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融資是什麼意思,和集資有什麼區別
從狹義上講,融資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也就是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公司籌集資金的動機應該遵循一定的原則,通過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進行。我們通常講,企業籌集資金無非有三大目的:企業要擴張、企業要還債以及混合動機(擴張與還債混合在一起的動機)。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 融資可以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直接融資是不經金融機構的媒介,由政府、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直接以最後借款人的身份向最後貸款人進行的融資活動,其融通的資金直接用於生產、投資和消費。間接融資是通過金融機構的媒介,由最後借款人向最後貸款人進行的融資活動,如企業向銀行、信託公司進行融資等等。@籌資是指通過一定渠道、採取適當方式籌措資金的財務活動,是財務管理的首要環節。 (二)籌資的分類 籌集的資金可按多種標准分類。 按資金使用期限長短分 (1)短期資金(一年內償還) (2)中長期資金(一年後償還)@ 集資是從企業內部獲得資金,讓自己下屬拿出錢來入股就是集資。集資是融通資金的方式之一。
金融活動的生命在於企業規模擴張沖動和社會資金投資沖動之間的相互需求。一方面,現代工商業及金融業發展往往需要通過合法的金融手段募集閑置社會資金,通過資源互補實現企業的發展進步;另一方面,社會上存在大量的閑置資金,具有天生的投資增值需求。上述兩種沖動的相互滿足除通過銀行吸儲貸款實現之外,還可以通過企業直接向社會集資實現。由於集資活動天生具有投資者先支付對價後收取回報的信用性,以及投資者與資金使用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性,所以集資活動在組織上述兩種沖動對接的過程中,其合法性主要取決於其是否對最大限度避免資金運作失敗風險採取了有效的措施,以及上述措施是否在足夠保護社會投資者的目標上達到合理的程度。
㈡ 融資和集資用大白話怎麼解釋有什麼區別
融資:向一個或多個人(或機構)處獲得資金,是為了生產經營需要,解內決資金短缺容的行為,是從企業外部獲得資金。
集資:向兩個及以上的人(或機構)獲得資金,合作投資或資金集聚,是從企業內部獲得資金。
融資包含集資,集資是融資的一種手段方式。集資有注意事項,如果不符合規定則會有非法集資嫌疑。
㈢ 集資和融資的根本區別
集資是從企業內部獲得資金,讓自己下屬拿出錢來入股就是集資.集資活動根據集資對象和范回圍的不同答,而區分為「向特定對象的集資」和「向不特定對象的集資」(社會上有說法稱上述兩種不同的集資方式為「私募」和「公募」,但該二用語並非法律用語)。由於特定和不特定集資對象在投資理性和影響社會穩定程度等方面的差別,法律對向不特定對象集資活動的合法性具有更加明確和嚴格的監管要求,包括但不限於限制集資人資格、嚴肅行政審批程序、規范信息披露和集資程序、保障履約能力等方面。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採取的貨幣手段。 融資通常是指貨幣資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間,直接或間接地進行資金融通的活動。廣義的融資是指資金在持有者之間流動以余補缺的一種經濟行為這是資金雙向互動的過程包括資金的融人(資金的來源)和融出(資金的運用)。狹義的融資只指資金的融人。
㈣ 什麼是融資融資與股東投資有區別嗎與社會集資有區別嗎
融資與股東投資的區別:
1、范圍不同
融資范圍比較大,而股東投資的范圍較小
2、方式不同
融資是指從企業外部籌集資金的方式;投資是以其資產購買有價證券或向其他單位以實物、無形資產等注入資金
3、特點不同
融資的資金在供給者與需求者之間的流動;投資是一種以權利為表現形式的資產
融資與社會集資的區別:
1、集資是通過「集」獲得資金,即向兩個人(含)以上獲得資金。
2、融資是通過1個人(含)以上獲得資金
融資:從狹義上講,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 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
(4)融資與集資的區別擴展閱讀:
社會集資基本形式:
1、股份集資。股份公司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自有資金或擴充資金實力,用於發展生產、擴大經營。
2、集資聯營。包括企業之間、地區之間、部門行業之間、城鄉之間的聯營,收益分配大多採取分紅制。
3、合夥經營。城鄉居民個人之間共同出資,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合夥人既是企業的投資者,又是企業的經營者。
4、以資帶勞。以出資入股作為進企業就業條件,是鄉鎮企業較普遍採用的方式。
5、利用商業信用。以賒銷預付、補償貿易等商業信用形式籌集資金,以短缺產品換取交易對方的資金。
