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各省市有關融資性擔保政策法規匯編
有,而且基本上每個省的出台的法律法規都有。
第二章各省市地方法規北京版市關於鼓勵銀行業權金融機構在大興農村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設立為「三農」服務的信貸專營機構的指導意見
關於印發《關於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核心區設立為科技企業服務的專營機構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關於印發《北京市小額擔保貸款擔保基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關於修訂《北京市失業人員從事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管理辦法》的通知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高端製造業擔保代償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關於印發《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擔保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關於發《北京市工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貼息補助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
北京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實施辦法
關於印發《北京市小額擔保貸款貸後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首都金融業發展的意見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金融促進經濟發展政策措施意見的通知
普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區財政局《普陀區中小企業貸款信用擔保實施辦法》的通知
江蘇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海洋與漁業局等部門關於推進海域使用權抵壓貸款工作意見的通知
出於版面考慮,省略若干條款
『貳』 中國企業融資市場需要遵循的原則有哪些
一、收益與風險相匹配原則
企業融資的目的是將所融資金投人企業運營,最終獲取經濟效益,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在每次融資之前,企業往往會預測本次融資能夠給企業帶來的最終收益,收益越大往往意味著企業利潤越多,因此融資總收益最大似乎應該成為企業融資的一大原則。
然而,「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實際上在融資取得收益的同時,企業也要承擔相應的風險。對企業而言,盡管融資風險是不確定的,可一旦發生,企業就要承擔百分之百的損失了。
中小企業的特點之一就是規模小,抗風險能力低,一旦風險演變為最終的損失,必然會給企業經營帶來巨大的不利影響。因此中小企業在融資的時候千萬不能只把目光集中於最後的總收益如何,還要考慮在既定的總收益下,企業要承擔怎樣的風險以及這些風險一旦演變成最終的損失,企業能否承受。即融資收益要和融資風險相匹配。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在融資過程中主要會遇到以下幾種風險,希望企業在融資決策過程中一定要將其考慮在內,進行綜合分析。
(一)政策風險
一般而言,由於中小企業生產經營不穩定,宏觀經濟金融政策的變化,都有可能對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市場環境和融資形勢造成一定的影響。如果中小企業不能根據國家經濟金融政策的變化做出敏銳的反應和及時的調整,將會給中小企業的融資帶來一定的風險,進而影響到中小企業的發展。例如,國家產業政策限制的行業,企業就難以為繼。又如,在貨幣政策緊縮時期,市場上資金的供應減少,受此影響,中小企業通過市場來籌集資金的風險增大。要麼融通不到資金,要麼融資成本提高、融資數量減少,這又進一步增大了中小企業的經營風險。
(二)利率風險
利率是資金的價格。在市場經濟國家,利率是市場化的,利率的高低由市場資金的供給和需求來決定,市場利率的任何變化都會給資金的供需雙方帶來影響,我國的利率市場化改革已進行了多年,並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同業拆借等一部分市場的利率已經放開,貸款利率的浮動范圍越來越大,國家利用利率杠桿來調節經濟,商業銀行也利用利率浮動權來調節經營,降低風險。當國家根據經濟形勢變化,需要調高利率時,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將面臨融資方面的利率風險,融資成本將增加,融資將變得艱難。從近幾年的利率市場化改革實踐來看,商業銀行對國有大企業貸款的利率上浮范圍較小,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上浮范圍較大,這無疑增加了中小企業融資的成本。由於中小企業自身的特點,為了減少逆向選擇和降低道德風險,商業銀行要麼直接提高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要麼提高其貸款的隱含價格 (如增加擔保和抵押等),要麼設置更高的貸款條件,這又使得中小企業的資金成本進一步增加。可見,利率風險對中小企業的影響是直接的。
(三)經營風險
由於中小企業對外界經濟環境的依存性較大,因而中小企業除對國家產業政策和金融政策有著較強的敏感性外,國家經濟制度安排,宏觀和微觀經濟環境的變化,行業競爭態勢的加劇,都將增大中小企業的經營風險,最終影響到中小企業的經營和發展。那些經營不佳、銷售渠道不暢、競爭實力不夠或難以實行多元化經營來分散風險的中小企業往往首先受到市場的沖擊。而經營風險的增大又使中小企業的經營穩定性遭到破壞,進而更難滿足市場融資的條件,融資更加困難。
(四)管理風險
主要表現在,中小企業的管理觀念落後,內部管理基礎工作缺乏和管理環節薄弱,人員素質不高,對市場的潛在需求研究不夠,產品研發的技術力量有限,對市場的變化趨勢沒有預見性等。由於管理上的種種缺陷,致使中小企業的後勁不足。高開業率和高倒閉率是中小企業的主要特點,從而使得商業性金融機構的介入非常謹慎。在我國,中小企業5年淘汰率近70%,30%左右的中小企業處於虧損狀態,僅有三成左右具有成長潛能,七成左右發展能力很弱,能夠生存10年以上的中小企業僅佔1%。因此,中小企業無論是進行直接融資,還是間接融資,都會面臨諸多融資障礙,融資風險往往很大。
(五)誠信風險
中小企業信用不足是一個普遍現象。有的中小企業會計信息不真實、資本空殼、核算混亂,有的中小企業抽逃資金、拖欠賬款、惡意偷稅、產品低劣,這在一定程度上都影響了中小企業的形象。如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的江蘇瓊花涉嫌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成了眾矢之的,華蘭生物未上市先預警,偉星股份有重大信息披露被遺漏,新和成涉嫌違規、造假等。相對於大企業的信息公開化和低成本信息的可得性,中小企業的信息基本上是內部化的、不透明的,銀行等金融機構和其他投資者很難通過一般渠道獲得。因此,銀行要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投資人要向中小企業進行投資就不得不加大人力資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質量。這一方面加大了銀行或投資人的貸款和投資成本,另一方面也給中小企業的融資帶來困難,能否融通到資金,能融通到多少資金,
增加了中小企業的融資不確定性。
(六)評級風險
企業信用等級的高低,直接影響企業的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融資資格、融資規模和融資成本。在我國,中小企業在信用評級方面明顯處於劣勢。因為我國目前還沒有一套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評級體系和信用評級機構。現有的對中小企業的評級只是債權人自己建立的評級方法和評級指標,它的針對性、權威性和普遍適用性並不是很強,因而對中小企業的評級結果往往是偏低的,這使得中小企業在融資的過程中處於一種不利的地位。此外,由於中小企業經營規模小,財務實力弱,負擔不起國內外權威評級機構的費用,要麼因信用級別低失去融資資格,要麼需加大融資成本。
