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解決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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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論文的駁法有三種:反駁論點、反駁論據、專反駁論證。反屬駁論證相對於前兩者更高了一個層次。
議論雖有立論、駁論兩種方式,但兩者不是完全分開的。駁和立是辨證的統一。在立論性的文章中,有時也要批駁錯誤論點;在駁論性的文章中,一般也要在批駁錯誤論點的同時,闡明正確的觀點。因此,立論和駁論在議論文中常常是結合起來使用的。
直接駁和間接駁的差別
①如果直接以論點出發,那就算是直接駁論
②如果通過各種論據來反駁論點的算間接駁論
❷ 中小企業融資存在哪些問題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
我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著融資困難的現狀,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融資途徑不暢通
從內源融資來看,我國中小企業的現狀不盡人意,一是中小企業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積累意識差。二是現行稅制使中小企業沒有稅負優勢。三是折舊費過低,無法滿足企業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資金來源有限,資金難以支持企業的快速發展。從外源融資來看,中小企業可以選擇銀行貸款、資本市場公開融資和私募融資等三種渠道,但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外源融資渠道方面並不暢通。
(二)融資結構不合理
主要表現在:(1)我國的中小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嚴重依賴內源融資,外源融資比重小。單一的融資結構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並且在外源性融資中,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向銀行申請貸款,主要表現為銀行借款;(2)在以銀行借款為主渠道的融資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擔保貸款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貸款,若以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科技開發為目的申請長期貸款,則常常被銀行拒之門外。
(三)融資成本較高
企業的融資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關籌資費用。與大中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借款方面不僅與優惠利率無緣,而且還要支付比大中型企業借款更多的浮動利息。同時,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多採取抵押或擔保方式,不僅手續繁雜,而且為尋求擔保或抵押等,中小企業還要付出諸如擔保費、抵押資產評估等相關費用。正規融資渠道的狹窄和阻塞使許多中小企業為求發展不得不從民間高利借貸。所有這些都使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析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別來自於企業本身、銀行與政府三個方面。
(一)企業信用等級低,融資意識淡薄
中小企業自身信用等級低,這是其普遍存在的現象。中小企業自身規模有限、資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沒有完整的企業規劃、倒閉率高、貸款償還違約率高。中小企業一般是由具有血緣關系的人共同創立,大多實行家族式管理,產權結構不明晰,企業經營效率不高,開拓新的市場難,不能有效地避免市場風險,影響了中小企業的償債能力,造成了其履約能力的下降。銀行的首要目標是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業的高倒閉率和高違約率使得銀行難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則,導致銀行不願放貸。
同時,中小企業對金融系統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嗅覺不靈敏,主動出擊意識不強,而且缺乏高素質的金融人才,對金融市場和融資工具生疏和不懂得樹立和宣傳自身金融形象,從而束縛自身開拓融資渠道的可能性。
(二)金融體系不完善,銀企信息不對稱