6、直接借貸。借款人發行債券,約定還款期限和利息,到期還本付息,購買債券者不承擔企業清償責任。
㈤ 怎麼區別集資和融資的合法性
集資,字面意思就是聚集資金。
集資活動根據集資對象和范圍的不同,而區分為「向特定對象的集資」和「向不特定對象的集資」(社會上有說法稱上述兩種不同的集資方式為「私募」和「公募」,但該二用語並非法律用語)。
想了解集資的合法性就應先了解非法集資的特點。
非法集資往往表現出下列特點: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是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採取的貨幣手段。
從狹義上講,融資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
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
融資是指資金在供給者與需求者之間的流動,這種流動是雙向互動的過程,既包括資金的融入,也包括資金的融出。 融資通常是指貨幣資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間,直接或間接地進行資金融通的活動。
融資涉及的法律問題主要有以下八個方面:第一,融資人的法律主體地位。根據法律規定,作為企業的承包人只有承包經營的權利,無權處理企業投融資之類的重大事項。既然該企業是縣辦的,很有可能是國有企業,國有企業是否需要融資是由企業或者企業的股東決定的,也就是由當地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決定的。第二,投資人的法律主體地位。根據法律的規定,代表處不得進行任何與經營有關的商業活動。因此,代表處無權簽訂任何關於投融資方面的合同。另外,我國法律規定,某些礦產資源的開發是禁止外商投資的。同時需要指出的是,這些外商投資公司或者代表處,在沒有經過詳細的調查、核實投資項目和融資人的資質情況下,輕易同意簽署所謂的合資、合作協議,並要求融資人交納保證金或者其他名目繁多的費用,融資人應當慎重考察核實融資人的情況,以防上當受騙。第三,投融資項目要符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產業政策。在中國現有政策環境下,許多投資領域是不允許外資企業甚至民營企業涉足的。第四,融資方式的選擇。融資的方式有很多選擇,例如:債權融資、股權融資、優先股融資、租賃融資等,各種融資方式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分配也有很大的不同,對企業經營的影響重大。第五,回報的形式和方式的選擇。例如債權融資中本金的還款計劃、利息計算、擔保形式等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重點約定。如果投資人投入資金或者其他的資產從而獲得投資項目公司的股權,則需要重點安排股權的比例、分紅的比例和時間等等。相對來說,投資人更加關心投資回報方面的問題。第六,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投資建議書的撰寫。上述三個文件名稱不同,內容大同小異,包括融資項目各方面的情況介紹。這些文件的撰寫要求真實、准確,這是投資人判斷是否投資的基本依據之一。同時文件的撰寫需要法律上的依據,例如關於項目的環境保護要求必須實事求是地申明,否則,如果項目環保措施沒有達到國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規的要求,被環境保護部門下令禁止繼續運營,其損失無法估量。第七,盡職調查中可能涉及的問題。律師進行的盡職調查是對融資人和投融資項目的有關法律狀況進行全面的了解,根據了解的情況向投資人出具的盡職調查報告。第八,股權安排。股權安排是投資人和融資人就項目達成一致後,雙方在即將成立的企業中的權利分配的博弈。由於法律沒有十分有力的救濟措施,公司治理中普遍存在大股東控制公司,侵害公司和小股東的利益情況。對股權進行周到詳細的安排是融資人和投資人需要慎重考慮的事項。以上八個方面是投融資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當然其他的法律風險也可能存在,例如資金是否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到位、擔保形式的選擇等,這些都可能影響項目的正常進行。
㈥ 集資和融資的區別
融資是合法的,集資有非法的也有合法的,合法的集資也屬於融資。
集資是融通資金的方式之一。
集資是從企業內部獲得資金,讓自己下屬拿出錢來入股就是集資。
金融活動的生命在於企業規模擴張沖動和社會資金投資沖動之間的相互需求。一方面,現代工商業及金融業發展往往需要通過合法的金融手段募集閑置社會資金,通過資源互補實現企業的發展進步;另一方面,社會上存在大量的閑置資金,具有天生的投資增值需求。上述兩種沖動的相互滿足除通過銀行吸儲貸款實現之外,還可以通過企業直接向社會集資實現。由於集資活動天生具有投資者先支付對價後收取回報的信用性,以及投資者與資金使用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性,所以集資活動在組織上述兩種沖動對接的過程中,其合法性主要取決於其是否對最大限度避免資金運作失敗風險採取了有效的措施,以及上述措施是否在足夠保護社會投資者的目標上達到合理的程度。
