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針對農村集體資產產權歸屬不清晰、權責不明確、保護不嚴格等問題日益突出,侵蝕了農村集體所有制的基礎,影響了農村社會的穩定,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勢在必行。
改革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兩點:1、改革試點的重要基礎: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重點探索界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具體辦法;建立健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登記備案機制;依法保障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落實好農民對集體經濟活動的民主管理權利。
2、改革試點的重要目的: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要按照「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要求,從實際出發,進行農村集體產權股份合作制改革。
拓展資料:
2014年12月,由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制定《關於引導農村集體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正在徵求相關意見,等待會簽。2016年12月26日,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
『貳』 農村企業融資方式有哪些
基於我國農戶固有的弱勢,現階段,我國農戶可利用的融資方式很有限。一般的農內戶很難從親朋容之外獲得資金。經營規模較大、經營范圍較廣的有實力的農戶,可以通過社會關系和政府有關部門人員接觸信息源,獲取有關的項目信息,參與政府組織或協調的項目;或與項目執行單位或企業建立某種契約關系,參與其經營活動(如參與龍頭企業的產業化經營活動)。具體的融資方式有:
『叄』 什麼產權融資
產權融資,也叫股權抄融資。就是指你可襲以引進新的股東,讓新的股東新的投資者持有股份的形式加盟進來,新的股東給你投資,有你資產的一部分,所以他用資金換取了你的產權。他跟你之間是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關系。
與產權融資相對的另一種形式,叫做債權融資,是指對方不是以投資者的身份,而是以債權人的身份進入你的公司。債權人進入你的公司,不是為了跟你分享你的利潤分擔你的風險,而是為了拿固定收益的。 過去的企業家從銀行貸款更多體現的是在債權融資,銀行到期你必須還清的,你掙的再多,回報率再高跟銀行無關。
『肆』 農村產權指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體土地使用權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集體土地所有權證
『伍』 什麼是農村產權
「小產權」、「鄉產權」住宅是近期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建設部在近日也發布了購房風險提示。表示目前有些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本村集體土地上集中建設農民住宅樓,用於安置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在安置過程中,擅自擴大銷售對象,以較低的價格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成員銷售。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購買此類房屋,將無法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護。有些項目允諾辦理的「鄉產權」、「小產權」,均不符合法律規定,不受法律保護。
「准確來說,沒有『小產權』房的概念!土地從根源上只有兩種所有制,國有的和集體所有的。」安家盛說。調查顯示,北京164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中,國有土地只佔18%,其他都是集體所有制土地。而一些打著新農村建設、或新村建設的名義,進行違規開發建設屢屢出現。它們對外銷售則打著「鄉產權」、「小產權」的幌子。這是違法違規的行為,而購買者也得不到法律保護。
名詞解釋:小產權
小產權房佔用的是集體土地,按照我國現行法律,這類土地只能用於農業生產或者作為農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它沒有產權,更沒有國家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因此小產權就是沒產權。「小產權」又叫「鄉產權」。
鄉鎮政府發證的所謂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從價格看,鄉產權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價格只有同樣位置商品房價格的40%~60%。
從住房形態看,一樣是普通住宅。
從建設手續看,屬於舊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設,沒有市區規劃、建委管理部門的批復管理,施工過程也沒有監督檢驗。 從買賣手續看,沒有繳納商品房買賣的契稅。
從使用成本看,物業費便宜、水電費便宜、採暖費便宜。
從物業管理看,由鄉政府指定的開發商成立物業管理機構進行管理,服務管理水平不是很高。具體處理政策
『陸』 農村集體產權是指什麼
農村集體經濟產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其所有的資產的佔有、支配和收益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柒』 農村集體產權什麼意思
這個概念不是法律,它的形成在社會實踐中人們的公約只是標題,現在通常被稱為」小產權房小產權房「,也稱」鄉產權「是由鄉鎮政府而不是定義國家頒發的房產證。
因此「小產權」其實就是「鄉產權」,它並不構成真正的財產法律意義上的。所說的話直言,「小產權房」是一些村集體經濟組織,新的名字農村建設和其他開發人員代出售的集體土地,房屋建築物由農民組織自己的「不動產」。
注意事項:農村產權房只要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是合法建築,法律是允許的住宅用地的農村集體建設在集體因此,不只要鄉產權房是違法建築,出售其生活的一部分,只是因為一些問題和現行法律法規和人民的沖突得到誤認為是非法建築。
(7)什麼是農村產權融資擴展閱讀:
小產權的分類:
對小產權的解釋歸納起來主要有3種解釋,面臨整治的小產權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種。
第一種解釋是針對發展商的產權而言,將發展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發展商一個產權分割來的。
第二種解釋是按房屋再轉讓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分的,不用再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
第三種解釋是按產權證的發證機關來區分的,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又被稱為鄉產權,鄉產權並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
第一種和第二種解釋的小產權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購房款,或轉讓時補繳土地出讓金就可以自由買賣(經濟適用房需房屋產權證自發證日起滿5年才可上市交易),其法律規定較為明確。而第三種解釋的小產權的法律屬性存在較大爭議,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證。
特徵
從價格看,小產權房價格只有同樣位置商品房價格的40%至60%。
從住房形態看,一樣是普通住宅。
從買賣手續看,沒有繳納商品房買賣的契稅。
從使用成本看,物業費便宜、水電費便宜、採暖費便宜。
從物業管理看,由鄉政府指定的開發商成立物業管理機構進行管理或是沒有物業管理等,服務管理水平不是很高。
有些單位自籌資金建的房子,也是小產權。
約有30%左右的消費者購買小產權項目是出於投資的考慮。業內人士傅碩指出,雖然表面看小產權項目由於沒有產權證而無法交易,但在實踐中,其二手房交易也比較活躍,此時一般採用的是雙方當事人默認原則。
只是這樣一種交易缺乏法律上的公信力,一旦出現交易糾紛,在尋求法律保護時會遇到更多障礙。
『捌』 什麼是農村產權制度改革
1、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針對農村集體資產產權歸屬不清晰、權責不明確、保護不嚴格等問題日益突出;
2、侵蝕了農村集體所有制的基礎,影響了農村社會的穩定,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勢在必行。
3、2014年10月28日,由農業部在其官方網站刊登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專訪文章而推行。
4、中央審議通過了有關農民股份合作和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方案,標志著中國布局農村集體資產產權試點工作即將全面展開。
5、試點的目標在於探索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明晰產權歸屬,完善各項權能,激活農村各類生產要素潛能;
6、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營新機制。這是農村改革一項重要頂層設計,是農村集體經濟改革重大制度創新。
(8)什麼是農村產權融資擴展閱讀: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改革內容
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
這是改革試點的重要基礎。重點是探索界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具體辦法;
建立健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登記備案機制;
依法保障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落實好農民對集體經濟活動的民主管理權利。
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
這是改革試點的重要目的。要按照「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要求,從實際出發,進行農村集體產權股份合作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