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項目融資業務指引的內容
為加強項目融資業務風險管理,促進項目融資業務健康發展,銀監會制定了《項目融資業務指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內銀監分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
二○○九年七月十八日
② 如何為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是一種以項目的未來收益和資產作為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資方式。狹義的講是指以項目的資產、預期收益或權益作抵押取得的一種無追索權或有限追索權的融資或貸款活動。
③ 項目融資有哪些方法
7、ABS融資即資產收益證券化融資。它是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一套提高信用等級計劃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具體運作過程是:(1)組建一個特別目標公司。(2)目標公司選擇能進行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對象。(3)以合同、協議等方式將政府項目未來現金收入
的權利轉讓給目標公司。(4)目標公司直接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募集資金或者由目標公司信用擔保,由其他機構組織發行,並將募集到的資金用於項目建設。(5)目標公司通過項目資產的現金流入清償債券本息。
④ 項目融資所需資料
房地產項目融資所需資料清單
一、項目沿革及現狀說明(即項目來龍去脈及目前狀況說明);
二、項目已經取得的權屬證明、相關批准文件及許可證照(包括成交確認書、土地出讓合同等);
三、項目公司、母公司、關聯公司的所有制形式、股權結構及其他重要介紹;
四、項目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及規劃設計方案、項目工程總平面圖及效果圖等;
五、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定位報告、項目營銷策劃書(有則提供);
六、項目投資估算及成本費用估算;
七、項目建設周期和項目開發進度計劃;
八、項目開發需要的資金總額,資金缺口及需要解決的資金量;
九、本次融資計劃、資金使用用途等;
十、本次融資若採用資金借貸合作方式,擬借款期限?可承擔最高借款年利率?可用於融資的擔
保機構、抵押物或質押物及其價值?
十一、本次融資若採用股權合作方式,投資方最高可占股權比例?投資方可否參與開發?投資退出方式?(包括合夥開發等其他方式)
十二、希望投資商參與管理的方式及程度設想;
十三、項目前期發生的主要費用及用途明細表(到目前為止運作該項目所發生的費用);
十四、項目土地款支付情況說明(需提供支付證明);
十五、項目公司前期的資金來源明細及說明;
十六、項目公司及母公司的主要負債及或有負債情況;
十七、項目有無抵押、擔保或質押情況說明(包括有無優先權及任何第三方主張權利的情況);
十八、項目公司及母公司最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最近一個月的財務報表復印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等);
十九、項目公司主要往來銀行及最近五個月銀行對帳單;
二十、外匯登記證及《貸款卡》復印件、貸款卡列印信息、貸款合同(上述資料有則提供);
二十一、項目已簽訂的重大合同,項目已確定的相關合作單位(如設計、施工、監理等);
二十二、拆遷補償方案、補償合同、拆遷許可證、拆遷工作進程及問題(有則提供);
二十三、公司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開發資質證書復印件;
二十四、公司章程、公司主要內部管理制度(主要是財務及決策控制制度),公司組織架構及部門職能說明;
二十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技術總監及其他重要高管的身份證明及個人簡介;
二十六、項目公司及母公司的歷史開發業績說明及目前正在運作的房地產項目介紹;
二十七、項目已享受及將可享受的優惠政策(有則提供);
二十八、在當地與本項目其有可比性的相關項目簡介及市場資料;
二十九、能夠展現和說明項目特點、優勢的有關文件及資料;
三十、 項目融資所需的其他資料。
⑤ 有項目需要融資,都有哪些步驟
1. 撰寫商業計劃書
2. 找到投資人(具體可以與恩美路演合作)
3. 參加路演
4. 與投資人專單獨約談屬
5. 交易價格談判
6. 簽訂投資意向書
7. 簽署正式的法律文件
8. 股權變更(與工商局、銀行共同完成)
9. 獲得注資
10. 聯系投資人匯報公司狀況
一個完整的融資流程大概需要一到三個月完成。首先確定目標投資機構,准備融資文件,聯系投資機構,進行融資演示,然後進行後續會談和盡職調查,簽訂法律文件,直至資金到賬。
⑥ 項目融資業務指引的項目融資業務指引
第一條為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項目融資業務健康發展,有效管理項目融資風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開展項目融資業務,適用本指引。
第三條 本指引所稱項目融資,是指符合以下特徵的貸款:
(一)貸款用途通常是用於建造一個或一組大型生產裝置、基礎設施、房地產項目或其他項目,包括對在建或已建項目的再融資;
(二)借款人通常是為建設、經營該項目或為該項目融資而專門組建的企事業法人,包括主要從事該項目建設、經營或融資的既有企事業法人;
(三)還款資金來源主要依賴該項目產生的銷售收入、補貼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備其他還款來源。
第四條 貸款人從事項目融資業務,應當具備對所從事項目的風險識別和管理能力,配備業務開展所需要的專業人員,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和風險管理機制。
貸款人可以根據需要,委託或者要求借款人委託具備相關資質的獨立中介機構為項目提供法律、稅務、保險、技術、環保和監理等方面的專業意見或服務。
第五條 貸款人提供項目融資的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土地、環保和投資管理等相關政策。
第六條 貸款人從事項目融資業務,應當充分識別和評估融資項目中存在的建設期風險和經營期風險,包括政策風險、籌資風險、完工風險、產品市場風險、超支風險、原材料風險、營運風險、匯率風險、環保風險和其他相關風險。
第七條 貸款人從事項目融資業務,應當以償債能力分析為核心,重點從項目技術可行性、財務可行性和還款來源可靠性等方面評估項目風險,充分考慮政策變化、市場波動等不確定因素對項目的影響,審慎預測項目的未來收益和現金流。
第八條 貸款人應當按照國家關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有關規定,綜合考慮項目風險水平和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
第九條 貸款人應當根據項目預測現金流和投資回收期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和還款計劃。