1.缺乏市場化的利率調節機制,損害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積極性。從國外的情況來看,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平均利率,一般都要高於市場的平均利率水平。美國的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利率就比對大企業的貸款利率水平高出1~1.5個百分點左右。但是中國中央銀行目前對利率和收費的規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動的范圍十分有限,這種機制不利於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貸款。限制金融機構對金融服務和產品的收費會挫傷金融機構調查和收集中小企業信息的積極性,從而影響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和其他金融服務。
2.信用擔保體系的不完善,中小企業尋求擔保困難。我國從1999年才開始進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工作試點,存在著擔保機構不多,擔保資金不充足,擔保手續繁雜等諸多問題。而且,許多擔保機構實行會員制,中小企業需要交納一定的押金才能成為會員,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也增加了擔保的難度。出於對自身利益的保護,銀行則在中小企業的擔保貸款問題上又比較謹慎。同時,銀行對抵押物的要求十分嚴格,目前國內銀行一般偏好於房地產等不動產的抵押。而中小企業大多受經營規模所限,固定資產較少,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足,一般很難提供合乎銀行標準的抵押品。
3.銀企信息不對稱和銀行的不利選擇。許多中小企業為實現融資目的,往往會想盡一切辦法,甚至不惜弄虛作假。這不僅會產生有損銀行與投資者利益的道德風險,亦會進一步損毀企業自身的社會公信度。因此,銀行要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只有加大人力資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質量,否則銀行的貸款違約率將會很高。同時,由於中小企業對資本和債務需求的規模較小,金融機構為規避自身的經營風險和降低經營成本,只有選擇不向中小企業貸款。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夠,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美國、日本、西班牙等國家都設有專門的政府部門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資金幫助。在我國,長期以來,政府在資金、稅收、市場開發、人才、技術、信息等方面一直給予國有大中型企業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業市場競爭環境的不確定和競爭條件的不平等。同時,由於政策原因導致我國中小企業基本無法進行直接融資。深滬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以上,這使處於成長期的效益好但規模較小的企業難以進入證券市場。同時債券市場上,受到「規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級審批」的約束,中小企業也很難以發行債券方式籌集資金,因此直接融資渠道基本沒有。
我國2003年實施的《中小企業促進法》,雖然以法律條文的形式為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融資提供了保護和支持。但是該法在內容上相當原則,缺乏具體的優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應的配套法規和制度,最終導致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很多都沒有落到實處。
❸ 創業企業融資問題有哪些
一、創業企業融抄資問題有哪些襲?
我國企業融資還存在許多問題,企業融資行為應加強規范,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三點。
1、我國企業融資渠道過於狹窄
據報道,我國55%的企業認為融資渠道過於單一,不利於企業的快速發展。這一數據充分的體現了我國融資渠道狹窄的現狀。
2、我國企業財務管理水平低下
這主要表現在,我國企業管理觀念落後,基礎管理薄弱,組織建設制度滯後,管理模式僵化等,這些問題制約著企業的經濟發展,極大地影響了企業的經營水平。
3、我國企業融資難的現狀
由於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的不成熟,金融體制不合理等原因,我國企業融資困難,資金嚴重不足現象普遍存在,且表現在方方面面。例如我國中小企業因為規模小、資本少、可供抵押資產少、抗風險能力弱和信用等級偏低等多種原因,銀行不願冒險貸款給它們,不支持它們的發展,所以,中小企業存在融資難的問題。