怎樣才能使融資收益與融資風險相匹配呢?這是個非常復雜的問題,需要用到大量的數學模型才能解釋清楚,而這又遠遠超出了本書的研究范圍,在此,作者只用一段通俗的語言加以闡述:首先測算融資的最終收益有多大,然後列舉出企業可能支出的融資成本以及可能遇到的風險因素,並用經驗預測這些風險一旦轉變為損失,損失到底有多大。如果融資的最終收益大於這些損失,並且這樣的損失企業能夠承受,那麼企業的融資行為就是可行的,也就基本達到了融資收益與融資風險相匹配。當然,風險的接受程度因企業而異,並沒有確定的量上的規定,風險和收益怎樣才算匹配還需管理者自己做出判斷。
二、融資規模量力而行原則
確定企業的融資規模,在中小企業融資過程中也非常重要。籌資過多,可能造成資金閑置浪費,增加融資成本,或者可能導致企業負債過多,使其無法承受,償還困難,增加經營風險。而如果企業籌資不足,又會影響企業投融資計劃及其他業務的正常開展。因此,企業在進行融資決策之初,要根據企業對資金的需要、企業自身的實際條件以及融資的難易程度和成本情況,量力而行來確定企業合理的融資規模。
融資規模的確定一般要考慮以下兩個因素:
(一)資金形式
一般來講,企業的資金形式主要包括固定資金、流動資金和發展資金。
固定資金是企業用來購買辦公設備、生產設備和交通工具等固定資產的資金,這些資產的購買是企業長期發展所必需的,但是這些生產必需設備和場所的購買一般會涉及較大資金需求,而且期限較長。中小企業由於財力薄弱應盡可能減少這方面的投資,通過一些成本較少,佔用資金量小的方式來滿足生產需要。
流動資金是用來支持企業在短期內正常運營所需的資金,因此也稱營運資金,比如辦公費、職員工資、差旅費等。結算方式和季節對流動資金的影響較大,為此中小企業管理人員一定要精打細算,盡可能使流動資金的佔用做到最少。由於中小企業本身經營規模並不大,因此對流動資金的需求可以通過自有資金和貸款的方式解決。
發展資金是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用來進行技術開發、產品研發、市場開拓的資金。這部分的資金需求量很大,僅僅依靠中小企業自身的力量是不夠的,因此對於這部分資金可以採取增資擴股、銀行貸款的方式解決。
(二)資金的需求期限
不同的企業、同一個企業不同的業務過程對資金需求期限的要求也是不同的,比如,高科技企業由於新產品從推出到被社會所接受需要較長的過程,對資金期限一般要求較長,因此對資金的需求規模也大,而傳統企業由於產品成熟,只要質量和市場開拓良好,一般情況下資金回收也快,這樣實際上對資金的需求量也較少。
中小企業在確定融資規模時一定要仔細分析本企業的資金需求形式和需求期限,做出合理的安排,盡可能壓縮融資的規模,原則是:夠用就好。
在實際操作中,企業確定籌資規模一般可使用經驗法和財務分析法。經驗法是指企業在確定融資規模時,首先要根據企業內部融資與外部融資的不同性質,優先考慮企業自有資金,然後再考慮外部融資。二者之間的差額即為應從外部融資的數額。此外,企業融資數額的多少,通常要考慮企業自身規模的大小、實力的強弱,以及企業處於哪一個發展階段,再結合不同融資方式的特點,來選擇適合本企業發展的融資方式。比如,對於不同規模的企業要進行融資,一般來說,已獲得較大發展、具有相當規模和實力的股份制企業,可考慮在證券市場發行股票融資;屬於高科技行業的中小企業可考慮到創業板市場發行股票融資;一些不符合上市條件的企業則可考慮銀行貸款融資。再如,對初創期的小企業,可選擇銀行融資;如果是高科技型的小企業,可考慮風險投資基金融資;如果企業已發展到相當規模時,可發行債券融資,也可考慮通過並購重組進行企業戰略融資。
財務分析法是指通過對企業財務報表的分析,判斷企業的財務狀況與經營管理狀況,從而確定合理的籌資規模。由於這種方法比較復雜,需要有較高的分析技能,因而一般在籌資決策過程中存在許多不確定性因素的情況下運用。使用該種方法確定籌資規模,一般要求企業公開財務報表,以便資金供應者能根據報表確定提供給企業的資金額,而企業本身也必須通過報表分析確定可以籌集到多少自有資金。
三、控制融資成本最低原則
提起融資成本這個概念就不得不提起資本成本這個概念,這兩個概念也是比較容易被混淆的兩個概念。
資本成本的經濟學含義是指投入某一項目的資金的機會成本。這部分資金可能來源於企業內部,也可能是向外部投資者籌集的。但是無論企業的資金來源於何處,企業都要為資金的使用付出代價,這種代價不是企業實際付出的代價,而是預期應付出的代價,是投入資金的投資者希望從該項目中獲得的期望報酬率。
而融資成本則是指企業實際承擔的融資代價(或費用),具體包括兩部分:融資費用和使用費用。融資費用是企業在資金籌集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如向中介機構支付中介費;使用費用是指企業因使用資金而向其提供者支付的報酬,如股票融資向股東支付的股息、紅利,發行債券和借款向債權人支付的利息。企業資金的來源渠道不同,則融資成本的構成不同。從一般意義上講,由於中小企業自身硬體和軟體(專業的統計軟體和專業財務人員)的缺乏,他們往往更關注融資成本這個比資本成本更具可操作性的指標。
企業融資成本是決定企業融資效率的決定性因素,對於中小企業選擇哪種融資方式有著重要意義。由於融資成本的計算要涉及很多種因素,具體運用時有一定的難度。一般情況下,按照融資來源劃分的各種主要融資方式的融資成本高低的排列順序依次為:財政融資、商業融資、內部融資、銀行融資、債券融資、股票融資。
這僅是不同融資方式融資成本高低的大致順序,具體分析時還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比如,財政融資中的財政撥款不僅沒有成本,而且有凈收益,而政策性銀行低息貸款則要有較少的利息成本。對於商業融資,如果企業在現金折扣期內使用商業信用,則沒有資金成本;如果放棄現金折扣,那麼資金成本就會很高。再如,對股票融資來說,其中發行普通股與發行優先股的融資成本也不同。
四、遵循資本結構合理原則
資本結構是指企業各種資本來源的構成及比例關系,其中債權資本和權益資本的構成比例在企業資本結構的決策中居於核心地位。企業融資時,資本結構決策應體現理財的終極目標,即追求企業價值最大化。在假定企業持續經營的情況下,企業價值可根據未來若干期限預期收益的現值來確定。雖然企業預期收益受多種因素制約,折現率也會因企業所承受的各種風險水平不同而變化,但從籌資環節看,如果資本結構安排合理,不僅能直接提高籌資效益,而且對折現率的高低也起一定的調節作用,因為折現率是在充分考慮企業加權資本成本和籌資風險水平的基礎上確定的。
最優資本結構是指能使企業資本成本最低且企業價值最大,並能最大限度地調動各利益相關者積極性的資本結構,企業價值最大化要求降低資本成本,但這並不意味著要強求低成本,而不顧籌資風險的增大,因為這同樣不利於企業價值的提高。
企業取得最佳資本結構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提高資本運營效果,而衡量企業資本結構是否達到最佳的主要標准應該是企業資本的總成本是否最小、企業價值是否最大。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最低時的資本結構與企業價值最大時的資本結構應該是一致的。一般而言,收益與風險共存,收益越大往往意味著風險也越大。而風險的增加將會直接威脅企業的生存。因此,企業必須在考慮收益的同時考慮風險。企業的價值只有在收益和風險達到均衡時才能達到最大。企業的資本總成本和企業價值的確定都直接與現金流量、風險等因素相關聯,因而兩者應同時成為衡量最佳資本結構的標准。
『叄』 我國中小企業經營的資金來源主要有哪些
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通過三個方面:銀行貸款;政府扶持;企業自身。
(1)銀行貸款
從銀行方面看,雖然中小企業對銀行較為依賴,但其從銀行得到貸款份額較少,很多中小民營企業即使有好的項目也難以獲得銀行貸款。上海中小民營企業的長期資金來源中銀行貸款比重僅佔6%。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主要投向是大型國有企業,較多的中小民營企業由於很難得到銀行貸款,有時不得不求助於民間高利借貸,由此引起了眾多的債務糾紛。從企業方面看,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成本較高。貸款加息等體現了中小民營企業在融資方面存在著體制性的障礙,另一方面也說明了中小民營企業經營業績總體不佳與融資信用度低。另外,雖然各地都出台了《關於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管理的若干規定》,並安排了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資金。但是由於擔保人資產抵押及企業自身信用擔保的苛刻條件,使較多的中小民營企業難以享受到政策的優惠。據調查,目前按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現行的規定辦理貸款的戶數與金額,與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的實際需求差距甚遠。
(2)政府扶持
