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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標融資

發布時間:2021-07-12 00:18:34

『壹』 競標,投標是什麼意思

競標基於傳統的競標方式,即賣家將所售物品賣給最高出價者。有效投標人應在三家及以上。競標應在公平、公正的條件下進行。因為只有在公平、公正的情況下,才能使廣告主對廣告公司有一個比較客觀的了解,去判斷哪一個廣告公司更適合自己。

投標是指投標人(賣方) 應招標人的邀請,根據招標通告或招標單所規定的條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招標人遞盤的行為。目前,大多數國家政府機構和公用事業單位通過招標購買設備、材料和日用品等。在進行資源勘探、開發礦藏或招商承建工程項目時,也常採用招標方式。

投標的基本做法:投標人首先取得招標文件,認真分析研究後(在現場實地考察),編制投標書。投標書實質上是一項有效期至規定開標日期為止的發盤或初步施組編寫,內容必須十分明確,

中標後與招標人簽定合同所要包含的重要內容應全部列入,並在有效期內不得撤回標書、變更標書報價或對標書內容作實質性修改。

(1)競標融資擴展閱讀:

競標規則

一、競標應在公平、公正的條件下進行。因為只有在公平、公正的情況下,才能使廣告主對廣告公司有一個比較客觀的了解,去判斷哪一個廣告公司更適合自己。

二、建議廣告主在標書上應列明的事項:

1、此次招標的內容,如全年總代理,或某一項目代理;

2、將在招標後實施的預算金額(中標公司將能夠收到多少廣告執行額度);

3、擬邀請競標的公司名單;

4、招標的評定方式;

5、正式提案的時間、地點;

6、如不中標是否有任何形式的補償。

三、在廣告代理商提案,留下標書(創意稿)時,應進行簽收。

四、確定中標代理後,廣告主應將結果用書面通知每一家參加投標的公司。在可能的情況下,建議廣告主能對每家公司進行簡短的提案評估,指出其長短,令廣告代理商知不足,而求上進。

五、廣告主應通知未中標公司取回(或送回)自己的標書創意。

『貳』 企業招標是怎麼一回事

我沒做全面調查,只能就我接觸到的一個案例,來說明企業招標是怎麼一回事。
黃姓老闆,掛靠於某央企工程企業,2018年3月1日參與一段縣內一級路的施工投標。
他們費了很大勁,准備齊全資料,參與競標。
參加競標的有三個企業,最低報價7688萬元,第二名報價7933萬元,最高的報價8049萬元。三個老闆所掛靠企業的資質,基本一樣。
報價最低的,就是黃老闆這個企業。
評標結果,是黃中標。
可是,過了兩天,業主單位忽然通知黃說,有人舉報黃的企業在某縣有一個在建工程。
而這個所謂的在建工程,卻是2017年1月已經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最終手續的。
就這樣被擠掉。
據傳言,舉報人是報價第二名的這個企業,可使第二名的企業也沒能簽訂承包合同,這樣,就讓最高報價的那個企業中了標,未經證實的消息說,這個老闆是縣領導的人。
黃老闆的很多朋友對此憤憤不平,幫著上訪、投訴或者採取法律行動,在律師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後,得到的,是一個看起來更加荒唐,但又現實的結果:
那個中標企業拿到工程以後,又轉包給了黃老闆的施工隊做,百分之八十的工程量又由這個工程隊在施工。
對這樣的結果,黃老闆表示只能無奈地接受。只要工程隊有活干,不至於讓設備閑置,跟他們有權力的人,斗不過,活著就行。
招標法規得不到執行,使得招標的公平公正性大打折扣。
若您認為我的回答有參考價值,請予以關注,謝謝!

