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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非法融資

發布時間:2020-12-28 10:40:44

㈠ 小額貸款公司通過P2P融資違法嗎

違法。P2P屬於第三方金融中介,不允許有資金池,有資金池涉嫌非法集資。小額貸款如果採用P2P融資顯然違法。
法規:
中國銀監會下發《關於小貸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規定:小貸公司不吸收公眾存款。
經營原則:
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吸收社會存款,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銀監會指出了三條路小貸公司資金來源途徑: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
定義: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額貸款普遍採用的融資模式:
1、聯合出資。
2、增資擴股。
3、從銀行融資。

㈡ p2p理財是非法洗錢嗎

P2P合法嗎?
P2P網路借貸平台是P2P借貸與網路借貸相結合的金融服務網站。版P2P借貸實際是民間借貸,網路平台擔當權是一介中介角色,借款人和投資人是一對一的關系。當然如果P2P非法吸收存款貸款或者搞非法集資或者搞詐騙那是違法犯罪行為,投資人在識別和控制風險一定要注意到這一點。
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是有區別的。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基準利率4倍。我國正在制訂互聯網金融管理辦法,對其加強監督管理。
《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㈢ P2P平台是非法集資嗎

P2P不算是非法集資,首先我們需要了解非法集資和P2P的差別
一、出借人群不同:P2P借貸是具有小額資金需求的個人,一般情況下為了減小風險,會對資金進行雙向打散,即一個借款人的借款會來自多個不同的投資人或者一個投資人的資金會借給多個借款人。但不管什麼情況下,每一筆借款都是獨立存在的。而非法集資的集資對象卻是指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而不是少數特定的人。
二、借款用途不同:p2p吸收資金的目的是用於生產、生活等,一般來講借款方具有還款意願,能夠及時清退集資款項。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目的是所吸收資金用於發放貸款謀利。
三、收益率不一樣:p2p的收益率比銀行同期利率好一些,但利率受法律規定限制,在同期利率4倍以內。而非法集資擁有的高利息,比對應收益率高出很多,一旦資金鏈出現斷裂,即無法追回,那麼出借人資金將無法得到相應保障。
同時非法集資具有以下特點: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據了解在此方面,知源貸以嚴密的風控系統,透明的資金流向等優勢,已經成為投資者最青睞的企業之一。因為像知源貸這樣的正規平台會將借款項目信息披露真實、公開、透明,投資者在每一筆投資時都會看到借款人的詳細信息、資金的具體流向和還款來源,讓投資人在投資前就對項目有100%的掌控。
【幾何金融】

㈣ 怎麼區分正規p2p和非法集資的區別

非法集資是一種犯罪活動,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版准,以發行股票、權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一、出借人群不同:P2P借貸是具有小額資金需求的個人,一般情況下為了減小風險,會對資金進行雙向打散,即一個借款人的借款會來自多個不同的投資人或者一個投資人的資金會借給多個借款人。但不管什麼情況下,每一筆借款都是獨立存在的。而非法集資的集資對象卻是指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而不是少數特定的人。
二、借款用途不同:p2p吸收資金的目的是用於生產、生活等,一般來講借款方具有還款意願,能夠及時清退集資款項。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目的是所吸收資金用於發放貸款謀利。
三、收益率不一樣:p2p的收益率比銀行同期利率好一些,但利率受法律規定限制,在同期利率4倍以內。而非法集資擁有的高利息,比對應收益率高出很多,一旦資金鏈出現斷裂,即無法追回,那麼出借人資金將無法得到相應保障。

