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承兌匯票是融資的一種方式,為什麼出票方不需要承擔利息
一般由需要貼現的人自己支付。
承兌未到期不能兌現,只可貼現,一般需支付一定的貼現費,不專需支付手續費。
銀行屬承兌匯票: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並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於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
承兌匯票的承兌有兩種方式:
一、承兌匯票到期:
在承兌匯票到期日前,提前一周持承兌匯票、證明等至開戶行銀行,辦理承兌托收手續。
二、承兌匯票貼現:
出票人在承兌匯票到期前急需資金,持承兌匯票到能貼現的銀行、貼現中介,進行貼現辦理,即可拿到款。但此方法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貼現利息)。
1、正規渠道是通過銀行貼現,貼現利率變化較大,一般年稅率6%以上,具體咨詢貼現的銀行,貼息=票面金額*年利率*未到期天數/360。
2、社會上有個人做承兌貼現業務的,主要看對風險的把控。
㈡ 什麼叫匯票融資
我用白話文給你說吧,免得那些粘貼派給你的答案不夠簡明易懂。回
所謂的匯票融資無非就是答去銀行櫃台貼現。
所謂貼現也就是你手頭的匯票在到期前,讓銀行提前將匯票的金額支付給你,這種提前支付也就是信用,這是融資的一種表現形勢。
如果你是企業,就去當地銀行對公櫃台辦理貼現業務。銀行是否願意給你貼現,主要是根據匯票的開出行,以及是否有保證金來判斷。如果你的匯票100%保證金,那麼當地銀行剛好又有貼現額度的時候,你就可以辦理匯票貼現了。體現的利率成為貼現率,每個銀行會有小小的區別。
㈢ 什麼叫票據融資都有哪些
票據融資,是指票據持有人在資金不足時,將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後將余額支付給收款人的一項銀行授信業務,是企業為加快資金周轉促進商品交易而向銀行提出的金融需求。票據一經貼現便歸貼現銀行所有,貼現銀行到期可憑票直接向承兌銀行收取票款。
票據貼現融資的種類及各自特點
1、銀行承兌匯票貼現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是指當中小企業有資金需求時,持銀行承兌匯票到銀行按一定貼現率申請提前兌現,以獲取資金的一種融資業務。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時,銀行則向承兌人提示付款,當承兌人未予償付時,銀行對貼現申請人保留追索權。
特點: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是以承兌銀行的信用為基礎的融資,是客戶較為容易取得的融資方式,操作上也較一般融資業務靈活、簡便。銀行承兌匯票貼現中貼現利率市場化程度高,資金成本較低,有助於中小企業降低財務費用。
2、商業承兌匯票貼現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是指當中小企業有資金需求時,持商業承兌匯票到銀行按一定貼現率申請提前兌現,以獲取資金的一種融資業務。在商業承兌匯票到期時,銀行則向承兌人提示付款,當承兌人未予償付時,銀行對貼現申請人保留追索權。
特點:商業承兌匯票的貼現是以企業信用為基礎的融資,如果承兌企業的資信非常好,相對較容易取得貼現融資。對中小企業來說以票據貼現方式融資,手續簡單、融資成本較低。
3、協議付息票據貼現
協議付息商業匯票貼現是指賣方企業在銷售商品後持買方企業交付的 商業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到銀行申請辦理貼現,由買賣 雙方按照貼現付息協議約定的比例向銀行支付貼現利息後銀行為賣方提供 的票據融資業務。
特點:票據貼現利息一般由貼現申請人(貿易的賣方)完全承擔,而協議付息票據在貼現利息的承擔上有相當的靈活性,既可以是賣方又可以是買方,也可以雙方共同承擔。
與一般的票據相比,協議付息票據中貿易 雙方可以根據談判力量以及各自的財務情況決定貼現利息的承擔主體以及分擔比例,從而達成雙方最為滿意的銷售條款。
(3)出票融資擴展閱讀
票據貼現的申辦條件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規定簽發的有效匯票,基本要素齊全;
2、單張匯票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3、匯票的簽發和取得必須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並以真實合法的交易 關系和債務關系為基礎;
4、承兌行具有銀行認可的承兌人資格;
5、承兌人及貼現申請人資信良好;
6、匯票是以合法的商品交易為基礎;
7、匯票的出票、背書、承兌、保證等符合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
貼現申請人所需提供的資料:
1、貼現申請書;
2、未到期的承兌匯票,貼現申請人的企業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及有關法律文件;
