數7 D4 @9 ~) A3 `# V' G2 A
等同於貸款的授信業務 100%9 a3 u p5 j! b7 [, ^9 N- D+ T" x
與某些交易相關的或有負債 50%' J x% c9 t& E
與貿易相關的短期或有負債 20%
6 u2 E/ I3 G1 L3 P/ `承諾
8 d1 _5 c# M1 d 原始期限不足1年的承諾0%+ ~0 g4 g0 z* i/ l* d
原始期限超過1年但可隨時無條件撤銷的承諾0%
' g" e# J+ `$ W! c( @1 ^3 V0 C& { 其他承諾 50%
B. \- t! K4 P z( Y A. h. a信用風險仍在銀行的資產銷售與購買協議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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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表外項目中:9 X6 ^" G5 g, D+ ]
等同於貸款的授信業務,包括一般負債擔保、遠期票據承兌和具有承兌性質的背書。
( ?1 g, x; E! C! f8 `* O% \與某些交易相關的或有負債,包括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保函、預留金保函等。
# H5 E. W4 o$ J- U% l與貿易相關的短期或有負債,主要指有優先索償權的裝運貨物作抵押的跟單信用證。4 t- i8 E: R% ]! W
承諾中原始期限不足1年或可隨時無條件撤銷的承諾,包括商業銀行的授信意向。/ E6 Y s9 A, M" B
信用風險仍在銀行的資產銷售與購買協議,包括資產回購協議和有追索權的資產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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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商業銀行融資業務現狀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融資業務操作管理較粗放,還沒有完全建立各種融資業務的嚴格標准和規范的業務操作流程,開展的國際貿易融資業務以減免保證金開證、出口打包放款、進出口押匯等基本形式為主,而像國際保理等較復雜的業務所佔比重較少,國際貿易融資業務量與市場提供的空間相比很不協調。因此我們必須借鑒國際貿易融資的經驗教訓,結合我國實際,分析融資風險的成因。
1.1 對貿易融資業務的重要性和風險認識不夠
首先,商業銀行的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部門對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缺乏了解,也無經驗,對國際
② 外匯管理局,我們做的一般那個總量差額紅色99.62 資金貨物比也是紅色181.32%。這是什麼意思啊,怎麼調整啊
現行的貨物貿易外匯管理進行的是總量核查,就是把你12個月的進口額、出口版額、付匯額、收匯額全部進行權比對核查,從而算出你公司的總量差額率(即你的貨物流和資金流的缺口比率)、資金貨物比(你的貨物流和資金流的比率)作為對企業的核查指標,如果超出正常閾值,外匯局就會對你公司進行重點關注,或進一步進行現場核查,以查清差額異常原因。
總量差額率99.62%,指的是你資金和貨物之間的差佔全部資金的99.62%,也就是你的資金與貨物不匹配的情況佔到了你全部交易的99.62%,已經是非常高了。資金貨物比181.3%指的是你的收付匯資金和進出口貨物的比為181.3%,也就是你報關的貨物超出你收付匯的資金81.3%。
發生這些情況一是你們辦理了30天以上的預收、預付或者90天以上的延收、延付以及貿易融資業務沒有在外匯局的系統中進行報告,或者是你公司近期業務量大量增長,在業務辦理正常存在的時間差(就是貨出去錢進來或者貨進來錢出去這個過程中存在一個正常的時間差,可能是貨和錢發生的時間跨月了),可以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證明你沒有違規現象發生。
③ 外匯管理知識你知道多少
想要炒外匯賺錢就必須掌握更多的外匯管理知識,下面總結了一些常見的外匯管理知識供您參考,希望會對您有所幫助。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修訂遵循了哪些主要原則?
答:一是堅持改革開放的方向,吸收近年來經常項目、資本項目、外匯市場和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等方面的改革成果,並為下一步改革預留政策空間。二是圍繞宏觀調控的重點,以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為目標,對外匯資金流入流出實施均衡、規范管理。三是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取消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之間、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之間、機構與個人之間的差別待遇,按交易性質進行監管。四是按照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依法行政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外匯管理內容、方式等規定,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和約束。
2、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規定外匯管理機關進行監督檢查的程序是什麼?
答:外匯管理機關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或者調查,監督檢查或者調查的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應當出示證件。監督檢查、調查的人員少於2人或者未出示證件的,被監督檢查、調查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絕。
3、標有身份證號碼的戶口簿、臨時身份證是否可以作為境內個人有效身份證件?
答:可以。
4、銀行在為個人辦理結售匯業務時,哪些情況下可以不留存身份證件復印件?
答:(1) 對於通過外匯儲蓄賬戶發生的結售匯業務,銀行按規定錄入相關身份信息後,不再需要復印其身份證件留存;(2)對於未通過外匯儲蓄賬戶的個人結售匯業務,單筆在等值1萬美元(含)以下的,銀行按規定錄入相關身份信息後,不再需要復印其身份證件留存。
5、對於境外個人姓名太長,無法完全錄入姓名欄的情況,如何處理?
答:銀行可在「姓名」欄錄入姓名簡稱,在信息錄入頁面「備注」欄中錄入全名。
6、境外個人購匯是否錄入個人結售匯系統?
答:境外個人購匯目前暫不納入個人結售匯系統管理,銀行為其辦理業務不需將相關交易信息錄入系統。但外匯局今年將把境外個人購匯納入個人結售匯系統,屆時應通過系統辦理境外個人購匯。
7、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購匯超過年度總額的都有哪些憑證要求?
答: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購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按《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下發〈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和境內居民個人購匯操作規程〉的通知》匯綜發[2006]32號辦理。
8、境外個人原兌換未用完的人民幣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答:原兌換未用完的人民幣指外幣現鈔、信用卡、旅行支票結匯後未用完的人民幣。
9、境內個人與境外個人賬戶間的資金劃轉按跨境交易進行管理如何理解?