『叄』 招標和投標的區別

招標是針對政府或企業采購大型設備或重要材料時,優化投資的方式。
投標是對於已有采購項目,供應商用參與招標的方式獲得供應權。
再具體就看你想了解哪方面了。
招標是甲方,投標是乙方。
本章是關於招標的規定,共17條,分別規定了以下內容:(1)招標人的定義及哪些主體可以作為招標人進行招標(第8條);(2)按規定需要進行項目審批的招標項目應經預先審批,招標項目的資金來源應當落實並應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第9條);(3)招標人可以採用的兩種招標方式(第10條);(4)國家和地方的重點項目應當進行公開招標,因不適宜公開招標而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須經批准(第11條);(5)招標人可以委託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具備條件的也可以自行招標,禁止強行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禁止強制招標人委託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第12條);(6)招標代理機構的性質、應具備的條件及負責其資格認定的主管部門(第13條、14條);(7)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託的范圍內從事招標業務(第15條);(8)公開招標應發布招標公告及公告應載明的主要事項(第16條);(9)對邀請招標被邀請對象的人數及基本條件的要求及投標邀請書應載明的主要事項(第17條);(10)招標人對潛在投標人的資格審查(第18條);(11)對招標人編制招標文件的基本要求(第19條、20條);(12)招標人可組織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第21條);(13)招標人對招標投標有關情況的保密義務(第22條);(14)對招標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第23條);(15)招標人應合理確定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第24條)。
第八條 招標人是依照本法規定提出招標項目、進行招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釋義】 本條是關於招標人定義的規定。
一、本條關於招標人定義的規定包括兩層意思:
1.招標人須是提出招標項目、進行招標的人。所謂「招標項目」,即採用招標方式進行采購的工程、貨物或服務項目。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發包的招標人,通常為該項建設工程的投資人即項目業主;國家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通常為依法設立的項目法人(就經營性的建設項目而言)或者項目的建設單位(就非經營性建設項目而言)。貨物招標采購的招標人,通常為貨物的買主。服務項目招標采購的招標人,通常為該服務項目的需求方。
2.招標人須是法人或其他組織,自然人不能成為招標人。我國民法通則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法人包括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企業法人包括公司和其他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根據民法通則和本條的規定,各種所有制形式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公司以外其他類型的國有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以及依法取得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等,都具有作為招標人參加招標投標活動的權利能力;有獨立經費的各級國家機關和依法取得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也都具有作為招標人參加招標投標活動的權利能力。本法所稱的其他組織是指除法人以外的其他實體,包括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以及企業的分支機構等。這些企業和機構也可以作為招標人參加招標投標活動。鑒於招標采購的項目通常標的大,耗資多,影響范圍廣,招標人責任較大,為了切實保障招投標各方的權益,本法未賦予自然人成為招標人的權利。但這並不意味著個人投資的項目不能採用招標的方式進行采購。個人投資的項目,可以成立項目公司作為招標人。
二、本條關於招標人的規定基本涵蓋了我國目前實踐中出現的招標主體的范圍。我國自八十年代初開始推行招標投標制度以來,至今已在基本建設項目、機械成套設備、進口機電設備、科技項目、政府機關辦公設備和大額辦公用品的采購等許多領域都開展了招標投標活動,招標主體主要是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項目法人)、企業以及實行政府采購制度的國家機關。從國外的情況看,法律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主要是政府采購項目,所規定的招標主體通常為國家機關、地方當局和公營企業;此外,還包括從事水、能源、交通運輸和電信等事業的由國家授予專營權的企業以及受國家政府資助的不具有工、商業性質的其他法人。
三、本條規定的法律意義在於:確定招標人的主體資格即規定了哪些人可以成為招標人從事招標活動,有利於進一步明確招標人的法律地位,規定其應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使招標人與其他主體之間的區別和聯系更加清晰、明確;從立法技術上說,這一條規定與本法有關適用范圍和調整對象的規定相配合,解決了哪些人可以招標,哪些項目必須招標的問題,使整個規定更加符合我國的實際,更有規范性。
第九條 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應當先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准。
招標人應當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並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
【釋義】 本條是關於招標項目的預先批准和招標資金來源應當落實的規定。
一、本法第3條規定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包括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家融資的項目,以及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這些項目大都關系國計民生,涉及到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因此,多數項目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需要立項審批。該審批工作應當在招標前完成。一般來說,國家重點建設項目需由省級人民政府計劃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由國務院計劃主管部門批准,有些還需報國務院批准;國家試行的特許權試點項目,由所在省(區、市)的計劃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提出項目預可行性研究報告,經行業主管部門初審後由國家計委批准,必要時由國家計委初審後報國務院審批;地方重點建設項目根據其重要性和規模分別由省級人民政府和省級人民政府的計劃主管部門審批。
