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呀,資金在信託公司,主人同意後,資金就由信託公司打理。
② 如果人去世了,微信號或QQ號會怎麼樣
現在,微信和QQ是人們離不開的社交平台。有了微信或QQ方便我們跟他人互動聯系,可以說微信、QQ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巨大的便利。那麼我們在想人去世了,他的微信號和QQ號會怎麼樣呢?
當然財產方面,只要第三方相關材料准備齊全,平台自會妥善處理。關於QQ、微信中的內容,因為人去世就要被消除確實讓人覺得可惜。畢竟,現在人們早已把QQ、微信這種社交平台當做自己生活的另一個現實世界。人們喜歡把一些圖片文字等幾乎生活的全部都發布在社交平台上,對於經常在空間、朋友圈發狀態的人來說,通過這些平台你可以獲得一個人的生平,可以了解他的很多信息,甚至包括他的喜怒哀樂。這么多的內容如果就這樣被“清空”,真的讓人忍不住扼腕嘆息。這些發布在QQ、微信上的經歷對於一些人來說,就是一個人最為寶貴的財富。
之前聽到有人開玩笑說,以後一個人去世以後就在他的墓碑上刻上他的微信二維碼,這樣經過的人掃一下,就能知曉這個人的一生。說者無心聽者有意,雖是玩笑話,我覺得卻也無不可。這也是人們希望在死後不想被遺忘想要被記住的一種美好祈願吧!不僅僅是QQ和微信號,其他平台賬號在人去世後會怎麼處理也是大家十分關心的事。
③ 信託關系中受益人先於委託人死亡財產怎麼辦
信託如果仍在存續期,信託財產仍受受託人管理,因受益人死亡所形成的受益權轉讓,原則上第一順位繼承人是委託人,或者受益人有生前遺囑的,按其遺囑要求轉讓信託受益權,財產權在信託計劃沒有終止前是不會產生變化的。
④ 作為共同受益人的委託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時,其信託受益權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
按照本條的規定,設立信託後,如果發生自然人委託人死亡或者法人委託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的情形,對信託財產應當按照如下兩項原則進行處置:
一,委託人是惟一受益人的,信託終止,信託財產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
委託人是惟一受益人的信託,信託利益全部由委託人享有,自然人委託人死亡或者法人委託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都意味著委託人的法律上主體資格的喪失,承受信託利益的受益人主體已不存在,信託目的已經無法完成,信託關系應當終止。在發生這種情況時,委託人是自然人的,信託財產應作為委託人的遺產處理。委託人是法人的,其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的,必須進行清算,信託財產應作為委託人的清算財產處理。
二,委託人不是惟一受益人的,信託存續,信託財產不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但作為共同受益人的委託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時,其信託受益權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
1、在委託人不是惟一受益人的信託關系中,委託人死亡或者終止,或者受益人之一死亡或者終止,其他受益人依然存在,信託目的尚未完成並且可以繼續完成,其他受益人仍可繼續享受信託利益,因此,信託關系不應終止而應當存續。在信託關系有效存在的情況下,信託財產仍應為信託目的而獨立存在,與委託人未設立信託的其他財產相區別,不能將信託財產作為委託人的遺產或者清算財產。
2、如果委託人是受益人,其享有的受益權應屬於其未設立信託的其他財產。因此,當委託人為共同受益人之一,而委託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時,委託人的信託受益權可以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委託人是自然人的,受益權歸入其遺產。委託人是法人的,受益權作為清算財產。
⑤ 丈夫病故共同財產的繼承香港的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在無遺囑死亡或有遺囑死亡但無指定遺囑執行人時,香港法例第10章附例《非訴訟性遺囑檢定規則》第21條規定了有權向高院申辦死者遺產繼承人的優先層次,主要部分如下:
(1)死者在生配偶或在1971年10月7日以前在香港所納之妾侍。
