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央行降息和降准會對P2P、信託等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具體產生什麼影響請勿復制粘貼
不管存不存在所謂的量化式寬松,央行此舉對P2P行業產生的影響都是實實在在的,一定程度上還將促使行業格局發生變化,迫使P2P平台轉型。
一、降息潮來臨,P2P平台如何應對?
長期以來,高息就如同一把懸在P2P行業頭上的達摩克斯之劍。雖然所謂的「高息攬儲」策略能夠幫助P2P平台在發展初期吸引一定數量的投資人,快速做大體量,但隱藏在高息背後的風險卻導致了投資人和平台的雙失。
近年來,多家高息平台接連爆雷,眾多投資人在高息詐騙案件中血本無歸。對於平台而言,在允許存在利差的前提下,給投資人的收益越高,對借款方的借款利率就越高。通常在信貸市場中,願意承擔高利率借款的企業有90%都是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心態。如果借款資金在投入使用之後,無法獲得高於借款成本的收益,就會出現逾期、壞賬等極端事件。鑒於現階段P2P行業普遍承諾兜底,持續的壞賬將導致平台無力消化利空,一旦資金鏈斷裂,不僅平檯面臨兌付危機,投資者也會損失慘重。
一方面,高息不僅壓縮平台的利潤空間,高成本融資背後的次級資產更是增加了平台的項目風險、拔高壞賬率,對於謀求健康發展的平台來說,高息明顯不具備可持續性。另一方面,隨著行業發展,投資人初期教育基本完成,再加之多起高息詐騙案件警醒在前,投資人有回歸理性的趨勢。再加上今年年內,央行多次降息、降准,推動市場利率下行,如今又適逢寬松貨幣政策出台,P2P行業極有可能爆發一次大規模的降息潮。對於P2P平台來說,未來的機遇得益於降息,但當前的更大挑戰也來自於降息。
第一,對於部分缺乏品牌影響力及市場競爭力的平台來說,突發性的降息極易引起資金流出,以致用戶流失。因此,這類型平台在降息之前,應該判斷好投資人對平台的黏連程度、預測此輪降息中可能流失的用戶數量。
第二,降息之後平台或將面臨持續的資金流出,平台是否能夠承擔連續性的、大規模的兌付?P2P行業的用戶市場,多是靠燒錢推廣和高息誘餌建立起來的,換言之,投資者對平台普遍缺乏黏性。一旦無「利」可圖,就會迅速流失,而用戶的流失即是資金的流失。平台應當自問:如果較長時間內資金流出大於流入,平台的自有資金能否承擔得了長期的兌付壓力?
第三,降息平台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將面臨業務增長緩慢的局面。長期以來,P2P行業吸引用戶的方法不外乎兩種:燒錢和高息。平台降息之後,失去了高收益作為誘餌,無疑會弱化平台的「拉新」能力,從而導致業務量銳減,擴張速度緩慢。在行業競爭白熱化的今天,平台在減速之後,是否還有信心保證自身不被行業淘汰?
二、資產端競爭加劇
在過去的文章里,我也不止一次強調過P2P行業的未來競爭格局將聚焦在資產端。如今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政策的出台,將進一步加劇P2P行業在資產端的競爭。為什麼這么說呢?