答:個人外匯儲蓄賬戶資金境內劃轉,僅限於本人賬戶之間、個人與直系親屬賬戶之間的劃轉;如劃轉賬戶屬於同一主體類別的,按《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第二十八條第(一)、(二)款要求辦理;如劃轉賬戶分屬於境內個人、境外個人,還需符合《細則》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賬戶內資金匯出規定。
10、個人辦理與其直系親屬外匯儲蓄賬戶間資金劃轉時,如兩人分別在不同城市,直系親屬的身份證件是否可以為復印件?
答:可以。
11、外匯賬戶間資金跨行劃轉,匯入行如何識別匯出行賬戶交易性質?
答:為確認賬戶交易性質,跨行賬戶資金劃轉,匯出行應標注賬戶交易性質(個人外匯儲蓄賬戶或個人外匯結算賬戶)。
12、外匯局開具的《提取外幣現鈔備案表》有效期多長?
答:外匯局開具的《提取外幣現鈔備案表》自簽發之日起30天內一次使用有效,逾期作廢。
13、個人所購外匯是否都可以存入本人外匯儲蓄賬戶?
答:境內個人年度總額內外所購外匯、境外個人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購匯均可以存入本人外匯儲蓄賬戶。
14、境外個人合法人民幣收入購匯及境內個人移居出境後離休金、離職金、退休金、退職金、撫恤金的購匯可在哪些銀行辦理?
答:具備個人結售匯業務經營資格的銀行網點均可辦理。
15、境外個人旅遊購物項下外匯收支應通過哪種賬戶辦理?
答:旅遊購物貿易是海關監管下的一種貨物貿易方式。境外個人辦理旅遊購物貿易方式項下的外匯收支應通過本人的外匯儲蓄賬戶辦理。
16、個人在同一銀行櫃台提取A賬戶資金,並轉存到本人或直系親屬的B賬戶,賬戶資金沒有離開櫃台的,單次轉存資金超過等值1萬美元是否需到外匯局報備?
答:該種情況下,單次轉存資金超過等值1萬美元不需到外匯局事前報備。
17、個人委託外貿公司出口,是否必須通過個人外匯結算賬戶收匯及結匯?
答:個人委託外貿公司出口時,可以由外貿公司代為收匯,也可以本人收匯。本人收匯、結匯的,應通過其開立的個人外匯結算賬戶辦理。
18、《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個體工商戶的范圍是什麼?
答:《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個體工商戶的概念嚴格依據《民法通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即「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准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19、境外個人憑2007年2月1日之前的兌換水單是否可以辦理人民幣兌回業務?
答:對於原兌換日在2007年2月1日前的兌換水單,在其辦理兌換時,距原兌換日在24個月內的,可以作為兌回的有效憑證。
20、個人旅遊購物出口收入是否可進本人的外匯儲蓄賬戶?
答:個人旅遊購物出口收入可進入本人的外匯儲蓄賬戶,並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個人旅遊購物報關單辦理。
21、待核查賬戶中的外匯能否用於質押人民幣貸款?
答:待核查賬戶中的外匯不能用於質押人民幣貸款。
22、邊境小額貿易以人民幣結算的,是否需要核查?如何進行聯網核查?
答:企業邊境小額貿易以人民幣結算的,在銀行為其出具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前進行聯網核查。
23、企業的現鈔收入是否需要接受聯網核查?如何核查?
答:企業的現鈔收入需要接受聯網核查,但不必進待核查賬戶。企業辦理出口對應的現鈔收入結匯或存入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時應填寫《出口收匯說明》,銀行應登錄核查系統進行聯網核查後方可為企業辦理相關手續。
24、企業進口付匯項下的退匯款應如何處理?
答:對於進口付匯項下的退匯款,企業應向銀行提供進口合同、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正本,經銀行審核無誤後,該筆外匯不必進入企業的待核查賬戶。
25、《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加強進口延期付匯、遠期付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5]8號)是否還繼續執行?
答:《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實行企業貨物貿易項下外債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8]30號)正式實施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加強進口延期付匯、遠期付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5]8號)停止執行。
26、企業在2008年7月14日前的收匯是否需要接受核查?
答:企業已在2008年7月14日前進入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出口收匯不在聯網核查范圍。
27、軟體出口項下收匯是否需要核查?
答:採取海關通關方式的軟體出口,按貨物貿易申報,其收結匯納入聯網核查范圍;採取網上傳輸方式的軟體出口,按服務貿易申報,其收結匯不納入聯網核查范圍。
28、銀行如何為企業開立待核查賬戶?
答:企業的待核查賬戶可由銀行直接以企業名義開立,無須企業申請,也無須外匯局審核。
企業未在外匯局辦理過基本信息備案的,在開立待核查賬戶前,需首先到外匯局辦理基本信息備案;已在銀行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銀行可直接為其開立待核查賬戶。
29、待核查賬戶中的資金可否直接對外支付?
答:待核查賬戶支出要嚴格按照外匯局關於其支出范圍的規定辦理,不得用於對外支付或還貸。待核查賬戶中的資金必須先劃入該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後方可用於對外支付貨款、還貸等支出。
30、待核查賬戶余額如何計息?利息如何結匯或劃轉?
答:待核查賬戶余額按活期存款計息。利息結匯或劃轉按照現行相關管理規定辦理,不需核查。
31、銀行如何管理進入待核查賬戶的不同幣種的資金?
答:待核查賬戶應分幣種設置子賬戶管理。銀行可否應企業要求將收到的外匯統一兌換成某一外匯幣種(非人民幣)存放在賬戶中,根據現行規定辦理,《辦法》對此沒有特殊規定或限制。
32、用於進口付匯聯網核查的企業操作員IC卡和讀卡器是否同樣適用於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
答:用於進口付匯聯網核查的企業操作員IC卡和讀卡器同樣適用於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使用前應先經企業法人IC卡在中國電子口岸進行授權。企業的操作員IC卡已經有出口收匯許可權的不需重新授權。
33、銀行向企業提供貿易融資服務,在2008年7月14日前已放款,但企業出口貨款在7月14日之後從境外收回的,這部分款項是否需要核查?
