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基礎設施投融資包括
● 石油、煤炭、天然氣、電力等能源動力項目
●鐵路、公路、航空、水運、道橋、隧道、港口等交通運輸項目
● 水庫、大壩、污水處理、空氣凈化等環保水利項目
●電信、通信、信息網路等郵電通訊
② 各級政府基礎設施領域融資平台有哪些類型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盡管也存在風險和各種問題,但是風險是可控的,問題也通常會得到處理和解決,地方政府不會也不應該讓其破產。
③ 國家發改委主管基礎設施投融資中心-項目部,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發改委是各級政府組成部門之一,國家級排名第一是外交部,第二是發回改委,地方層面排名答第一就是發改委。雖然發改委與其他部委比如水利部、民政部等都是正部級單位,但其職能范圍遠超其他部委。不像其他行業主管部門只管一攤,比如水利部,只管水利方面的事情,公安部,只管公共安全方面的事情,交通部,只管交通運輸方面的事情。發改委是經濟綜合部門,凡是與經濟有關的,都與發改委有關。給你舉個例子,比如國務院要掌握科技信息、發展科技產業,由科技部來處理就行了,要掌握民政方面的信息、發展民政事業,由民政部處理就行了。但是,要了解全部經濟領域的綜合信息,統籌安排發展事項,誰來管?哪個專業部門也管不了,就是發改委的事。由發改委統籌調度各部門信息,匯總分析,向國務院匯報,國務院綜合發展理念,由發改委來制定規劃、方案來調動各部門實施。當然,這只是以發改委職能中的一項來舉例,其他職能還多的是。發改委就是個綜合經濟領域各方面的綜合統籌部門,民間給發改委起個外號叫二政府,不是沒有道理的。畢竟,現在國家已發展經濟為主要目標,發改委的職責范圍就更大了
④ 如何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體制改革
在地方財政緊張、基建壓力大的背景下,投資城市基礎設施的錢從何而來,《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正式頒布。《意見》中明確提出,在政府投入基礎之上,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和運營機
制改革,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包括民間資本在內的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有合理回報或一定投資回收能力的可
經營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在市場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對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
題的決定》中也提出,「推進城市建設管理創新」,要求建立透明規范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允許社會
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
在吸引民間資本投資城市基礎建設的道路上,一些外地城市已經走得很遠。北京市發改委近期表示,將引進社會資本推動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軌道交通、城市道路、
綜合交通樞紐、污水處理、固廢處置和鎮域供熱等 6個領域成為試點,擬推出126個項目,引進社會資本
1300億元。武漢市也出台了《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重點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鼓勵民資參與公路、橋梁、隧道、
水廠、污水處理廠等建設。民間資本具有逐利的本性,所以如何使用好這些資本特別重要。
⑤ 北京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的融資管理
2011年,公司新增落實建設資金568億元,完成政府項目投資376億元,節約融資成本14.5億元。版
較強的融資能力是公權司完成政府項目和公司發展的重要保障,是公司的核心競爭力。2011年,融資環境極其嚴峻,公司積極研究調整專項資金政策,不斷創新多元化融資方式,確保完成政府賦予的投融資職能,全面落實北京軌道交通建設的投融資任務,降低投融資成本,減輕財政負擔。
2011年,除資本金及政府專項撥款外,公司新籌集資金366億元,其中,通過銀行貸款落實142億元;發行中期票據60億元;發行短期融資券40億元;資產售後回租項目融資28億元;保險資金債權投資計劃引入資金26億元;發行私募債券70億元。公司共完成政府項目投資376億元,節約融資成本14.5億元。
2011年新籌集資金數的融資品種構成資本金及政府專項撥款202億元、銀行貸款142億元、中期票據60億元、短期融資券40億元、資產售後回租項目28億元、保險資金債權投資計劃26億元、私募債券70億元。
⑥ 我國城市基礎設施的融資渠道有哪些
雖然我國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也進行了一系列改革,但總體而言,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的這些問題仍然存在,與國民經濟發展的要求相比還存在相當大的差距,需要進一步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具體來說應從以下方面入手:
一、進行體制創新,積極推動城市基礎設施產業走向市場
1.政企分開,消除行政壟斷。首先,盡快分離存在於某些國有企業中的行政性職能,比如行業規劃、結構調整、整頓市場秩序及技術監督等,將其移交給政府部門或中介機構;其次,使國有企業通過引進國內民間資本或外資,實現產權多元化,將國有獨資的特殊經濟組織改造成為公平競爭的企業法人。
2.健全市場准入制度,在非自然壟斷業務領域允許多種類型的企業進入。分離城市基礎設施的自然壟斷業務和非自然壟斷業務,對二者採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對自然壟斷業務,實行專營權授予制,並實行第三方准入及對服務價格實行嚴格監管;對非自然壟斷業務,要盡可能地放開市場准入,允許一切符合資質要求的企業進入,並通過實施公平的市場准入條件,使新進入的企業可以與原有企業開展競爭。政府可以通過對企業提供經濟利益補償、給予適當特許權利、控制關鍵服務的價格審核權及取消經營資格等手段,加強政府在維護社會公眾權益方面的能力。
3.建立合理的服務價格機制,使投資者能夠取得應有的回報。城市基礎設施服務價格制定的原則是:①受益付費原則,即誰受益誰付費;②補償成本原則,即使企業運營的合理成本得到相應的補償;③分散決策原則,即根據各地的具體情況,由當地自主決策;④循序漸進原則,即結合人民群眾的消費水平分步實施;⑤統籌兼顧原則,即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利益。對自然壟斷業務,應建立有政府、企業和消費者三方參加的價格協調機制,制定出各方都能接受的價格。對非自然壟斷業務,逐步放開其價格,由市場決定價格。此外,還要理順價格關系,完善價格體系。
二、開辟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其他資金來源
1.推行城市土地儲備制度