國際上,政府扶持的手段主要有財政補貼、政府采購、稅收優惠、信用擔保、風險投資、金融服務等。就我國而言,前三項運用較多,下面將就這幾點進行詳細論述。財政補貼是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經國家或地方科委、專家組評估確屬技術先進但短期有虧損的中小企業、處於創業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及創新領域的中小企業,政府可以給予相當於投資額一定比例的津貼或補助,以增加投資者的信心。對於符合國有資產投資方向的產業部門,政府可以直接對屬於此類產業的中小企業進行資本投入,或者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無論哪種形式的財政補貼,均是國家給予中小企業的直接資金支持,有直接性、權威性、實效性的特點。但是由於制度因素的缺失,造成了中小企業對國家財政的過分依賴,市場的調節作用降低,中小企業的功能發揮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抑制。
政府采購政策實質上屬於保護型的扶持政策。通過政府采購,擴大中小企業的市場份額,從而達到擴大生產、促進發展的目標。通過公開發布的政府采購招標信息,規范的招投標程序,科學、嚴格的評審制度等等,為中小企業公平參與政府采購領域創造平等參與競爭的前提條件,給予中小企業更多的、更加公平的機會。由於這是一項傾斜性的產業扶持政策,在具體操作上嚴格遵循一定的原則,所以就需要一系列量化標準的出台,以保證政策的透明性和公開性。在實際操作中,更應避免「多頭管理」和「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確保政策實施到位。稅收優惠是各國支持和保護中小企業發展、增強中小企業融資能力的通行做法。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採用的統一比例稅率33%,而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採用差別稅率,即中小企業低稅率、大企業高稅率的政策,減輕中小企業的不合理負擔。尤其對高新技術中小企業,對其利潤再投資部分可實行稅收抵免政策。對與高新技術相關的中小企業適當減征營業稅,對中小企業科技人員給予適當的個人所得稅減免。
資本市場體系的設立和金融改革的深入,需要依靠政府扶持建立一套完善的風險投資機制,減少中小企業的資本缺口。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是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內在要求和必然選擇,而建中小企業板塊則是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首要環節和切入點,不僅有利於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而且可以完善資本市場功能,進而提升我國資本市場的綜合競爭力。信用擔保政策是由政府牽頭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開辟穩定的資金來源。發展為以社會、企業為主要資金來源的擔保體系。信用擔保機構的形式有政府出資組建擔保組織,銀行提供配套專項貸款,其運作方式可以採用委託政府選定的商業銀行或投資公司管理和組建政策性金融擔保機構進行;二是由政府、企業共同出資組建的擔保機構,實行會員制的運作模式。雖然政府出面為企業擔保的有效性仍值得商榷,但無論哪種擔保政策,均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銀行的壞賬負擔,需要一個制度框架對其進行規范。
(3)企業自身
中小企業以自身為核心的融資可以分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部分,內源融資通過內部職工持股、盈餘公積金的合理使用等實現,外源融資主要有股票融資和債券融資,下面將主要闡述一下股票融資。國內資本市場的不完善和私募市場的不健全,是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重要原因。目前,滬深兩市僅有上市公司1285家,遠遠不能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新建立的中小企業板塊作為滿足高成長型中小企業和創業型企業融資需求的平台,其獨特的引導、示範和催化功能,對於促進中小企業持續、健康成長將發揮無可比擬的作用。同時,中小企業板塊既是注重上市公司的成長性、講求上市公司質量的市場,也是培育創業理念、催生創業機制的市場。然而,由於我國中小企業的數量龐大,即使深圳交易所短期內「速成」,使中小企業板上市的公司數量達到100家以上,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也只是「杯水車薪」。所以說在相關法律和上市規則不作大幅修改的前提下,已上市或擬上市的中小企業,都稱得上是中小企業中的「大企業」,就目前情況而言,中小企業中做大的企業融資困難通過上市得到緩解,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一大特點。但絕大部分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獲取發展所急需的資金,「私募」等其他直接融資渠道因為法律等原因也未能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原因
從中小民營企業主要的三個融資渠道出發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原因:
1.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籌資難
長期以來,中小民營企業獲得銀行貸款較難。具體而言,一是近幾年來,國有商業銀行貸款戰略和方式發生變化。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導向,包括貸款在內的社會資金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和國有大中型企業三年脫困任務,中小民營企業受到冷落。為加入WTO做准備,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確立了面向大企業、大城市的「兩大」戰略,中小民營企業未被列為貸款重點。二是基層金融系統對貸款實行連帶責任制,對貸款責任人實行連帶責任制度,加上基層銀行授權、授信不足,給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帶來一定困難。三是中小民營企業資本收益不相稱,影響到銀行貸款的積極性。銀行給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額度一般較小,且手續繁瑣,業務量大,費時費力,業務成本高。加上貸款利率受到政策調控限制,與貸給國有大中企業的利率差別不大,利潤小而風險大。因而銀行往往給幾十家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額抵不上給一家大中企業的貸款多,省時省力,風險小。四是為防範金融風險,金融系統中對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方式作了重大調整,由過去基本上是信用貸款改為抵押貸款或擔保貸款。中小民營企業資產規模小,企業發展急需資金,通常沒有有效資產做貸款抵押或質押,無法提供銀行通常需要的足夠的擔保。五是中小民營企業信息缺失也是銀行向中小民營企業放貸和投資的障礙。另外,現代企業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其財務制度建設與經營管理不規范,對銀行的決策易產生誤導。據中國農業銀行調查,80%的中小民營企業,財務報表不真實或沒有財務報表,中小民營企業利息回收率為43%。可見一些中小民營企業信用觀念淡薄、經營管理不規范已成為制約自身發展,導致籌資貸款難。
2.政府對中小民營企業的政策支持本身存在操作性的不足
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在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過程中,為加強和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1998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改善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要求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成立中小企業信貸部,以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支持;要求民生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合作社在支持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發展中發揮主導作用。1999年底,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在金融服務體系、貸款評估、貸款條件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規劃和指導。但是中國人民銀行尚缺乏有效手段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所提出的政策措施大都是原則性的指導意見,對處於商業化、市場化轉變過程中的各金融機構的約束力明顯不足。因此,落實這些政策尚需要一些時間。