答:銀行向企業提供打包放款形式貿易融資的,企業出口貨款從境外收回時需要接受核查;銀行向企業提供出口押匯、福費廷、保理等形式貿易融資,在2008年7月14日前已放款,但企業出口貨款在7月14日之後從境外收回的,這部分出口收匯(包括餘款)不必進入待核查賬戶,不需接受核查。
34、銀行進行聯網核查時,誤操作多核注的出口可收匯額如何處理?
答:銀行可用負值沖減誤操作多核注的數據,具體操作參見《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系統操作手冊(銀行版)》。
35、《出口收匯說明》上的企業公章可否用企業預留銀行的印鑒代替?
答:可以。
36、待核查賬戶資金可否用於理財業務?
答:不可以。
37、一筆貿易收匯中的銀行扣費部分是否納入聯網核查范圍?
答:一筆貿易收匯中的小額銀行費用,在進入待核查賬戶前已被銀行扣除的,該部分銀行費用不納入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范圍。
38、什麼是貨物貿易項下外債?
答:貨物貿易項下外債包括出口預收貨款和進口延期付款。出口預收貨款指出口貨物合同約定收匯日期早於合同約定出口日期或實際收匯日期早於實際出口報關日期的收匯;進口延期付款指進口貨物貨到付款項下合同約定付匯日期晚於合同約定進口日期90天以上(不含)的或實際付匯日期晚於實際進口報關日期90天以上(不含)的付匯。
39、企業是否應該到所在地外匯局逐筆辦理預收貨款登記手續?需要提交哪些書面資料?
答:企業辦理預收貨款登記可以不到外匯局,而直接通過互聯網辦理。登記環節無需向外匯局提供書面資料。
40、企業非貿易項下預收款是否需要辦理預收貨款登記手續?
答:本次要求登記的預收貨款僅指貨物貿易項下,不包括非貿易項下的預收貨款。
41、7月14日之前簽約的預收貨款合同,在7月14日後收到預收貨款,是否需要辦理預收貨款登記?其中,登記日期該寫什麼時間?
答:應該辦理預收貨款登記。登記日期為企業實際登記的日期。
42、企業在7月14日前收到的預收貨款是否需要進行登記?
答:不需要。
43、預收貨款合同計劃收回的預收貨款金額與實際收回的預收貨款金額不一致,在提款登記時,應登記合同預定的預收貨款金額還是實際收到的預收貨款金額?
答:應登記實際收到的預收貨款金額。
44、貨物貿易項下外債的登記是否影響外商投資企業「投注差」外債的登記?
答:貨物貿易項下外債的登記是單獨的外債管理、統計,與外商投資企業其他類型的外債之間不存在互相影響的問題。
45、由於企業收到出口報關單的日期較晚,一般要超過30天,因此要求15個工作日內就注銷登記的預收貨款,難度較大,該怎麼辦?
答:用於辦理預收貨款注銷的報關單指電子關單。電子關單由海關在結關後第二個工作日傳送給電子口岸,即可用於辦理預收貨款注銷手續。
46、貿易外債登記的適用范圍是什麼?
答:在境內注冊的企業,其從事一般貿易、加工貿易,或轉口貿易、保稅貨物貿易等其他特殊方式貿易時發生的預收貨款或延期付款,無論企業注冊地是否在特殊經濟區域,無論貨物是否進出關,無論出口收入是否納入聯網核查,均要辦理貿易項下外債登記。
47、從網上服務平台進行預收貨款合同登記時,實際簽訂的出口合同編號多於系統要求輸入的14位編號,該怎麼辦?
答:企業可以摘取出口合同編號中的一部分輸入,摘取輸入的合同編號易於企業識別即可。
48、企業收到的預收貨款被銀行扣除了手續費,則提款登記時是以未扣除手續費的預收貨款,還是以扣除手續費後的預收貨款作為提款登記金額?
答:以未扣除手續費的預收貨款金額作為提款登記金額。
49、出口合同約定以人民幣計價,而實際結算貨幣為美元,企業進行預收貨款合同登記時,該選擇哪種貨幣?
答:選擇美元。
50、保稅監管區域內企業是否需要辦理預收貨款登記?
答:保稅監管區域內企業保稅或非保稅貨物出口項下預收貨款,應辦理預收貨款登記。
以上是筆者總結的外匯管理知識,希望您全部弄懂,這會對您的炒外匯有非常大的幫助。從現在起,努力學習外匯知識吧,您一定會炒匯成功的。
④ 國際結算中如何開展貿易融資
貿易融資是指銀行對進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結算相關的短期融資或信用便利。是企業在貿易過程中運用各種貿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增加現金流量的融資方式,是企業在貿易過程中充分發揮杠桿作用,以小博大做大貿易的方式。
在國際貿易中,規范的金融工具為企業融資發揮了重要作用。貿易融資,是與國際結算連在一起。
一、國際結算 首先要從國際結算和貿易融資是如何產生開始,銀行用匯款、托收和信用證方式,於是引出了國際結算。 國際結算通過銀行用貨幣收付清償國際間債權債務的行為。國際結算對比國內業務的特點有:貨幣的活動范圍不同、使用的貨幣不同、所遵循的法律不同。國際結算的發展也從現金結算發展到票據結算、從憑實物結算發展到憑單據結算、從買賣雙方直接結算發展到通過銀行結算。 國際結算方式細分匯款、托收和信用證。 其中匯款分為預付貨款和貨到付款。
其中托收分為付款交單(D/P)、承兌交單(D/A)以及其他方式。
其中信用證分為即期L/C、遠期L/C和假遠期L/C。$ A8 b5 @7 N: p
二、進出口商融資需求將三大支付方式的過程分解,加進銀行融資,便產生了國際貿易融資。這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孕含著技術、利益和風險的過程。對於這個過程,參與國際貿易、國際金融的人必須了解和掌握。國際貿易融資是銀行圍繞著國際貿易結算的各個環節為進出口商提供的資金融通與便利。
進出口客戶的深層次需求還包括防範進口商及進口國家風險、匯率等其他風險、擴大海外市場和客戶,有些甚至需要國際貿易結算的專業意見和建議。
三、銀行能夠提供的貿易融資品種 銀行能提供的貿易融資品種,按進出口貿易分:進口貿易融資與出口貿易融資;按貿易結算方式分:信用證貿易融資與非信用證貿易融資。其中出口融資按融資時點分:裝運前融資和裝運後融資。
為進口商提供的貿易融資品種包括:授信開證、進口押匯及提貨擔保;為出口地銀行可以開展的融資活動包括:打包放款、出口押匯、票據貼現、出口發票融資、出口信保押匯、出口保理融資及福費廷等。
1、進口押匯 進口押匯是指銀行收到信用證、進口代收項下單據或匯款項下客戶提供的相關單據後,向進口商提供的用於支付該信用證、代收或匯款項下金額的短期資金融通。進口押匯的條件包括:企業具有進口經營權、進口商資信、良好的商業記錄、進口貨物符合國家法規和政策以及在銀行有授信額度或國際貿易融資額度。
進口押匯服務功能包括:推遲償付信用證項下款項、獲得較好的貿易合同價格以及在一定程度規避匯率風險。
2、提貨擔保 提貨擔保指信用證項下進口貨物已到港,而正本貨運單據未收到,開證銀行應進口商申請開立提貨擔保書,交船運公司憑以先行提貨的一種特殊進口信用證項下貿易融資。提貨擔保的條件包括:銀行開證的申請人、進口商資信及商業記錄很好、在銀行有授信額度或國際貿易融資額度,一般應屬於近洋海運方式。
提貨擔保服務功能包括使您及時提貨,避免壓倉,減少倉儲和滯港費用以及避免貨物品質和行情變化帶來的可能損失。為出口商提供的主要貿易融資品種有:打包放款(裝運前)、出口押匯(裝運後)、出口貼現、福費廷、出口保理、出口信保押匯。
3、打包貸款 出口打包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出口企業與國外進口商簽訂的出口銷售合同和國外銀行開立的以該出口企業為受益人的有效信用證正本,以出口收匯為還款來源保障,為出口企業的備料、生產、定貨和裝運等生產經營活動所做的短期融資。打包貸款的條件包括:企業具有出口經營權、出口商資信及貿易結算記錄良好、出口商履約能力強、出口商為信用證的受益人、在銀行有授信額度或國際貿易融資額度和不可撤銷信用證,且無軟條款。打包貸款服務功能包括:收到信用證或合同、訂單時即獲得資金融通、組織貨源、生產資金有保障。
4、出口押匯 出口押匯是指出口商將全套單據提交銀行,由銀行買入單據並按照票面金額扣除從押匯日到預計收匯日的利息及有關費用,將凈額預先付給出口商的一種融資方式。根據結算方式不同,出口押匯可分為信用證項下押匯和出口跟單托收項下押匯。出口押匯的條件是:企業具有出口經營權、出口商資信及貿易結算記錄良好、出口貨物符合國家法規和政策、已裝船出運,並向銀行提交信用證規定的單據。出口押匯服務功能包括:發貨交單後即可獲得銀行融資、加速資金周轉、獲得低利率外匯融資、提前結匯,防範匯率風險。