擬招標的項目應當合法,這是開展招標工作的前提。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應批准而未經批準的項目,或違反審批許可權批準的項目均不得進行招標。在項目審批前擅自開始招標工作,因項目未被批准而造成損失的,招標人應當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對於國家未規定必須進行審批的項目,招標人可以自行決定招標時間。
二、招標人應當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有確定的資金來源,這是招標人對項目進行招標並最終完成該項目的物質保證。招標項目所需的資金是否落實,不僅關繫到招標項目能否順利實施,而且對投標人利益關系重大。投標人為獲得招標項目,通常進行了大量的准備工作,在資金上也有較多的投入,中標後如果沒有資金保證,勢必造成不能開工或開工後中途停工,或者中標後作為貨主的招標人無錢買貨,這將損害投標人的利益。如果是涉及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工程,還會給公共利益造成損害。因此,必須強調招標人在招標時應有與項目相適應的資金保障。從目前的實踐看,招標項目的資金來源一般包括: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財政撥款、企業的自有資金及包括銀行貸款在內的各種方式的融資,以及外國政府和有關國際組織的貸款。根據本條的規定,招標人在招標時必須確實擁有相應的資金或者有能證明其資金來源已經落實的合法性文件為保證,並應當將資金數額和資金來源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
招標投標活動作為一種民事活動必須堅持誠實信用的原則,招標文件所載內容必須真實,其中關於資金數額和資金來源的情況必須如實載明,招標人不得做假。
三、本條的這一規定尤其對建設工程的招標具有較強的針對性。由於我國近年來建設市場一直屬於買方市場,長期處於僧多粥少的狀態,一些招標單位利用投標人急於找到施工項目的心理,迫使投標人墊資施工,這不僅損害了投標人的利益,而且也難以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並按期完工。為了維護建設市場的正常秩序,切實保護招標投標各方的合法權益,本條對招標人的資金保障問題作了專門規定。
第十條 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釋義】 本條是關於招標方式的規定。
一、招標投標作為大額采購的一種主要交易方式在國外已有多年的歷史。招標活動按照不同的標准可以劃分為多種形式,比如,按其性質劃分,可分為公開招標即無限競爭性招標和邀請招標即有限競爭性招標;按競爭范圍劃分,可分為國際競爭性招標和國內競爭性招標;工程建設項目按價格確定方式劃分,可分為固定總價項目招標、成本加酬金項目招標和單價不變項目招標等等。無論哪一種招標方式,都離不開招標的基本特性,即招標的公開性、競爭性和公平性。招標的公開性是指招標具有公開發布投標邀請,公開開標的特點;其招標程序、投標商資格審查標准和中標評選標准等均依法事先確定,並通過法定形式向潛在投標商公開,從而使招標活動具有較高的透明度;招標的競爭性是指招標人通過向較多的人招標,最大限度地吸引潛在投標商報價,通過貨比多家的辦法,采購到價格最低,質量最好,效益最高的工程、貨物或服務。這種市場經濟的辦法,使眾多的投標商經歷了競爭、優化和殘酷的淘汰過程,使招標活動變得更為科學,更市場化;招標的公平性是指參加投標的投標人之間的法律地位平等,他們將在大家共知的同一評標標准下接受考評,並且不允許招標人與個別投標人進行一對一的談判。本法從上述招標活動的基本性質出發,結合我國招標投標活動的實際,規定了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基本形式。
1.公開招標,也稱無限競爭性招標,是指由招標方按照法定程序,在公開出版物上發布招標公告,所有符合條件的供應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參加投標競爭,從中擇優選擇中標者的招標方式。根據本條的規定,公開招標需符合如下條件:(1)招標人需向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的科研項目的招標還可包括個人)發出投標邀請。招標人應當通過為全社會所熟悉的公共媒體公布其招標項目、擬采購的具體設備或工程內容等信息,向不特定的人提出邀請。任何認為自己符合招標人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個人都有權向招標人索取招標文件並屆時投標。採用公開招標的,招標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向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出售招標文件,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不得以地區或者部門不同等借口違法限制任何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2)公開招標須採取公告的方式,向社會公眾明示其招標要求,使盡量多的潛在投標商獲取招標信息,前來投標,從而保證了公開招標的公開性。實際生活中人們經常在報紙上看到「XXX招標通告」,此種方式即為公告招標方式。採取其他方式如向個別供應商或承包商寄信等方式采購的都不是公告方式,不應為公開招標人所採納。招標公告的發布有多種途徑,如可以通過報紙、廣播、網路等公共媒體。公開招標的優點在於能夠在最大限度內選擇投標商,競爭性更強,擇優率更高,同時也可以在較大程度上避免招標活動中的賄標行為,因此,國際上政府采購通常採用這種方式。
2.邀請招標,也稱為有限競爭性招標,是指招標方選擇若干供應商或承包商,向其發出投標邀請,由被邀請的供應商、承包商投標競爭,從中選定中標者的招標方式。如上所述,公開招標在其公開程度、競爭的廣泛性等方面具有較大的優勢,但公開招標也有一定的缺陷,比如,由於投標人眾多,一般耗時較長,需花費的成本也較大,對於采購標的較小的招標來說,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往往得不償失;另外,有些項目專業性較強,有資格承接的潛在投標人較少,或者需要在較短時間內完成采購任務等,也不宜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邀請招標的方式則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這些缺陷,同時又能夠相對較充分地發揮招標的優勢。根據本條的規定,邀請招標的特點是:(1)招標人在一定范圍內邀請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有的科研項目的招標還可包括個人)投標。與公開招標不同,邀請招標不須向不特定的人發出邀請,但為了保證招標的競爭性,邀請招標的特定對象也應當有一定的范圍,根據本法第17條的規定,招標人應當向3個以上的潛在投標人發出邀請。(2)邀請招標不須發布公告,招標人只要向特定的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即可。接受邀請的人才有資格參加投標,其他人無權索要招標文件,不得參加投標。應當指出,邀請招標雖然在潛在投標人的選擇上和通知形式上與公開招標有所不同,但其所適用的程序和原則與公開招標是相同的,其在開標、評標標准等方面都是公開的,因此,邀請招標仍不失其公開性。
