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
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促進我國融資租賃業健康發展,規范融資租賃企業的經營行為,防範經營風險,根據《合同法》、《物權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商務部有關規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企業是指根據商務部有關規定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業務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動。
融資租賃直接服務於實體經濟,在促進裝備製造業發展、中小企業融資、企業技術升級改造、設備進出口、商品流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推動產融結合、發展實體經濟的重要手段。
第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具備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資產規模、資金實力和風險管控能力。申請設立融資租賃企業的境外投資者,還須符合外商投資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配備具有金融、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專業知識、技能和從業經驗並具有良好從業記錄的人員,擁有不少於三年融資租賃、租賃業務或金融機構運營管理經驗的總經理、副總經理、風險控制主管等高管人員。
第五條 融資租賃企業開展經營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六條 商務部對全國融資租賃企業實施監督管理。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監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融資租賃企業。
本辦法所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第七條 鼓勵融資租賃企業通過直接租賃等方式提供租賃服務,增強資產管理綜合能力,開展專業化和差異化經營。 第八條 融資租賃企業可以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條件下採取直接租賃、轉租賃、售後回租、杠桿租賃、委託租賃、聯合租賃等形式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第九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以融資租賃等租賃業務為主營業務,開展與融資租賃和租賃業務相關的租賃財產購買、租賃財產殘值處理與維修、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向第三方機構轉讓應收賬款、接受租賃保證金及經審批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十條 融資租賃企業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應當以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
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
第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進口租賃物涉及配額、許可等管理的,應由購買租賃物方或產權所有方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融資租賃企業經營業務過程中涉及外匯管理事項的,應當遵守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和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第十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的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形成良好的風險資產分類管理制度、承租人信用評估制度、事後追償和處置制度以及風險預警機制等。
第十四條 為控制和降低風險,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對融資租賃項目進行認真調查,充分考慮和評估承租人持續支付租金的能力,採取多種方式降低違約風險,並加強對融資租賃項目的檢查及後期管理。
第十五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建立關聯交易管理制度。融資租賃企業在對承租人為關聯企業的交易進行表決或決策時,與該關聯交易有關聯關系的人員應當迴避。
融資租賃企業在向關聯生產企業采購設備時,有關設備的結算價格不得明顯低於該生產企業向任何第三方銷售的價格或同等批量設備的價格。
第十六條 融資租賃企業對委託租賃、轉租賃的資產應當分別管理,單獨建賬。融資租賃企業和承租人應對與融資租賃業務有關的擔保、保險等事項進行充分約定,維護交易安全。
第十七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加強對重點承租人的管理,控制單一承租人及承租人為關聯方的業務比例,注意防範和分散經營風險。
第十八條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租賃物的權屬應當登記的,融資租賃企業須依法辦理相關登記手續。若租賃物不屬於需要登記的財產類別,鼓勵融資租賃企業在商務主管部門指定的系統進行登記,明示租賃物所有權。