首先,信貸資金增加,銀行放貸空間放寬。眾所周知,過去商業銀行在存貸利率及信貸投放等方面都受到央行的嚴格限制,由此對有融資需求的中小企業設立了諸多門檻,導致中小企業很難從銀行獲得低成本融資。如今新政的出台,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增強了信貸資金的充裕性,此前被銀行拒之門外的借款項目,則有可能被重新吸納。其次,寬松貨幣政策有利於降低社會融資成本。通俗地講,市場上流動的資金增多了,民間借貸企業就會由原先的賣方市場變為買方市場,資金行情一路走低,從而促使利率下行,有效降低社會融資成本。
在銀行放貸空間寬松和社會融資成本降低兩大因子的催化下,融資成本普遍較高的P2P平台不得不面臨優質資產流失的局面。由此,P2P平台在優質資產開發上的瓶頸還未突破,資產流失的棘手問題又接踵而來,為了緩解眼下的「資產之困」,P2P平台大約有兩條路可以走。
其一是降低資產端融資成本以吸引優質資產。一般來說,金融產品的定價是由無風險利率和風險溢價組成的,無風險利率與同期市場利率持平,而風險溢價部分則由資產質量決定。長期以來,P2P行業所面對的信貸資產多數都差強人意,平台不得不通過提高風險補償率來覆蓋風險。換言之,P2P行業融資成本與資產質量成反比。再加之當前貨幣政策寬松,社會融資成本降低,低成本融資渠道增多。如果P2P行業資產端融資成本持續高企,無疑會加速優質資產的流失。相反,P2P平台在資產端降低融資成本,向低成本融資渠道轉型,才有利於吸納優質資產。
其二是引入海外優質資產以突破資產開發瓶頸。P2P行業在優質資產開發上的壓力主要來源於兩個方面。一是近幾年來,宏觀經濟環境持續下行,從而導致資產質量整體下滑,資產風險不斷升高,優質資產的稀缺性更加凸顯;二是隨著行業規范化進程的加速,投資人市場還將迎來一輪井噴,屆時所釋放的理財需求巨大,現有的優質資產供應遠遠無法滿足未來的用戶市場。為此,多家行業巨頭已經開始對接海外P2P平台,嘗試引入海外優質資產,將其銷售給國內投資者。對於當前資產端供應嚴重不足的P2P行業而言,對接海外資產極有可能成為新的發展趨勢。
㈡ 棚改戶信託現在受國家政策支持嗎
棚改戶信託,現在一般還是受國家政策支持的。但是還要看是不是納入了棚改計劃,納入棚改計劃才可以
㈢ 信託業如何應對增值稅新規
去年以來,一系列稅收文件陸續出台資管行業的增值稅問題進一步明確。信託行業作為資管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注意的是,《關於資管產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在此之前應積極應對開展工作,以盡量減少稅收政策變化對於業務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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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要求打破剛性兌付、去杠桿、去嵌套的資管行業監管的大背景下,一系列稅收政策文件包括《關於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以下簡稱「140號文」)、《關於資管產品增值稅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7〕2號)及《關於資管產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7〕56號,以下簡稱「56號文」)等應運而生,使得資管行業的增值稅問題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明確,彌補了以往資管產品的增值稅稅收漏洞。
信託行業作為資管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系列為文件的出台對於整個信託行業鏈條上的各利益相關者都會帶來影響。需要注意的是,56號文將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在此之前作為受該政策影響的各利益相關者應積極應對開展工作,以盡量減少稅收政策變化對於業務的影響。