邀請招標可以採取兩階段方式進行。當招標人對新建項目缺乏足夠的經驗,對其技術指標尚無把握時,可以通過技術交流會等方式廣泛摸底,博採眾議,在收集了大量的技術信息並進行評價後,再向選中的特定法人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邀請被選中的投標商提出詳細的報價。
二、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是國際上使用最為廣泛的兩種方式。由於其各有特點,一些國家規定招標人可以選擇適用。比如,歐盟有關公共采購的法律中規定,如果采購金額超過法定界限,必須使用招標形式的,項目法人有權自由選擇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實踐中邀請招標的方式往往得到較多的採用。有的國家或國際組織則規定一般情況下應當使用公開招標的方式,只在符合規定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選擇邀請招標的方式。本法根據兩種招標形式的特點及在我國使用的情況,本著既有利於保證競爭的廣泛性,又利於節約、省時並能基本保證招標質量的原則,除在第11條對國家和地方重點項目採用邀請招標作了必要的限制外,允許招標人對上述兩種招標方式自行選擇。
三、我國實踐中特別是在建築領域里還有一種使用較為廣泛的采購方法,被稱為「議標」,實質上即為談判性采購,是采購人和被采購人之間通過一對一談判而最終達到采購目的的一種采購方式,不具有公開性和競爭性,因而不屬於本法所稱的招標投標采購方式。從實踐上看,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采購方式要求對報價及技術性條款不得談判,議標則允許就報價等進行一對一的談判。因此,有些項目比如一些小型建設項目採用議標方式目標明確,省時省力,比較靈活;對服務招標而言,由於服務價格難以公開確定,服務質量也需要通過談判解決,採用議標方式不失為一種恰當的采購方式。但議標因不具有公開性和競爭性,採用時容易產生幕後交易,暗箱操作,滋生腐敗,難以保障采購質量,據有些省的統計,在所有經濟犯罪案件中有40%與招標投標有關,而這類犯罪案件的絕大部分又與招標方式採用議標有關。本法根據招標的基本特性和我國實踐中存在的問題,未將議標作為一種招標方式予以規定。按照本條的規定,凡屬本法第3條規定必須招標的項目以及按照本法第2條規定自願採用招標方式進行采購的項目,都不得採用議標的方式。
第十一條 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釋義】 本條是關於國家重點項目招標所採用招標方式的規定。
一、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是從國家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中確定的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骨幹項目,具體包括: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中的大型項目,高科技並能帶動行業技術進步的項目,跨地區並對國民經濟發展或者區域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項目及對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項目等等。地方重點項目包括由各省級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確定的對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項目。這些項目絕大部分使用國有資金,項目的質量和進度直接影響人民的生活和國民經濟的發展。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證項目質量,節約國有資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有必要盡可能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以求最充分的競爭。一些大型的技術尖端的國家重點項目,還需要通過國際競爭性招標的方式徵集投標商。為此,對本條的規定,應理解為: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國家重點項目和地方重點項目,一般應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招標。
二、本條規定的不適宜公開招標的項目,是指由於項目本身的原因,致使無法採用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例如,項目的技術要求復雜或有特殊的專業要求,只有少數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或者採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不符合經濟合理性要求的(例如,有的重點項目雖很重要,但項目規模不大,與公開招標所需的費用與時間不成比例,需要通過限制投標者人數來達到節約與效率的目的的)。至於究竟哪些項目屬於不適宜進行公開招標的項目,需要由本條規定的審批機關根據每一項目的具體情況加以判斷。按照本條規定,對不適於公開招標的國家和地方重點項目,經批准可以採用邀請招標的方式。
三、為了防止招標人以項目不適於公開招標為由規避本應進行的公開招標,本條規定了重點項目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批准程序,即國家重點項目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需經國家發展計劃部門批准;地方重點項目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需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條 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釋義】 本條是關於招標人有權自行招標或委託他人代為招標的規定。
一、根據本條第1款的規定,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這一規定有三層含義:(1)招標人委託招標代理機構屬自願委託,即是否委託招標代理機構由招標人自行決定,法律不要求所有招標活動都必須委託招標機構代理招標。(2)委託哪一家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由招標人自主決定,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限制。任何單位和個人包括招標人的上級主管部門、有關領導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以規章規定、作出行政決定或領導人批條子、打電話等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不得採取任何方式給招標人施加各種壓力,迫使其委託特定的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3)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的關系是委託代理關系。