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華市國控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怎麼樣
金華市國控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是2018-03-16在浙江省金華市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注冊地址位於浙江省金華市丹溪路1389號2號實驗樓二樓東側。
金華市國控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330700MA2DB2A01Q,企業法人張建能,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金華市國控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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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何防範國有擔保公司擔保風險
潛江市審計局近日對市某國有擔保公司進行了審計,發現擔保貸款情況堪憂,潛在風險較大,管理不完善,具體表現在:一是擔保抵押依據不充分,資料不完整。審計抽查了部分業務卷宗,發現5筆擔保貸款無借款合同,6筆貸款抵押資產無工商抵押登記證,3筆貸款是在放款後補辦抵押手續,8筆貸款抵押資產無評估報告,12筆貸款用流動性過強且未單獨存放的存貨做抵押,6筆貸款抵押物不足擔保金額,2筆貸款以股權做抵押(無合同),1筆貸款以個人信譽做抵押,1筆貸款以應收款作抵押,4筆貸款用已經抵押給銀行的資產做再抵押,5筆貸款以未核批的土地使用權做抵押。二是超過規定限額為12家企業提供貸款。按照《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擔保公司對單個被擔保人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能超過凈資產的10%
。某擔保公司採取化整為零的方法為12家企業提供了超過規定限額的擔保。三是為在非銀行機構貸款的企業做擔保。
2011年為10個企業分別在潛城典當、匯通典當、潛江匯信、迅達公司等四家非銀行機構貸款4950萬元提供擔保,因為這些機構無信用評價系統,逾期比例較高。目前已逾期未歸還3700萬元。四是已經發生3筆擔保責任代償,已經造成損失數千萬。
2010年為兩家企業代償本金、利息、費用等2942.42萬元,已處置部分資產收回資金151.99萬元,余額2790.44萬元,其抵押資產預計收益1800萬元,預計造成損失990.44萬元。而前段時間震動一時的金城棉業案,因為涉及擔保代償,已給擔保公司帶來了數千萬的損失。
3. 國有融資擔保公司的擔保崗主要做什麼
有固定的客戶,需要進行被擔保企業的徵信,確定擔保金額和限制條件。在擔保後,為了控制風險有的還需要聯系其他擔保公司做分保,並聯系銀行,為企業爭取貸款。
4. 擔保公司和融資擔保公司的區別
兩者雖然均為擔保公司,但在設立及經營等各個環節均有著明顯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1、設立審批程序不同。
一般的非融資性擔保公司依據《公司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即可成立,適用的是公司法對於普通公司的成立要求。融資性擔保公司設立需要履行嚴格的前置審批制度,設立原則為核准主義。
2、經營的范圍不同。
一般性擔保公司的業務范圍僅可以開展訴訟保全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以及與融資咨詢有關的擔保業務,允許其自有資金進行投資,融資性擔保公司除以上經營范圍以外,還包括貸款擔保等融資性擔保業務。
3、任職人員限制有所不同。
一般性擔保公司只要符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即可。但融資性擔保公司必須完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要建立符合審慎經營原則的擔保評估制度、事後追償和處理制度,並對其管理人員等均有相應的要求。
4、監管程度不同。
一般性擔保公司沒有嚴格的監管要求,但對融資性擔保公司有著嚴格的監管程序,處處可見監管,監管涉及設立、變更、經營等各個環節
5. 我是一家國有融資擔保公司,現在我擔保的一貸款人在利息支付上出了問
看他有沒有還的能力或者信用怎樣!