委託人/受益人
梳理信託計劃資產
投資信託產生的相關收益是否繳納增值稅並不能一概而論。因此,委託人/受益人需要較為全面地梳理所持信託計劃資產,根據現行增值稅政策對其相關收益是否應稅進行判定。
積極與管理人進行溝通
投資人在梳理完成投資資產的涉稅影響後,對於受增值稅影響的信託計劃資產需要予以關注。投資者應注意管理人對於信託合同條款的修訂,尤其是對於信託收益的相關條款,並與管理人進行積極溝通,維護自身的權益。
信託計劃管理人
法律文書梳理
梳理所有類別信託計劃涉及的相關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信託計劃合同;全面梳理信託計劃涉及的利益相關者清單及溝通材料。
與利益相關者的溝通
56號文實施後,為保證業務能夠順利開展和平穩運行,管理人需要就稅負承擔問題、計稅原則確認問題和涉稅資料交換問題與各方做好提前溝通。
新產品設計
營改增後,信託公司需要在產品設計過程中考慮增值稅因素,針對不同類型的產品(如凈值型產品和固定收益回報產品)設計不同的稅負轉嫁方式。另外,對於多層嵌套的信託計劃,是否需要重新設計產品的投資結構以降低額外稅負可能也是信託公司需要考慮的問題。
梳理涉稅資產
全面分析、梳理信託產品所持資產的類型和收益形式來明確其是否涉及現有增值稅法規中所規定的應稅項目。部分較為特殊的資產收益安排,例如股權和收益權等權益的轉讓和回購、預期收益差額補足、對賭約定、收益互換等,其涉稅判定可能存在一定的爭議,應給予特別的關注。
核算方案修改
信託產品管理人需要對產品增值稅涉稅會計科目進行梳理,制定會計科目設置、調整方案;梳理增值稅會計處理流程、記賬方式;制定價稅分離方案,修訂估值操作手冊。
系統改造
信託公司需對內部系統架構和數據進行評估,識別需要改造的部分,明確內部系統信息傳遞流程、連接方案。需要注意的是,系統改造以及測試工作均需要在2017年年底完成,以確保在2018年1月1日能按時切換到改造後的系統,在時間上較為緊迫,在此也建議系統的開發改造工作盡早開展。
就不明確事項與主管稅務機關的溝通
由於在目前的增值稅框架下,還有許多政策待明確的事項。這不僅使得管理人在系統落地上存在較大的困難,建議在梳理資產後,就相關不明確事項與主管稅務機關達成一致意見,降低自身的合規風險。
聘請中介機構協助落地
中介機構作為有著豐富行業經驗的第三方,能夠幫助企業進行增值稅落地的全流程項目管理以及提供法律文書審閱、涉稅投資行為分析、會計核算方案建議、系統改造分析、新政策崗位設置及人員培訓等全方位協助和支持,幫助企業順利完成增值稅改革的落地執行工作。
一系列稅收文件陸續出台對於信託業帶來的影響是全面而深遠的。這無疑給信託業帶來很大的挑戰,信託業應抓住時機,全力做好應對,積極籌劃,迎接挑戰
㈣ 房產信託的限制政策對樓市有影響,要觀望
政府在房產信託方面的限制是想限制開發商集資,開發商集資少了,就會少拿地,少建房子。政府限制房地產是想找更好地產業代替房地產企業作為中國經濟發展的支柱性產業,但是實際上,房地產產業對相關產業的帶動能力,包括對GDP的拉動能力都不是現有產業能夠比擬的。
從另外一方面說,拉動中國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是消費,進出口和投 資。
一,從消費方面來說,中國的現狀是六個錢包買一個房子,所以說大部分的消費還是在房地產領域;二,再說進出口,現在中美雙方在進行貿易戰,所以進出口方面對GDP的貢獻一定不如從前;三,再說投 資方面,政府限制資金流入房地產市場,但是沒有投入到房地產市場的資金大部分都流入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基礎設施的完善又會對房地產的建設產生利好條件。
另外,現在中國在加快城市化步伐,我們的城市化水平距離歐美等發達地區還有很大差距,提升城市化水平的首要一步就是農村人口遷入城市,這樣又會帶動房產的建設。
北京在控制人口結構,其實雖然有很多人因此離開北京,但是離開的這部分人都是在無法在北京買房的人,留下的和後續流入北京的都是高學歷,高素質的,可以在北京紮根買房的人,所以北京房地產市場的前景還是很樂觀的。綜上,政府是制定政策限制房產信託,但是並不能阻礙房地產穩步上升的腳步。
㈤ 個人從信託公司購買信託企業所得稅是信託代扣代繳嗎如果不是,有相關政策性文件嗎急需,謝謝!