根據本條和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這種委託代理關系表現為:招標代理機構受招標人委託,在招標代理許可權范圍內,以招標人的名義組織招標工作,招標人為委託人,招標代理機構為受託人;招標人對招標代理機構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招標人委託招標代理機構從事招標工作的,應當與招標代理機構簽訂書面委託合同,明確規定招標代理機構的代理許可權,以分清責任,避免越權代理和不必要的糾紛,保證招標代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根據本條第2款的規定,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這一規定的含義是:(1)有能力的招標人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不須委託他人辦理;(2)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業務需有一定條件,即招標人應當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這是因為:第一,招標文件是整個招標活動中對招標人和投標人都具有約束力的最重要的文件,是招標活動的章程。其中包括招標項目的主要技術條款和價格要求、評標標准及合同主要條款等重大實質性信息,專業性強、內容復雜,對編制者的專業水平,招標經驗及對投標商信息的掌握程度要求較高,能否編制出完整、嚴謹的招標文件,直接影響招標的質量,也是招標成敗的關鍵。因此招標人自行招標的,要求招標人要有相應的專業人員,具有獨立編制招標文件的能力。第二,有效組織評標是保證評標工作嚴格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和評標標准進行,維護招標的公正、公平性,避免糾紛,保障招標工作圓滿完成的重要環節。因此,招標人自行招標的,須有能夠有效地組織評標的能力,如需有專門的班子具體從事組織工作,對招標項目的專家源有較廣泛的了解等等。
為了保證自行招標的質量,防止自行招標人不具備招標能力擅自招標,或隨意變更招標程序和評標標准,造成招標工作的混亂,監督其對投標人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切實保障投標人的合法權益,本條第3款規定,對依照本法第3條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備案制度雖然不是一種事先審批的制度,只是要求當事人在自行招標的同時,書面告知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以備查,但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可以通過備案制度掌握情況,如發現自行招標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有權要求其糾正。
根據本條的規定,對自願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招標的,不須備案。
三、招標人是擬招標項目的所有者,是市場經濟的主體,有自行辦理招標或委託他人招標的自主權利。但是近年來實踐中一些地方和部門對招標投標活動非法干預較多,其中強制招標單位委託代理,或者為招標單位指定代理機構,為本部門、本系統謀取經濟利益的情況屢見不鮮,這種作法剝奪了招標人自行招標和自願委託他人招標的權力,侵害了國家和其他招標、投標主體的利益,使招標活動無法做到真正的公平和公正,擾亂了招標投標的市場競爭秩序。本條針對實踐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明確規定了招標人自行招標和委託他人招標的權利,對保護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扼制招標投標活動中的腐敗行為將起到促進作用。
第十三條 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二) 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條件、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
【釋義】 本條是關於招標代理機構的性質及資格條件的規定。
一、招標代理機構的法律性質。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這里有幾層含義:(1)招標代理機構的性質既不是一級行政機關,也不是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而是以自己的知識、智力為招標人提供服務的獨立於任何行政機關的組織。招標代理機構可以以多種組織形式存在,如可以是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是合夥等。從我國目前的情況看,自然人一般不能從事招標代理業務。(2)招標代理機構需依法登記設立,招標代理機構的設立不需有關行政機關的審批,但其從事有關招標代理業務的資格需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查認定。(3)招標代理機構的業務范圍包括:從事招標代理業務,即接受招標人委託,組織招標活動。具體業務活動包括幫助招標人或受其委託擬定招標文件,依據招標文件的規定,審查投標人的資質,組織評標、定標等等;提供與招標代理業務相關的服務即指提供與招標活動有關的咨詢、代書及其他服務性工作。
二、招標代理機構需具備下列條件方能設立:(1)無論是哪種組織形式的代理機構都必須有固定的營業場所以便於開展招標代理業務。(2)有與其所代理的招標業務相適應的能夠獨立編制有關招標文件、有效組織評標活動的專業隊伍和技術設施,包括有熟悉招標業務所在領域的專業人員,有提供行業技術信息的情報手段及有一定的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經驗等等。(3)應當備有依法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其中所儲備的專家均應當從事相關領域工作8年以上並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
三、招標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化工作,有完整的程序,環節多,專業性強,組織工作繁雜,招標代理機構由於其專門從事招標投標活動,在人員力量和招標經驗方面有得天獨厚的條件,因此國際上一些大型招標項目的招標工作通常由專業招標代理機構代為進行。近年來,我國的招標代理業務有了長足的發展,相繼出現了機電設備招標公司、國際招標公司、設備成套公司等專業招標代理機構,這些機構的出色工作對保證招標質量,提高招標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是招標代理工作中也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特別是招標代理機構的法律性質不明確,長期政企不分,處於無序競爭的狀態;一些招標代理機構為承攬項目無原則地遷就招標人的無理要求,從而損害了投標人的合法權益,違反了招標的公正性原則,影響了招標的質量,甚至給國家和集體財產造成損失。因此,實踐中迫切需要明確招標代理機構的法律地位,加強對招標代理機構的管理。本法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確規定了招標代理機構的性質和設立條件,對規范我國招標代理工作將起到促進作用。
第十四條 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其資格由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從事其他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其資格認定的主管部門由國務院規定。
招標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

