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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型定增

發布時間:2021-07-11 22:36:22

A. 股市里的定增是什麼意思

股票定增又稱為定向增發,它是指上市公司為了某項經營目的,然後採取非公開回方式,向不超過答35人的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融資的行為。在這里,上市公司可以是為了收購資產、項目融資,但也可以是增厚資本金,擴展廠房等等,所以這是上市公司額外往市場尋求的資金。另外,股票定增一般只面向於不超過35人的特定對象。

在股票定增中,定增價格往往是和最近的20個交易日的平均價格有關,具體發行價由參與增發的投資者競價決定,不得低於市場價80%,股票鎖定期限為6個月(大股東18個月)。不過由於定增的限制期比較長,所以它還是存在著風險的,因為長時間後股票的價格和現在是千差萬別的。

(1)融資型定增擴展閱讀:

流程

一、公司擬定初步方案,與中國證監會預溝通,獲得同意;

二、公司召開董事會,公告定向增發預案,並提議召開股東大會;

三、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公告定向增發方案;將正式申報材料報中國證監會;

四、申請經中國證監會發審會審核通過,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五、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定向增發的具體內容,並公告;

六、執行定向增發方案;

七、公司公告發行情況及股份變動報告書。

B. 定向增發與股權融資有何區別

定向增發可以是股權融資中私募形式的一種具體的融資方式,股權融資方式范圍更廣,但從最終目的來說都是融資方式。
所謂股權融資是指企業的股東願意讓出部分企業所有權,通過企業增資的方式引進新的股東的融資方式。股權融資按融資的渠道來劃分,主要有兩大類,公開市場發售和私募發售。所謂公開市場發售就是通過股票市場向公眾投資者發行企業的股票來募集資金,包括我們常說的企業的上市、上市企業的增發和配股都是利用公開市場進行股權融資的具體形式。所謂私募發售,是指企業自行尋找特定的投資人,吸引其通過增資入股企業的融資方式。
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實際上就是海外常見的私募形式之一。從發行方的動機來說可以快速融資並且可以引進戰略投資者。對於一家上市公司而言,定向增發目標的選擇不僅處於對資金的需要,更主要的是著眼於考慮新進入股東的資源背景、合作潛力等方面,以及是否能給並購企業帶來僅憑自身努力不易得到的經營資源。上市公司可以和戰略投資者實現資源共享。我國證券法規定非公開發行的人數不得超過200人,否則為公開發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另外
新三板要求,除公司股東外,單次發行新進入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35名。

從以上兩個定義可以看出,定向增發可以是股權融資中私募形式的一種具體的融資方式,股權融資方式范圍更廣,但從最終目的來說都是融資方式。

C. 定向增發融資的融資的方式

第一種是基金組織,手段就是假股暗貸。
第二種融資方式是銀行承兌。
第三種融版資的方式是直存權款。
第四種是大額質押存款。
第五種融資的方式是銀行信用證。
第六種融資的方式是委託貸款
第七種融資方式是直通款,即直接投資。
第八種融資方式就是對沖資金。
第九種融資方式是貸款擔保。只需要付高出銀行利息就可以拿到急需的資金。
而定向增發融資是經過股份公司董事會決議、或報證監會批准後的融資決策行為,有關聯方行為嫌疑,一般涉及到股本增加、低價增發及限期交易等。

D. 非公開發行和定增的區別與聯系是什麼

根據《證券法》第十條,證券發行包括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而公開發行又包括「不定向」和「定向」超過200人;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非公開發行」是和「公開發行」相對應的一個概念,發行對象不超過十名(辦法第37條);如果發行對象均屬於原前十名東股東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銷售,否則,應由證券公司承銷(辦法第49條),承銷時當然可以詢價,但仍然是非公開發行。比如諾普信(002215)於2010年3月非公開發行時,即向91名特定對象發出《認購邀請書》,最後確定了8家。

「定向增發」,則沒有任何方法律法規對他有準確定義。定向增發是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13條關於「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簡稱「增發」)」的規定對應的。從而定向增發可以理解為只面向特定對象再發新股。與公開發行相比,定向增發和公開增發都是新股的增量發行,對其他股東的權益財有攤效應。但是定向發行和公開增發有著本質的區別:

1.定向增發的目的是為了進行重組和並購,而不是從公眾投資者手中籌資。

2.定向增發的對象是特定人,而不是廣大社會公眾投資者。

3.定向增發的對價不限於現金,還包括非現金資產(包括權益)、債權等,而富公開增發必須以現金認購。

4.由於特定人不同於社會公眾投資者,不需要監管部門予以特殊保護,定向增發的條件可不受《公司法》關於三年連續盈利及發行時間間隔的限制。

5.定向增發不需要承銷,成本和費用相對較低。

綜上所述,從理論上講非公開發行是向不股超過10人發行,一定是定向增發;但是定向增發,可能向10人以下(這時是非公開),或者10人以上、200人以下(比如非上市股份公司的私募),也可能向超過200人發行(根據證券法屬於公開發行),因此,定向增發不一定是非公開發行。

但是,實務中,由於歷史的吧原因(《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2006年才出,非公開、定增才予以明確,之前使用比較混亂),也由於定向增發超過10人,甚至超過200人比較少見,投行人事把上市公司非公開和定向增發等價混用。實務中也有人認為非公開融資的意味濃一些,而定增更側重引入戰略投資者。