第十九條 售後回租的標的物應為能發揮經濟功能,並能產生持續經濟效益的財產。融資租賃企業開展售後回租業務時,應注意加強風險防控。
第二十條 融資租賃企業不應接受承租人無處分權的、已經設立抵押的、已經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的或所有權存在其他瑕疵的財產作為售後回租業務的標的物。
融資租賃企業在簽訂售後回租協議前,應當審查租賃物發票、采購合同、登記權證、付款憑證、產權轉移憑證等證明材料,以確認標的物權屬關系。
第二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充分考慮並客觀評估售後回租資產的價值,對標的物的買入價格應有合理的、不違反會計准則的定價依據作為參考,不得低值高買。
第二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的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
第二十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款,嚴禁偷逃稅款或將非融資租賃業務作為融資租賃業務進行納稅。 第二十四條 商務部及省級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商務部有關規定,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在履行監管職責的過程中,應依法加強管理,對所知悉的企業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密。
第二十五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對融資租賃企業的監督管理,對企業經營狀況及經營風險進行持續監測;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按照監管要求和職責配備相關人員,加強業務培訓,提高監管人員監管水平。
第二十六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重大情況通報機制、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及時、有效地處置融資租賃行業突發事件。
第二十七條 在日常監管中,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重點對融資租賃企業是否存在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進行嚴格監督管理。一旦發現應及時提報相關部門處理並將情況報告商務部。
第二十八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定期對企業關聯交易比例、風險資產比例、單一承租人業務比例、租金逾期率等關鍵指標進行分析。對於相關指標偏高、潛在經營風險加大的企業應給予重點關注。
商務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委託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協助了解有關情況。
第二十九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於每年6月30日前向商務部書面上報上一年度本行政區域內融資租賃企業發展情況以及監管情況。如發現重大問題應立即上報。
第三十條 商務部建立、完善「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運用信息化手段對融資租賃企業的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狀況等情況進行了解和監督管理,提高融資租賃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控制能力。
第三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按照商務部的要求使用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及時如實填報有關數據。每季度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填報上一季度經營情況統計表及簡要說明;每年4月30日前填報上一年經營情況統計表、說明,報送經審計機構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含附註)。
第三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變更名稱、異地遷址、增減注冊資本金、改變組織形式、調整股權結構等,應事先通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外商投資企業涉及前述變更事項,應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備案等相關手續。
融資租賃企業應在辦理變更工商登記手續後5個工作日內登錄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修改上述信息。
第三十三條 商務主管部門要重視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鼓勵行業協會積極開展行業培訓、從業人員資質認定、理論研究、糾紛調解等活動,支持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和依法維護行業權益,配合主管部門進行行業監督管理,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第三十四條 融資租賃企業如違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辦法相關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⑵ 融資案件歸中紀委那個部門管