㈤ p2p公司非法集資,其中有的投資人報案了,有的沒有報案。法院最後清算

根本區別:否監管行 經投資朋友經聽兩名詞資金存管資金託管兩者底關系呢據互聯中國金融指導意見第十四條 客戶資金第三存管制度 所提 除另規定外業機構應選擇符合條件銀行業金融機構作資金存管機構客戶資金進行管理監督實現客戶資金與業機構自身資金賬管理 9月份銀監高層所提 P2P 十監管原則第五條 投資資金應該進行第三託管能存款代替託管託管獨立監管行 比兩者表述再結合《商業銀行客戶資金託管業務指引》於資金託管業務規定:客戶資金託管業務指商業銀行作託管接受客戶委託按照律規規定合同約定履行安全保管客戶資金、辦理資金清算、監督資金使用情況、披露資金保管及使用信息等職責客戶保障資金專款專用、提高效率、防範風險、提升信用資產託管業務 經觀察容易發現資金存管託管間區別其實於託管否監管行即否項目資金真實性走向進行核實包括要核實借款信息借款合同真實性需要跟蹤監督資金進入借款賬戶具體流向即資金流向問題錢花 現所談資金存管則至少應該包括兩點:( 1) 借貸雙投資與借款均平台合作銀行立賬戶; (2) 銀行按照託管協議約定指令進行資金劃轉實現投資借款間點點直接流資金實現平台手客戶資金隔讓平台再干涉投資資金原第三支付託管實現部功能並沒項目真實性等進行審核相比較銀行即使做資金存管比第三支付託管安全級別高監管更傾向於讓銀行 P2P 資金進行存管甚至託管 現監管提存管非託管呢 關於點現主要觀點集兩點: 第真做託管難度 面體現 P2P借款項目真實性判斷目前內徵信體系看明顯太現實銀行自身貸款業務於終資金用途進行持續追蹤銀行做呢銀行確認並做借款本身真實存並嚴格審查借款系列相關資料信用信息固定資產抵押等降低壞賬風險同投資銀行利率比 P2P 低原要肩負審核 P2P 借款責任意願低呢 P2P 見幾類借款都銀行 願搭理 我現說 P2P 拓寬借款渠道同借錢銀行利息低我能銀行借錢要平台借呢說句聽 P2P 平台相於銀行說借款質量總低點第二面體現銀行要實現託管系統技術建設要實現 P2P 資金託管銀行必須專門重新打造套系統所付間金錢、精力本都高我相信請給間 二、銀行做託管態度謹慎 前面咱說銀行若真進行託管需要擔負責任同搭自家聲譽付收入難比所銀行其實太願意趟渾水前聲音提央媽改字給銀行留撇清責任路續實踐操作預留足夠解釋空間管揣測事實我都應該抱著客觀態度 銀行資金存管呢 其實必糾結於底資金存管資金託管 ,實際操作 ,資金存管 官標配, 資金託管 頂配 , 看看各家P2P 平台銀行談哪種程度 配置 投資需注意看清楚銀行平台間簽訂協議底包括哪些自選擇合適自味揪住概念放沒取處 據西瓜理財創始卡卡羅特介紹 ,銀行提供 配置 致強監管、弱監管兩種類型強監管資金、項目全流程跟蹤弱監管負責資金存管跟蹤交易流程 兩種模式銀行資金賬戶體系 +支付、銀行資金賬戶體系 +第三支付兩種模式前者銀行提供資金賬戶且要監管平台每項目及資金流者則由銀行提供賬戶支付環節則由第三支付完 目前已經展資金存管、託管業務銀行民銀行、招商銀行、廣發銀行均屬於第類屬於託管模式建行、信銀行則屬於第二類前段間像看新聞說浦發銀行加入隊伍例民銀行與其 P2P 平台合作規定用戶平台注冊要跳轉接入民銀行頁面才能完充值、投資、資金劃轉等流程通其跨行轉賬系統完資金流要進行類似操作 招商銀行、廣發銀行同展類業務平台須廣發銀行設交易資金、風險備用金託管帳戶服務費賬戶投資者資金進入平台廣發銀行資金託管賬戶招商銀行則先平台設立賬戶並賬戶面設二級賬戶投資融資資金都二級賬戶面入平台用資金 通銀行 +第三支付模式第三支付機構避免局風險目前建行、信銀行均採用模式根據公信息信銀行述業務由易寶支付提供支付通道服務懶貓金服負責系統接、平台接入信銀行按監管要求進行資金存管建行與信富合作則前者建行立交易資金專用賬戶委託建行賬戶內資金進行存

㈥ P2P網路借貸領域非法集資什麼意思

網上的各種這個貸 那個借的,大部分是詐騙信息的,,
別的基本都是高利貸的玩意的,回你上去了就算是答被坑了
有什麼情況也別去找高利貸啊,
網上的各種幫你辦手續貸款 辦卡 提額 什麼的,統統的都是虛假的,詐騙的
不要想著借錢過日子,那不是生活方式的,
最大的問題是,你後面用什麼還,平時連花的都沒的花的,後面用什麼還,還有利息呢

你要是不信可以去找他們,記得把你的經歷回復在這個問題下面,
沒錢的想過有錢的日子, 就是有錢了你也不知道怎麼花的
用借款還借款,呵呵,都沒錢還利息,還不是越借越多
另外說一句,這個貸款,是人死債不爛的, 就是人死了,也要你父母 家人給你還的
還不起進了牢,出來你還是要還的
順便說一下,私人貸款雖然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但是你借了人家的錢,是你自願的,又不是人家逼你的,就算是高利貸,你還不起了人家找上你家門來,你也是要還款的,就算你報警,警察也說不了什麼的,最多就是幫你們協商解決,高利貸嘛,貸款利率只要不高於同期銀行最高利率3倍,警察也說不了什麼的,畢竟是你自個乾的缺逼事

㈦ 什麼樣的P2P涉及非法集資

第一,資金池模式

一些P2P網路借貸平台通過將借款需求設計成理財產品出售給放貸人,專或者先歸集資金屬、再尋找借款對象等方式,使放貸人資金進入平台的中間賬戶,產生資金池,此類模式下,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第二,不合格借款人導致的非法集資風險

