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央行的社會融資規模里有項叫做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他為什麼屬於融資,
樓上來說的是需要墊付50%的保證自金開出銀行承兌匯票的情況,如果是30%那就是墊付30萬的保證金開出100萬的銀行承兌匯票,然後可以當100萬的現金來用,當然算融資了。企業資質越好需要墊付保證金的比例越小,融資的比例就越高。
Ⅱ 怎樣以銀行承兌的方式融資
融資企業為來了達成交源易,可向銀行申請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經審核同意後,正式受理銀行承兌契約,承兌銀行要在承兌匯票上簽上表明承兌字樣或簽章。這樣,經銀行承兌的匯票就稱為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具體說是銀行替買方擔保,賣方不必擔心收不到貨款,因為到期買方的擔保銀行一定會支付貨款。 銀行承兌匯票融資的好處在於企業可以實現短、頻、快,可以降低企業財務費用。 投資方將一定的金額比如一億打到項目方的公司帳戶上,然後當即要求銀行開出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出來。投資方將銀行承兌拿走。這種融資的方式對投資方大大的有利,因為他實際上把一億元變做幾次來用。他可以拿那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到其他的地方的銀行再貼一億元出來。起碼能夠貼現80%。但問題是公司賬戶上有一億元銀行能否開出一億元的承兌。很可能只有開出80%到90%的銀行承兌出來。就是開出100%的銀行承兌出來,那公司帳戶上的資金銀行允許你用多少還是問題。這就要看公司的級別和跟銀行的關系了。另外承兌的最大的一個缺點就是根據國家的規定,銀行承兌最多隻能開12個月的。大部分地方都只能開6個月的。也就是每6個月或1年你就必須續簽一次。用款時間長的話很麻煩。
Ⅲ 創業公司融資方式有哪些
第一種是基金組織,手段就是假股暗貸。所謂假股暗貸顧名思義就是投資方以入股的方式對項目進行投資但實際並不參與項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時間就從項目中撤股。這種方式多為國外基金所採用。缺點是操作周期較長,而且要改變公司的股東結構甚至要改變公司的性質。國外基金比較多,所以以這種方式投資的話國內公司的性質就要改為中外合資。
第二種融資方式是銀行承兌。投資方將一定的金額比如一億打到項目方的公司帳戶上,然後當即要求銀行開出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出來。投資方將銀行承兌拿走。這種融資的方式對投資方大大的有利,因為他實際上把一億元變做幾次來用。他可以拿那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到其他的地方的銀行再貼一億元出來。起碼能夠貼現80%。但問題是公司帳戶上有一億元銀行能否開出一億元的承兌。很可能只有開出80%到90%的銀行承兌出來。就是開出100%的銀行承兌出來,那公司帳戶上的資金銀行允許你用多少還是問題。這就要看公司的級別和跟銀行的關系了。另外承兌的最大的一個缺點就是根據國家的規定,銀行承兌最多隻能開12個月的。現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開6個月的。也就是每6個月或1年你就必須續簽一次。用款時間長的話很麻煩。
第三種融資的方式是直存款。這個是最難操作的融資方式。因為做直存款本身是違反銀行的規定的,必須企業跟銀行的關系特別好才行。由投資方到項目方指定銀行開一個帳戶,將指定金額存進自己的帳戶。然後跟銀行簽定一個協議。承諾該筆錢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挪用。銀行根據這個金額給項目方小於等於同等金額的貸款。註:這里的承諾不是對銀行進行質押。是不同意拿這筆錢進行質押的。
第四種是大額質押存款。同意質押的是另一種融資方式叫做大額質押存款。當然,那種融資方式也有其違反銀行規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銀行簽一個保證到期前30天收款平倉的承諾書。實際上他拿到這個東西之後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銀行進行再貸款的。
第五種融資的方式是銀行信用證。國家有政策對於全球性的商業銀行如花旗等開出的同意給企業融資的銀行信用證視同於企業帳戶上已經有了同等金額的存款。過去很多企業用這個銀行信用證進行圈錢。所以現在國家的政策進行了稍許的變動,國內的企業現在很難再用這種辦法進行融資了。只有國外獨資和中外合資的企業才可以。所以國內企業想要用這種方法進行融資的話首先必須改變企業的性質。
第六種融資的方式是委託貸款。所謂委託貸款就是投資方在銀行為項目方設立一個專款帳戶,然後把錢打到專款帳戶裡面,委託銀行放款給項目方。這個是比較好操作的一種融資形式。通常對項目的審查不是很嚴格,要求銀行作出向項目方負責每年代收利息和追還本金的承諾書。當然,不還本的只需要承諾每年代收利息。
第七種融資方式是直通款。所謂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資。這個對項目的審查很嚴格往往要求固定資產的抵押或銀行擔保。利息也相對較高。多為短期。個人所接觸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八種融資方式就是對沖資金。現在市面上有一種不還本不付息的委託貸款就是典型的對沖資金。
Ⅳ 承兌匯票是融資的一種形式嗎
是融資的一種方式。
票據融資,即融資人持有銀行簽發的有效票據(如銀行承兌匯票、備用信用證等票證)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的一種形式。
不同的銀行票據,融資的方式和操作模式都不同。目前,我公司主要操作是銀行承兌匯票的貼現融資和備用信用證的抵押融資。
.