前國家經貿委作為中小企業的主管部門,近年來在中小企業方面的工作重點之一,就是進行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1999年6月,國家經貿委發布《關於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截至2000年10月底,全國一共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省級或市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從各地的實踐看,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在提高中小企業信用,保障銀行的債權安全,改善中小企業貸款難的狀況,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等方面確實會發揮積極和重要的作用。但是,從具體操作來看,仍有如下主要問題:一是過度控制風險造成擔保效率低下;二是缺乏再擔保機構以及地方政府擔保能力弱;三是擔保機構不獨立與行政干預;四是共擔風險與調動銀行積極性不夠;五是行業自律與市場准入規則不完善;六是信用與互助擔保、商業擔保的分工不合理;最後也是最根本的問題,是如何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創造守信的市場環境。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政策尚不明確。一些創業投資業發達的國家和地區,都制定了創業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如英國將創業投資企業視為「投資管道」,免徵所得稅,對投資者實行稅收抵扣。但我國至今還沒有形成統一的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激勵政策。
3.企業自身的融資渠道沒有打開
中小企業不熟悉國際融資渠道和國際化融資的規范時限、文件資料要求;不清楚自身資本需求、選擇和潛在的融資費用;不了解海外證券交易市場的運行規則等等均制約著其融資渠道的拓展。在內部融資方面,中小企業還缺乏一套完善的融資管理機制,對各種新的內部融資方法缺乏必要的認識,運用較少,再加上企業規模、融資渠道的限制,使得內部融資的發展十分緩慢。從股票市場來看,創業板發行市盈率偏低,融資成本較高,加大了企業籌資成本。而大部分受融資難困擾的中小企業,還不符合國內市場上的盈利標准。另外,抵押擔保是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手段,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發展呈現多樣化趨勢,但蘊含較大風險。從債券市場來看,中小民營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務融資渠道基本封閉。目前國家每年都發行一部分企業債務,但是現行公司法、證券法及有關部門法律條文嚴格規定了公司債券的發行主體及發行條件,面對門檻過高的債市,中小民營企業只能望而卻步。有時,中小民營企業會求助於一些民間「金融組織」,以高出正常利率10%-40%的利率籌資。這一方面加大了企業的籌資成本,另一方面不利於政府和金融監管部門對金融市場的監督管理。
途徑
為盡快消除我國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和種種障礙,促進經濟健康發展,以上述三個方面為核心展開,有如下的途徑:
1.建立中小企業金融體系
(1)設立專門的中小企業銀行,處理中小企業的存貸款事宜,提高中小企業資金運用的效率和專業性。條件成熟時,還可組建地方性的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性銀行,專門落實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性扶持。商業性中小企業銀行,可由城市合作銀行、城鄉信用合作社改制而來,充分發揮地方性的非國有銀行金融機構對當地經濟情況比較了解的優勢。同時,加快金融網點的鋪設,提高中小企業獲得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從目前已有的一些中小金融機構來看,因普遍缺乏政策性融資權,在其政策環境、體制結構、經營管理、自身發展等方面都存在一些問題,整體經營狀況不佳,沒有很好地起到為中小民營企業服務的作用,影響了對中小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
(2)充分利用創業板市場。雖然目前內地的創業板市場已具雛形,但發展尚不完善,而香港的創業板市場發展成熟,為新興的中小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提供了重要條件。符合該市場上市要求的中小企業,尤其是高科技企業,可考慮到香港的創業板市場上市。
2.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支持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經濟金融政策體系,發揮中小民營企業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政府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過程中應做到:降低中小企業貸款風險和交易成本。如重新考慮不適合服務中小客戶的規章制度,關注相關的抵押法規以降低風險、制定對創新發展必需的政策、法律和規章制度框架;增強金融機構服務中小企業的能力。如促進專業貸款技術的革新,使金融機構能夠低成本的評估中小企業信用,對服務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提供培訓和技術支持;提高金融市場的競爭壓力。如降低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要求等。具體來看:
(1)各級政府要建立專門服務管理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機構,專門研究並負責對中小民營企業的管理和扶持,包括利用政府資金向中小民營企業,特別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調整產業結構及經濟布局的中小民營企業、高科技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向高科技的中小民營企業提供投資基金。
(2)建立中小民營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信用保險基金,完善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風險緩沖機制。一方面充分挖掘動產擔保資源潛力,債務人一旦不能還貸,債權人無須通過訴訟便可直接拍賣質物;另一方面實行憑訂單貸款,山東、江蘇搞脫水蔬菜加工的企業,只要有訂單,銀行考察屬實後,就可以辦理貸款手續,這確是一種既便捷、風險又較小的貸款方式。
(3)鼓勵商業銀行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向中小民營企業提供承兌、貼現、轉賬、財務管理、信息服務等新型金融服務,使其享受與大中型企業同等待遇。企業間資金拆借、「三來一補」、賣方信貸、賒購等均是理想選擇。
(4)制定有效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政策。盡快出台具體辦法,運用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創業投資企業增加對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同時鼓勵企業和個人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進行捐贈,准予捐贈支出按稅法規定在稅前扣除。
3.企業自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適度發展股份融資