中紀委主要監管的是省部級幹部,融資案件屬於金融口(財政部、商務部、版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國權家稅務總局、工商總局、海關總署、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中國工商銀行等26家機構),由中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負責。
四室負責監督檢查聯系單位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系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情況;承辦聯系單位中管幹部的違紀違法案件和其他比較重要復雜案件的初核、審查;綜合、協調、指導聯系單位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⑶ 開通融資融券後需要注意些什麼
風險
融資融券交易作為證券市場一項具有重要意義的創新交易機制,一方面為投資者提供新的盈利方式、提升投資者交易理念、改變 「單邊市」的發展模式,另一方面也蘊含著相比以往普通交易更復雜的風險。除具有普通交易具有的市場風險外,融資融券交易還蘊含其特有的杠桿交易風險、強制平倉風險、監管風險,以及信用、法律等其他風險。投資者在進行融資融券交易前,必須對相關風險有清醒的認知,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損失、實現收益。融資融券交易中可能面臨的主要風險包括:
一、杠桿交易風險
融資融券交易具有杠桿交易特點,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如同普通交易一樣,要面臨判斷失誤、遭受虧損的風險。由於融資融券交易在投資者自有投資規模上提供了一定比例的交易杠桿,虧損將進一步放大。例如投資者以100萬元普通買入一隻股票,該股票從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資者的損失是20萬元,虧損20%;如果投資者以100萬元作為保證金、以50%的保證金比例融資200萬元買入同一隻股票,該股票從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資者的損失是40萬元,虧損40%。投資者要清醒認識到杠桿交易的高收益高風險特徵。
此外,融資融券交易需要支付利息費用。投資者融資買入某隻證券後,如果證券價格下跌,則投資者不僅要承擔投資損失,還要支付融資利息;投資者融券賣出某隻證券後,如果證券的價格上漲,則投資者既要承擔證券價格上漲而產生的投資損失,還要支付融券費用。
二、強制平倉風險
融資融券交易中,投資者與證券公司間除了普通交易的委託買賣關系外,還存在著較為復雜的債權債務關系,以及由於債權債務產生的擔保關系。證券公司為保護自身債權,對投資者信用賬戶的資產負債情況實時監控,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對投資者擔保資產執行強制平倉。
投資者應特別注意可能引發強制平倉的幾種情況:
(一)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清償債務,證券公司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強制平倉,由此可能給投資者帶來損失;
(二)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證券價格波動導致維持擔保比例低於最低維持擔保比例,證券公司將以合同約定的通知與送達方式,向投資者發送追加擔保物通知。投資者如果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內足額追加擔保物,證券公司有權對投資者信用賬戶內資產執行強制平倉,投資者可能面臨損失;
(三)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因自身原因導致其資產被司法機關採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投資者信用賬戶內資產可能被證券公司執行強制平倉、提前了結融資融券債務。
⑷ 財務評價的融資前分析與融資後分析的區別
1、分析方法不同
融資前分析應考察技術方案整個計算期內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編制技術方案投資現金流量表,計算技術方案財務內部收益率、財務凈現值和靜態投資回收期等指標。
融資後分析應以融資前分析和初步的融資方案為基礎,考察技術方案在擬定融資條件下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和財務生存能力,判斷技術方案在融資條件下的可行性。
2、考察對象不同
融資前分析考察對象是技術方案整個計算期內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
融資後分析考察對象是技術方案在擬定融資條件下的各種能力。
(4)融資後監督擴展閱讀
財務分析的工作內容
1、資金運作分析:根據公司業務戰略與財務制度,預測並監督公司現金流和各項資金使用情況,為公司的資金運作、調度與統籌提供信息與決策支持;
2、財務政策分析:根據各種財務報表,分析並預測公司的財務收益和風險,為公司的業務發展、財務管理政策制度的建立及調整提供建議;
3、經營管理分析:參與銷售、生產的財務預測、預算執行分析、業績分析,並提出專業的分析建議,為業務決策提供專業的財務支持;