5、出口貼現 出口貼現指遠期信用證項下匯票經開證或承兌銀行承兌或跟單托收項下匯票由銀行加具保付後,在到期日前由銀行從票面金額中扣減貼現利息及有關手續費後,將餘款支付給持票人的一種融資方式。出口貼現的條件是:開證/承兌/保付行國家在總行有國家風險額度、開證/承兌/保付行在總行有單證授信額度、遠期匯票經開證/承兌/保付行承兌或保付、承兌或保付電文真實有效。出口貼現服務功能包括:國外銀行承兌後即可獲得銀行融資、加速資金周轉、獲得低利率外匯融資、提前結匯,防範匯率風險。
6、福費廷銀行作為包買銀行或代理境外包買銀行無追索權的買入境內外代理行開立並承兌或承諾付款的信用證項下遠期匯票、應收賬款或者代理行加具保付的跟單托收項下遠期匯票的融資行為。自營福費廷的條件是:開證/承兌/付款/保付行國家在總行有國家風險額度、開證/承兌/付款/保付行在總行有單證授信額度、遠期匯票或單據經開證/承兌/付款/保付行承兌、承諾付款或保付、承兌、承諾付款或保付電文真實有效。代理福費廷的條件是:風險主體銀行國家及銀行風險為代理買斷行接受、代理買斷行報價在銀行可承受的范圍內、遠期匯票或單據經開證/承兌/付款/保付行承兌、承諾付款或保付、承兌、承諾付款或保付電文真實有效。福費廷服務功能包括:資金融通、風險防範-賣斷、提前核銷退稅、改善報表、防範匯率風險。
7、國際保理國際保理業務是指出口商在採用賒銷(O/A)、承兌交單(D/A)等信用方式向進口商銷售貨物或提供服務時,由出口保理商和進口保理商共同提供的商業咨詢調查、應收賬款管理與催收、信用風險控制及貿易融資等綜合金融服務。出口保理的條件是:出口商資信及貿易結算記錄良好、出口商行業較適合操作保理、出口貨物符合國家規定並較適合操作保理、以D/A或O/A方式結算、獲得進口保理商核定的進口商信用風險額度、同意將應收帳款轉讓給銀行。出口保理服務功能包括:壞賬擔保、資金融通、賬款收取、帳務管理、改善報表。
8、出口信用保險融資 出口信用保險項下融資是指出口商在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投保了出口信用險,發運貨物後,將相關單據提交銀行或應收賬款權益轉讓給銀行,並將保險賠款權益轉讓銀行以後,由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從融資日到預計收匯日的利息及有關費用,將凈額預先支付出口商的一種短期融資方式。出口信保融資的條件是:出口商資信及貿易結算記錄良好、出口商履約能力強、出口商、銀行及中信保三方簽訂《賠款轉讓協議》、獲得中信保核定的進口商信用風險額度、履行信保保險項下義務並提交規定的單據和文件。出口信保押匯服務功能包括:壞賬擔保、資金融通、風險管理、改善報表。通過以上內容可以看出,貿易融資具有自償性、短期性、時效性、風險低及高收益等特點。
⑤ 進出口貿易,怎麼解決貿易融資、離岸貿易融資、信用證等問題
首先,商業銀行的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部門對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缺乏了解,也無經驗,對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風險性普遍認識較為膚淺,表現為兩種傾向:一是錯誤地認為國際貿易融資不需要動用實際資金,只需出借單據或開出信用證就可以從客戶賺取手續費和融資利息,是零風險業務,這直接導致20世紀90年代中期由於大量信用證墊款形成的銀行不良資產;二是當出現問題後,又認為國際貿易融資風險很大,採取的措施又導致國際貿易融資授信比一般貸款難,審批時間長,制約了該業務的發展。
其次,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是本幣業務,國際業務的比重相對較少,在機構、人才、客戶方面均不佔優勢,以致大部分人以為與其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去發展國際貿易融資,還不如集中精力抓好本幣業務。另外,對國際貿易融資業務在提高銀行的盈利能力,優化信貸資產質量等方面的作用認識不足、認為貿易融資業務在整個信貸資產中的數量少,作用不大。
銀行內部缺乏有效的防範管理體系,風險控制手段落後
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所涉及的風險有客戶風險、國家風險、國外理風險、國際市場風險和內部操作風險。這些風險的管理需要先進的技術手段將銀行相關部門之間、分支行之間高效有機地聯系在一起。而中國銀行在外匯業務的處理程序方面較為落後,不同的分支行之間、不同的部門之間業務相互獨立運行,缺少網路資源共享,缺乏統一的協調管理,以至無法達到共享資源、監控風險、相互制約的目的。如融資業務由國際業務部一個部門來承擔信貸風險控制、業務操作風險控制和業務拓展。風險控制既顯得乏力,又缺乏銀行內部相互制約和風險專業控制,面對中國進出口企業普遍經營虧損,擁有大量不良銀行債務的客觀實現,銀行的貿易融資潛伏著巨大的風險。
融資業務無序競爭破壞風險管理標准
中國開展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時間相對國外較短,市場尚不成熟,各種約束機制還不健全,隨著商業銀行國際結算業務競爭的日益激烈,各家銀行業務形式又較為單一,為爭取更大的市場份額,競相以優惠的條件吸引客戶,對企業客戶的資信審查和要求也越來越低,放鬆了對貿易融資風險的控制,例如有的銀行降低了開證保證金的收取比例;有的甚至採取授信開證,免收保證金;有的在保證金不足且擔保或抵押手續不全的情況下對外開立遠期信用證等等,這些做法破壞了風險管理的標准,加劇了銀行貿易融資業務的風險。
營銷隊伍薄弱,缺乏復合型的高素質業務人員
國際結算業務專業性強,對業務人員的素質要求較高,但中國商業銀行在國際貿易融資方面人才匱乏,有限的人才資源也高度集中在管理層,同時,人才的知識結構單一。由於各家銀行都是把國際業務當作獨立的業務品種來經營,在機構設置上由國際業務部門負責國際結算和連帶的貿易融資業務。這就造成相關從業人員只熟悉國際結算而缺乏財務核算和信貸管理等方面的業務知識,無法從財務資料和經營作風准確判斷和掌握客戶資信,對國際貿易融資的全過程的每一個環節沒有充分的把握,降低了國際業務的產品功能和市場效果,對其風險也就缺乏了強有力的控制力度。
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法律環境不完善
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涉及到國際金融票據、貨權、貨物的抵押、質押、擔保、信託等行為,要求法律上對各種行為的權利和責任有具體的法律界定,但是中國的金融立法明顯滯後於業務的發展。有些國際貿易融資的常用術語和做法在中國的法律上還沒有相應的規范。例如,押匯業務中銀行對貨物的單據與貨物的權利如何,銀行與客戶之間的債券關系如何,進口押匯中常用的信託收據是否有效,遠期信用證業務中銀行已經承兌的匯票是否可以由法院支付等。因此,這種不完善的法律環境,使中國的貿易融資業務的風險進一步增大。
服務挑戰
處在商業活動中各個環節的公司很早就知道持有存貨成本的費用,許多公司已經開展實踐活動來精簡價值鏈和保持存貨清單在最低值。目前,他們正試圖把類似的思維模式應用到他們的財務管理中,結果是銀行正以新的眼光來看待它們提供給企業用戶的貿易融資服務。
當這些服務被認可的時候,現金流量表合並了許多不同的措施和金融產品。這實際上與及時庫存管理是非常類似相似的。技術改進,例如互聯網,已經致使世界成為一個更值得信賴的地方。傳統的涉及信用證的貿易融資交易太耗費時間和速度慢—花費客戶很多錢。
但是世界也正在變得更加復雜。例如貿易,如果你一個或多個供應商操作一個供應商管理庫存系統,隨著補給的數量被認為太少,你怎樣處理這些貨物的付款呢?如果你給離岸公司外包大部分你的價值鏈,什麼時候到期付款呢?公司正在尋求消減他們業務的融資成本(的方法),一些打算去銀行說:「給我一個電子系統,你可以擁有我所有的貿易業務。」