3、經年審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4、企業法人代表證明書或授權委託書,董事會決議及公司章程;
5、貼現申請人與出票人之間的商品交易合同及合同項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
6、貼現申請人的近期財務報表。
㈣ 票據融資業務操作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融資性票據是指票據持有人通過非貿易的方式取得商業匯票,並以該票據向銀行申請貼現套取資金,實現融資目的。融資性票據貼現後的資金往往被用於投資或償債。融資性票據的嚴格定義應該是指該票據的產生缺乏貿易背景,使該票據缺乏自償性。融資性票據產生於出票環節,而不是轉讓環節;或者說產生於承兌環節,而不是貼現環節。票據究竟是貿易性的還是融資性的,完全取決於出票時的交易用途,貿易項下的票據,到期時能用商品回籠款來進行自償;被用作投資或償債的融資性票據,到期時因缺乏自償性而給兌付帶來不確定性。
拓展票據的商業性融資功能包括以下幾個途徑:
一是允許企業直接發行商業票據。商業票據是由經營良好、聲譽較高的公司發行的一種短期性融資票據,期限通常為1個月,但也可以短至隔夜,長至270天。商業票據融資成本低、周轉速度快,是國外盛行的一種短期融資方式,但對市場環境和企業信譽要求很高,一旦監管不慎,整個社會資金鏈斷裂,風險不言而喻。
二是嘗試利用商業票據作為資產證券化的一種手段。即將賬面資產經由發行商業票據轉化為現金流,達到降低融資成本、優化資產負債結構、提高企業經營效率的目的。我國企業對這一做法已有所嘗試,但由於國內法規及市場環境尚不健全,票據市場不發達,在國內運用這種方式的難度較大,構造完全意義上的資產證券化結構還有較長的路要走。
三是構建參與者廣泛、場內與場外交易相結合的票據交易市場。逐步擴大票據二級市場參與者范圍,建立一個包括央行、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基金、企事業法人乃至個人投資者在內的票據交易市場。集中性的市場組織與分散性的場外交易相結合,鼓勵轉貼現與票據轉讓行為,為融資性票據投資者提供專業、規范的交易場所,為發行票據的流通提供便利。在美國,票據交易市場相當發達,早在80年代,該國票據市場的交易額就與股票市場的交易額相當。而國內作為貨幣市場子市場之一,票據二級市場還處於一個分散、自發的狀態,參與者主要為商業銀行,且缺乏統一的市場組織和規則。
票據在線融資通常是指把在銀行進行的票據融資還為線上操作。票據融資還包括國內信用證融資,通過代開信用證的方式完成融資,此種方式比所了解的票據融資更前一步,自身還沒有票據。
㈤ 票據融資的產生原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及《票據管理實施辦法》 、 《支付結算辦法》 、《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票據的簽發、取得、轉讓及承兌、貼現、轉貼現、再貼現應以真實、合法的商業交易為基礎,而票據的取得,必須給付對價。顯而易見,中國現行法律、法規是禁止純粹融資性票據的。當然從釋放自有資金的角度講,通過簽發出票、背書轉讓實現的票據支付功能本身也蘊涵了融資功能。現在以「票據貼現」為名義的票據融資普遍存在,不僅銀行、企業樂於從事和參與票據貼現業務,還陸續誕生了為數不少的專門提供票據融資中介服務的公司(「票據掮客」)。
正常情況下,票據融資會在銀行和企業之間形成雙贏局面。一方面,銀行通過提供票據貼現服務既可以向持票人、出票人分別收取一定的貼現利息和手續費(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應按票面金額的萬分之五向承兌銀行交納手續費),又可以從出票人處吸納一定的存款(依據不同信用等級收取不等的承兌保證金,通常為票面金額的30%),還可以持票向其他銀行辦理轉貼現或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貼現;另一方面,因貼現率遠低於同期流動資金貸款利率,融資代價和難度相對較小,持票人通過貼現可以及時獲得現金,加速資金周轉,降低財務成本,甚至還可規避匯率風險。
但最近幾年票據融資有愈演愈烈之勢,甚至屢屢出現銀行違規操作和詐騙銀行的現象。通常的操作手法是,首先在企業集團內部通過關聯企業(或是關系密切,建立了某種默契的上下游企業、合作夥伴)簽訂並無真實交易關系的虛假合同,備齊銀行審查所需全套文件、單證,然後由一家企業申請銀行開立承兌匯票,由另一家企業申請貼現,從而套取銀行資金。個別企業專門為此成立 「皮包公司」,專事這類灰色操作,事後即銷毀資料並注銷公司;亦有個別作為出票人的企業到期表示「無力足額交存票款」,從而尋求與銀行達成妥協,轉為短期貸款,以此達到持續套取銀行信用的目的;更甚者,與銀行內部工作人員勾結,利用偽造、變造的銀行承兌匯票套現。現在另有一種「融資公司」,其操作模式更為多元化,其可以為客戶墊付承兌保證金,同時協助客戶向銀行申請開立承兌匯票,客戶再用貼現所得款項歸還「融資公司」墊付的承兌保證金,同時支持一筆手續費。
