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融資租賃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
1、合同在當事人的共同努回力下履行完畢。答這種情形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依合同約定完全履行了合同約定的義務,承租人支付了租金並在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了租賃物或按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置了租賃物,合同失去法律效力,自然終止的情形。
2、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出現了客觀情況的改變,雙方經協商約定終止合同的繼續履行的情形。這種因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解除的合同,不影響出租人和供貨人之間簽訂的供貨協議的繼續履行,即不得因終止履行融資租賃合同而損害供貨人的利益。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發生爭議,經選定的仲裁機構或訴請人民法院判決而導致合同終止履行的情形。
4、合同約定的終止履行的條件出現而自動終止。
5、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而致合同無法履行。
『貳』 居間服務協議約定按照融資期間支付報酬,融資租賃協議終止怎麼處理
融資租賃合同的解除而終止與一般合同一樣在租賃期限屆滿之前,融資租賃合同的效力也可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行使解除權而終止。中途禁止解約,特殊情況下與一般合同一樣。
『叄』 由於建設單位缺乏資金,經融資另入新股東,甲方與我施工隊終止協議,與新股東及新施工隊的交接函怎麼寫
我覺得這種情況下應該先把已完成的工程量做清算並公證。至於交接函嘛還得根據實際情況考慮。
『肆』 企業內部融資協議可以作廢後重新簽署嗎
融資賬戶是要先融資再提現的。融資是指企業根據外部融資是指在內部融資不能滿足其需要時,對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