銀行正在出售聲稱是現金流量表系統的技術解決方案,但是他們中很少有人能真正兌現承諾。它們已經有很多構成部分,但是它們依然通常需要大量的咨詢服務來使它們工作。這些銀行需要的是一個高度綜合的系統,這一系統通過買方和賣方之間的聯系,來給提供現金流量表提供必要的支持。
發展對策
提高對發展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認識
隨著中國的進一步開放,國際貿易往來日益頻繁,進出口總額將大幅提高,這必將為發展外匯業務尤其是貿易融資業務提供極大的市場空間。各級商業銀行要更新觀念,提高對發展外匯業務尤其是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認識。應從入世後面臨的嚴峻挑戰出發,以貿易融資業務為工具積極發展國際結算業務,要調整經營策略和工作思路,密切注重外資銀行的動向。因此,商業銀行要加強市場信息搜索,採取有利於推進國際結算業務發展的各種政策措施。
調整機構設置實行審貸分離原則
為滿足業務發展的需要,銀行有必要對內部機構進行調整,重新設計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運作模式,將審貸模式進行剝離,實行授信額度管理,達到既有效控制風險又積極服務客戶的目的。①應明確貿易融資屬於信貸業務,必須納入全行信貸管理。由信貸部對貿易融資客戶進行資信評估,據此初步確立客戶信譽額度。通過建立審貸分離制度,將信貸風險和國際結算風險由信貸部、信貸審批委員會和國際業務部負責,最終達到在統一綜合授信管理體系下的審貸分離,風險專項控制,從而採取不同的措施,控制物權,達到防範和控制風險的目的。②授信額度應把握以下幾點:一是授信額度要控制遠期信用證的比例,期限越長,風險越大;二是控制信用證全額免保比例,通過交納一定的保證金來加強對客戶業務的約束和控制;三是建立考核期;四是實行總授信額度下的分向授信額度的管理;五是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跟蹤基本客戶的進出口授信額度,加強部門內部的協調和配合。
建立科學的融資貿易風險管理體系
制定符合國際貿易融資特點的客戶評價標准,選擇從事國際貿易時間較長、信用好的客戶。成立信用審批中心和貿易融資業務部門,影響國際貿易融資的風險因素相對很多,因此防範風險要求商業銀行人員具有信貸業務的知識以分析評價客戶的信用。從而利用人才優勢事前防範和事後化解各種業務風險。
完善制度實施全過程的風險監管
(1)做好融資前的貸前准備,建立貸前風險分析制度,嚴格審查和核定融資授信額度,控制操作風險,通過對信用風險、市場風險,自然風險和社會風險、國家宏觀經濟政策風險、匯率風險等進行分析以及對申請企業、開證人和開證行的資信等方面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及時發現不利因素,採取防範措施。
(2)嚴格信用證業務管理。信用證在國際貿易中一直被認為是一種比較可靠的結算方式。審核信用證是銀行和進出口企業的首要責任。首先,必須認真審核信用證的真實性、有效性、確定信用證的種類、用途、性質、流通方式和是否可以執行;其次,審查開證行的資信、資本機構、資本實力、經營作風並了解真實的授信額度;三是要及時了解產品價格、交貨的運輸方式、航運單證等情況,從而對開證申請人的業務運作情況有一個綜合評價,對其預期還款能力及是否有欺詐目的有客觀的判斷;四是要認真審核可轉讓信用證,嚴格審查開證行和轉讓行的資信,並對信用證條款進行審核。
(3)盡快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機制,嚴格依法行事。應該加強對現有的相關立法進行研究,結合實際工作和未來發展的趨勢,找出不相適應的地方,通過有關途徑呼籲盡快完善相關立法。利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保障銀行利益,減少風險。
加強和國外銀行的合作
在眾多國外投資者看好中國市場、對外貿易發展良好的形勢下,國有商業銀行應該抓住這一有利時機,基於共同的利益和興趣,與國外有關銀行聯手開拓和佔領中國的外匯業務市場,共同爭取一些在中國落戶的、利用外資的大項目,多方面、多層次地拓展中國商業銀行的貿易融資業務。
防範融資風險的意識和能力
國際貿易融資是一項知識面較廣、技術性強、操作復雜的業務,對相關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要求很高。中國開展這項業務時間短,急需既懂國際慣例、懂操作技術又精通信貸業務的復合型專業人才。商業銀行國際結算業務的競爭,實質上是銀行經營管理水平和人員素質的競爭。因此,提高貿易融資管理人員的素質,增強防範風險的意識和能力已成為當務之急,應盡快培養出一批熟悉國際金融、國際貿易、法律等知識的人才。首先,要引進高水平和高素質的人才,可充分利用代理行技術先進的特點,選擇相關課題邀請代理行的專家作專題講座,有條件的還可派員工到國外商業銀行學習。其次,在平時工作中,要注意案例的總結分析,及時積累經驗,並有意識地加強國際貿易知識和運輸保險業務的學習,密切關注國際貿易市場動態,了解掌握商品的行情變化,培養對國際貿易市場的洞察力,增強識別潛在風險的能力,以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三是抓好崗位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服務質量和道德修養。四是強化風險意識,不斷提高員工識偽、防偽能力,努力防範和化解國際貿易融資風險。
⑥ 新企業在外匯管理局平台上怎樣申請外匯額度
新辦企業需要先拿工商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到外管局開通網上服務平台的密碼,並通過該服務平台進行預收貨款的結匯額度申請。對於一定金額(各地標准可能不 同)之下是直接可以給予批准結匯的,超過這個金額需要攜帶相關單據到外管局現場進行審批的。
所需資料及外管局服務平台網站見如下:
2008年7月14日,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和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系統分別開始運行。系統運行後,由於兩系統尚未實現聯網及系統賦予部分企業的預收貨款可 收匯額度初始值較小或為零,致使這些企業7月14日後收到的預收貨款無法及時到銀行辦理結匯或劃轉。
針對此類問題,現就兩系統聯網前涉及的企業預收貨款登 記確認以及有關操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於已確認辦理預收貨款提款登記的企業,總局將及時向各分局下發企業預收貨款提款登記確認清單,並將此清單以光碟形式送中國電子口岸。各分局可憑此清單通知相關企業到銀行辦理結匯或資金劃轉手續。
二、對於新辦理外貿業務的企業(註:2008年5月30日前無出口收匯記錄的企業),如在7月14日後發生了預收貨款,企業可在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辦理預收貨款提款登記後,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預收貨款提款登記確認,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書面申請(格式參照附件);
(二)已簽訂(未來出口)的出口合同(代理出口的還需提供代理出口協議);
(三)其他材料。
所在地外匯局收到企業書面申請時,應首先在企業外匯信息檔案資料庫系統中查驗該企業的基本信息(若企業外匯信息檔案資料庫系統中無該企業的基本信息,應要 求企業按有關規定在外匯信息檔案資料庫開戶,並填報基本信息)。其次,根據企業提供的材料及時審核其貿易的真實性,在此基礎上向符合審核要求的企業出具 《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准件》,企業可憑核准件到銀行辦理預收貨款資金結匯和劃轉手續。