新的《證券法》對包括股市和債市在內的直接融資市場准入採取核准制,為中小民營企業打開了通道。創業板市場的建立使中小民營企業有了一個特定的市場融資渠道,和使其股權得以便利流動場所,為一部分中小民營企業的股權融資、股權交易和流動提供方便。為此,中小民營企業要加強自律,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機制,改善經營管理,增強經營能力,完善風險控制制度,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增強企業運作透明度,促進企業建立規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
『肆』 急用:融資難的案例分析誰有這方面的資料啊
融資難是時下橫在中小企業發展路上的一個「攔路虎」。去年以來,由於國內宏觀調控,銀根緊縮,大量中小企業因資金短缺陷入經營困境。9月份以來,記者在全省各地采訪,采擷了一串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經典案例。 財政杠桿「四兩撥千斤」 今年7月,鎮江新區一家年銷售近千萬的汽車配件公司,因貨款難回籠,導致資金周轉壓力超過承受能力,公司負責人張女士便向附近的銀行求助,可問遍所有銀行,都是「第一句話就給打了回票」。鎮江新區中小企業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得知這一情況後,主動出面擔保,很快從一家銀行獲得80萬元的貸款。 鎮江新區這家擔保公司,是一家由財政扶持、注冊資本達到億元的A級擔保機構,目前已與5家銀行簽有擔保合作協議,累計為184戶中小企業提供了364筆、總額為9.07億元的擔保貸款。公司總經理蔣加寧向記者介紹說,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總體態勢是「貸款難」,「貸款難」又在很大程度上源於「擔保難」,而由政府財政部門資助成立的擔保公司可以產生「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全國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從鎮江起步,目前,該市專業擔保機構已經發展到18家,總注冊資本近9億元;其中政府出資佔31.5%,民資佔59%,外資佔9.5%,截至8月底擔保余額為12億元。 我省中小企業面廣量大。2007年,省政府就提出了以財政杠桿撬動金融資金、扶持和促進中小企業貸款的政策思路,當年8月出台了《微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省財政還建立微小企業貸款風險專項資金,專項用於省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微小企業發放貸款的風險補償,各市、縣財政也按比例給予配套,去年新增小企業貸款達到108億元,省級財政補貼資金達到3700萬元。 南京市財政連續3年每年出資2000萬元對擔保業進行風險補償和收益補償。常州市年投入擔保業的扶持資金達890萬元。由蘇州市政府出資成立的蘇州國發中小企業擔保公司,擔保總額接近80億元。南通市建立的中小企業應急互助基金,首期規模3000萬元,其中財政注入引導資金600萬元。 揚州市在今年財政預算中,專門安排1億元「經濟發展引導和獎勵資金」,重點支持工業「雙創」、「三重」和「三新」產業發展。市財政對全市中小企業30個項目下撥了500萬元專項資金,並發揮所屬擔保中心的橋梁作用,幫助有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爭取銀行貸款。高郵華美丙綸紡織有限公司是省高新技術企業,一度由於資金緊缺難以擴大投資,擔保中心主動與之聯系,幫助企業解決了500萬元貸款。目前,市擔保中心共為83家中小企業進行了擔保,至8月底擔保余額達3.3億元,最大的一筆擔保資金達1540萬元。 金融創新「輸血」又減負 受經營規模、風險承受能力、信貸抵押能力和信用水平等因素的影響,中小企業一直是被擋在銀行外的「弱勢群體」。今年5月,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曾在我省進行調研,結果發現,有30%以上的中小企業反映融資難度加大,資金緊張。面對中小企業急需「輸血」的呼聲,今年以來,我省各類銀行紛紛出手,金融服務空間明顯改善。 在老區姜堰市白米鎮,有家自籌資金創業的雙力包裝製品廠,辦廠13年,今年產值可達4000萬元。一提到貸款,廠長朱玉林就滔滔不絕:「以前想貸款,首先要找擔保,還要准備各種各樣的財務報表,等著銀行貸款審查,最後拿到貸款起碼要2個月時間。」今年3月,聽說姜堰農村合作銀行推出「陽光信貸」工程,朱玉林立即去打聽,工作人員告訴他,「陽光信貸」實行「一次授信,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授信企業憑一張銀行卡,可在授信期限和額度內循環使用貸款,每次支取只需到櫃面辦理,就像存款一樣方便。讓朱玉林想不到的是,姜堰農合行白米支行給工廠授信150萬元,他從申請到銀行放款只花了4天時間,第一筆用了80萬,10天後又用了70萬,20多天後回籠資金50萬,立刻還上,這樣一來,光利息就省了2萬多元。 蘇州中新創投集團運作模式一開始就吸引了眾人的眼球。去年以來,在蘇州工業園區的大力支持下,中新創投對達不到銀行貸款門檻的初創企業特別是一些科技企業,給予了很好的融資支持:一是通過擔保公司,取得銀行的授信額度,將銀行資金融通給那些剛入園區又難以從銀行取得貸款的中小企業,二是建立統貸平台,向中小企業融資。到目前,他們通過統貸平台,已經向區內的30多家中小企業融資余額3790萬元,累計發放4950萬元,解決了這些企業的資金需求。 「建行-淡馬錫」成為鎮江中小企業融資一匹「黑馬」。這種模式由中國建行與國際知名金融公司淡馬錫/富登金控進行戰略合作,全國首家試點分行就是建行鎮江分行,今年新增貸款的額度高達15億元。9月8日,丹陽市政府搭台,數百家中小企業老闆、財務老總與「建行-淡馬錫」模式的銷售團隊進行面對面對接洽談,得到了總額超過8億元的「及時雨」。 據介紹,該模式主要針對中小企業金融需求「短、頻、快」的特點,簡化受理、評價等各環節的信貸流程,從業務受理到審批放款縮短至3-5天;增加了存貨、應收賬款質押等,抵質押物的范圍更廣。同時,對優質小企業客戶將提供20%的信用放款。流動資金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年,固定資產貸款最長可達5年。 「草根金融」穿上「紅馬甲」 興化市愛爾信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農副產品加工企業,主營脫水蔬菜,其中90%以上的產品銷往韓、日、美等國家,年產量2000多噸。一個月前,公司老總唐愛玲與韓國客戶簽訂了600噸脫水南瓜粉合同,但這筆大訂單也讓她寢食難安,因為僅收購原料的資金就需要700多萬元。跑銀行,找關系,想盡辦法,但還有300萬元沒有著落。半個月前,唐愛玲抱著試試看的心理找到了7月份剛成立的興化永泰誠小額貸款公司。沒有想到的是,三天後永泰誠回信,可以貸款300萬給她,時間6個月,利息等同於國有銀行。這讓唐愛玲喜出望外。 針對廣大農村地區金融組織體系不健全、金融市場競爭不充分的現實,我省已批准9個市20個縣(市、區)開展小額貸款組織試點工作,丹陽天工惠農、興化永泰誠兩家小額貸款公司已正式掛牌營業。預計到2008年底,全省將新辦30家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總注冊資金約30億元。省金融辦有關負責人表示,農村小額貸款組織的建立,推動了民間借貸的合法運行、規范發展,也為中小企業提供了新的融資平台。 談起當初在全省率先「試水」的事,永泰誠董事長魏萬貴告訴記者,多年前他成立了一家擔保公司,在向銀行注入一定的「擔保金」後,專門為那些急需資金的小老闆提供擔保,幫助小老闆從銀行貸款,他則從中收取一定的擔保費。去年底,省政府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意見出台,「政府允許我們直接把資金貸出去,並可以像銀行一樣合法收取一定的利息」,得知這一以前連想都不敢想的好消息後,魏萬貴心動了,他立即聯絡了三個法人股東,在很短的時間內向省金融辦提交了申請。今年7月22日,注冊資金3600萬的永泰誠貸款公司開業,從業人員8人,其中有5人連續從事金融工作18年以上,專門負責業務的一位老總,是特地辭去當地一家銀行副行長職務前來加盟的。 9月9日,在蘇州經營一家花木公司的劉先生再一次來到江蘇金騰典當公司借款50萬,不到10分鍾手續就全部搞定,這個效率讓他露出滿意的笑容。2003年劉先生和典當行結緣,隨後事業越做越大,從當初挖土方起家,到現在開花木公司、建築公司、置業公司,個人資產達到了近1億元。在金騰典當公司,他每年要借款十多次,金額從5萬到300萬不等。劉先生的別墅長期抵押在典當公司,隨時可以來借貸,每次的手續不會超過10分鍾。 像劉先生這樣,藉助典當做大生意的中小企業在蘇州還有很多。蘇州共有納入管理范圍的典當行25家,2007年全年典當總額近50億元人民幣。作為蘇州最大的典當公司,金騰典當的中小企業借貸的業務額在總業務額中的比例已高達96%,和300多家中小企業有典當業務往來。今年以來,每月典當總量接近1.5億元,業務量比去年同期增加50%。 在當前的經濟金融形勢下,蘇南還有不少中小企業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採取了更加靈活的融資方式。蘇州網經科技有限公司屬於科技型中小企業,經營中資金佔用時間長。為應對資金鏈的問題,他們採取股權直接融資的辦法,從今年2月份開始,增加了3個投資商,融資300萬美元,大大緩解了資金壓力。