E. 定向增發跟股權融資有什麼區別

定向增發和股權轉讓有什麼區別? 定向增發,也可以成為增資擴股,是公司增加新的注冊資本,吸收新的投資作為資本金進入公司,該公司的實收資本、資產都會有相應的增加,與定向增發的投資者獲得是上市公司的股權。有一些朋友弄不清定增與股權轉讓有什麼區別。下面跟天使客小編來了解一下。

企業引入新股東的增資擴股行為是否屬於股權轉讓行為,地稅局業務負責人介紹,事實上,兩者之間存在較大的差別,主要包括如下差別:
一、增資擴股資金接受方是企業,股權轉讓資金接受方是原股東。在增資擴股中資金的接受方是標的企業,而非企業股東,資金的性質屬於標的公司的資本金,原股東的權利義務不一定改變;在股權轉讓中資金的接受方是原股東,資金的性質屬於原股東轉讓股權取得的對價,原股東的權利和義務由股權受讓方承繼。
二、增資擴股企業注冊資本增加,股權轉讓企業注冊資本不變。增資擴股是企業採取向社會募集股份、發行股票、新股東投資入股或原股東增加投資的方式增加企業的注冊資本。股權轉讓是企業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只涉及股權轉讓方與股權受讓方,不會增加企業的注冊資本。
三、增資擴股原股東股權計稅成本不變,股權轉讓原股東股權計稅成本調整。增資擴股中原股東的股權有可能被稀釋,但不調整原股權的計稅基礎,對企業增加的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屬於股東新投入的資本金,對股東的投資款不徵收企業所得稅;股權轉讓中原股東讓渡其股東權益給股權受讓方,取得股權轉讓收入扣除股權的計稅成本及相關稅費確認「財產轉讓所得」徵收所得稅,但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同時根據股權轉讓的比例調整原股東股權的計稅基礎。
例如,B企業是A企業的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經評估,B公司的凈資產公允價為2000萬元,C公司擬成為B公司的股東,擁有50%的股權,可以採取兩種方式:
(1)股權轉讓。即A企業轉讓其所擁有的B企業50%的股權給C企業,轉讓價為1000萬元;(2)增資擴股。即B企業採取定向增發的方式,注冊資本增加為2000萬元,C出資2000萬元,獲得B企業50%的股權。
假定上述兩種業務的支付形式均為貨幣資金,且忽略交易發生的相關稅費,那麼兩種方式下的會計和所得稅處理如下表所示: 由此可見,引入新股東的增資擴股行為與股權轉讓行為完全不同:增資擴股是企業增加資本金擴大股權,原股東股東權益不變;股權轉讓是企業資本金不變股權不變,原股東讓渡股東權益。因此,要正確認識兩者的區別才能夠准確判定企業股東的納稅義務。
以上就是天使客小編對「定向增發和股權轉讓有什麼區別」的介紹,希望能解除大家的困惑。股權轉讓和定向增發的核心在於公司財產是否增加的問題,定向增發是一種融資方式,公司注冊資本會擴張,而股權轉讓的核心是權益轉讓,股本並沒有增加。

F. 請問 融資,定向增發,增發募資,場外定向增發,公開增發,這些都是什麼意思啊

融資這個太廣泛了,只要是從外向公司進錢都算。
定向增發:向一個或幾個投資者籌錢,新增股本,但股價一般和市價有一定折讓。
場外定向增發,個人理解應該是公司沒上市或增發的股本不上二級市場上交易吧
公開增發:有點像拍賣,誰出的股價高誰能增發到股本

G. 定增股份進行融資 有什麼用

定增股份是指的定向增發,是私募增發的一種,指向特定投資人增發一定數額的股票。
增發就是為了募集資金,說白了就是公司缺錢了,想找人借錢,又不想還利息,就通過稀釋已有股東的股權來換取這一部分現金。
實際上,定向增發在國際上非常常見,其目的有很多,比方管理層引入戰略投資人,大股東稀釋已有股東股權等等,這個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H. 定增募資和定增配股有什麼區別

定增復和配股雖然都屬於上市公制司權益類融資方式,但繳納資金的群體不同,配股是對原有股東,增發是可以對原有股東也可對所有投資者,但主要針對的是大戶。對於個人投資者而言,配股的參與機會相對公平。
「以前非公開發行幾乎沒什麼門檻,現在不好做了,而且等的時間比較長。」上述投行高管認為,未來配股將成為主流的再融資方式。
但事實上,對於上市公司及原有股東而言,配股也存在一定的發行門檻。配股發行對上市公司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內部控制制度、資產質量等有著相應的要求;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30%。《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則對包括控股股東在內的原股東做出明確規定,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而且代銷期限屆滿,上市公司原股東認購股票的數量需達到擬配售數量的70%,方可視為配股發行成功。
相較目前受限的定增以及可轉債,配股的門檻相對較低,只要大股東願意認購,發行便沒有較大的問題,中小股東不認購的話,權益則要被攤薄,要麼拋要麼買,必須得選擇一樣,因為配股的價格比較低,不買而繼續持有則較為吃虧。

I. 在股市中定增和再融資有什麼區別

再融資是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和發行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在證券市場上進行的直接融資。定向增發是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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