4、投融資管理分析:參與投資和融資項目的財務測算、成本分析、敏感性分析等活動,配合上級制定投資和融資方案,防範風險,並實現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5、財務分析報告:根據財務管理政策與業務發展需求,撰寫財務分析報告、投資財務調研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等,為公司財務決策提供分析支持。
⑸ 融資平台監管和監測有何區別
融資平台監管和監測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1、意思不同:
融資平台監管是對融資平台進行監管,監管融資平台出現的風險、不良信息和不良操作。融資平台監測的意思是對融資平台進行監測,監督測驗融資平台上的操作。
2、功能不同:
融資平台監管只有監管的功能;融資平台監測不僅有監管監督的功能還有監測的功能。
所謂地方融資平台,就是指地方政府發起設立,通過劃撥土地、股權、規費、國債等資產,迅速包裝出一個資產和現金流均可達融資標準的公司,必要時再輔之以財政補貼作為還款承諾,以實現承接各路資金的目的,進而將資金運用於市政建設。
地方融資平台,就是指地方政府發起設立,通過劃撥土地、股權、規費、國債等資產,迅速包裝出一個資產和現金流均可達融資標準的公司,必要時再輔之以財政補貼作為還款承諾,以實現承接各路資金的目的,進而將資金運用於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等肥瘠不一的項目。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是指各級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資為主要經營目的的公司,包括不同類型的城市建設投資、城建開發、城建資產公司等企業(事)業法人機構,主要以經營收入、公共設施收費和財政資金等作為還款來源。
⑹ 融資會有什麼影響
一、融資成本分析
融資成本是指使用資金的代價,包括融資費用和使用費用。融資費用(包括代理成本、尋租成本)是企業在資金籌集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使用費用(如股息紅利)則是指企業因使用資金而向資金提供者支付的報酬。由於融資費與融資額幾乎同時發生,因此,應將融資費從融資額中扣除。融資成本是融資效率的決定性因素,與融資效率成反向變化。
中小企業融資時要按融資成本的最小化原則,盡可能選擇對中小企業最有利的、最優惠的融資工具。中小企業不僅存在著上市難的問題,而且即使上市也存在著交易成本過高和規模不經濟問題,從而使得中小企業的股票融資效率更低。因為發行股票的手續費、資信評估費、公證費、審計費等均為固定費用,這些費用並不會因為發行規模小而相應減少。據統計,企業上市實際發行費用占發行額的1.84%-3.98%。
在債務融資方面,因為有稅盾效應,其融資成本與股票融資相比是低的。由於我國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規定了基準的貸款利率,而且貸款利率僅能在較小范圍內浮動,所以中小企業獲得的貸款利率不高,但這並不能說明債務融資效率就很高。事實上,因為政府對利率和金融服務收費的管制,限制了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風險定價能力,從而影響了它們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積極性。此外,限制金融機構對金融服務收費,也會挫傷金融機構調查和收集中小企業信息的積極性,進而影響它們提供信貸和其他金融服務的積極性,這必然使中小企業可獲得的信貸資金數量大大減少,實際上是雙方都不願意接受的低水平融資效率。
民間融資成本一般稱其為黑市利率,基於民間融資的高風險,黑市利率很高。商業信用是一種「自然性籌資」,它伴隨商品交易自然產生,不需辦理手續,一般也不附加條件,若沒有現金折扣或企業不放棄現金折扣,以及使用不帶息應付票據,企業利用商業信用融資並不產生融資成本。但由於商業信用所籌得的資金一般較少,所以從企業長遠發展來說,其實際總成本大於內部融資。
內部融資是企業將自己的稅後利潤轉化為積累,實質上是對企業追加投資。這種融資方式表面上看不用付出代價,實質上依然有融資成本——機會成本。企業若將內部積累用於其他投資,則投資收益便是留存收益的機會成本。總的來說,各種融資方式中內部融資的融資成本最低。
二、資金利用率分析
資金利用率可以從兩方面來反映融資效率。
(一)資金到位率,即融資籌集到的資金量與預期籌集資金量之比
資金到位率高,則企業把融資運用到經營上的程度就高,相應的融資效率就高。內源融資一直是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方式,資金到位率較高。考慮到企業的資金需要及個人所得稅的避稅效應,企業的留存收益一般都會留在企業中繼續投入生產。對於債權融資,由於受到企業規模、經濟實力、領導人素質、資金結構、信用等級和經營效益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中小企業的債權融資十分困難。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是中小企業最大和最主要的外源性債權融資渠道,但四大國有銀行的信貸策略明顯傾向於國有企業;而商業銀行、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出於風險的考慮,對中小企業實行「信貸配給」政策,很多企業申請的貸款只能部分得到,甚至有些企業被銀行和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多次拒絕,所以資金的到位率一直是較低的。
(二)資金使用率,即企業有效消化資金的能力
資金使用率越高,企業融資效率也就越高。從理論上講,由於中小企業對資金的渴求,從各種渠道獲得的資金將很快得到利用,但不排除以下兩種情況導致的資金利用率不足:上市的中小企業受到上市公司股權融資偏好的誤導,即使短期內無資金需求,只要達到增發的條件也會選擇增發,融入大筆資金。同時,由於最低資本規模要求,該規模一般都會高於中小企業的資本需求,使得部門資金無法得到真正利用。由於融資集中性與投資分散性的矛盾,也會導致資金利用率大大降低。不排除因為融資過程的延續時間較長,使得原先的市場機會與企業擦肩而過,而暫時又無其他投資機會而出現的資金閑置現象。