『伍』 中小企業想要融資需要什麼條件,為何讓人感覺融資很困難
中小企業在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中是一支重要力量,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影響其發展。中小企業的"融資難"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
一、中小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
1、中小企業資本金嚴重不足,資產負債率很高。一旦資金鏈條斷裂或脆弱,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會受到沉重打擊。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相比具有初始資本投入不足的特徵。企業創立時的初始資本投入,主要取決於發起人的資本力量和所規劃的事業規模。
一般而言,中小企業主要適於從事於大企業的配套協作生產或服務業等對規模要求不高的生產經營,因而其初始資本不會很大。在我國,中小企業在改革開放之前多為地方國有企業和城鎮集體企業。改革開放之後,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成熟,又大量涌現出各種類型的中小企業,其企業所有制形式也變得多樣化,有集體企業、聯營企業、私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其他企業等。地方財力的分散性、鄉鎮財力的有限性、民營經濟發展初期資本原始積累的不足,以及20世紀八十年代及九十年代初期所吸引外商投資的結構特徵,都決定了我國的中小企業在創辦之初的資本投入是不夠充足的,即資本金不足。
『陸』 企業融資為何還「叫渴」
一些被貼上「產能過剩」「傳統行業」標簽的企業面臨融資難,金融機構聽到「鋼鐵」就恐慌的現象依然存在
「目前只有一些股份制銀行願意給我們提供貸款。」江蘇常州某特鋼生產企業負責人楊明告訴記者,金融機構尤其是國有大型銀行從鋼鐵行業撤出很快。
「在過去10年的發展中,銀行是坐商而不是行商,做慣了大客戶、平台項目,傾向於做賺錢容易的融資平台和資金空轉業務,偏離了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屬性,對實體經濟不接地氣,在授信決策時,不夠重視製造業企業淘汰落後產能、轉型升級等『三去一降一補』情況,不夠關注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流程、產品技術、市場訂單和發展前景。銀行一些固有的規章制度也沒有激勵做小、做精,從而帶來眼前的這些問題。銀行必須沉下心來,形成『端盤子』的服務精神,改變過去不合理的做法。」陳惠蓮說。
『柒』 銀發2016年132號外匯巜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
銀發[2016]13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法規,為把握與宏觀經濟熱度、整體償債能力和國際收支狀況相適應的跨境融資水平,控制杠桿率和貨幣錯配風險,實現本外幣一體化管理,中國人民銀行在總結前期區域性、地方性試點的基礎上,將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推廣至全國范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跨境融資,是指境內機構從非居民融入本、外幣資金的行為。本通知適用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以下稱企業)和金融機構。本通知適用的企業僅限非金融企業,且不包括政府融資平台和房地產企業;本通知適用的金融機構指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各類法人金融機構。
二、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宏觀經濟熱度、國際收支狀況和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對跨境融資杠桿率、風險轉換因子、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等進行調整,並對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名單見附件)跨境融資進行宏觀審慎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對企業和除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跨境融資進行管理,並對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全口徑跨境融資統計監測。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之間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三、建立宏觀審慎規則下基於微觀主體資本或凈資產的跨境融資約束機制,企業和金融機構均可按規定自主開展本外幣跨境融資。
企業和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融資按風險加權計算余額(指已提用未償余額,下同),風險加權余額不得超過上限,即: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
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Σ本外幣跨境融資余額*期限風險轉換因子*類別風險轉換因子+Σ外幣跨境融資余額*匯率風險折算因子。
期限風險轉換因子:還款期限在1年(不含)以上的中長期跨境融資的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為1,還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短期跨境融資的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為1.5。
類別風險轉換因子:表內融資的類別風險轉換因子設定為1,表外融資(或有負債)的類別風險轉換因子暫定為1。
匯率風險折算因子:0.5。
四、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中的本外幣跨境融資包括企業和金融機構(不含境外分支機構)以本幣和外幣形式從非居民融入的資金,涵蓋表內融資和表外融資。以下業務類型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一)人民幣被動負債:企業和金融機構因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產生的人民幣被動負債;境外主體存放在金融機構的人民幣存款。
(二)貿易信貸、人民幣貿易融資:企業涉及真實跨境貿易產生的貿易信貸(包括應付和預收)和從境外金融機構獲取的人民幣貿易融資;金融機構因辦理基於真實跨境貿易結算產生的各類人民幣貿易融資。
(三)集團內部資金往來:企業主辦的經備案的集團內跨境資金(生產經營和實業投資等依法合規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集中管理業務項下產生的對外負債。
(四)境外同業存放、聯行及附屬機構往來:金融機構因境外同業存放、聯行及附屬機構往來產生的對外負債。
(五)自用熊貓債:企業的境外母公司在中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並以放款形式用於境內子公司的。
(六)轉讓與減免:企業和金融機構跨境融資轉增資本或已獲得債務減免等情況下,相應金額不計入。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和業務開展情況,對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的業務類型進行調整,必要時可允許企業和金融機構某些特定跨境融資業務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五、納入本外幣跨境融資的各類型融資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中按以下方法計算:
