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憑信託收據借單(D/P, T/R)和承兌交單(D/A)。的區別
托收是根據是否隨附貨運單據,分為跟單托收和光票托收。
國際貿易中使用的多為跟單托收。跟單托收有兩種交單方式: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
a.付款交單(D/P)。出口方在委託銀行收款時,指示銀行只有在付款人(進口方)付清貨款時,才能向其交出貨運單據,即交單以付款為條件,稱為付款交單。
按付款時間的不同,又可分為即期付款交單和遠期付款交單。即期付款交單(D/P Sight),出口方按合同規定日期發貨後,開具即期匯票(或不開匯票)連同全套貨運單據,委託銀行向進口方提示,進口方見票(和單據)後立即付款。銀行在其付清貨款後交出貨運單據。遠期付款交單(D/P after Sight),出口方按合同規定日期發貨後,開具遠期匯票連同全套貨運單據,委託銀行向進口人提示,進口方審單無誤後在匯票上承兌,於匯票到期日付清貨款,然後從銀行處取得貨運單據。
遠期付款交單和即期付款交單的交單條件是相同的:買方不付款就不能取得代表貨物所有權的單據,所以賣方承擔的風險責任基本上沒有變化。
遠期付款交單是賣方給予買方的資金融通,融通時間的長短取決於匯票的付款期限,通常有兩種規定期限的方式:一種是付款日期和到貨日期基本一致。買方在付款後,即可提貨。另一種是付款日期比到貨日期要推遲許多。買方必須請求代收行同意其憑信託收據(T/R)借取貨運單據,以便先行提貨。
所謂信託收據,是進口方借單時提供的一種擔保文件,表示願意以銀行受託人身份代為提貨、報關、存倉、保險、出售,並承認貨物所有權仍歸銀行。貨物售出後所得貨款應於匯票到期時交銀行。代收行若同意進口方借單,萬一匯票到期不能收回貨款,則代收行應承擔償還貨款的責任。但有時出口方主動授權代收行憑信託收據將單據借給進口方。這種做法將由出口方自行承擔匯票到期拒付的風險,與代收行無關,稱之為」付款交單,憑信託收據借單(D/P, T/R)」。從本質上看,這已不是「付款交單」的做法了。
b.承兌交單(D/A)。承兌交單指出口方發運貨物後開具遠期匯票,連同貨運單據委託銀行辦理托收,並明確指示銀行,進口人在匯票上承兌後即可領取全套貨運單據待匯票到期日再付清貨款。 承兌交單和上面提及的「付款交單,憑信託收據借單」一樣,都是在買方未付款之前,即可取得貨運單據,憑以提取貨物。一旦買方到期不付款,出口方便可能銀貨兩空。因而,出口商對採用此種方式持嚴格控制的態度。
B. 信託銷售主要渠道有哪些
信託一般是通過代理銀行進行銷售或者個人去信託公司直接購買。內
信託也是一種投容資方式,特點是保本收益率高,但是也不承諾保本,目前在國內還沒有違約失敗的信託產品呢,信託的起步門檻是100萬,在信託期間不可以變現。產品到期進行信託本息返還,就是一個保險點兒的利率還行的高額理財產品,他的資金投資方向也比較明確和透明
C. 解釋信託收據,並說明如何運用
信託收據(TRUST RECEIPT)就是進口人借單時提供一種書面信用擔保文件,用
來表示願意以代收行的版受託人身份代為提貨、權報關、存倉、保險、出售並承認貨物所有權仍屬於銀行。貨物售出後所得的貨款,應於匯票到期時交銀行.這是代收行
自己向進口人提供的信用便利,而與出口人無關。因此,如代收行借出單據後,匯票到期不能收回貨款,則代收行應對委託人負全部責任。因此採用這種做法時,必
要時還要進口人提供一定的擔保或抵押品後,代收銀行才肯承做.但如果出口人指示代收行借單,就是由出口人主動授權銀行憑信託收據借給進口人,即所謂遠期付
款交單憑信託收據借單(D/P·T/R)方式,也就是進口人在承兌匯票後可以憑信託收據先行借單提貨,日後如果進口人在匯票到期進拒付,則與銀行無關,應
由出口人自己承擔風險。這種做法的性質與承兌交單相差無幾,因此,使用時必須特別慎重.