❹ 工業企業融資存在問題有哪些
(一)企業自身融資能力弱,抗風險能力差。一是全市民營工業企業存在規模小、資金實力有限的問題,且產品科技含量及附加值低,市場競爭力弱,抗風險能力弱,大部分民營企業有限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和設備購置,有錢建廠房,無錢做經營的局面較為普遍;二是中小民營企業管理落後,家庭式管理決定了企業經營信息不透明,會計資料不健全,無法提供正規的財務信息,導致企業與銀行間信息不對稱,使企業資信度低,信譽度下降,銀行不願打交道;三是部分民營企業由於土地、廠房、設備等抵押產品變現率低,不能提供有效信貸保證,而銀行為了防範風險,放貸手續復雜且放貸率低,銀行資金無法被企業有效使用。
(二)民營企業融資成本高,負擔壓力大。一是利率市場化、企業很難獲得國家規定的低利率貸款;二是由於企業抵押物不足,尋求第三方擔保,除手續費用2%左右外還需提供20%的反擔保資金,提高了企業融資成本;三是銀行貸款擔保難。大部分民營擔保公司難入銀行擔保准入門檻,唯一一家國有擔保公司恩施州農發行擔保公司,擔保業務基本飽和,新增擔保能力不足,自身擔保風險增加,嚴重製約了企業的銀行貸款;四是大部分企業依賴民間資本生產經營,融資成本在20%以上,高利率惡性循環,使企業無法良性發展。
(三)民營工業企業融資渠道狹窄,企業做大做強難。全市民營工業企業無一家上市公司。由於企業直接融資的渠道不暢通,企業要發展只能依靠內源融資、銀行貸款、財政專項資金和民間借款,狹窄的融資渠道極大制約著企業的健康發展。
(四)搭建企業融資平台不夠,支持企業發展動力不足。一是支持民營工業企業發展的政策體系不完善;二是銀企對接平台建設不夠,支持企業發展的信貸產品單調,不能切實解決企業融資難的局面;三是民營工業企業發展的環境沒有得到根本好轉,項目落地、項目推動困難重重。
❺ 如何解決融資難的問題
對任何公司而言,都有融資的需求,資金是公司的命根,越大的公司越有這種需求,關鍵是要看規模。
所以,融資的現象就成了一個普遍的現象了,但是我個人認為,這些中小企業融資需要有幾個前提條件:
一是要有好產品,產品要有成長性,具備快速流通的能力;其次,要有好的團隊,團隊又有凝聚力和戰鬥力;第三則是要有穩健的財務制度。
具備了這幾個前提條件,吸納來的資金才能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和意義。
二、中小渠道商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來融資,比較難。在市場影響下,銀行也為了控制自己的放貸風險,放貸率不大了。通過銀行的融資的門檻更多了,公司資質、財務狀況等等各級審批都很嚴格,卡的很死。
所以,目前看來,中小渠道公司通過銀行融資比較難。
中小渠道商向上游廠商或者代理商尋求融資幫助的現象還是存在的,尤其是那些核心渠道商,上游還是願意通過延長賬期和加大鋪貨率的方式來解決其資金的困難,畢竟核心渠道的忠誠度和信譽度都是自己認可的。
除了延長賬期的方式外,合作投資也是當前解決中小渠道商融資的一個方式。上游代理商或者廠商以注資的方式給下游渠道商以資金支持,注資方只派駐財務監控現金流。
應該說,這些方式是需要有條件的,一是,要有銷量,要有分銷能力,能夠幫助廠商扛銷售任務;其次,渠道商的對資金的管控能力要強,對資金的流向和用途有一個清晰的規劃,不能模糊不清,避免資金的浪費,要使資金產生盡可能大的回報價值。
三、對於中小渠道商家來說,目前在社會上又有哪些融資渠道?有哪些方式與條件?
我個人認為,當前社會上的融資渠道主要有三種:銀行融資、風投融資、民間借貸。
其中銀行借貸和風投融資,對公司的各種條件要求比較苛刻,各方面都需要有一個良性的發展運營狀況,需要渠道商有一個清晰的發展規模和目標。
民間借貸,在某種程度上說就是高利貸機構,需要抵押物,它們融資的門檻應該比較低,唯一的條件需要有抵押物,比如房產證、結婚證等等。
只要能確實證明借貸方有償還能力和抵押資質就可以,所以說如果借貸成功,但是失去償還能力,那你所有借貸的抵押物就會被收歸他有,看似民間借貸容易,實質要擔當更大風險
四、於是一些資金處於流動性困難的商家,開始把眼光投向典當行、財務公司(俗稱高利貸)等社會融資渠道。
這確實是一個現象。在經營壓力之下,一些公司向典當行或者拍賣行進行融資。
這種借貸方式,對急需資金的公司來說,這個方式可以快速緩解資金緊張的問題,加快公司資金流轉的速度,使資金運轉起來,幫助公司度過眼前的難關和處境。但這種行為還是屬於高利貸行為,對公司的發展也存在一些風險。
這種融資方式,要根據公司自身狀況和老闆個人實際能力來決定是否採取這種方式。這種方式可以說只能救急,卻不能救貧。如果公司自身發展存在太多非資金因素的困難障礙的話,單靠高利貸方式融資,其作用可能會是負面的,最後落個傾家盪產。
當前最安全的融資渠道還是銀行和風投。如果中小渠道能夠有好項目吸納風投的參與的話,將對公司的發展非常有益。
五、當然,最方面的融資方式就是民間借貸,但是應該規避那些惡性的民間借貸行為,這樣的借貸行為風險太高了。
❻ 中小企業融資的難題
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一直以來是中國經濟發展中的問題,通過分析其制約因素,可以歸結為外部環境因素及中小企業自身因素,對制約因素的分析是解決問題的先決途徑。 1.政府因素