6. 本人現在在一家國有銀行做櫃員工作,月薪3-4K,只能說工作穩定。現在應聘了一家國有融資擔保公司,做業務
剛開始業務不熟練,工作壓力大,精神緊綳,業務熟悉後就只有業績上的內壓力了,如果容你家裡人脈廣
認識很多有錢人
那拉存款就不算什麼壓力了
否則
存款任務不能完成
產品賣不出去
工資低
壓力大
我覺得人際關系還好啦
反正我不去勾心鬥角
倒也不覺有什麼
不過福利倒是很不錯的
就算櫃員只是銀行最底層「臨時工」
五險一金還是挺高的
7. 政府性質的國有融資擔保公司和私營性質的融資擔保公司在設立程序上有什麼不同
設立程序原則上沒有什麼區別,國有性質的股東需要地方國資委同意,股東背回景審查可能會少很多答環節,但民營擔保公司可能股東背景及資金來源就需要證據證明了。其他沒有什麼不同。但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原則上應該是政府職能的事情,可我國現在體制是國進民退,所以有些行業從國家層面來說比較混亂,建議民營企業家不要介入擔保行業。
8. 長沙有哪些國有擔保公司
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9. 什麼是政府政策性擔保公司
政策性擔保公司是指由政府出資、不以營利為目的、具有特定的服務對象、為實現政府政策性目標而設立的擔保公司,包括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出口信用擔保公司、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置業擔保公司、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公司、農業擔保公司等。
政策擔保是我國國家經貿委推行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以政府的政策擔保為主體,專業化商業擔保和互助擔保為兩翼。
(9)國有融資擔保公司擴展閱讀
政策擔保有好幾種形式。
第一種是純粹的政策性擔保,以全民事業或企業的方式推行市場化運作,目前和中小企業擔保中心就是採用這種形式。
第二種,是簡單的合作。比如商業性擔保公司或互助擔保公司與政策性擔保公司之間合作,如聯合擔保、交叉擔保、再擔保和反擔保等。
第三種是委託型的。比如出口信貸基金委託民營擔保公司來管理,這是政府基金交給民營擔保公司來運作。這是委託代理關系。
第四種是投資型的,政府以優先股的形式投資民營擔保公司。因為優先股的方式有三條優勢:
第一,優先分紅,保證了國有資產的增值;
第二,破產清算時優先清算,同樣也保證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三,它之所以取得這種優先,是以放棄行政控制為條件的,這樣就能減少對民營擔保公司的行政干預。這點至關重要。事實上,對民營擔保公司來講,拿出5%收入給優先股利潤,當成運作成本,既為了自己的財產安全,也保證了國有資產的安全。政府政策擔保基金投資民營擔保公司,用優先股的形式來處理,應是將來發展的趨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政策擔保
10. 目前國家對融資擔保公司的政策
目前國家對融資擔保公司的政策如下:
一、積極創新信用擔保機構的設立形式,擴大擔保機構的資金來源
一是自上而下創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國家級信用擔保機構重點對科技含量高、風險大、對國民經濟有較大影響的高科技中小企業提供支持,而地方性擔保機構則對本轄區內的中小企業進行重點扶持。二是不斷創新擔保機構的設立形式,如政府獨資、政府控股和會員制等。
二、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外部監管體系
1、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銀行等部門組成擔保監督委員會,對擔保機構進行監督。擔保機構要規范運作,防範風險,應採取公司制的形式,對目前一時尚難採用公司制的擔保機構,應逐步規范,在條件成熟時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各級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擔保機構,應一律納入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並實行市場化運作。各級政府不得指令具體擔保行為,不能幹預具體項目的決策,不得操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具體業務。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要與財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依照法律、法規對擔保機構進行有效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2、建立信用擔保行業協會,形成行業行為規范,加強行業自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發展不僅需要政府的監督管理、政策扶持,還需要擔保業協作和自律。協會要依據中小企業擔保的體系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制定行業准則和業務規范,監督擔保機構依法運作。通過培訓、信息融通、信用評估、研討交流等指導擔保機構開展業務。通過行業自律,逐步規范業務操作、行業協作、交流信息,樹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行業的社會公信力。
三、健全再擔保制度,完善風險分散機制
1、逐步建立全國和省級的再擔保機構,對擔保機構開展一般再擔保和強制再擔保業務,有效地分散擔保風險。同時,再擔保機構還可以進行再擔保,即再擔保機構將已承保風險通過再擔保的方式向全國性再擔保公司再次轉保出去,這樣通過多層次轉保,使擔保機構最後承擔的風險被最大限度地轉移。
2、建立政府補償機制,保證擔保機構有穩定的補充資金。中小企業擔保基金規模不能太小,不能過於分散,只有達到一定規模,才能抵禦風險(梅強、譚中明,2002)。政府部門應樹立這樣一種觀念,只要貸款擔保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擔保機構規范操作,不存在人情擔保,那麼政府擔保補償金支出越大,企業獲得的銀行有效貸款就越大,對地方社會經濟的發展越有利。
3、建立貸款銀行、受保企業與擔保機構的共擔風險機制。防止銀行放鬆對借款人的審查,要通過合理的擔保比例來增強銀行的貸款責任。因此,除了確定適當的擔保比例,在貸款銀行與信用擔保機構之間合理分擔風險外,信用擔保機構還應定期審查貸款銀行的擔保貸款業績。同時,還要強化中小企業的風險責任,如強制要求中小企業主要管理者以個人財產提供反擔保品,以此來約束主要管理者的經營行為。
4、開展聯合擔保,分散擔保風險。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對某些擔保額度偏大或異地項目開展聯合擔保,可以分散部分風險,並有利於對項目的監管,增進了機構間交流,實現了共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