一、銀行承兌匯票貼現
銀行承兌匯票,是買賣企業間買方向賣方支付交易貨幣的一種銀行結算方式。對於賣方而言,雖然獲得銀行承兌匯票,但是需要有3~6個月不等的等待期才能提現,這樣對於企業的資金周轉和利用率明顯降低。我們所提供的銀票貼現可以幫助企業把銀票換成本票,使得企業馬上拿到現金用於企業生產或貿易中。許多資金緊張的企業也樂意在支付一定貼現的費用,以換取現金的套現目的。
銀行承兌匯票的貼現業務可適合所有做貿易或生產的企業,只要您持有有效的銀行票據我們就可以給你做貼現。
.
二、備用信用證抵押貸款
備用信用證一般適用於有外貿業務的企業,在和國外買家交易時,按國際慣例買家通常支付備用信用證為支付憑證。而現實中還有一種專門針對國內企業需要備用信用證而開具的票據,這種金融票據和貿易交易本身是沒什麼直接聯系,需求者在支付一定貼息手續費後將獲得境外資金方開具的備用信用證。但是在操作中資金方往往附加一些條件以避免到期備用證平倉的問題,所以需求者得解決好備用證到期平倉就可以考慮這種方式獲得備用信用證,然後再向銀行提出抵押貸款申請。
一般開票方不大願意讓需求者拿備用證去抵押融資,因為虛擬交易的結果是最後交易會被平倉,信用證被收回。再則,虛擬外貿交易日後可能產生的一些問題也使得銀行對這種貸款模式變得謹慎。所以在實際操作中很難成功。目前,我公司基本解決了這種貸款模式的二方面問題。也就是說,我們既有可以開具備用信用證且同意企業去抵押的資金方,又有相關銀行可以提供備用信用證抵押貸款。
本貸款方案適用於各類生產和貿易類企業,對於一些新建項目也可以考慮。前提有2點:
1)企業性質是三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
2)企業具備支付一次性貼息費用的能力
Ⅳ 銀行承兌匯票是否為融資方式為什麼
是融資的一種形式。
對簽發承兌匯票的主體而言,他只需要繳納一定的保證專金就可以獲屬得全額的承兌匯票。以10%計算(這個看你跟銀行的關系),如果你需要簽發1000萬的承兌匯票,你只需要在申請時候存入100萬的保證金即可。
對接受承兌匯票的主體而言,他可以持沒有到期的承兌匯票去銀行貼現(貼付利息,獲得現金),換取現金。
Ⅵ 商業承兌匯票是直接融資嗎
不對!