三、清償能力分析
清償能力是資金配置效率的一個重要指標,它不但能揭示資金再循環的效果,還能體現出企業的經濟業績、規模、發展潛力、信用狀況以及管理層狀況等。企業的經濟業績越好、規模越大、發展潛力越大、信用狀況越好、管理層整體素質水平越高、企業的清償能力越大,融資效率也就越高。清償能力與融資效率成正方向變動。股權融資由於不需要償還本金,不會產生因不能償債而產生的各種風險和不利影響。因此,可認為中小企業股權融資在考慮清償能力時,其融資效率是高的。內部融資在這一點上與股權融資具有相同的性質,即不需要償還本金。而對於債券融資來說,各種不能清償的風險和不利因素都是由債權融資所帶來的,這些風險和不利因素會導致融資效率的降低,這種融資效率降低的程度是以企業的不同而相異的,而中小企業在這一點上效率是低的。事實上,造成中小企業債權融資困境的一個主要原因即是清償危機,銀行不願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其較高的倒閉或歇業比率。據一些銀行管理人員估計,我國有近30%的中小企業在2年內消失;近60%在4-5年內消失。中小企業高比率的倒閉情況,顯然使向其發貸款的銀行也面臨著較大的連帶風險。鑒於此,銀行向其貸款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成本也會較高,自然使銀行不願向中小企業貸款。此外,貸款償還的高違約率也是銀行不願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的一個重要原因。在對我國城市商業銀行的調查中發現,中小企業的違約率要高於大企業的違約率。
四、資金使用自由度分析
企業對以不同方式融入的資金的自由支配程度是不同的。資金自由支配的程度越高,融資效率越高。企業內部融資資金在所有融資方式中自由度最高。股票融資的資金的自由度也較高,在實際操作中,只要及時披露,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就可以隨意更改資金投向。銀行信貸融資資金使用自由度要低於股票融資,因為在借款協議中,一般對資金的使用方向都有明確的規定,並附有違規處罰的條款。中小企業受融資渠道不暢所限,不得不接受銀行嚴格的約束條件,包括准備金制度、信貸補償性余額、周轉協定等。對於大筆貸款或經常性貸款還會有監督員進行日常監督,因此,債權融資在自由度上是低效的方式。民間借貸的出借者更關注借貸的歸還和高額的利息,對資金的使用過程不甚注意,且由於能力限制也無法跟蹤監控,相對於銀行信貸而言,企業對民間借貸資金的自由支配程度要高。商業信用不涉及資金的流動,且發生在專項交易中,所以資金使用的自由度最低。
五、融資風險分析
融資風險是指資金使用者使用不同來源的資金可能承受的損失。融資風險小,融資效率就高。由於股權融資和內部融資都不需要償還本金,不受使用期限的限制,不會產生因不能償債而產生的各種風險和不利影響,所以相對於其他債務性融資方式來說,二者的融資風險較小,但從控制權損失的角度講,股票融資風險遠高於內部融資。民間借貸由於缺乏正式的法律法規保護,從而無法訴諸於法律的保護,所以對資金借出者來說風險較高。但從資金借入者角度來說,民間融資風險要低於銀行信貸融資。銀行信貸借錢還錢都按協議、規定辦理,逾期不還會被罰款、被凍結存款,以後也得不到後續的貸款資金。商業信用融資的期限較短,如不能及時地償還應付賬款將失去信譽,以後的交易也很難達成,所以其融資風險介於銀行信貸和民間融資之間。
⑺ 融資專員的崗位職責
融資專員崗位職責:
1、負責針對公司選定的特定行業及項目進行信息收集和實地調查,保證信息的及時和准確。
2、負責組織開展市場調研工作,配合融資主管編寫融資預算方案。
3、維護和發展與目標融資機構的良好關系,積極與融資機構進行溝通聯系,開拓多元化融資渠道。
4、全面分析企業的財務狀況,尋找合適的融資目標機構,並針對金融機構的特點進行設計融資項目和方式。
5、與目標金融機構進行商談,提供最佳的融資方案和條件,與其進行有效溝通,共同解決問題使雙方達成融資協議。
6、配合融資主管進行資金分析和調配,做好企業內部資金安排,並監督企業內部的資金使用情況,優化資金結構,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7)融資後監督擴展閱讀
一、融資專員含義:
1、融資專員,是輔助融資主管工作的人員,主要配合融資主管編寫融資預算方案並完成相應的融資工作,負責做好企業內部的融資安排,監督企業內部的資金使用情況,優化資金結構,提高企業資金使用效率。
二、融資專員應具備的能力:
融資專員應具備融資、投資以及財務等相關專業知識。
2.具備較強的溝通和協調能力。
3.具備較強的公關能力。
4.具備扎實的文字功底。
5.具備良好的邏輯思維能力。
三、融資專員職業發展:
1、融資專員是企業的基層人員,要想獲得很好的職業發展需要付出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進行學習和經驗積累,與金融機構等融資目標進行商業會談能很快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2、融資專員的職業發展方向是融資主管、融資經理、融資總監,只有不斷的向領導學習,形成自己的職業風格,才能在行業中站穩腳跟。
3、融資專員可以多學習一些投資方面的知識和經驗,發展才會更廣闊。
⑻ 融資後 投資公司如何監管企業
最關鍵的就是財務部門了,如果設有董事會的話,還要派駐董事,保證公司的投資方向正確或是安全!然後半年或是一年,聘請第三方會計事務所進行審計!
⑼ 金融融資公司由哪裡監督
一般由地方金融辦直接監管,不過融資公司要看公司資質,需謹慎啊
⑽ 財政怎樣監督融資平台資金
民間的閑散資金集中起來,統一由財政部門掌握管理,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在不以盈利為直接目的的前提下,採用直接或間接貸款方式,支持企業或事業單位發展生產和事業的一種資金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