(一)外幣貿易融資: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外幣貿易融資按20%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統一按1計算。
(二)表外融資(或有負債):金融機構向客戶提供的內保外貸、因向客戶提供基於真實跨境交易和資產負債幣種及期限風險對沖管理服務需要的衍生產品而形成的對外或有負債,按公允價值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金融機構因自身幣種及期限風險對沖管理需要,參與國際金融市場交易而產生的或有負債,按公允價值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金融機構在報送數據時需同時報送本機構或有負債的名義本金及公允價值的計算方法。
(三)其他:其餘各類跨境融資均按實際情況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和業務開展情況,對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中各類型融資的計算方法進行調整。
六、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的計算: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資本或凈資產*跨境融資杠桿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
資本或凈資產:企業按凈資產計,銀行類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外資銀行)按一級資本計,非銀行金融機構按資本(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計,以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為准。
跨境融資杠桿率:企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為1,銀行類金融機構為0.8。
宏觀審慎調節參數:1。
七、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簽約幣種、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須保持一致。
八、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及上限的計算均以人民幣為單位,外幣跨境融資以提款日的匯率水平按以下方式折算計入:已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掛牌(含區域掛牌)交易的外幣,適用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或區域交易參考價;未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掛牌交易的貨幣,適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幣參考匯率。
九、中國人民銀行建立跨境融資宏觀風險監測指標體系,在跨境融資宏觀風險指標觸及預警值時,採取逆周期調控措施,以控制系統性金融風險。
逆周期調控措施可以採用單一措施或組合措施的方式進行,也可針對單一、多個或全部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總量調控措施包括調整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結構調控措施包括調整各類風險轉換因子。根據宏觀審慎評估(MPA)的結果對金融機構跨境融資的總量和結構進行調控,必要時還可根據維護國家金融穩定的需要,採取徵收風險准備金等其他逆周期調控措施,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企業和金融機構因風險轉換因子、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調整導致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超出上限的,原有跨境融資合約可持有到期;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調整到上限內之前,不得辦理包括跨境融資展期在內的新的跨境融資業務。
十、企業跨境融資業務:企業按照本通知要求辦理跨境融資業務,具體細節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另行發布細則明確。
(一)企業應當在跨境融資合同簽約後但不晚於提款前三個工作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資本項目信息系統辦理跨境融資情況簽約備案。為企業辦理跨境融資業務的結算銀行應向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報送企業的融資信息、賬戶信息、人民幣跨境收支信息等。所有跨境融資業務材料留存結算銀行備查,保留期限為該筆跨境融資業務結束之日起5年。
(二)企業辦理跨境融資簽約備案後以及金融機構自行辦理跨境融資信息報送後,可以根據提款、還款安排為借款主體辦理相關的資金結算,並將相關結算信息按規定報送至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相關系統,完成跨境融資信息的更新。
企業應每年及時更新跨境融資以及權益相關的信息(包括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和自身凈資產等)。如經審計的凈資產,融資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等發生變化的,企業應及時辦理備案變更。
(三)開展跨境融資涉及的資金往來,企業可採用一般本外幣賬戶辦理,也可採用自由貿易賬戶辦理。
(四)企業融入外匯資金如有實際需要,可結匯使用。企業融入資金的使用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用於自身的生產經營活動,並符合國家和自貿區的產業宏觀調控方向。
十一、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對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實行統一管理,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法人為單位集中向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報送相關材料。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除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進行管理。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融資業務前,應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外幣跨境融資業務的操作規程和內控制度,報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後實施。
(一)金融機構首次辦理跨境融資業務前,應按照本通知的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以及本機構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資本數據,計算本機構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和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並將計算的詳細過程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
金融機構辦理跨境融資業務,應在本機構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處於上限以內的情況下進行。如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低於上限額,則金融機構可自行與境外機構簽訂融資合同。
(二)金融機構可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5號發布)等管理制度開立本外幣賬戶,辦理跨境融資涉及的資金收付。