中國的社會性質決定了政府對國有企業的重視程度。長期以來,國家扶持政策一直實行向大企業傾斜,而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不夠,這是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歷史原因。大型企業能夠容易地在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上得到資金,而針對中小企業的融資門檻卻相應被提高了許多,中小企業要取得貸款必須付出更大的成本。
2.金融機構因素
(1)銀行金融機構的運作機制約束中小企業融資。在金融危機的沖擊下,各國政府為有效地避免金融危機帶來更深層次的危害,都採取了謹慎性原則。這一宏觀調控,使得中小企業貸款首先受到傷害。金融機構內部清理整頓,使得銀行收縮信貸規模,尤其是對中小企業的「惜貸」。(2)缺乏與中小企業相適應的金融機構。在國有商業銀行中,中小企業的規模歧視依然存在,大銀行從節約成本費用角度出發,不願向中小企業投放資金。雖然城市商業銀行、信用社和地方性商業銀行等成為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主導行,但是這些金融機構的資金實力不能完全滿足中小企業的需求,最終還是制約著當地中小企業的發展。
3.信用擔保體系因素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還不完善,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機構少,並且擔保基金的種類和數量遠遠不能滿足需求。民營擔保機構受到所有制歧視,只能獨自承擔擔保貸款風險,而無法與協作銀行形成共擔機制。由於擔保的風險分散與損失分擔及補償制度尚未形成,使得擔保資金的放大功能和擔保機構的信用能力受到較大制約。
4.直接融資因素
企業的直接外源融資主要是通過發行股票的股權融資和發行企業債券的債券融資。從股權融資來說,上市的門檻太高,使得大多數中小企業無法通過這種方式解決急需的資金。雖然創業板的推出,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的特點將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但創業板在中國還處於初級階段,還存在著不足,或許能相對緩解融資問題。從債券融資來說,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遠遠落後於股票市場和銀行信貸市場的發展,而且中小企業往往達不到債券發行額度的要求,因此,中小企業要通過債券融資幾乎沒有可能。
5.法律體系因素
中小企業的生存與發展一直缺乏比較有效的法律保護,盡管《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少數法律對中小企業有一定的規范,但是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擔保、上市等融資方面的保護甚少。2003年出台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在經濟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是中國真正走向市場經濟的標志之一,也是中國實現經濟民主化的重要一步。但是,《中小企業促進法》也存在著局限性,中小企業的法律保障體系還有待完善。 中小企業自身因素
1.中小企業素質較低,信用狀況較差
中國中小企業的素質普遍不高,有相當一部分是城鄉企業,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較弱,缺乏競爭力,市場風險高,這使得銀行等金融機構不敢向其發放貸款。中小企業大多為私營企業或合夥企業,管理水平落後,經營風險大,信用觀念差,財務制度不健全,信息不透明,使得金融機構不能把握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增加了放貸風險。
2.中小企業缺乏擔保物
無論是什麼企業要求貸款或者擔保,都需要有擔保物來提供保證。中小企業僅有的抵押品就是其有限並且價值低廉的土地、房產和機器設備,其規模也就制約了這些抵押品的價值。
3.中小企業人才匱乏
中國大部分中小企業為私營企業,企業領導者的素質不高,缺乏現代的管理理念和領導力,而企業的發展需要管理者能表現出一定的遠見卓識,具有先進的融資理念,為企業規劃出合理的融資方式,以較低的融資成本來籌集資金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同時中小企業員工的整體素質較低,留住人才的能力弱,使得企業新鮮血液注入少,先進理念和技術難以運用於企業,制約企業的發展。 一、政府要加強扶持力度
1.政府要認清向中小企業提供資金的重要性,採取措施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
政府層面對中小企業的資金提供支持,可以通過出台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來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通過向中小企業實行財政補貼,鼓勵中小企業出口和技術創新,提高中小企業的競爭能力;對中小企業進行貸款援助,來幫助企業解決中小企業初創、技改和出口資金的需求。
