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為什麼要設置非法集資這樣的罪刑,國外有類似的非法集資罪嗎如題 謝謝了
你好,非法集資類犯罪,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這兩種罪名都是對金融秩序的破壞,更重要的破壞了監管制度,對人民群眾的資金造成了重大的損失。國外我不太清楚,但是出於經濟和法律的了解,民眾對於個人吸收社會資金還是很謹慎的。推斷應當是有這樣的罪名的。回答如果有幫助請採納,祝好。
② 如何看待許多外國公司來中國非法集資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增長,越來越多的外國公司都會來到我們的國家進行相關的投資,或者是進行相關的非法集資活動,實際上這種方式是非常錯誤的,很多網友在看到這些東西的時候都非常的疑惑,究竟這些外國公司來中國非法集資,究竟想要做什麼?實際上這些外國公司來中國進行非法集資之後,就是想獲取更多的財富來去幫助自己在外國進行更好的投資,而且妄想逃脫中國法律的制裁。
我們只是希望無論是哪個國家的公司,在我們國家必須要尊重我國的相應法律法規,只有這樣子才能夠在我國進行長久的發展,要不然也是要被我國的相應法律直接制裁的,發生這種情況之後就是得不償失了。
③ 什麼叫融資什麼叫非法融資非法融資所觸犯的法律有什麼
融資是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專來經營發展的需屬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
非法融資就是個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進行融資,最後還不上,構成犯罪。
觸犯刑法,構成集資詐騙罪。
④ 國外有非法集資罪嗎例如美國、加拿大、歐洲國家等等。
我國也沒有所謂的「非法集資罪」名,刑法上的罪名是: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等。
⑤ 國外非法資金轉到國內賬戶觸犯什麼法律
只要抄往你個人賬戶打款的公司不涉及襲洗黑錢等非法犯罪活動,就不違法啊
問題是錢打過來你要能接收。
首先,公轉私是以什麼名義,國外公司股東分紅,還是薪水。這些,會涉及到個人所得稅。
其次,國內個人賬戶收外匯限定的最高額度是每年5萬美金。超過5萬美金必須提供相關證明。
5萬美金以內的,不得以商業往來的名義匯款,可以勞務費,傭金等名義。而且單次匯款最好控制在5000美金以下。
⑥ 請問國外有不存在「非法集資」罪的國家么咨詢下!
沒有,非法集資其實就是詐騙,只是每個國家定義輕重不一樣。
⑦ 截止到目前為止逃亡國外的非法集資人員還有沒抓到的嗎。有沒有一輩子捉不到的呢
說真的不是什麼重要人員,基本上就只能看運氣了,運氣好因為別的事情被抓才可能查得出來,不然就......
⑧ 什麼叫融資什麼叫非法融資非法融資所觸犯的法律又是什麼
融資,就是借錢;可以通過保證金的方式交易。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的行為。
非法集資往往表現出下列特點:
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
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是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8)國外非法融資擴展閱讀;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行為只有具備一定的數額或情節才能構成犯罪。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制定發行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二十八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其他擾亂金融秩序情節嚴重的情形。」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18號 第三條也對此予以規定。
⑨ 為什麼美國沒有那麼多非法融資
美國人法律意識比較強,一般受不了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