商業承兌匯票(以下簡稱「商票」)是企業開出,請收款人在指定時間到指定銀行承兌取款,然而,銀行不會保證一定領到款,因為,是否有錢要看出票企業存款是否足夠,所以,不是融資,而是一種信用。
商票存在於商業交易中,是一種物權的轉移支付,同樣,銀行承兌匯票(以下簡稱「銀票」)也是一種支付的工具。
銀票有銀行的保證,所以,持有銀票是很安全的,一定可以拿到錢,出票人在銀行有一定的信用額度才能開出銀票,勉強的說,銀票還有點點間接融資的味道在裡面。
然而,不論是商票還是銀票,都不是用來做為融資的工具,它都是支付工具,特別是銀票,要開票前銀行會檢查購銷合同,如果只為了套現,那麼,銀行是不會同意開出的;再則,商票只是延遲付款期限。
我想,您想問的,可能是這樣的情況:
持票人持有商票,到銀行貼現,銀行也給錢(實務上不太可能),那麼,當然是一種融資,抵押品就是那張商票,銀票的道理也一樣,只不過商票到期如果不能兌現,銀行還是會把貼現人找來要求還錢,銀票則不同,因為有銀行背書,不論到期銀行是否收到款項,都必需支付。
凡以上種種,都體現出來,只要銀行收下抵押品,都算是直接融資,但是要注意,一定要有實質交易才能開出承兌匯票,不得用承兌匯票套取銀行信用。
Ⅶ 保證金,銀承票據,供應鏈,貿易融資等業務系統是銀行核心系統嗎
個貸匯 文/李曉春 董少廣 傳統的信貸業務中,銀行只針對單一企業的資產、實力進行信用風險評估,很難對草根出身的個人和小企業提供持續和有競爭力的金融服務。供應鏈金融,是銀行跳出單個企業的局限,憑借核心企業自身實力,對核心企業與上下游企業真實的基礎交易進行資信捆綁,通過資金的封閉運作,降低了相對弱勢的小企業的准入門檻,享受到銀行「綠色通道」一攬子服務和一定的利率優惠,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物流」、「資金流」等有機統一,是企業創新與金融創新最具競爭力的有機結合。 萬變不離其宗:供應鏈主要經營模式的選擇 供應鏈客戶群的選擇 核心企業:指行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在整個供應鏈中具有規模大、實力強、居於核心地位,技術優勢明顯等特點,可以是省內或省外的企業。核心企業的自身實力和行業特點是供應鏈模式架構的關鍵因素,原則上企業應連續三年產品市場份額和年銷售收入保持增長,並在供應鏈中對上下游企業有較強的管理意識和管理能力,產業鏈條清晰,客戶資源豐富。 供應鏈模式中的上游企業指在供應鏈中為核心企業直接提供原材料、零配件或服務的企業。下游企業指在供應鏈中購買核心企業產品用於繼續加工或銷售的企業,包括覆蓋產業鏈當中的供應商、生產商、服務商、批發商、銷售商直至最終消費者等。 原則上,供應鏈中的小企業客戶與核心企業合作在兩年以上,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主營業務收入基本穩定,生產經營正常,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關聯企業信用記錄良好,在金融機構無不良授信記錄和惡意逃廢債行為,企業管理規范,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有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能力。此外,供應鏈成員可享受核心企業提供的優惠政策,如跌價補償、訂單保障、銷售返點、按時結算等,企業需具有健全的財務核算制度,財務指標良好,並在經辦銀行開設基本結算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 供應鏈模式的選擇 1、共同債務人模式和債務確認模式 共同債務人指核心企業作為並存的債務人,因產品的生產銷售等,與上下游企業共同直接承擔對銀行的債務,並按銀行的相關規定,履行還款等義務。 債務確認指核心企業向銀行出具書面承諾,承認基礎交易及應付賬款無爭議,承認銀行應收賬款債權受讓人地位,到期會將應付款項直接付至銀行指定賬戶。或承諾在上下游企業無法按時足額償還銀行融資時,回購貨物、回購經銷權、支付價款直接償還銀行融資,配合銀行追償等。 2、連帶責任擔保模式和系統對接模式 連帶責任保證是指在合同中約定,由核心企業對上下游小企業融資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或由核心企業及參與融資的上下游企業分別按授信金額的不同比例共同出資形成「風險保證金資金池」作為質押擔保,並由參與融資上下游企業提供聯保的方式作為補充擔保,當上下游小企業授信業務出現不良時,可由「資金池」里的保證金先行代償,或由核心企業對借款企業主合同債務負有連帶清償的責任。 系統對接或開放指核心企業將其管理系統的部分使用權或查詢權向銀行開放,使銀行系統與企業的管理系統進行對接,銀行可實時監控核心企業與上下游企業的交易狀況,實現對資金流和物流的封閉控制,達到「資金流-物流-信息流」高效協同。 