城市土地儲備制度是一種使土地資源由低效利用轉為高效利用的管理制度。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城市土地使用存在著無償調撥、無限期佔用及無流動性等問題,不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全面推行城市土地儲備制度,則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更好地發揮城市土地資源的作用。
2.發行市政債券
20世紀90年代中期,為了防止地方政府出現債務危機,中央政府不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債券,致使這種有效利用社會閑散資金的投融資方式不能發揮作用。發行市政債券具有一定的優勢,除能增加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外,還能體現出一定的社會公平性。因為城市基礎設施一般建設周期較長,如果僅僅依靠稅收,那麼全部負擔只能由這一時期的納稅人承受,而採取舉債並使債務在受益期分攤的做法,可將負擔分散到受益的後幾代人之中。
3.利用各類貸款
在我國現階段,可以用於城市基礎設施的貸款種類很多,比如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貸款、商業銀行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及外國政府貸款等。政策性銀行貸款和商業銀行貸款是將國內過剩的儲蓄轉化為投資的重要手段,其對城市基礎設施的資金供給金額非常龐大,其支持力度遠遠超過財政,為城市基礎設施發展提供了重要的資金支持。
4.引入民間資本
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引入民間資本的途徑很多,比如發行股票、特許權經營、經營權轉讓、資產證券化和公私合作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引入民間資本,不僅可以解決資金不足的問題,而且還可以提高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經營效率。民間資本由於產權相對清晰,且承擔投資風險,其建設效率應當高於政府資本。同時,民間資本帶來了競爭機制,打破了國有企業壟斷市場的局面,可以提高城市基礎設施的經營效率。
⑦ 基礎設施建設融資的瓶頸與社會經濟的瓶頸有什麼不同
基礎設施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和必備條件,抓好了可以為發展積蓄能量、增添後勁,而建設滯後則可能成為制約發展的瓶頸。
經濟起飛離不開基礎設施建設的助推。沿海地區經濟快速發展和某些區域開發的成功,一條共同的經驗就是通過率先啟動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為經濟高速增長奠定堅實的基礎。經過這些年的超常規發展,中國的基礎設施面貌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促進了全國經濟社會的快速持續增長。然而,由於過去基礎薄弱和歷史欠賬多,中國基礎設施的某些瓶頸制約因素仍未消除。在新的起點上推進新跨越,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顯得更加緊迫。
承認差距,必須有所作為;面對機遇,唯有主動出擊。隨著西部大開發的深入實施,國家將啟動一系列重大建設項目,這是中國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的歷史性機遇。對此,我們一定要有敏銳的視角和搶抓的意識,超前謀劃,主動出擊,積極作為。全國要形成一盤棋,做到部門聯動、上下互動,積極搞好政策對接和項目銜接,牢牢抓住關鍵環節,推動基礎設施建設再上新台階。
要集中力量抓好重點項目建設。重點項目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明顯的帶動和支撐作用,基礎設施建設須有大手筆和大動作。與城市相比,農村基礎設施尤其薄弱。要按照新農村建設總體部署,緊緊圍繞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和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將基本建設的增量主要用於農業和農村,逐步把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轉向農村,推動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特別是要加強支撐現代農業的基礎建設,抓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改造通鄉通村公路,加快發展農村清潔能源,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投入仍是一道難題。觀念決定「錢」途,改革才有出路。當務之急是進一步深化體制改革,進一步打破基礎設施領域的壟斷行為,採取BOT等多種形式,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進入法律、法規沒有禁止進入的基礎設施領域,建立和完善推動與市場推動相結合的多元化的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體系。</ol>
⑧ 為什麼要政府基礎設施建設的融資模式
BT建設投融資模式
一、BT模式 、房地產BT模式
BT是英文Build(建設)和Transfer(移交)縮寫形式,意即「建設--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資金來進行基礎非經營性設施建設項目的一種融資模式。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種變換形式,指一個項目的運作通過項目公司總承包,融資、建設驗收合格後移交給業主,業主向投資方支付項目總投資加上合理回報的過程。目前採用BT模式籌集建設資金成了項目融資的一種新模式。
產生背景
1、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高速發展及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基礎設施投資的銀根壓縮受到前所未有的沖擊,如何籌集建設資金成了制約基礎設施建設的關鍵。
2、原有的投資融資格局存在重大的缺陷,金融資本、產業資本、建設企業及其關聯市場在很大程度上被人為阻隔,資金缺乏有效的封閉管理,風險和收益分擔不
對稱,金融機構、開發商、建設企業不能形成以項目為核心的有機循環閉合體,優勢不能相補,資源沒有得到合理流動與運用。
運作
1、政府根據當地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對項目進行立項,完成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籌劃報批等前期工作,將項目融資和建設的特許權轉讓給投資方(依法注冊成立的國有或私有建築企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根據項目未來的收益情況對投資方的經濟等實力情況為項目提供融資貸款,政府與投資方簽訂BT投資合同,投資方組建BT項目公司,投資方在建設期間行使業主職能,對項目進行融資、建設、並承擔建設期間的風險。
2、項目竣工後,按BT合同,投資方將完工驗收合格的項目移交給政府,政府按約定總價(或計量總價加上合理回報)按比例分期償還投資方的融資和建設費用。
3、政府在BT投資全過程中行使監管,保證BT投資項目的順利融資、建設、移交。投資方是否具有與項目規模相適應的實力,是BT項目能否順利建設和移交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