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航信託貸款的,合同上面是9.2%貸款下來的時候別人跟我講是一分三,現在還的利息竟然一分八的
如果這個利息呀,特別復雜,表面上看低,其實付款的時候很多
B. 信託貸款和委託貸款有什麼區別
委託貸款是指委託人委託受託的金融機構借款給用款人,受託人以委託人確定的借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發放貸款並監督使用、協助收回貸款,受託人只向委託人收取手續費,貸款風險由委託人承擔。如果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受託人應根據其過錯大小對於造成的貸款流失承擔相應的責任:形式上,委託貸款業務必須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三方,並有三方協議:協議可採取兩種形式:一種為三方直接簽訂協議,另一種為受託人與委託人、借款人分別簽訂協議,但兩份協議的委託內容一致。構成委託貸款的,存單原則上不作為委託借款合同成立與否的依據,法院不能僅憑金融機構開具存單否定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存在委託借款關系,但如果存單等是金融機構作為擔保憑證開具的,對這種擔保的性質如無其他相反證據,應認定為連帶保證擔保:
信託貸款是指委託人與受託人金融信託投資機構簽訂信託貸款協議,委託人將款項存入受託人處,委託人只提出一般投資要求,不指定具體對象,由受託人金融信託機構自選確定放貸對象。款項的安全由信託機構負責,風險由信託機構承擔。
委託貸款和信託貸款的區別主要包括:(1)性質不同。委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具有財產管理性質,主要根據委託人的指示轉移委託財產;而在信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通過類似銀行的貸款業務,為委託人投資。(2)形式不同。委託貸款合同須由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簽訂三方協議,或者分別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受託人與借款人簽訂內容一致協議。信託借款合同只有委託人和受託人兩方簽訂協議。即,委託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須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三方,而信託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僅為委託人和受託人。(3)確定借款合同內容的主體不同。委託貸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內容、(包括借款人、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由委託人指定;而信託貸款合同中,委託人對於借款合同很少干預,借款合同獨立於信託合同,借款合同的具體內容由受託人確定。(4)責任和風險承擔不同。委託貸款中借款人負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貸款風險由委託人自行承擔;信託貸款合同糾紛中,借款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沒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信託貸款中款項的安全由信託機構負責,風險由信託機構承擔。
C. 委託貸款,銀行又委託信託公司放貸,那3方簽的委託合同要怎麼簽
銀行本來就可以做銀行委貸業務通道的,信託也可以直接作為通道,
為什麼銀行要內再委託信託公司?
是不是你朋容友做涉房行業的,因此銀行不能直接發放委貸(諸如四證不齊),因此銀行將業務介紹給信託公司?
委貸業務銀行、信託都是同道無實際意義,關鍵在於出資方企業的資金是否真實,出資金方企業和你朋友談的條件才是關鍵(抵押、質押、增信等)
D. 信託合同的貸款合同
合同編號:
當事人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受託人:信託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電話、郵政編碼、身份證號碼)鑒於
甲、乙、丙三方為有效利用和管理資金,明確三方法律地位,經協商一致,達成此協議。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按協議辦理其信託貸款,保證按甲方指定的方式和程序向丙方發放貸款,丙方能否按時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合同正文
第一條 標的
1、根據本合同約定,甲方向丙方提供本金數額萬元(大寫:)的貸款。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表:項目種類(1)固定資產(2)流動資金金額(大寫)元(小寫)元用途 利率每年 % 手續費率 每年 %期限年月(從年月日至年月日)上述事項已經甲方與丙方共同商定。
2、甲方保證該貸款資金來源和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
第二條 委託關系的確立
1、借款手續
在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後30日內甲方在乙方開立「信託存款專戶」,並將於年月日將貸款資金萬元(大寫:)一次存入專戶。在甲方貸款資金到賬後3個工作日內,乙方將把信託貸款發放給丙方。甲丙雙方另有約定的,按雙方約定執行。甲方委託乙方發放的貸款,不得超過信託存款資金總額。
2、還款來源
丙方承諾用其合法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3、還款義務
丙方應在合同第一條第1款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三方明確同意,經甲方同意,丙方有權提前還款。乙方應在收到甲方同意丙方提前還款的書面通知後,及時辦理提前還款手續。此外,三方同意甲方有權以向乙方和丙方發出書面通知的方式,要求丙方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應按甲方通知要求提前還款。
第三條 收益分配
1、利息
乙方對甲方「信託存款專戶」余額,按中國人民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計息以實際資金到賬日為准。信託貸款利息由乙方代甲方向丙方收取,按每年%計,在每季度最後一個月的20日結息。乙方在收到利息後當日將貸款利息劃入甲方賬戶,並通知甲方。如遇國家調整利率,甲方要求作相應調整時,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利率調整手續,由乙方填制《委託貸款利率調整通知單》通知丙方。從調整之日起,按新的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2、手續費