3、動產與貨權相結合物流金融模式 企業將貨權轉移給銀行,由於銀行作為質押人,不完全具備監管質押物的條件,在供應鏈金融服務中,銀行可根據第三方物流企業或專業市場的規模和運營能力,將一定的授信額度授予物流企業。它既有現有的第三方物流公司的職能,又具有充當銀行和生產、供應、銷售之間的融資橋梁的職能,還具有幫助質押貸款主體雙方良好地解決質押物價值評估、拍賣等難題,不僅彌補了銀行對質押物控製程度的缺陷,使每個階段的物流對應多大的價值實時跟蹤,並辦理銀行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降低了企業與銀行之間信息不對稱,達到「三贏」效果。 從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角度來說,當今企業的競爭已不再是公司與公司之間的競爭,而是供應鏈和供應鏈間的競爭。核心企業要通過良好的企業形象和財務管理效能,吸引更多的供應商和經銷商,通過企業之間的優勢互補,對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的有效整合,達到強化成本控制、優化資源配置、提升整個產業鏈在市場的競爭力。作為上下游的中小企業在不斷加快業務發展的同時,要加強自身的經營管理,主動與金融機構等對接,不斷提高資金周轉速度和使用效率,積累信用記錄,實現信用增級,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提高產業鏈的整體融資能力。 從銀行的角度來說,一方面,供應鏈模式不僅有利於拓寬客戶范圍,改善客戶結構,通過對小企業的批量授信獲取規模效益,還可以利用自己的專業技能通過多元化的金融服務平台,向中小企業提供相關的財務顧問、貿易融資、保函等增加中間業務收入,形成金融產品的交叉銷售。 另一方面,核心企業的信用介入以及核心企業與商業銀行之間的戰略夥伴關系,不僅可以穩定銀行的高端客戶,深化銀企合作關系, 延伸業務合作的視角和觸角,為銀行拓展新的業務增長點提供了商機。 面對日益激烈的客戶爭奪,供應鏈金融的市場競爭也在加劇。銀行必須加快業務轉型,以市場為導向,圍繞供應鏈金融業務建立相應的業務機構。根據不同的行業、核心企業的實力及經營變化、對上下游企業管理的有效性、企業間交易情況等,分析行業市場容量與目標市場定位及金融開發價值,將業務滲透到供應鏈的每個業務節點和企業的不同發展階段,實現供應鏈產品的多樣化,差異化。挖掘市場潛力,創新出更有針對性的貼身式金融服務方案,在信貸政策上,變單個企業的不可控風險為供應鏈企業整體的風險控制,激活整個「鏈條」的運轉。 銀行首先要整合資源優勢,發揮聯動效應,積極探索和挖掘核心客戶資源,通過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產業鏈金融服務專項合作協議等形式,由核心企業定期向銀行推薦符合標準的上下游中小企業客戶名單,從源頭上擴大業務的渠道,這是供應鏈業務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其次要深入挖掘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探索供應鏈金融服務的電子化,網路化,以適應現代供應鏈管理和競爭的需要。使企業不再受物理網點的限制,在網路就可以自助辦理商品質押,融資申請等供應鏈全流程業務,最大程度實現交易的程序化和自動化,培育忠誠的客戶群體。 風險防範與商業銀行必須加緊修煉的幾項內功 目前,我國核心企業對供應鏈成員的管理還缺乏制度化的手段,成員之間關系鬆散且邊界模糊,上下游企業對核心企業的歸屬感不強。隨著經濟下行壓力的加深,以及行業的不景氣,一些核心企業受原材料價格上漲、人民幣的持續升值、產品需求減少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往往將市場壓力轉嫁到與之配套的處於劣勢競爭地位的中小企業身上,使企業未來盈利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導致銀行可選擇開發的供應鏈條有限,發展空間突破困難。加之目前我國徵信體系尚不健全,一旦出現糾紛,往往訴訟成本很大,甚至超出債權數額。 另外,我國許多銀行業務模式尚未統一規范,在單證、出賬等環節很大程度上需要人工確認,銀行對抵質押物的跟蹤、倉儲和資金監管、價格監控乃至變現清償等方面還缺乏管理經驗和手段,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銀行的操作風險。尤其是應收賬款不同於倉單、存單、提單、股票債權的出質,也不同於動產質押,它只是一個內部記賬科目而非正式的債權憑證,我國現行法律法規都沒有對快速實現質權作出比較明確的規定,其實質就是以一種債權入質來擔保另一債權的實現,通過「三方協議」對已預付的「資金池」進行監控,其有效性依附於商業合同的真實有效而存在,質權的獲取缺乏有效的質押登記。