第十條 貸款人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利率管理的有關規定,根據風險收益匹配原則,綜合考慮項目風險、風險緩釋措施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利率。
貸款人可以根據項目融資在不同階段的風險特徵和水平,採用不同的貸款利率。
第十一條 貸款人應當要求將符合抵質押條件的項目資產和/或項目預期收益等權利為貸款設定擔保,並可以根據需要,將項目發起人持有的項目公司股權為貸款設定質押擔保。
貸款人應當要求成為項目所投保商業保險的第一順位保險金請求權人,或採取其他措施有效控制保險賠款權益。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當採取措施有效降低和分散融資項目在建設期和經營期的各類風險。
貸款人應當以要求借款人或者通過借款人要求項目相關方簽訂總承包合同、投保商業保險、建立完工保證金、提供完工擔保和履約保函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建設期風險。
貸款人可以以要求借款人簽訂長期供銷合同、使用金融衍生工具或者發起人提供資金缺口擔保等方式,有效分散經營期風險。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可以通過為項目提供財務顧問服務,為項目設計綜合金融服務方案,組合運用各種融資工具,拓寬項目資金來源渠道,有效分散風險。
第十四條 貸款人應當按照《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恰當設計賬戶管理、貸款資金支付、借款人承諾、財務指標控制、重大違約事項等項目融資合同條款,促進項目正常建設和運營,有效控制項目融資風險。
第十五條 貸款人應當根據項目的實際進度和資金需求,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發放貸款資金。貸款發放前,貸款人應當確認與擬發放貸款同比例的項目資本金足額到位,並與貸款配套使用。
第十六條 貸款人應當按照《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關於貸款發放與支付的有關規定,對貸款資金的支付實施管理和控制,必要時可以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約定專門的貸款發放賬戶。
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的,貸款人在必要時可以要求借款人、獨立中介機構和承包商等共同檢查設備建造或者工程建設進度,並根據出具的、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共同簽證單,進行貸款支付。
第十七條 貸款人應當與借款人約定專門的項目收入賬戶,並要求所有項目收入進入約定賬戶,並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和方式對外支付。
貸款人應當對項目收入賬戶進行動態監測,當賬戶資金流動出現異常時,應當及時查明原因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八條 在貸款存續期間,貸款人應當持續監測項目的建設和經營情況,根據貸款擔保、市場環境、宏觀經濟變動等因素,定期對項目風險進行評價,並建立貸款質量監控制度和風險預警體系。出現可能影響貸款安全情形的,應當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九條 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同一項目融資的,原則上應當採用銀團貸款方式。
第二十條 對文化創意、新技術開發等項目發放的符合項目融資特徵的貸款,參照本指引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指引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指引自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後施行。
⑦ 項目融資的主要模式有哪些
BOT模式是指國內外投資人或財團作為項目發起人,從某個國家的地方政府獲得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特許權,然後組建項目公司,負責項目建設的融資、設計、建造和運營。BOT融資方式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稱謂,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以 BOT方式融資的優越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減少項目對政府財政預算的影響,使政府能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能上馬一些基建項目。政府可以集中資源,對那些不被投資者看好但又對地方政府有重大戰略意義的項目進行投資。BOT融資不構成政府外債,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為償還債務而苦惱。其次,把私營企業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項目,可以極大提高項目建設質量並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同時,政府也將全部項目風險轉移給了私營發起人。第三,吸引外國投資並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對地方的經濟發展會產生積極的影響。BOT投資方式主要用於建設收費公路、發電廠、鐵路、廢水處理設施和城市地鐵等基礎設施項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還有20多種演化模式,比較常見的有:BOO(建設-經營-擁有)、BT(建設-轉讓)、TOT(轉讓-經營-轉讓)、BOOT(建設-經營-擁有-轉讓)、BLT(建設-租賃-轉讓)、BTO(建設-轉讓-經營)等。
⑧ ★項目融資一般流程是怎樣的
項目抄投資的程序主要包括:項目襲提出、項目評價、項目決策、項目執行及其再評價等
項目投資實施方案包括:
1、項目概況(包括項目名稱、項目建設地點及選擇依據、項目建設目標、項目建設內容與規模、項目建設期及進度、項目投資概算及資金來源、前期准備情況)
2、項目編制指導思想、原則及依據
3、項目實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4、項目區概況
5、項目建設內容(項目建設規模、項目建設期及進度、項目主要技術方案)
6、投資概算與資金籌措(項目投資概算、資金籌措方案、資金計劃安排)
7、項目效益預測(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
8、項目招標方案(編制依據、工程概況、招標方案)
9、項目的組織管理(組織領導、規范技術指標、項目資金管理、項目公示制、監督檢查、建後管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