乙方發放信託貸款,按規定收取手續費。三方同意,乙方收取的手續費為信託貸款總額每年%,按季向丙方收取。如丙方不能支付,則由甲方支付。
第四條 擔保條款
對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貸款,甲方可根據需要,要求丙方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擔保人資格和抵押財產等由甲方審定,由甲方與丙方另簽《保證合同》或《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信託貸款的管理
1、乙方按合同規定,定期向丙方寄發利息單、催收利息;在信託貸款到期前,乙方向丙方寄發催收貸款通知書;收到還款後,乙方應於當日將還款劃入甲方賬戶,並通知甲方。
2、信託貸款到期不能歸還時,經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催收,如需訴訟,乙方不承擔相關費用。貸款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丙方應按乙方要求如實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六條 信託資產歸屬
信託貸款收回後,甲方可提取委託存款,也可指定新的委託貸款項目。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時,應徵得另外兩方當事人同意,經三方協商一致後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第1款的約定,如期將約定的資金存入「信託存款專戶」, 或超出「信託存款專戶」總額要求發放信託貸款,乙方可拒絕發放信託貸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中確定的貸款對象和貸款項目發放信託貸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有權提取部分或全部信託存款。
3、信託貸款的延期必須由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查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書面委託,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辦理信託貸款展期手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同意丙方延期,應向甲方支付延期貸款余額金額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信託貸款,由此造成的貸款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存續期內,如丙方出現無力償還貸款的重大情形,乙方可根據甲方的要求提前收回貸款。
5、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約定,歸還借款本息,應甲方要求,乙方有權催收貸款。逾期貸款是否加、罰利息由甲方決定,並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按通知要求辦理。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對與甲、乙、丙三方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2、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於年月日,在簽署。
甲方: (蓋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 (蓋章)
代表人:(簽字)
丙方: (簽字)
E. 信託貸款和委託貸款有什麼區別
委託貸款和信託貸款的區別主要包括:
1】性質不同。委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具有財產專管理性質,主要根屬據委託人的指示轉移委託財產;而在信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通過類似銀行的貸款業務,為委託人投資。
2】形式不同。委託貸款合同須由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簽訂三方協議,或者分別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受託人與借款人簽訂內容一致協議。信託借款合同只有委託人和受託人兩方簽訂協議。即,委託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須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三方,而信託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僅為委託人和受託人。
3】確定借款合同內容的主體不同。委託貸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內容、(包括借款人、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由委託人指定;而信託貸款合同中,委託人對於借款合同很少干預,借款合同獨立於信託合同,借款合同的具體內容由受託人確定。
4】責任和風險承擔不同。委託貸款中借款人負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貸款風險由委託人自行承擔;信託貸款合同糾紛中,借款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沒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信託貸款中款項的安全由信託機構負責,風險由信託機構承擔。
F. 如何確定信託貸款的訴訟主體及其當事人
搞得這么抄復雜,其實很簡襲單嘛,就是C是借款人,B是出借人。如果C不還款,則B自然可以直接起訴C了,且可以搞財保,因為有不動產抵押到B的名下了。
而A與B是什麼關系,為何能夠指定B呢?作為債權人B來說,可以考慮起訴也可以不起訴了,就看他們之間的信託合同是怎麼定的了。
G. 請問企業向信託公司的借款需要提供繳納印花稅嗎
企業向信託公司的借款需要提應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版經濟交往中書權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
應計征印花稅的借款合同的范圍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也應按合同貼花。借款合同的計稅金額為借款金額。
H. 信託貸款和委託貸款有何區別