『肆』 投標怎麼才能中標

提高中標的幾率,關鍵是看一下幾點:與普通采購相比,招標是一項高度組織性、規范性、制度性及專業性的活動,因而它有著一套完善的規則。投標人要想在競爭中脫穎而出,就必須了解招標采購與普通采購的區別,掌握招標采購的規則、特點,特別要注意避免那些人為的、可能導致廢標的差錯,以免眾多人員為投標所做的一切努力付諸東流。目前,除國際招標必須公示不中標原因外,其他形式的招標並沒有強制規定必須向投標人公布不中標原因。
投標人的資格
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實踐中,我們常常碰到一些公司以其下屬的分管不同地區業務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名義進行投標。需要指出的是,從法律上來講,分公司並不具備法人資格,不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因而以分公司名義投標是無效的。而在選擇下屬子公司投標時,投標人必須按照「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貨物招標中同時投標」 的規定,謹慎選擇合適的投標主體,特別是必須注意所選擇的子公司應完全滿足招標文件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若子公司無法滿足相應的資格要求,則應該考慮以實力更強的母公司的名義參與投標競爭。

供貨商投標
通常情況下,如果由供貨商參加投標,則供貨商應取得製造商簽署的授權書。關於製造商在同一項目中可以參加的次數在2004年商務部第13號令《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以下簡稱13號令)中是這樣規定的:「兩家以上投標人的投標產品為同一家製造商或集成商生產的,按一家投標人計算。對兩家以上集成商使用同一家製造商產品作為其集成產品一部分的,按不同集成商計算」。而27號令則規定對同一個製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僅能委託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否則應作廢標處理。因此,投標人必須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和招標文件的具體要求區別對待。聯合體投標在大型或復雜工程中,往往需要承包商具有設計、供貨、施工、安裝等方面的資質、業績和能力,某些標的甚至需要投標人具有融資的能力,因此,投標人通常需要組成聯合體進行投標。在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時,需要注意的是招標人往往對聯合體有嚴格的規定,如要求聯合體成員間負共同的和各自的責任,即我們通常所說的連帶責任,同時,聯合體成員間應明確牽頭人,其承擔的工作范圍應為工程的主要部分或其工作量占絕大比例,牽頭人應承擔與招標人聯系及組織工作包括收取貨款的主要責任,並在發生違約或造成損失時首先對業主承擔責任。另外,法律還規定聯合體成員間,如果以同一專業的資質組成聯合體,並承擔相同的工作,則聯合體在該方面的資質應以資質較低的單位為准。投標文件的簽署和蓋章
由於評標往往是根據書面資料來進行的,因此,投標文件對投標人是否有約束力就顯得十分重要。所謂的約束力就是投標文件是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並有效加蓋投標人公章。通常招標文件都會規定哪些文件需要簽字,哪些需要蓋章。在實踐中,我們經常碰到投標人僅用公章或僅用簽字的情況,是不是對則全看招標文件的規定。因此,投標人必須嚴格按照招標文件規定進行簽字、蓋章。同時,如果簽署投標文件的不是法定代表人,則投標文件中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這樣,被授權人簽署的投標文件才對投標人有約束力。在聯合體投標中,則應由聯合體各方授權具體的人員簽署投標文件。若招標文件中明確要求投標文件要由聯合體各方共同簽署時,聯合體所有成員還應委託各自的代表共同簽署投標文件。
關於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書,我們在實踐中還碰到這樣的特例:有的大型跨國公司有好幾個人具有簽字權,授權書由其中一人簽發,這時,授權書的簽署人就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為了證明簽字具有約束力,投標人就應該提交相關證明,證明授權人有權授權。