一些P2P網路借貸平台經營者未盡到借款人身份真實性核查義務,未能及時發現甚至默許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個虛假借款人的名義發布大量虛假借款信息,即借款標。

向不特定多數人募集資金,用於投資房地產、股票等市場,有的甚至直接將非法募集的資金以放高利貸的方式賺取利差,這些借款人的行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第三,龐氏騙局

個別P2P網路借貸平台經營者,發布虛假的高利借款標募集資金,並採用在前期借新貸還舊貸的龐氏騙局模式,短期內募集大量資金後用於自己生產經營,有的經營者甚至捲款潛逃。此類模式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

㈧ P2P業務到底和非法集資有什麼不同

非法集資和p2p的區別在哪裡

1、出借人群不同:P2P借貸是具有小額資金需求的個人,一般情況下為了減小風險,會對資金進行雙向打散,即一個借款人的借款會來自多個不同的投資人或者一個投資人的資金會借給多個借款人。但不管什麼情況下,每一筆借款都是獨立存在的。而非法集資的集資對象卻是指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而不是少數特定的人。

2、借款用途不同:p2p吸收資金的目的是用於生產、生活等,一般來講借款方具有還款意願,能夠及時清退集資款項。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目的是所吸收資金用於發放貸款謀利。

3、收益率不一樣:p2p的收益率比銀行同期利率好一些,但利率受法律規定限制,在同期利率4倍以內。而非法集資擁有的高利息,比對應收益率高出很多,一旦資金鏈出現斷裂,即無法追回,那麼出借人資金將無法得到相應保障。

P2P領域主要有三種情形可能導致非法集資:

1、一些網路借貸平台通過將借款需求設計成理財產品出售給放貸人。或者先歸集資金、再尋找借款對象等方式,使放貸人資金進入平台的中間賬戶,並由平台實際控制和支配。

2、網路借貸平台沒有盡到借款人身份真實性核查義務,未能及時發現甚至默許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個虛假借款人名義大量發布虛假的借款信息。

3、網路借貸平台發布虛假的高利借款標的,甚至發假標的進行自融,並採用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模式,短期內募集大量資金滿足自身資金需求,有的經營者甚至捲款潛逃。

(8)p2p非法融資擴展閱讀:

非法集資具有以下特點: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參考資料:網路-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

網路-非法集資

㈨ p2p非法融資8000萬,應該判幾年

要看法律了。
可以參考去年的東方創投的主犯鄧亮,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法院判處3年有期徒刑,並罰金30萬元。

㈩ 什麼情況下P2P網路借貸平台涉嫌非法集資

1、借款人直接借款模式:即借款人通過向不特定多數人募集資金用於房地產、股票、債權等投資,而P2P平台沒有盡到審慎核查的義務,不能及時發現甚至默許、幫助借款人實施非法集資犯罪活動。

2、P2P平台自融模式:P2P平台設立者或運營商在網路借貸平台上通過虛構交易、增加借款數額等方式發布虛假借款信息以獲取投資者資金,將獲得資金用於自身的生產經營。在這種模式下,P2P平台僅僅是非法集資活動的偽裝形式,沒有改變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的性質。

3、P2P平台資金池模式:平台利用對資金有管理許可權的便利條件,採取發布虛假標的、設置特殊理財項目的方式提前聚攏資金,或者擅自改變借款的期限、金額以實現資金和項目的錯位,歸集一定數量的資金形成資金池,用以出借或者投資甚至捲款潛逃。

(10)p2p非法融資擴展閱讀:

特點:

1、因P2P網路借貸平台的交易流程主要在網上進行,所以和傳統的非法集資犯罪相比,衍生的非法拘禁、綁架、故意傷害等直接侵犯人身健康安全的衍生犯罪較少,但投資人為籠絡、獲取資金而誘發的洗錢、詐騙、貪污賄賂等犯罪頻發。

2、在伺服器選擇上,有從事網路非法集資的P2P公司為了逃避打擊,選擇使用境外伺服器實施跨地域、跨國界作案。這都使得以物理空間中的地域劃分為基礎的傳統刑事管轄規在應對網路非法集資犯罪時出現了矛盾,給偵查破案帶來新的挑戰。

3、在P2P平台非法集資犯罪偵查中,電子數據成為主要的證據形式。借貸雙方多使用網上銀行、支付寶、財付通等金融支付工具進行交易,資金往來主要依靠網上銀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劃撥,而且個別網站為吸引用戶而專門設計了模擬貨幣、電子貨幣交易系統,所以電子證據成為偵查P2P平台非法集資犯罪的取證重點。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P2P網路借貸平台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非法集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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