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眾籌融資如何防範法律風險
陌籌君查看到,目前,國內各眾籌網路平台都宣稱眾籌不是非法融資,都回明確項目發起人不能以答股權和資金作為回報,也不能許諾任何資金上的收益,但是對於如何規避司法解釋中的以實物形式給付回報的約束存在一定的模糊空間。如果按照司法解釋的字面理解,只要是用實物予以回報均可能構成違法。眾籌融資的項目發起人和平台應當明確其回饋給投資者的是產品或者某種確定的服務,且這種產品或服務直接來自於前期項目或者是前期項目衍生的內容。此外,應予明確的是,確定非法融資的關鍵在於受害主體的不特定性和其對金融秩序的危害,而非行為的形式特徵。 與眾籌融資相關的另一個罪名「集資詐騙罪」規定於《刑法》第192條。該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構成集資詐騙罪。18號解釋第四條對構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進行了明確。因此,眾籌項目發起人應將籌集的資金用於項目計劃中設定的項目和名目,將資金使用按照眾籌規則進行公示,如果項目失敗則應按規則退還款項。如此,便不會被認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望採納哦
⑵ 請問眾籌和非法集資的區別是什麼
眾籌和合法的,非法集資是非法的,眾籌是為了達成大家的目標,大家都有所收獲,非法集資主要是個人或機構斂財去揮霍。
⑶ 眾籌融資的模式是什麼
眾籌指通過互聯網方式發布籌款項目並募集資金。相對於傳統的融資方式,眾籌更為開放,能否獲得資金也不再是由項目的商業價值作為唯一標准。只要是網友喜歡的項目,都可以通過眾籌方式獲得項目啟動的第一筆資金,為更多小本經營或創作的人提供了無限的可能。眾籌模式呈現方式大致分為4種:
第一, 債權眾籌:以承諾償還本金和利息為回報方式,利用社交工具,發型債券的模式。如p2p的平台(人人貸)。
第二, 股權眾籌,以股權和股權收益為回報的眾籌。適用於初創小型公司,可以利用眾籌平台做融資,從而讓更多人參與,支持他創立公司。
第三, 回報式眾籌。簡單來講就是你出資,我給你一種回報。是目前比較多,適合更多眾籌項目的一種模式。包括很多細分。①憑證式眾籌(出錢,兌換憑證);②產品式眾籌(產品還處於籌備階段,預計會多久上市,後期會以後來生產出來的產品和服務作為回報。如:點名時間);③置換式眾籌(出錢換服務。黑馬運動會就算是置換式眾籌);
第四, 捐贈式眾籌(無償捐助、公益類型的)。
投資者進行無償的捐贈的一種公益性的眾籌方式。所積累的資金也稱為善款,以備以後國家或者公益上來用,所以基本上公益使用這種捐贈式眾籌類型的比較多,而對於企業和商業來說卻是極少的類型。
⑷ 眾籌融資的有哪些類型
1、股權型眾籌:這種眾籌模式不僅僅適用於普通的創業型公司,還適合一些成熟的企業募集資金。股權投資一般風險較大,回報周期較長。
2、公益性眾籌:是一個非營利的眾籌服務模式,通過捐助的形式幫助有需要的人提供一定的援助,例如幫助一些癌症病人、孤寡老人、山區孩子等。國內的募捐型眾籌平台主要有:京東眾籌、輕松籌、施樂會等。
3、產品眾籌:籌集人會通過回報來感謝投資者的幫助,會承諾給投資者產品或者其他福利。
4、借貸型眾籌:意思就是籌資者通過利息回報的方式來募集資金,一些p2p平台本質上就是借貸型眾籌或者債務型眾籌。
(4)眾籌融資合規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當計劃參與初創企業的眾籌融資時,首要就需要分清哪些初創企業是超額認購的,哪些是認購不足的。當然市場不充分也可能會造成認購不足,這點需要注意。