三、對已開辦外貿業務的企業(註:2008年5月30日前已有出口收匯記錄的企業),其在外匯局核定比例內收取的預收貨款,可在辦理提款登記後直接到銀行 辦理結匯或資金劃轉手續。對需超出核定比例辦理結匯或資金劃轉的,應向外匯局申請預收貨款提款登記確認,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書面申請(格式參照附件,另請在備注欄詳細說明原因);
(二)企業前12個月出口、收結匯(含預收貨款收結匯)等情況證明材料;
(三)已簽訂(未來出口)的出口合同(代理出口的還需提供代理出口協議);
(四)其他材料。
所在地外匯局應在及時審核其貿易真實性的基礎上,向符合審核要求的企業出具《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准件》,企業可憑核准件到銀行辦理預收貨款資金結匯或劃轉手續。
四、在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和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系統實現聯網後,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應將以《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准件》形式核定的企業預收貨款結匯或劃轉情況,及時錄入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企業特批預收貨款額度欄。
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應嚴格按照短期外債管理的原則和要求,加強對轄內外貿企業運行狀況的調研和分析,掌握企業預收貨款的歷史和現實情況,對企業貿易信貸實行科學的管理。在完善貿易信貸統計監測管理的同時,為企業正常的貿易融資和銀行正常的業務經營提供便利的服務。
⑦ 銀發2016年132號外匯巜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
銀發[2016]13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法規,為把握與宏觀經濟熱度、整體償債能力和國際收支狀況相適應的跨境融資水平,控制杠桿率和貨幣錯配風險,實現本外幣一體化管理,中國人民銀行在總結前期區域性、地方性試點的基礎上,將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推廣至全國范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跨境融資,是指境內機構從非居民融入本、外幣資金的行為。本通知適用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以下稱企業)和金融機構。本通知適用的企業僅限非金融企業,且不包括政府融資平台和房地產企業;本通知適用的金融機構指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各類法人金融機構。
二、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宏觀經濟熱度、國際收支狀況和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對跨境融資杠桿率、風險轉換因子、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等進行調整,並對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名單見附件)跨境融資進行宏觀審慎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對企業和除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跨境融資進行管理,並對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全口徑跨境融資統計監測。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之間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三、建立宏觀審慎規則下基於微觀主體資本或凈資產的跨境融資約束機制,企業和金融機構均可按規定自主開展本外幣跨境融資。
企業和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融資按風險加權計算余額(指已提用未償余額,下同),風險加權余額不得超過上限,即: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
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Σ本外幣跨境融資余額*期限風險轉換因子*類別風險轉換因子+Σ外幣跨境融資余額*匯率風險折算因子。
期限風險轉換因子:還款期限在1年(不含)以上的中長期跨境融資的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為1,還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短期跨境融資的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為1.5。
類別風險轉換因子:表內融資的類別風險轉換因子設定為1,表外融資(或有負債)的類別風險轉換因子暫定為1。
匯率風險折算因子:0.5。
四、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中的本外幣跨境融資包括企業和金融機構(不含境外分支機構)以本幣和外幣形式從非居民融入的資金,涵蓋表內融資和表外融資。以下業務類型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一)人民幣被動負債:企業和金融機構因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產生的人民幣被動負債;境外主體存放在金融機構的人民幣存款。
(二)貿易信貸、人民幣貿易融資:企業涉及真實跨境貿易產生的貿易信貸(包括應付和預收)和從境外金融機構獲取的人民幣貿易融資;金融機構因辦理基於真實跨境貿易結算產生的各類人民幣貿易融資。
(三)集團內部資金往來:企業主辦的經備案的集團內跨境資金(生產經營和實業投資等依法合規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集中管理業務項下產生的對外負債。
(四)境外同業存放、聯行及附屬機構往來:金融機構因境外同業存放、聯行及附屬機構往來產生的對外負債。
(五)自用熊貓債:企業的境外母公司在中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並以放款形式用於境內子公司的。
(六)轉讓與減免:企業和金融機構跨境融資轉增資本或已獲得債務減免等情況下,相應金額不計入。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和業務開展情況,對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的業務類型進行調整,必要時可允許企業和金融機構某些特定跨境融資業務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五、納入本外幣跨境融資的各類型融資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中按以下方法計算:
(一)外幣貿易融資: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外幣貿易融資按20%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統一按1計算。
