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收取超額民間借貸利息之最新司法與理論動向
超額民間借貸利息違法,不會被法律保護和支持。
民間借貸屬於民事行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約束和保護。
但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 什麼是超貸
超貸即超額貸,是針對於實際經營不少於三年,年銷售額在750萬以上的企業融資產品。超額貸通過將抵押物進行超額抵押融資,最高融資額度可達抵押物評估價值的160%
為借貸雙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價值認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務,不實質參與到借貸利益鏈條之中,借貸雙方直接發生債權債務關系,網貸平台則依靠向借貸雙方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維持運營。
(2)超額融資定義擴展閱讀:
超貸計算方法如下:
超貸=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期間費用-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銷 售費用-財務費用-管理費用-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產品稅前利潤=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分攤後的銷售稅金及附加-分攤後的期間費用
產品銷售收入= 國內銷售收入+出口銷售收入
產品銷售成本是指與產品銷售收入相對應的銷售成本。
分攤後的銷售稅金及附加 = 企業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分攤比例(按照銷售額進行分攤)
分攤後的期間費用= 企業期間費用合計×分攤比例(按照銷售額進行分攤)
分攤比例(%)=該種產品銷售額/企業生產全部產品銷售額(包括該種產品)×100%。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超額貸
3. 求助!超貸是什麼意思與貨幣超發之間有什麼關系
超額貸是針對於實際經營不少於三年,年銷售額在750萬以上的企業融資產品。超額貸通過將抵押物進行超額抵押融資,最高融資額度可達抵押物評估價值的160%
4. PPP的融資模式
(1)服務協議(Service contract)。對於一些特殊的基礎設施項目,如環保、垃圾處理,政府可以把服務出包給私人企業,政府仍需對設施的運營和維護負責,承擔項目的融資風險,這種協議的時間一般比較短,只有一年或幾年的時間。
(2)運營和維護協議(Operate--maintenance contract)。在該模式下,政府部門同民營機構簽署運營和維護協議,由私人企業負責對基礎設施進行運營和維護,獲取商業利潤。在該協議下,私人企業承擔基礎設施運行和維護過程中的全部責任,但不承擔資本風險。政府部門對該項目擁有所有權。該模式的目的就是通過引入私人企業,提高基礎設施運營效率和服務質量。
(3)擴建後經營整體工程並轉移(Wraparound Addition)。城市政府與私人企業簽訂協議,由私人企業負責對已有的基礎設施進行擴建,並負責建設過程中的融資。完工後由私人企業在一定特許期限內負責對整體基礎設施進行運營和維護,並獲取商業利潤。但在此模式下,私人企業可以對擴建的部分擁有所有權,因而會影響到城市基礎設施的公共產權問題。
(4)設計和建造DB (Design-Build)。在該模式下,由私人企業或機構為城市政府提供基礎設施項目的設計和建造。該合作模式能有效減少工期,節約資金,提供更有效的項目擔保以及能將額外的項目風險轉嫁給民營機構。通過由唯一的機構負責項目的設計和建造,能避免多方共同參與所可能產生的沖突,在此模式下,政府仍然擁有項目的所有權並負責運營和維護整個項目。
(5)設計一建造一運營(Design-Build-Operate)。在該模式下,某承包商負責設計、建造和運營某項基礎設施項目。總承包商會和設計單位簽訂項目設計合同;和建築商簽訂項目建造合同;最後自己來運作項目。通過把設計、建造和運營三個環節統一由某民營機構來運作,可以加快發展速度,保持基礎設施項目的連續性,也便於機構融資的進行。
5. 民間借貸中已支付的超額利息應如何認定
您好,對於超過法律規定的上限的利息,超過年利率36%的部分,可以不當得利請求返還。對於年利率低於36%的部分已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6. 上市公司超額募集資金的影響因素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不可能完成超額募集,原因在於,無論是增發,配股,還是發行轉債券,都應當是有規模限制的,也就是說,可以具體到的資金數量是有明文規定的。
二:這個問題可能是理解上的錯誤,上市公司是超額募集資金,只能說是在發行的時間,或者在發行過程中較為順利的完成諸如,增發,配股,或者可轉債等等融資行為,但不存在資金上會出現超額。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因素很多。
1:公司流動負債(短期負債)過大,資金流不夠充裕。
2:公司新增項目投資,資金出現缺口。
3:公司年凈資產收益率超過10%是有資格進行配股的(融資行為)
4:總體上,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會對其生產和經營均有利,除非在公司投資決策上出現失誤 ,否則應當視為其可能存在新的利潤增長點。
7. 現在股市因為解禁的大小非集中減持和超額融資而一蹶不振,請問何為大小非(名詞解釋)
非流通股 就是在公司上市時存在的限售股票 不能在上市時流通 就等一定時間後咯
8. 有哪幾種融資方式,各有什麼優缺點
以下是中小企業常見的幾種融資方式:
1. 銀行。銀行貸款是大部分中小企業的選擇,其中以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為主。
但銀行一般不願意提供長期信貸支持,多為一年以內周期的短期貸款;
另外,出於扶持國有經濟的發展為主要目標,銀行會壓縮中小企業的籌資通道。
2. 眾籌模式。眾籌是指由項目發起人、投資者和眾籌平台三方組成的融資模式。是以創業者將項目在眾籌平台上充分闡述來爭取社會資本的關注和支持。
眾籌模式的准入門檻低,是比較受廣大中小企業歡迎的一種融資渠道;
其缺點是項目籌資期會比較長,且需要支付眾籌平台費用,還支要付社會資本(即投資人)報酬(項目收益或企業自產商品),剩餘資金均為無成本的自有資金。
但上述費用報酬的支出是有前提的,即項目在限定時間段內完全或超額籌到預期金額才算眾籌成功並需要給投資者報酬。反之,則是眾籌失敗,投資者拿回投資金。
3. P2P網路融資模式。這是隨著P2P技術的推廣而快速擴張的融資渠道,比如陸金所、紅嶺創投等都是比較出名的網貸平台。P2P網貸模式發源於民間借貸,優化之處是突破了地域界限,即借貸雙方是通過互聯網實現資金供給和需求匹配的;二是中小企業通過網路平台找資金方可以擴大搜索范圍,成功機率高;再來是資金價格透明,選擇范圍大。
缺點是融資成本高,高利息再附加中介費用是籌資成本增加;
P2P平台發展還不完善,缺少社會監督導致平台自身風險高,公司約束機制欠缺,比如淘寶貸等公司的倒閉跑路事件。
4. 融資租賃。是最常用的賣方信貸融資模式,有直接租賃和售後回租兩種方式。最大優點是承租人無需一次性付清購買標的的全部價款,可以採用產生的利潤來支付租金的形式
5. 尋求創業融資平台。這種渠道是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所涌現的平台,其中更不凡有政府投資扶持的投融資平台,是比較安全、高效的一種融資渠道。平台有海量投資機構(投資人)資源,通過AI智能幫創業者匹配對應項目領域的投資人並進行項目投遞,創業者足不出戶就能和投資人在線溝通,大大提高了創業者的融資效率。
9. 什麼是超額融資方案
魏將孟達欲同諸葛亮里應外合獻城,此時司馬懿復職,直諸葛亮巧施空城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