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為什麼融資性擔保機構需要前置審批
國務院法制辦公開了《融資擔保公司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徵求意見稿。《條例》如順利實施,將以行政法規的形式取代《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為行業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條例》擬從源頭抓起,加強對融資擔保公司的監管。徵求意見稿第八條規定,設立融資擔保公司,應當經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批准。
徵求意見稿明確了融資擔保公司的經營規則主要包括:
1、對擔保責任和資產實行風險分類管理;遵守審慎經營規則;
2、開展融資擔保業務應當與有關當事人訂立書面合同,按照風險共擔、公平合理原則確定各自承擔風險的比例和方式;
3、融資擔保余額原則上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倍,對單個被擔保人及其關聯人提供的融資擔保余額與其凈資產的比例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上限;
4、不得為其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提供融資擔保;資金運用應當符合安全性、流動性原則,所運用資金與其凈資產的比例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5、准確計量融資擔保責任風險,並按照有關規定提取各項准備金;對向被擔保人收取的反擔保保證金實行專戶管理或者委託第三方存管;
6、按照債權人要求及時提供相關信息;
7、對辦理融資擔保業務中知悉的客戶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❷ 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得到需要哪些要求越詳細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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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版證是受政府權相關部門監管的,制約擔保機構的非法活動。能夠促進融資性擔保機構依法經營,維護融資性擔保市場秩序。如果未下發經營許可證不得從事擔保機構所經營的項目及范圍。謝謝,希望能幫到你。
❸ 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管部門是哪個部門
是政府的金融管理部門,如內蒙古自治區是自治區政府所設的金融辦公室,北京市是北京金融工作局。
❹ 擔保公司應有哪些部門批准
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設立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負責監督管回理本轄區融資性擔保公司的部答門」。具體到各地區,負責審批的機構有所不同,通常會由政府確定的省、市金融辦(省政府確定的監管機構)或其他確定的監管部門來審批。比如:
1.陝西省:無論是在全國、全省還是縣轄內開展業務的,均由省金融辦審批。
2.福建省:由省經貿委、省工商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銀監局組成的「省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聯席會議」審批。
3.安徽省:注冊資本5000萬以上(含)的,由省金融辦審批;注冊資本5000萬以下的,由市金融辦審批,報省金融辦備案。
4……
當然,掛牌要首先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取得營業執照才能經營。
❺ 擔保公司需要哪裡審批
《融資性復擔保公司管理制辦法》規定: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應當經監管部門審查批准。經批准設立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由監管部門頒發經營許可證,並憑該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
辦法同時規定:本辦法所稱監管部門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負責監督管理本轄區融資性擔保公司的部門。
擔保公司監管理部門,多數省由省經信委負責,有的由財政廳負責,有的是由金融辦負責。具體你們省由誰負責,可以咨詢一下這幾個單位。
❻ 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營許可證由哪個部門頒發
福州是先去所在縣區市的經貿局,然後再到福州市經貿。
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營許版可證由福建省權省經貿委頒發。
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管部門是經貿委、工商局、人行、銀監局聯合成立的監管小組
申請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2.有具備持續出資能力的股東。
3.注冊資本最低限額不得低於人民幣500萬元,注冊資本為實繳貨幣資本。
4.有符合任職資格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合格的從業人員。
5.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
7. 省聯席會議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❼ 《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和《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區別
1、《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是現在擔保公司從事融資性擔保的回必須條件。這個證通答常是省中小處或者省工商頒發,雲南應該是省工商頒發。 2、對方注冊資本1億以上,一定要省里批《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才能從事向銀行提供融資擔保的服務。5000萬以內注冊資本,可能市一級政府能批,但要到省里備案。
❽ 什麼是融資性擔保機構
融資性擔保是指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版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權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融資性擔保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詳見《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