(三)金融機構應在跨境融資合同簽約後執行前,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報送資本金額、跨境融資合同信息,並在提款後按規定報送本外幣跨境收入信息,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後報送本外幣跨境支出信息。如經審計的資本,融資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等發生變化的,金融機構應在系統中及時更新相關信息。
金融機構應於每月初5個工作日內將上月本機構本外幣跨境融資發生情況、余額變動等統計信息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所有跨境融資業務材料留存備查,保留期限為該筆跨境融資業務結束之日起5年。
(四)金融機構融入資金可用於補充資本金,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並符合國家產業宏觀調控方向。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金融機構融入外匯資金可結匯使用。
十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按照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對金融機構和企業開展跨境融資情況進行非現場核查和現場檢查,金融機構和企業應配合。
發現未及時報送和變更跨境融資信息的,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在查實後對涉及的金融機構或企業通報批評,限期整改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發現超上限開展跨境融資的,或融入資金使用與國家、自貿區的產業宏觀調控方向不符的,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可責令其立即糾正,並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借款主體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可暫停其跨境融資業務。中國人民銀行將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行為納入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考核,對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還可視情況向其徵收定向風險准備金。
對於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責令整改;對於多次發生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暫停其跨境融資結算業務。
十三、對企業和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不實行外債事前審批,企業改為事前簽約備案,金融機構改為事後備案,原有管理模式下的跨境融資未到期余額納入本通知管理。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為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實行的本外幣境外融資等區域性跨境融資創新試點設置1年過渡期,1年過渡期後統一按本通知模式管理。
企業中的外商投資企業、外資金融機構可在現行跨境融資管理模式和本通知模式下任選一種模式適用,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一經選定,原則上不再更改。如確有合理理由需要更改的,須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提出申請。外商投資企業、外資金融機構過渡期限長短和過渡期安排,另行制定方案。
十四、本通知自2016年5月3日起施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附件
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名單
1
國家開發銀行
2
進出口銀行
3
農業發展銀行
4
中國工商銀行
5
中國農業銀行
6
中國銀行
7
中國建設銀行
8
交通銀行
9
中信銀行
10
中國光大銀行
11
華夏銀行
12
中國民生銀行
13
招商銀行
14
興業銀行
15
廣發銀行
16
平安銀行
17
浦發銀行
18
恆豐銀行
19
浙商銀行
20
渤海銀行
21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22
北京銀行
23
上海銀行
24
江蘇銀行
25
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6
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7
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捌』 如何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環境
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環境,需要充分發揮政府的政策導向與資金支持功能,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研究清理制約小企業融資業務開展的體制、制度和政策障礙。
一是完善小企業融資的法規政策體系。抓緊制定出台與《中小企業促進法》相配套的《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等法規,進一步完善符合我國國情的中小及微型企業劃分標准,提出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特點的五級分類標准,為加大中小企業貸款力度創造條件。
二是逐步建立對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機制。近年來,針對小企業貸款中普遍存在的成本與風險「雙高」問題,為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小企業支持力度,浙江、江蘇、廣西和河北等四省區和部分地市相繼建立了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小企業貸款增幅較大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由財政給予相應的風險補償。我們要研究總結地方經驗,積極探索建立有效的小企業貸款風險控制機制,鼓勵和刺激金融機構更多地為小企業貸款,以發揮公共財政的政策導向與補充市場失靈的功能。
三是加大對小企業融資的稅收支持。自2001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稅務總局對為中小企業提供優質融資擔保服務的部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實行了免徵營業稅政策,有力地促進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業務開拓。下一步,我們還將同稅務總局、銀監會共同探討有關金融機構為小企業提供信貸的稅收優惠措施,同時著手考慮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准備金稅前提取問題。
四是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是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擔保難的重要途徑,也是各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通行做法。
五是搭建中小企業信用社會化服務平台。解決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本途徑是營造社會信用環境、提升企業的信用意識和信用能力。要切實解決信用信息的依法披露、資源整合、企業的現實需求、技術與資金等問題。當前的主要任務,是推進建立以中小企業為主要對象,以信用記錄、信用徵集、信用調查、信用評級、信用發布為主要內容的中小企業信用制度,構建企業守信褒揚、失信懲戒機制。要將營造信用環境、推進企業信用制度與提升企業的融資能力相結合,使企業的信用等級真正成為其獲取融資的重要依據,提高企業對信用的現實需求。通過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逐步形成企業守信、政府徵信、專業評信、機構授信和社會重信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