D. 跟單信用證中有關買方提貨的問題
三份正本提單都可以提貨。買方持有提單是否可以直接提貨,還要看收貨人欄是如何填寫的,如果是記名提單或者是指示提單就可以直接提貨,如果是憑開證行指定的提單,則不能直接提貨,買方拿到提單之後,必須去開證行背書轉讓後,才能夠提貨。
補充答復: 是指示提單,買方可以用提單直接提貨。
E. 買賣雙方以D/P·T/R條件成交,貨到目的港後,買方憑T/R向代收行借單提貨,事後收不回貨款( )。
B.由賣方自行負擔貨款損失——因為,D/P·T/R是出口商指示代收行借單給進口商,所以,事後收不到貨款,應由出口商自行承擔損失。
所以,進口商憑信託收據借貨,究竟誰應該承擔責任,就要看是誰主動放單——如果是在沒有出口商的指示的情況下,由代收行主動放單,則日後收不到貨款,則由代收行承擔責任;如果是出口商主動指示代收行,同意進口商憑信託收據借貨,則日後收不到貨款,則由出口商自行承擔損失。
F. 請問有購買過信託產品的朋友,是與信託公司直接購買還是通過中介預約
都可以 可以從信託公司直接購買 也可以通過第三方預約購買 這些途徑都是不需要什麼費用的
G. 托收業務中,遠期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進口商拿到商業單據(提貨單據)的時間是在什麼時候
1:托收業務中,遠期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進口商拿到商業單據(提貨單據)的時間是在什麼時候
答復:進口商在托收銀行辦理付款或者承兌後,即可拿到單據;
2:如果說都是在承兌時就給了單據,那幹嘛還要弄兩個,一個就行了啊,直接一個即期付款交單一個承兌交單就行了啊。
答復:你搞錯了概念,首先要明確的是,付款交單的前提是進口商付款給托收行,然後托收行才放單;其次,承兌交單是進口商給托收行做出承兌後才可以得到單據。所以,如果是兩筆不同付款條件的單據,自然要提交兩份;
3:但是如果說遠期付款交單是在承兌到期時付款之後才拿到提貨單據,那麼在承兌期間(承兌後付款前)的出口商已經發出的貨物到港怎麼辦?難道說進口商得到到貨通知趕緊去付款然後拿單據?
答復:終於看明白你的問題了,你的疑問其實真正的是遠期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的區別。
定義如下:
遠期付款交單:遠期付款交單指進口商見票並審單無誤後,立即承兌匯票,於匯票到期日付款贖單。在匯票到期前,匯票和貨運單據由代收行保管。遠期付款交單的業務流程與即期付款交單大致相同。不同之處在於,此時出口商出具的是遠期匯票,故有承兌這一票據行為的發生。進口商要等票據到期日付款後方能得到單據。
==對於進口商來說,在托收行收到單據的時候貨物一樣情況下是不會到的。所以在時間上給予進口商一定的緩沖時間,以便其資金周轉。
承兌交單:是指出口人的交單以進口人在匯票上承兌為條件。即出口人在裝運貨物後開具遠期匯票,連同商業單據,通過銀行向進口人提示,進口人承兌匯票後,代收銀行即將商業單據交給進口人,在匯票到期時,方履行付款義務。
對比以上,可以看出,主要是以進口商「付款」和進口商「承兌」為區別。希望可以幫到你。
H. 想問下大家都是通過什麼渠道買信託的
買信託的渠道很多,現在無非3個,一個銀行,一個信託公司財富中心,另一個就是三方理財機構 。現在通過第三方理財機構買希諾可以,屬於很多客戶的選擇。因為第三方有更多的選擇空間
I. 在托收業務中,進口商可憑信託收據向銀行借單提貨的托收方式
即期付款復交單(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俗稱制D/PAT SIGHT,指開出的匯票是即期 匯票,進口商見票,只有付完貨款,才能拿到商業單據。
遠期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OF USANCE BILL):出口商開出遠期匯票,進口商向銀 行承兌於匯票到期日付款交單的付款交單方式,也就是所謂的D/P AFTER SIGHT
在銀行托收條款交易中, 客戶要從託付行那裡拿到了賣家寄的相關櫃號資料及單據,才可以提櫃,而且條款不一樣,對客戶那邊的義務就不一樣.這個最好是買賣雙方談好的交易條款.
J. 買信託的打款流程是什麼
1了解項目
2了解風險細節
3打款到指定賬戶
4簽訂合同
其它的基本不值一提了
買前了解下那個信託公司和項目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