(二)表外融資(或有負債):金融機構向客戶提供的內保外貸、因向客戶提供基於真實跨境交易和資產負債幣種及期限風險對沖管理服務需要的衍生產品而形成的對外或有負債,按公允價值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金融機構因自身幣種及期限風險對沖管理需要,參與國際金融市場交易而產生的或有負債,按公允價值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金融機構在報送數據時需同時報送本機構或有負債的名義本金及公允價值的計算方法。
(三)其他:其餘各類跨境融資均按實際情況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和業務開展情況,對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中各類型融資的計算方法進行調整。
六、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的計算: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資本或凈資產*跨境融資杠桿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
資本或凈資產:企業按凈資產計,銀行類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外資銀行)按一級資本計,非銀行金融機構按資本(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計,以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為准。
跨境融資杠桿率:企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為1,銀行類金融機構為0.8。
宏觀審慎調節參數:1。
七、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簽約幣種、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須保持一致。
八、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及上限的計算均以人民幣為單位,外幣跨境融資以提款日的匯率水平按以下方式折算計入:已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掛牌(含區域掛牌)交易的外幣,適用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或區域交易參考價;未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掛牌交易的貨幣,適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幣參考匯率。
九、中國人民銀行建立跨境融資宏觀風險監測指標體系,在跨境融資宏觀風險指標觸及預警值時,採取逆周期調控措施,以控制系統性金融風險。
逆周期調控措施可以採用單一措施或組合措施的方式進行,也可針對單一、多個或全部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總量調控措施包括調整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結構調控措施包括調整各類風險轉換因子。根據宏觀審慎評估(MPA)的結果對金融機構跨境融資的總量和結構進行調控,必要時還可根據維護國家金融穩定的需要,採取徵收風險准備金等其他逆周期調控措施,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企業和金融機構因風險轉換因子、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調整導致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超出上限的,原有跨境融資合約可持有到期;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調整到上限內之前,不得辦理包括跨境融資展期在內的新的跨境融資業務。
十、企業跨境融資業務:企業按照本通知要求辦理跨境融資業務,具體細節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另行發布細則明確。
(一)企業應當在跨境融資合同簽約後但不晚於提款前三個工作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資本項目信息系統辦理跨境融資情況簽約備案。為企業辦理跨境融資業務的結算銀行應向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報送企業的融資信息、賬戶信息、人民幣跨境收支信息等。所有跨境融資業務材料留存結算銀行備查,保留期限為該筆跨境融資業務結束之日起5年。
(二)企業辦理跨境融資簽約備案後以及金融機構自行辦理跨境融資信息報送後,可以根據提款、還款安排為借款主體辦理相關的資金結算,並將相關結算信息按規定報送至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相關系統,完成跨境融資信息的更新。
企業應每年及時更新跨境融資以及權益相關的信息(包括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和自身凈資產等)。如經審計的凈資產,融資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等發生變化的,企業應及時辦理備案變更。
(三)開展跨境融資涉及的資金往來,企業可採用一般本外幣賬戶辦理,也可採用自由貿易賬戶辦理。
(四)企業融入外匯資金如有實際需要,可結匯使用。企業融入資金的使用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用於自身的生產經營活動,並符合國家和自貿區的產業宏觀調控方向。
十一、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對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實行統一管理,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法人為單位集中向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報送相關材料。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除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進行管理。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融資業務前,應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外幣跨境融資業務的操作規程和內控制度,報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後實施。
(一)金融機構首次辦理跨境融資業務前,應按照本通知的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以及本機構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資本數據,計算本機構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和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並將計算的詳細過程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