值得關注的是,中國人民銀行於2005年(甲申年)9月5日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完善票據業務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對票據貼現事項做了較大幅度調整:(1)明確規定商業匯票的真實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由承兌行和貼現行負責審核,轉貼現行和再貼現行(中國人民銀行)只負責審核票據的要式性和文義性是否合規;(2)貼現申請人應向銀行提供的單證范圍由增值稅發票擴展至普通發票。部分業內人士認為,這意味著擴大了可以進行票據融資的企業范圍,拓寬了企業融資渠道,或許還昭示著融資性票據的逐步松綁。
㈥ 票據融資和貼現的區別
融資性票據是指票據持有人通過非貿易的方式取得商業匯票,並以該票據向銀行申請貼現套取資金,實現融資目的。融資性票據貼現後的資金往往被用於投資或償債。融資性票據的嚴格定義應該是指該票據的產生缺乏貿易背景,使該票據缺乏自償性。融資性票據產生於出票環節,而不是轉讓環節;或者說產生於承兌環節,而不是貼現環節。票據究竟是貿易性的還是融資性的,完全取決於出票時的交易用途,貿易項下的票據,到期時能用商品回籠款來進行自償;被用作投資或償債的融資性票據,到期時因缺乏自償性而給兌付帶來不確定性。票據是基於真實貿易而產生,通過商品的流通具有自償性;再則,票據前手與持票人雖屬融資性交易,但如由前手向銀行貼現(更符合貼現政策,因前手與再前手具有貿易交易)後將資金劃轉給持票人,與持票人向銀行貼現取得資金,從貨幣投放的角度看,兩者是完全等效的。
貼現是一個商業術語,指收款人將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後轉讓給受讓人,銀行按票面金額扣去自貼現日至匯票到期日的利息以將剩餘金額支付給持票人(收款人)。商業匯票到期,受讓人憑票向該匯票的承兌人收取款項。
遠期匯票經開具後,匯票持有人在匯票尚未到期前在貼現市場上轉讓,受讓人扣除貼現息後將票款付給出讓人的行為或銀行購買未到期票據的業務。
根據這兩個實際的內容來寫食,這就是票據融資和貼現的具體內容的區別。
㈦ 貸款和商票融資有什麼區別
一、資金的流動性不同。
由於商票的流通性,票據持有者可到銀行或第三方貼現公司進行貼現。在票據到期前若銀行或者第三方金融機構急需資金,可以通過商票再貼現。而普通貸款是有期限的,在到期前是不能回收的。
二、利息收取階段不同。
商票融資貼現業務中利息是從票據面額中扣除,是預先扣除利息。而貸款是事後收取利息,它可以在期滿時連同本金一同收回,或根據合同規定,定期收取利息。
三、利息率不同。
票據融資貼現的利率通常來說要比貸款的利率低,因為持票人貼現票據目的是為了得到現在資金的融通,並非沒有這筆資金。如果貼現率太高,則持票人取得融通資金的負擔過重,成本過高,貼現業務就不可能發生。
四、資金使用范圍不同。
持票人在使用商票貼現了以後,就完全擁有了資金的使用權,和資金分配權,而不會受到貼現銀行和公司的任何限制。但借款人在使用貸款時,要受到貸款銀行的審查、監督和控制,因為貸款資金的使用情況直接關繫到銀行能否很好地回收貸款。
五、債務債權的關系人不同。
票據融資貼現的債務人不是申請融資的人而是出票人(付款人),融資方在遭到拒付時才能向貼現人或背書人追索票款。而貸款的債務人就是申請貸款的人,銀行直接與借款人發生債務關系。有時銀行也會要求借款人尋找保證人以保證償還款項,但與貼現業務的關系人相比還是簡單的多。
六、資金的規模和期限不同。
商票融資貼現的金額一般在100萬以內,每筆貼現資金規模有限。票據的期限較短,一般為3-6個月。然而貸款的形式多種多樣,期限長短不一,規模也不固定,貸款到期的時候,經銀行同意,借款人還可繼續貸款。
㈧ 如何使用商業承兌匯票進行融資
可以辦來理貼現業務進行融資源,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是指商業承兌匯票的合法持有人在匯票到期日前,為取得資金而將票據轉讓給銀行的票據行為。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期限自貼現之日起至匯票到期日止,電子商業匯票貼現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紙質商業匯票貼現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申請辦理商業承兌匯票貼現,除按照《中國農業銀行法人客戶信貸業務基本規程》提供資料外,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一)商業匯票貼現申請書;
(二)尚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商業承兌匯票;
(三)交易雙方簽訂的真實、合法的商品或服務交易合同原件,或其他能夠證實商品或服務交易關系真實性的書面證明(如運輸單據、倉儲單據等);
(四)與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稅發票原件;符合增值稅管理辦法規定,可免徵增值稅或不得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商品或服務交易,應提供其他發票及稅務部門減免增值稅的有關文件;
(五)貼現行認為需提交的其他資料。
對於貼現行已有資料的,可不再要求重復提供。
(六)電票貼現申請人應與農行簽訂電子商業匯票服務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建議詳詢經辦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