因此,借款人因重大違約,對方依約拒絕付款,或面臨訴訟預付款被依法強制執行,企業破產等極端情況時,銀行債權不具有優先受償權。 在授信管理方面:督促核心企業向銀行提供全產業鏈條的經營管理信息和交易結算記錄,盡可能將所有環節通過電子化實現無縫對接,並對所有信息進行有效整合,從行業特徵對企業的主營業務范圍、經營資格、經營年限、歷史信譽狀況,尤其是核心企業自身的經營狀況是否發生重大變化,與上下遊客戶的交易量、結算方式、結算周期等是否出現大幅下滑乃至交易糾紛。結合核心企業對上下游企業的管理能力,其他銀行的授信情況,風險緩釋等信息,從供應鏈整體運行質量加以審核,把好客戶准入關,合理確定上下游企業名單、根據不同的行業或不同類型的客戶等核定一定的授信總量,對不同分支機構的管理能力,實行分類授權管理,從源頭上控制信貸發放風險。 在當前我國相關法律尚不完備的情況下,金融服務模式的產品設計應以實現供應鏈資金流在在核心企業與銀行體內的封閉運作為目標,設立科學有效的動態監控指標,如資金回籠率、貸款逾期率等,完善違約資料庫的建設,定期公布行業信貸風險等級和行業授信的指導意見,相關規章制度要清晰、可操作。銀行發放的貸款或出具的銀行承兌匯票應直接交付核心企業,並取得核心企業的收款確認,通過三方協議約定保障資金迴流的線路。同時建立定期對賬制度,不斷完善授信額度管理台賬和電子化平台的建設,根據不同中小企業特殊的現金流狀況、支付頻率,為其設計特殊的還款方式,實現信息共享和全流程的管理監控,當企業貸款發生逾期時,銀行應立即通知核心企業共同採取相關清收措施,暫停對該企業的授信業務,直至全部授信得以清償。 應收賬款類融資:主要針對上游企業。應收賬款的保理業務是一種權利的轉讓,而應收賬款的質押授信則是一種權利的質押,兩者有一定的區別。客戶經理須對企業提供的合同、發票等單據通過核心企業或第三方機構供應鏈管理系統等進行嚴格審查、逐筆核實確認。重點分析基礎合同的效力,確定應收賬款是否以真實交易為基礎,是否來源企業的主營業務,有無任何瑕疵,融資期限是否與應收賬款期限相匹配,通過對物權單據和融資款項的封閉運作,實施資金流和物流的雙向控制。另外,用於設立質押的賬款還必須是依照法律或當事人的約定容許轉讓的,如果不能轉讓,就不能用於質押。其它相關要素,包括金額、期限、支付方式、債務人的名稱和地址、合同的履行銀行享有的權利和出質人應負的義務等,都應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予以明確。 預付/應付類融資:主要針對下游企業。重點審查是否以真實交易中產生的預付款為基礎,企業交易背景的連續性,債權債務關系的有效性,以往付款記錄等基本情況。對基礎交易未提出爭議,預付款項下客戶應已簽訂合同或訂單,銀行可為企業提供以交易中的商品及其產生的收入作為還款來源的融資及結算服務。主要產品包括:預付賬款融資、訂單融資、打包貸款、匯出匯款融資、開立國內信用證、國內信用證買方押匯、開立銀行承兌匯票、票據商務通、票貨通等。 貨押類融資:以貨物/權利質押,引入第三方物流監管,為企業提供的主要以貨物及其產生的收入為還款來源的融資和結算服務,如倉單質押業務,保兌倉業務等。 存貨的選擇一般應滿足貨權合法、明確、易於處置轉讓、市場價格波動較小、方便保存等特點,辦理以質權銀行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並及時、准確地向債權銀行披露相關信息,針對質押物類型的不同和價值穩定性的不同,設置不同的質押率上限。銀行要指定專人核實存貨流轉記錄與客戶的提貨、融資償還進度是否一致,加強與監管單位溝通聯系,關注倉儲條件的變化和市場價格的波動,藉助交易信息平台,一旦價格下跌超過一定幅度要按有關要求採取跌價補償措施,保證質押物的數量和質量安全。 最後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確保業務依法合規,嚴禁逆程序操作,對可能發生的風險制定應急措施,選擇恰當的風險管理工具進行優化組合,規避、轉移和降低風險。面對不斷變化的市場和客戶需求,著力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從深層次上提升識別風險、經營風險的能力。 作者單位:中國銀行宿州分行副行長 李曉春 中國銀行安徽分行風險管理部 董少廣
Ⅷ 銀行承兌匯票融資功能怎麼解釋
簡單一點說,就是開票人開票,款項不是給收款人,而是又回到了開票人的賬戶。根版據各個企權業的授信額度的不同,例如需打50%的保證金,你開2000萬的票,你就必須有1000萬的保證金入行,票出來後就是2000萬。那麼你原來只有1000萬,現在就有了2000萬。
Ⅸ 什麼是銀承