金融機構辦理跨境融資業務,應在本機構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處於上限以內的情況下進行。如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低於上限額,則金融機構可自行與境外機構簽訂融資合同。
(二)金融機構可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5號發布)等管理制度開立本外幣賬戶,辦理跨境融資涉及的資金收付。
(三)金融機構應在跨境融資合同簽約後執行前,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報送資本金額、跨境融資合同信息,並在提款後按規定報送本外幣跨境收入信息,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後報送本外幣跨境支出信息。如經審計的資本,融資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等發生變化的,金融機構應在系統中及時更新相關信息。
金融機構應於每月初5個工作日內將上月本機構本外幣跨境融資發生情況、余額變動等統計信息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所有跨境融資業務材料留存備查,保留期限為該筆跨境融資業務結束之日起5年。
(四)金融機構融入資金可用於補充資本金,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並符合國家產業宏觀調控方向。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金融機構融入外匯資金可結匯使用。
十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按照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對金融機構和企業開展跨境融資情況進行非現場核查和現場檢查,金融機構和企業應配合。
發現未及時報送和變更跨境融資信息的,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在查實後對涉及的金融機構或企業通報批評,限期整改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發現超上限開展跨境融資的,或融入資金使用與國家、自貿區的產業宏觀調控方向不符的,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可責令其立即糾正,並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借款主體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可暫停其跨境融資業務。中國人民銀行將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行為納入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考核,對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還可視情況向其徵收定向風險准備金。
對於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責令整改;對於多次發生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暫停其跨境融資結算業務。
十三、對企業和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不實行外債事前審批,企業改為事前簽約備案,金融機構改為事後備案,原有管理模式下的跨境融資未到期余額納入本通知管理。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為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實行的本外幣境外融資等區域性跨境融資創新試點設置1年過渡期,1年過渡期後統一按本通知模式管理。
企業中的外商投資企業、外資金融機構可在現行跨境融資管理模式和本通知模式下任選一種模式適用,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一經選定,原則上不再更改。如確有合理理由需要更改的,須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提出申請。外商投資企業、外資金融機構過渡期限長短和過渡期安排,另行制定方案。
十四、本通知自2016年5月3日起施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附件
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名單
1
國家開發銀行
2
進出口銀行
3
農業發展銀行
4
中國工商銀行
5
中國農業銀行
6
中國銀行
7
中國建設銀行
8
交通銀行
9
中信銀行
10
中國光大銀行
11
華夏銀行
12
中國民生銀行
13
招商銀行
14
興業銀行
15
廣發銀行
16
平安銀行
17
浦發銀行
18
恆豐銀行
19
浙商銀行
20
渤海銀行
21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22
北京銀行
23
上海銀行
24
江蘇銀行
25
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6
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7
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⑧ 傳統的公司貸款和貿易融資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來同
傳統的公司貸款是企業為了源生產經營的需要,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種借款方式。企業的貸款主要是用來進行固定資產購建、技術改造等大額長期投資。
而貿易融資是在商品交易中,銀行運用結構性短期融資工具,基於商品交易(如原油、金屬、穀物等)中的存貨、預付款、應收賬款等資產的融資。
2、貸款對象不同
貿易融資發放對象主要是進出口企業。傳統的公司貸款發放對象則包括進出口企業,更包括非進出口企業,如小五金機械配件製造廠,菜市場門口賣手機的個體戶、肉聯公司等等,從銀行實務角度,范圍更廣。
3、貸款發放的幣種不同
傳統的公司貸款以人民幣發放為主,外幣較少。而貿易融資人民幣以及外幣參半,有些貿易融資產品還規定了外幣貸款是不能結匯的,而傳統的公司貸款的外幣貸款是可以結匯的。
⑨ 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新制度的對企業核查數據的標準是什麼數值
1.進口付匯電子復數據核查:進口付匯制電子數據核查的本次核注金額不得大於進口可付匯額度。
2.出口付匯電子數據核查:出口付匯電子數據核查的本次核注金額不得大於出口可收匯額度。
3.出口貿易融資業務電子數據核查:出口貿易融資業務電子數據核查的本次核注金額不得大於出口可收匯額度,可收匯額度不足的,未經登記,金融機構不得向B類企業發放出口貿易融資款。
4.其他業務電子數據核查:電子數據核查的本次核注金額不得大於出口可收匯額度進口可付匯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