(2)死者之合法子女(包括死者在1971年10月7日以前在香港所納妾侍所生之子女)或先於死者死亡的該等子女的後裔。
(3)死者的父親或母親。
(4)死者的兄弟姐妹或先於死者死亡的該等兄弟姐妹的後裔。
2、香港法例第10章《遺囑檢定用遺產管理條例》第25條規定,向高院申辦遺產承辦時,如由自然人申請辦理時只需由1人辦理即可,但最多不能超過4人。如遺產涉及未成年人或享有終生權益人的利益時則需由至2人辦理。但以上各情況均可由根據香港法例第29章《信託人條例》注冊成立的法人信託公司單獨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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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以看出死者財產繼承權順序為配偶,合法子女及其後裔,父母,兄弟姐妹及後裔。
死者配偶擁有最優先繼承權,這一點與大陸繼承法規不一樣的。
大陸繼承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並列繼承,均分遺產。
⑥ 信託會因委託人或受託人的死亡而終止嗎
信託不會因委託人或受託人的死亡而終止。
信託終止條件:
(l)自益信託的解除:除信託文件另有規定外,自益信託的委託人成者其繼承人可以隨時解除信託。
(2)委託人變更受益人或者處分受益人的權利:受益人對委託人、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權行為,或者經受益人同意,或者出現信託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委託人可以變更受益人或者處分受益人的受益權。
(3)他益信託的解除:他益信託的受益人對委託人有重大侵權行為,或者經受益人同意,或者出現信託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時,委託人可以解除信託。
(4)信託的連續性:除本法或者信託文件另有規定外,信託不因委託人、受託人死亡或者不能履行職責而終止。
(5)信託的終止:出現本法規定的6種情形之一的,信託終止。
(6)其他有關人員的協助義務:受託人職責終止時,受託人的繼承人、遺產管理人,監護人、清算人應當妥善保管信託財產,協助新受託人接管信託事務。
(7)信託終止時剩餘信託財產的歸屬:信託終止後仍有剩餘信託財產的,應歸屬於信託文件規定的人:信託文件未規定的,應歸屬於受益人或其繼承人,受益人或其繼承人放棄的或者受益人死亡且沒有繼承人的,歸屬委託人或其繼承人。
(8)信託終止的,在剩餘信託財產轉移給權利歸屬人的過程中,信託視為存續。
(9)信託終止後對信託財產的強制執行:人民法院依本法規定對原信託財產強制執行的,以權利歸城人為被執行人。
(10)信託終止後受託人行使給付報酬等請求權:受託人依本法規定請求給付報酬、從信託財產中獲得補償的權利時,可以留置信託財產或者對剩餘信託財產權利歸屬人提出請求。
(11)受託人做出清算報告的義務:信託終止後,受託人應當做出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經受益人或權利歸屬人同意後,免除受託人就清算報告所列事項的責任,受託人有不正當行為的除外。
⑦ 遺產規劃中的信託可以撤銷或保持不變。可撤銷的信託叫生前信託,即將死亡,也可撤銷
可撤銷的信託叫遺囑信託,即將死亡,也可撤銷.
生前信託,也稱遺產信託,保持不變
⑧ 財產信託未完成,委託人死亡怎麼辦
1、先看信託設立時《信託合同》有無針對這種情況的特殊處理方案,有的話,按合同執行。
2、針對這種情況合同無特別說明,按信託法第五十二條:信託不因委託人或者受託人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而終止,也不因受託人的辭任而終止。
因此委託人死亡對未完成的信託財產一般不會有大的影響。
你說的這種情況多發生在遺產信託上。
⑨ 如果信託受益人突然死亡,那麼託管資金到期後該怎麼處理
這種情況下,信託財產歸於受益人的法定繼承人。要看看資金信託合同裡面有沒有相關規定,這種情況下,受益權的轉變,一般也是要收取手續費的。
⑩ 家族信託怎麼當事人死後還會發生財產問題
優點:
1、A身故復或信託到期,分制配給受益人B
2、委託人A自行做投資決策
3、一次雙錄,到期前均不用雙錄
4、保證優先認購權
5、投資+傳承+受益人風險隔離
6、靈活終止、可升級為定製型、幾乎免費的家族信託體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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