信託貸款和委託貸款的區別
一、性質不同
1、委託貸款業務中,受託內人具有財產管理性質,主要容根據委託人的指示轉移委託財產
2、信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通過類似銀行的貸款業務,為委託人投資
二、形式不同
1、委託貸款合同須由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簽訂三方協議,或者分別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受託人與借款人簽訂內容一致協議
2、信託借款合同只有委託人和受託人兩方簽訂協議,委託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須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三方,而信託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僅為委託人和受託人
三、確定借款合同內容的主體不同
1、委託貸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內容、(包括借款人、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由委託人指定
2、信託貸款合同中,委託人對於借款合同很少干預,借款合同獨立於信託合同,借款合同的具體內容由受託人確定
四、責任和風險承擔不同
1、委託貸款中借款人負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貸款風險由委託人自行承擔;信託貸款合同糾紛中,借款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沒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
2、信託貸款中款項的安全由信託機構負責,風險由信託機構承擔
I. 請問什麼是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可以分為哪幾類
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稱借貸合同。 二、借款合同可以分為哪幾類 從國家管理的角度,借款合同可以劃分為民間借款合同和信貸合同兩大類。 (一)民間借款合同 民間借款合同是指公民個人之間,出借人將屬於其合法收入的貨幣資金借給借款人,借款到期時借款人歸還所借貨幣資金和利息的合同。 民間借款合同在借貸形式上,有書面的,也有口頭的,借貸利息,有無息、低息,也有高息借貸。國家對民間借款的管理:一是當事人雙方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二是不得利用民間借款合同的形式非法經營或者變相經營金融業務,擾亂金融秩序,損害社會公眾利益。 (二)信貸合同 信貸合同是指經營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社將貨幣資金出借給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使用,貸款到期時借款人歸還所借資金和利息的合同。根據不同的標准,可作出不同的劃分。 1、按照貸款資金來源,金融機構的貸款可分為自營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 自營貸款是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委託貸款是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特定貸款是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2、按照貨幣的種類可劃分為人民幣借款合同和外幣借款合同 人民幣借款合同,按合同內容、資金來源及貸款用途又可分為:固定資產借款合同、流動資金借款合同、信託資金借款合同、委託資金借款合同等。 外幣借款合同,按合同內容、資金來源及貸款用途又可分為:現匯借款合同、買方信貸合同和特種外匯借款合同。 3、按照借款用途可劃分為固定資產借款合同和流動資金借款合同 按具體貸款項目不同劃分:固定資產借款合同可分為基本建設借款合同、技術改造借款合同、專項資金借款合同等;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可分為周轉資金借款合同、賣方借款合同、專用資金借款合同、土地開發借款合同等。 4、按照借款合同有無擔保,可分為信用借款合同和擔保借款合同 信用貸款是指沒有擔保的,憑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提供擔保的貸款,具體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保證貸款是指按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抵押貸款是指按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質押貸款是按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押物發放的貸款。
J. 辦理信託貸款有哪些
(1)由企業向金融信託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按要求提供企業的基本情
況,生產經營情況,貸款用途,貸款條件,還款能力及還款來源等有關情況.
(2)由金融信託機構的經辦人員對企業的申請內容和資料進行審查和分
析,並提出自己的分析結論和意見逐級上報.
(3)由主管部門經理根據經辦人員上報的初審材料進行綜合分析,排出
擬貸款企業的順序,並組織調查.
(4)由經辦人員根據需要調查的內容列出提綱,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
後,進行調查,並寫出調查報告.
(5)主管經理根據調查情況和有關資料進行審核,並最終作出決定:貨
與不貸,貸款金額和期限.
(6)經批准同意貸款的企業,應向金融信託機構出具借據,並經確實具
有代償能力的經濟法人出具擔保手續;然後,借貸雙方簽訂借款合同.
(7)金融信託部門根據合同及借據規定的時間,將款項匯劃入借款單位
的帳戶.
(8)貸款發放後,應定期和不定期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監督借款方按合
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並及時處理出現的問題,防止風險損失.
(9)貸款到期時,應及時催收,按期收回貸款本息.借款單位如因暫時
困難不能還款,應在到期前提出展期申請,說明原因,調整還款計劃,提出
保證還款的措施,並經原擔保單位承諾續保,由金融信託機構審查同意後,
可辦理一次展期,展期期限最長不超過半年.
(10)固定資產信託貸款結束時,經辦人員還應寫出結束報告,存檔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