投資初創企業獲得的回報完全遵循冪律定律,即表現最突出的初創企業貢獻了大部分的投資回報。但從近期的初創企業融資情況來看,大部分初創企業其實都存在被過分誇大並且超額認購的跡象。
對創業企業來說,最理想的眾籌融資就是由其產品的潛在用戶領投(比如HR經理投資新款HR管理軟體)。這也可以用來解決逆向選擇的問題,因為創業企業的創始人更歡迎了解他們產品價值的投資者,而非傳統的投資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眾籌融資
⑸ 眾籌融資的風險有哪些
風險主要有兩個方面,法律風險與經營風險。
根據我國現有法律規定,股權眾籌不僅存在行政違法違規的合規性問題,並且還存在可能觸及刑事犯罪的法律風險。同時,除卻這些法律上的風險之外,股權眾籌自身發展過程中也會集聚一些不可不防的潛在風險。
透明度與信息披露水平待提升;
退出機制待完善;
從目前現有實踐來看,股權眾籌行業缺乏比較好的退出機制。並且,股權眾籌融資主體大都是初創型企業,它們不希望投資者在短期內將股權轉讓,它們需要的更多是能夠長期投資的戰略投資者。然而許多投資者都希望能在短期內獲得收益,所以就出現了在股權眾籌中融資和投資雙方的矛盾。流動性不強也許會成為今後制約股權眾籌發展的因素之一,也使股權眾籌發展中面臨較大的退出風險。
參考資料:http://www.zczj.com/news/2016-06-24/content_7571.html
⑹ 眾籌融資風險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風險主要有兩個方面,法律風險與經營風險。
根據我國現有法律規定,股權眾籌不僅存在行政違法違規的合規性問題,並且還存在可能觸及刑事犯罪的法律風險。同時,除卻這些法律上的風險之外,股權眾籌自身發展過程中也會集聚一些不可不防的潛在風險。
透明度與信息披露水平待提升;
退出機制待完善;
從目前現有實踐來看,股權眾籌行業缺乏比較好的退出機制。並且,股權眾籌融資主體大都是初創型企業,它們不希望投資者在短期內將股權轉讓,它們需要的更多是能夠長期投資的戰略投資者。然而許多投資者都希望能在短期內獲得收益,所以就出現了在股權眾籌中融資和投資雙方的矛盾。流動性不強也許會成為今後制約股權眾籌發展的因素之一,也使股權眾籌發展中面臨較大的退出風險。
⑺ 眾籌融資平台有哪些風險
就目前市場來說,眾籌平台融資模式的風險主要有兩方面,一方面是需要承擔法律風險,另一方面則是信用風險。
一、法律風險
非法集資的風險
代持股風驗
知識產權權益受到侵犯的風險
存在「公開發行證券」的風險
監管制度缺失引發的風險
二、信用風險
項目發起者信用風險
眾籌平台的信用風險
⑻ 「全國首例眾籌融資案」宣判,眾籌真的合法了嗎
海淀法院指出,本案雖系個案,但對於中國發展迅猛的眾籌行業,此案具有積極意義:內
一是從判決書內容來看,法容院對本案涉及的眾籌融資交易整體上持支持和鼓勵的態度,認定涉案合同有效,這與《指導意見》鼓勵和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指導思想相符,為眾籌融資行業在中國的健康規范發展留下了空間。
二是系統地將當前眾籌融資領域內的一些問題進行梳理評述,也呈現出眾籌融資行業具體交易的細節問題。就社會最為關注的交易合法性問題,法院從裁判角度進行了具體分析和梳理,認為案中交易不屬於「公開發行證券」。
三、法院對案件所涉問題設置了判後答疑階段。其中法官講到,該案裁判結論是在客觀把握個案案情、適度結合當下眾籌行業發展現狀的情況下,在依法依規的基礎上所做的裁判。
當前,包括眾籌交易在內的互聯網金融交易仍在快速發展變化當中,規則的形成也並非一蹴而就,有待於實踐的進一步發展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