全稱是銀行承兌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銀行擔任承兌人的一種可流通票據。承兌是指承兌人在匯票到期日無條件的向收款人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付款人在匯票上註明承兌字樣並簽字後,就確認了對匯票的付款責任,並成為承兌人。 承兌人對承兌申請人給與承兌,即是給了申請人一個遠期信貸承諾,並向任一正當持票人保證,如果在匯票到期時申請人的存款賬戶余額達不到匯票的金額, 承兌人負有無條件支付的責任,銀行承兌匯票從開出之日起至到期承付日止,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銀行承兌匯票 簡要介紹: 購貨人因資金短缺或資金管理需要,可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經開戶銀行同意並由其承諾當購貨人存款資金不足時,由其墊付一定的款項給銷貨人。購、銷雙方事先必須約定好付款日期,並在銀行承兌匯票上填明匯票到期日,由銷貨人持匯票於匯票到期日向其開戶銀行收取貨款。 詳細說明 客戶適用范圍 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有真實的商品或勞務交易的款項結算可使用銀行承兌匯票。 特點 1、無金額起點限制; 2、銀行是主債務人; 3、客戶必須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 4、付款期限最長達6個月; 5、收款人在匯票到期日前可以持票向銀行申請支用票款; 6、在匯票有效期內可以轉讓; 7、對於購貨方而言,使用銀行承兌匯票無須付現,即完成了貨款的支付,等於從銀行處獲得了一筆成本較低的資金,這也就是銀行承兌匯票的融資功能;對銷貨方而言,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前,也可通過向銀行申請貼現的方式,獲得資金。 8、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通過背書轉讓給其他債權人; 9、只用於單位與單位之間; 10、同城、異地均可使用。 相關服務 1、承兌 商業交易中的收、付款雙方協議在一定時期內支付貨款時,付款方憑協議書,可向其開戶行申請銀行承兌匯票。開戶銀行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承兌手續,並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2、貼現 由於銀行承兌匯票的信用等級較高,一般商業銀行均提供的貼現業務,主要貼現對象就是指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提前收取票款。銀行在扣除一定的貼息後,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的資金。 3、質押 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質押貸款,但質押貸款的期限多是短期,一般期限不得長於銀行承兌匯票的到期日。 4、委託收款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持票人可持匯票委託其開戶銀行通過委託收款結算方式向付款人收取票項。 5、付款 承兌銀行到期無條件將票款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並向承兌申請人收取票款。 6、掛失 持票人遺失銀行承兌匯票的,可向承兌銀行申請掛失。 期限 1、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自票據到期日起最長不超過10日;銀行承兌匯票的權利時效為自到期日起二年。 2、持票人可在付款期內隨時向匯票承兌行提示付款。超過付款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但在票據權利時效內,持票人可持有關證明文件向承兌行請求付款。 3、銀行承兌匯票到期不獲付款的,持票人自被拒絕付款之日起六個月內可向前一債務人行使追索權。 4、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日和到期日之間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價格 申請人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應向承兌銀行交納承兌金額0.5‰的承兌手續費。 服務渠道及網路 銀行經批准可以辦理銀行承兌匯票的匯票機構。 客戶流程 1、提出申請 客戶因資金短缺且在約定時間內需支付商品交易款項時,向開戶銀行提出辦理銀行承兌匯票申請。 2、銀行承兌 銀行受理同意承兌後,與客戶簽訂承兌協議,向客戶出售銀行承兌匯票。 3、出票 客戶簽發銀行承兌匯票,並加蓋預留銀行印章。 