盡管缺乏更加有效的區分標准,集資活動根據集資對象和范圍的不同,而區分為「向特定對象的集資」和「向不特定對象的集資」(社會上有說法稱上述兩種不同的集資方式為「私募」和「公募」,但該二用語並非法律用語)。由於特定和不特定集資對象在投資理性和影響社會穩定程度等方面的差別,法律對向不特定對象集資活動的合法性具有更加明確和嚴格的監管要求,包括但不限於限制集資人資格、嚴肅行政審批程序、規范信息披露和集資程序、保障履約能力等方面。
如果個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的行為的話,是不能集資的,這就是所謂的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的行為。非法集資往往表現出下列特點: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是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一般來說,具有以上四個特徵的集資行為可以認定為非法集資,但判斷非法集資的根本特徵是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以及有承諾給出資人還本付息的行為。
㈦ 融資和集資的區別是什麼
融資是指的資金融通,集資是指合作投資或資金集聚。
集子是融通資金的方式之一專。
沒有什麼屬手續。
但是要辦理從事融通資金的業務,則要有專門機構的審查批准文件。如投資公司,必須要有管理部門認可的或指定的會計事務所的驗資報告。
㈧ 融資、集資、合資的區別
1、定義不同。
融資,英文是financing,從狹義上講,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 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
集資是是國家金融系統發展初期階段的幼稚產物,是國家通過金融機構,銀行、債券、基金、保險、公益慈善捐助救助等,依法經營管理和監管,吸收社會和個人閑散富餘資金,保障金融體系動態循環,確保金融市場穩定,維護國家經濟發展,避免和防止金融體系內外的各種預期風險,把風險控制在可控的范圍之內。
合資是一種快速低成本進入新市場的有效方式。合資的一種普遍形式是大型跨國公司和經營地所在國的企業合作,從而能更容易地滲透入該國的市場。
2、資金獲取來源不同。
融資主要通過銀行貸款、股票籌資、債券融資、融資租賃、海外融資、典當融資、P2C互聯網小微金融融資平台、基金組織、銀行承兌、直通款、貸款擔保、國家性基金等方式獲得資金自持。集資是從企業內部獲得資金,讓自己下屬拿出錢來入股就是集資。合資是兩家公司共同投入資本成立。
3、技巧不同。
融資在和投資人正式討論投資計劃之前,需做好四個方面的心理准備,即准備應對各種提問、准備應對投資人對管理的查驗、准備放棄部分業務、准備作出妥協。
合法集資限制集資人資格、嚴肅行政審批程序、規范信息披露和集資程序、保障履約能力,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的行為。
合資則是兩家公司共同投入資本成立,分別擁有部分股權,並共同分享利潤、支出、風險、及對該公司的控制權,可能只為一個專案或計劃而成立。
(8)融資與集資的區別擴展閱讀
融資涉及的法律問題主要有:
一、融資人的法律主體地位。作為企業的承包人只有承包經營的權利,無權處理企業投融資之類的重大事項。
二、投資人的法律主體地位。融資人應當慎重考察核實融資人的情況,以防上當受騙。
三、投融資項目要符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產業政策。
四、融資方式的選擇如債權融資、股權融資、優先股融資、租賃融資等對企業經營的影響重大。
五、回報的形式和方式的選擇,債權融資中本金的還款計劃、利息計算、擔保形式等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重點約定。
六、撰寫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投資建議書,文件的撰寫需要法律上的依據。
七、盡職調查中可能涉及的問題。
八、股權安排。對股權進行周到詳細的安排是融資人和投資人需要慎重考慮的事項。
㈨ 非法集資和融資有什麼區別
首先來、兩者在人數上有區別:自
1、集資,是通過「集」獲得資金,意味著至少向兩人或者兩個人以上的人獲得融資。
2、融資,指通過一個以上主體(包括一個主體)獲得融資。
其次,兩者在行為上有所區別:
1、非法集資一般泛指超過法定融資對象人數上限獲得社會資金的行為。比如有限責任公司最高股東上限為80人,但該公司通過股權融資的方式接受超過80人的投資,即可定性為非法集資。
2、非法融資主要體現在「非法」上,指通過不法手段獲得的融資,比如通過證件和相關證明造假騙取銀行貸款等。
非法集資是一種犯罪活動,都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遇到非法集資首先不能慌亂,當事人可以立即報案,當事人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有必要,可請刑事律師王!學/+強/@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