一般不會代扣,目前尚無針對信託收益的稅收政策,個人繳稅全憑自覺報稅
㈥ 銀監會下發了《信託公司房地產信託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為什麼這么急啊
展恆理財認為以上監管政策均在情理之中,投資者應保持平和的心態,理性地對待。
首先,我們要了解監管部門出台新的監管精神的真正內因。我們先看一組數字,據統計,截至2010年10月31日,全國信託公司自營資產合計1351.4億元,負債合計179.96億元,所有者權益合計1171.44億元。管理的信託資產合計30103.71億元,已經跨越3萬億元大關,與2004年末2102億元的信託資產規模相比,在不到六年的時間里增長近15倍。顯然信託業這幾年快速發展,但與其相對應的風險管控卻相對滯後。與此同時信託行業經營模式多屬粗放型,有些規模較小的信託公司為尋求發展,積極擴張業務,對投資項目審核不嚴,濫竽充數的情況時有發生,極大擾亂了信託業持續快速發展。同時,當前國內經濟形勢比較復雜,通脹壓力較大,流動性相對過剩。在這種內外部共同作用下,監管層出台以上措施,主要目的也是規范信託業健康發展,防範流動性風險和系統性風險,這也符合當前國內經濟政策大方向,無可厚非。
其次,對於信託業中的房地產信託來說,監管層的調控力度更大。監管部門不僅把房地產信託業務的風險資本計提比例提高到3%(最高級),還專門發通知要求信託公司針對房地產信託的合規性風險檢查和自查。仔細想來,也能理解。自國家出台房地產調控新政以來,房地產公司的銀行融資渠道被掐得很死,眾多資金量緊張的地產公司紛紛湧向信託產品,為房地產公司贏得了一口喘息的機會。由於房地產信託產品收益率較高,接受范圍較大,因此發行速度很快(房地產信託產品規模占信託產品總規模的比率由年初的10.3%激增到三季度末的13.4%),但如此高的發行速度必然導致產品魚龍混雜,系統性風險也隨之增大。在這個時機,監管層出台針對房地產信託的相關政策也在情理之中,這也是配合國家調控房價的措施之一。
如此一來,我們是否能理解為監管層確實要掐死房地產信託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們承認監管層確實在打壓房地產信託,但卻並不是叫停,只是限制。投資者針對房地產信託保持謹慎的態度是必要的,房地產信託的整頓甚至整個信託業的轉型勢在必行,也許轉型過後,房地產信託會迎來更加彭勃的發展。
㈦ 為什麼有的信託產品50萬信起投
這種50萬起投的,基本都不是從信託公司購買的一手產品,二是從信託中介手中購買的。信託公司的一手產品基本都是100萬甚至300萬起投的。信託產品中介會把產品再分拆,便於銷售。
㈧ 信託,理財產品最低資金要求是多少
信託,理來財產品最低資金要求是100萬。自
新政規定,合格投資者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是投資單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二是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
三是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㈨ 信託的行業整頓
第一次清理整頓:1982年,國務院針對各地基建規模過大,影響信貸收支平衡,決定清理信託業,開始嚴格限定信託公司的成立許可權,並將計劃外的信託業務統一納入國家信貸計劃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進行綜合平衡。
第二次清理整頓:1985年,國務院針對1984年全國信貸失控、貨幣發行量過多的情況,要求停止辦理信託貸款和信託投資業務,已辦理業務要加以清理收縮,次年又對信託業的資金來源加以限定。
第三次清理整頓:198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清理整頓信託投資公司的文件,同年10月,人民銀行開始整頓信託投資公司。第二年,國務院針對各種信託投資公司發展過快(高峰時共有1000多家),管理較亂的情況,對信託投資公司進行了進一步的清理整頓。
第四次清理整頓:1993年,國務院為治理金融系統存在的秩序混亂問題,開始全面清理各級人民銀行越權批設的信託投資公司;1995年,人民銀行總行對全國非銀行金融機構進行了重新審核登記,並要求國有商業銀行與所辦的信託投資公司脫鉤。
第五次清理整頓:1999年,為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人民銀行總行決定對現有的239家信託投資公司進行全面的整頓撤並,按照「信託為本,分業管理,規模經營,嚴格監督」的原則,重新規范信託投資業務范圍,把銀行業和證券業從信託業中分離出去,同時制定出嚴格的信託投資公司設立條件。
第六次清理整頓:從2007年起,實施「信託新政」,壓縮信託公司的固有業務,突出信託主業,規定信託公司不得開展除同業拆入以外的其它負債業務,固有財產原則上不得進行實業投資。
㈩ 我國信託業已經先後經過幾次大規模的清理整頓
信託是建立在財產轉移和財產處分基礎上的法律制度,是以經濟自由為前提的。因內此,我國信託制度容的再次導入是與改革開放密切相關的,這也決定了信託業的演進具有我國轉軌經濟的特點。我國信託業從1979年開始至今經歷了計劃經濟、計劃與市場混合經濟和市場經濟三個發展階段。因此,我國信託業的發展基本上也就可以理解為三大階段,即:恢復與擴張階段(1979—1992)、整頓階段(1993—2001)和規范階段(2002至今)。
目錄
一、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1979—1992)
1.1、改革開放前的我國信託業簡介
1.2、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
二、我國信託業的整頓階段(1993—2001)
三、我國信託業的規范階段(2002 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