4、交納手續費 客戶應向承兌銀行交納承兌金額0.5‰的手續費。 5、領取匯票 客戶將匯票交開戶銀行由其加蓋印章後,領取已承兌的銀行承兌匯票。 6、匯票流通使用 (1)客戶持銀行承兌匯票與收款人辦理款項結算,交付匯票給收款人; (2)收款人可根據交易的需要,將銀行承兌匯票轉讓給其他債權人。 (3)收款人可根據需要,持銀行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質押或貼現,以獲得資金。 7、請求付款 在付款期內,收款人持銀行承兌匯票向開戶銀行辦理委託收款,向承兌銀行收取票款。 超過付款期的,收款人開戶行不再受理銀行承兌匯票的委託收款,但收款人可持有關證明文件直接向承兌銀行提示付款。
希望採納
Ⅹ 介紹8種融資方式
第一種是基金組織,手段就是假股暗貸。所謂假股暗貸顧名思義就是投資方以入股的方式對項目進行投資但實際並不參與項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時間就從項目中撤股。這種方式多為國外基金所採用。缺點是操作周期較長,而且要改變公司的股東結構甚至要改變公司的性質。國外基金比較多,所以以這種方式投資的話國內公司的性質就要改為中外合資。第二種融資方式是銀行承兌。投資方將一定的金額比如一億打到項目方的公司帳戶上,然後當即要求銀行開出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出來。投資方將銀行承兌拿走。這種融資的方式對投資方大大的有利,因為他實際上把一億元變做幾次來用。他可以拿那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到其他的地方的銀行再貼一億元出來。起碼能夠貼現80%。但問題是公司賬戶上有一億元銀行能否開出一億元的承兌。很可能只有開出80%到90%的銀行承兌出來。就是開出100%的銀行承兌出來,那公司帳戶上的資金銀行允許你用多少還是問題。這就要看公司的級別和跟銀行的關系了。另外承兌的最大的一個缺點就是根據國家的規定,銀行承兌最多隻能開12個月的。現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開6個月的。也就是每6個月或1年你就必須續簽一次。用款時間長的話很麻煩。第三種融資的方式是直存款。這個是最難操作的融資方式。因為做直存款本身是違反銀行的規定的,必須企業跟銀行的關系特別好才行。由投資方到項目方指定銀行開一個賬戶,將指定金額存進自己的賬戶。然後跟銀行簽定一個協議。承諾該筆錢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挪用。銀行根據這個金額給項目方小於等於同等金額的貸款。註:這里的承諾不是對銀行進行質押。是不同意拿這筆錢進行質押的。同意質押的是另一種融資方式叫做大額質押存款。當然,那種融資方式也有其違反銀行規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銀行簽一個保證到期前30天收款平倉的承諾書。實際上他拿到這個東西之後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銀行進行再貸款的。第五種融資的方式(第四種是大額質押存款)是銀行信用證。國家有政策對於全球性的商業銀行如花旗等開出的同意給企業融資的銀行信用證視同於企業帳戶上已經有了同等金額的存款。過去很多企業用這個銀行信用證進行圈錢。所以現在國家的政策進行了稍許的變動,國內的企業現在很難再用這種辦法進行融資了。只有國外獨資和中外合資的企業才可以。所以國內企業想要用這種方法進行融資的話首先必須改變企業的性質。第六種融資的方式是委託貸款。所謂委託貸款就是投資方在銀行為項目方設立一個專款賬戶,然後把錢打到專款賬戶裡面,委託銀行放款給項目方。這個是比較好操作的一種融資形式。通常對項目的審查不是很嚴格,要求銀行作出向項目方負責每年代收利息和追還本金的承諾書。當然,不還本的只需要承諾每年代收利息。第七種融資方式是直通款。所謂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資。這個對項目的審查很嚴格往往要求固定資產的抵押或銀行擔保。利息也相對較高。多為短期。個人所接觸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第八種融資方式就是對沖資金。現在市面上有一種不還本不付息的委託貸款就是典型的對沖資金。第九種融資方式是貸款擔保。現在市面上多投資擔保公司,只需要付高出銀行利息就可以拿到急需的資金。第十種融資方式是公司債券。公司債的表現形式,基於公司債券的發行,在債券的持有人和發行人之間形成了以還本付息為內容的債權債務法律關系。公司債券是公司向債券持有人出具的債務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