另外,在授權一事上,還要注意的一個問題是被授權人不能轉委託,因為根據《民法通則》規定,轉委託必須得到原委託人的確認,在此之前,授權的有效性應該被理解為效力待定。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的遞交人應是投標人的合法代表。在有些招標中,為了避免投標人借用資質,維護投標的嚴肅性,在遞交投標文件時,要求遞交投標文件的人員出示相關的證明。如在軌道交通某一系統工程的招標中,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前來遞交投標文件時,須攜帶和出示下列證明文件(復印件無效):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如系法定代表人親自前來,則無需提供該授權書);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如投標人出示的證明文件不全,則其遞交的投標文件將不予接收。」 某一大型跨國集團所出示的證明文件均為復印件,遭到了有關招投標主管部門的拒絕,事後得知該集團跟蹤該項目兩、三年,國外專家往返多次,深入地了解了工程的特點,對投標工程重新進行了優化設計,耗費資金數百萬元。可就這么一個疏忽,使其投標文件連被展示的機會都沒有,使有關科技人員為項目做貢獻、為公司創聲譽的願望也化為泡影,而招標人也極有可能因此喪失了一個獲得優良方案和優秀中標人的機會。
業績
由於招標的項目往往都有一定的規模,很難想像招標人會將項目授予沒有類似業績的單位去完成。為此,招標人往往也會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要求投標人提供完成過類似項目業績的證明。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單位使用的業績可能是其關聯單位的,或者其在類似項目中承擔的角色與招標要求出入很大。應該說關聯單位的業績不應被理解為投標人的業績,而與招標要求出入很大的業績是否被接受則要由招標人或評標專家來決定。
投標文件的製作和格式
招標文件中往往會對投標文件的密封、標記、投標文件正、副本的份數、修改件的製作等作具體的規定。某些招標文件中對投標文件還可能有特殊要求,如投標文件的長度、字體和大小、圖紙的幅面及標記、暗標中不能出現投標人的名稱或標記、兩階段評標中技術標中不能有商務標的內容等……此等規定,五花八門,而某些規定往往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為廢標處理,投標人一不小心,就可能會面臨提前出局的命運了。投標擔保投標擔保的設立是保證招標投標工作的嚴肅性,保證招標人免受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在中標後不簽約或不開立履約保函,或者是不交納有關招標代理費用而對有關方面所造成的損失。投標保證金是從經濟上對投標人的行為進行約束的一種手段。因為,當投標人違約後,尤其是當投標人中標後違約時,招標人將不得不重新選擇中標人。有時,招標人甚至不得不用重新招標的方式再次選擇中標人。這樣招標人就不得不重新投入人力、物力和財力,也可能不得不面對項目延期的現實。設立投標保證金後,投標人的過失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可以通過罰沒保證金的方式得到最低補償,有利於保護招標人的利益,因此投標保證金是招標程序中必須的環節。在這方面投標人容易犯的錯誤是遺忘投標保證金,或者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不足,或者投標人開立的投標保函採用的格式不能被招標人接受,或者把投標的有效期當成投標保函的有效期,造成投標保函無效。以上幾種情況造成的後果理所當然是廢標。技術投標文件
如果說商務投標文件主要是反映投標人的資質、資格、業績及報價等情況,那技術投標文件則是投標人對招標內容在技術上的具體響應,它告訴招標人投標人將以何種配置、何種工藝、何種保證措施等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簡單地復印招標人的技術內容或者籠統地表示無異議通常會作為廢標處理。在一次應急發電機的國際招標中,我們得知一企業具有相當實力,可在評標時,卻找來找去也不見其技術文件。打電話問其經辦人,其回答是:我們是沒提供技術文件,因為我們都可以按照你們的要求。評標委員會成員哭笑不得,其結果可想而知。
某些招標文件中還會設定一些關鍵指標,如果達不到關鍵指標,則作為廢標處理。有的投標人在不中標後就關鍵指標提出了質疑,認為招標人具有傾向性。筆者認為招標人有自己的明確要求是合情合理的,但該要求應能保證足夠的競爭。

關於企業的誠信問題
在招投標中,誠信同樣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有的投標人往往為了中標而拔高自己的技術參數,或者虛擬業績,或者承諾自己無法兌現的事情,有時招標人明明知道投標人有虛假投標行為,可卻又苦於沒有依據能予以廢標處理。這樣的做法或許會讓投標人一次中標,但是對企業聲譽所造成的損害卻是永遠的,因而也是一個有遠見的企業應該避免的。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這種情況也在逐步得到改變,比如通過評標委員會進行澄清要求投標人提供確鑿證據,或在招標文件中增加相關條款制約投標人的虛假投標行為,並規定如發現投標人的虛假投標行為,哪怕已在執行合同,也可以取消其中標資格。
以上所列出的是投標單位容易疏忽的一些情況。除此之外,盡管所有招標都受《招標投標法》的約束,但每種招標如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設備、材料招標等,視其性質不同,所適用的辦法根據其特點也相應不同,監管機構也不一樣,對廢標的解釋也不盡相同。如13號令規定對投標文件不滿足招標文件技術規格中加註星號(*)的主要參數要求或無技術資料支持的、投標文件技術規格中一般參數超出允許偏離的最大范圍或最高項數的、投標文件技術規格中的響應與事實情況不符或虛假投標的均作為廢標處理。27號令則規定投標人遞交兩份或多份內容不同的投標文件,或在一份投標文件中對同一招標貨物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且未聲明哪一個為最終報價的、投標人名稱或組織結構與資格預審時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證明的、聯合體投標未附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的作為廢標處理。國家計委等七部委聯合發布的《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暫行規定》第12號令則明確規定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期限、明顯不符合技術規格、技術標準的要求、投標文件載明的貨物包裝方式、檢驗標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投標文件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等為非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即為廢標。應該注意到12號令對投標人在技術上的要求非常嚴格,且「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等」的含義非常廣泛。
總之,作為一個合格的投標人,平時要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的積累。其次,在拿到招標文件後,要仔細研讀,注意招標文件所適用的法律,將廢標條件整理出來,碰到不清楚的地方多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咨詢,這樣做好一份合格的投標文件其實也是不難的。希望筆者這些經驗總結能對廣大投標人今後的投標工作有所幫助,希望更多的廠商能熟練掌握投標技巧,進一步拓寬自己的業務來源。

『伍』 投標與投資的區別

投標(Submission of Tender)是與招標相對應的概念,它是指投標人應招標人的邀請或投標人滿足招標人最低資質要求而主動申請,按照招標的要求和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遞交,爭取中標的行為。
投資(拼音:touzi 英文:Investment)指貨幣轉化為資本的過程。投資可分為實物投資、資本投資和證券投資。前者是以貨幣投入企業,通過生產經營活動取得一定利潤。後者是以貨幣購買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公司債券,間接參與企業的利潤分配。

『陸』 政府推行工程項目以EPC+融資的模式進行招標是否存在違規與政府出台的政策相沖突

不違規,現在推行PPP就是一種社會資本參與的方式,只要項目能給社會資本充足的 的回報:如特許經營權等,就可以參與 。EPC+融資模式現在就是國家明文禁止的BT模式,財政部發布財預〔2012〕463 號文和與財預〔2017〕50 號文徹底禁止BT模式。

另外就融資+EPC模式而言,即使拿下了該項目,也將會面臨無法融資的風險,銀行一旦在審查環節認定為BT模式,是拒絕放款的。SO~為避免違規以及與政策沖突,要麼將項目設計為真正的PPP項目,要麼通過政府發債,採用傳統政府投資模式。

(6)競標融資擴展閱讀:

針對工程項目的管理特點進行WBS工作分解結構,每個工程可以根據自己工程的實際WBS工作分解結構情況,運用「工程中標」、「項目評估」、「中期管理」等階段的程序在系統存儲的公共工程標准細目資料庫中指定屬於本工程所能用到的相關分布項目信息。將這些分布項目信息繼續分解為更細的細目、構造物並指定定額。

靈活的工程變更體系,當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現評估階段所進行的WBS工作分解不能滿足當前施工需求時,可使用「中期評估」階段程序進行工程細目的變更,新增的變更重新擬定合同並進行對下計價。對於新增的變更,如果還沒有進行對下分配合同,那麼系統提供變更還原功能,以靈活處理變更中各項信息。

『柒』 投標人不需要具備融資能力嗎

舉個例子吧:投標人中標一條道路100萬元,業主需首先支付10%預付款,也就是回10萬元給中標單位,中標人答可以拿這10萬塊錢進行設備、人員調遣,進行開工准備;然後每個月業主還要支付工程款,所以不需要中標單位進行融資。
實際情況下,業主的預付款、進度款經常拖欠,中標單位需要墊付一部分資金。

『捌』 和別人融資投標風險在哪

融資屬於風投的以種,即風險高收益高的項目,利潤超過12%以上 都屬於高危行業,請樓主三思,另外,請明確說明融資項目是什麼,以便我為您詳細解答!

『玖』 誰可以告訴我什麼是投資,什麼是融資,什麼是加盟,什麼是投標,關於商業的這些都可以,謝謝啊

投資:你缺點,我借給你錢。這個過程,就是我投資你錢。分入股和借貸,入股專就是投資屬給你,不用你還錢了,我就是你的股東了。借貸就是我投資給你,你要還我錢,還有分紅,我們只有利益關系,我是你的債主。
融資:你缺錢,我借給你錢,相對於你來說,就是融資。你融資,我投資,這是相對的。
加盟:就是我加入你的企業,咱倆簽個契約,以後咱倆就是盟友了,你是盟主,我是幫眾。
招標:你有錢,我有項目,別人也有項目,於是大家都把自己的項目給你,你選了一個項目,這個過程,相對於你來說,就是你招標,我和大家投標,並且競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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