2.需要政府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扶持政策體系
規范市場秩序,對各種擾亂市場環境的行為嚴厲懲治,切實保障中小企業的利益,設立專門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
3.建立健全信用評審和授信制度
中小企業的信用問題一直是制約融資的關鍵,通過對信用評審和授信制度的建立,可以由政府、中介等機構來出具公正的信用評價,解決中小企業信用難鑒定的問題。
二、完善融資體系
1.完善銀行金融機構的中小企業信貸機制
根據中小企業信貸需求規模小、頻率高、時間急、風險高的特點,制定特定的信貸機制。銀監會在2006年7月頒布了銀行小企業信貸指導意見,提到了銀行要建設六項機制。對於此,銀行要積極響應銀監會的政策,完善各項機制,為中小企業信貸提供良好環境。同時,根據經濟環境的變化,不斷更新完善機制,盡可能地滿足中小企業資金需求。
2.大力發展中小企業金融機構
銀行金融機構應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適當放寬貸款期限。除了各大商業銀行自行設立貸款的信貸部門,還應該大力發展與中小企業相適應的中小融資機構,鼓勵和支持股份制銀行、城鄉合作金融機構,並盡量消除地區差異,提高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支持符合國家政策的中小企業的發展。
3.大膽嘗試股權和債券融資
為保證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國家應該盡快完善證券市場體系,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提供可能。創業板的推出是中小企業融資發展的一個大膽嘗試,各中小企業應該抓住機會,積極准備,爭取通過在資本市場上獲得更多資金來加快企業發展,提高技術創新。債券融資與股權融資相比具有風險小的優點,這對於實力較弱的小企業來說,是其融資的有利方式。可轉換債券更是一種集股票和債券優點於一身的融資工具,國家可以採取相應措施來鼓勵和支持其發展。
4.規范民間資本融資
在銀行貸款困難的情況下,民間借款成為一種解決資金缺口的補充機制,尤其是沿海等東部地區民間資金相對富裕、手續簡便、利率相對較低,因此民間借貸市場十分活躍,在一定程度也取代了銀行的功能。但是,民間借貸體系的不規范,要求相關部門制定法律法規使民間借貸行為規范化和透明化,同時,有組織地將現有社會中的大量民間閑置資金加以運用,提高資金利用率,達到雙贏的效果。
5.建立中小企業風險投資公司和風險投資基金
中國一直以來靠國內資金支持企業對資金的需求,國外的風險投資發展有一定的基礎,應該鼓勵境外風險投資公司落戶中國,為他們創造寬松、健康的運營環境,從而為中國中小企業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資金,還可從政府部門通過投資機構設立風險投資基金,聚集社會閑散資金,形成一定的規模,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
加快建立信用擔保體系
信用保證是解決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抵押難的有效方式,因此要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從組織形式上保證信用制度的落實,建立信用擔保基金和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登記、信用徵集、信用評估和信用公布為主要內容的信用評級制度,建立跨地區、全國性的中小企業信用體系,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信用擔保。同時,要通過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規范信用擔保程序,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保證擔保體系的正常運作。
三、完善法律體系
建立健全扶持中小企業融資的法律、法規。《中小企業促進法》以法律的形式為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融資提供有力的保護和支持,但是,由於《中小企業促進法》的條文過於原則性,所以應建立與之相配套的具體的法律、法規,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中小企業融資法》、《中小金融機構法》等法規體系,以便規范中小企業融資主體的責任范圍、融資辦法和保障措施。
四、提高企業素質
1.改善中小企業的管理制度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高中小企業自身素質是解決中小企業貸款困難的有效途徑。中國的大多中小企業是採用家族式的管理模式,產權不明晰,責任不明確,存在著弊端,需要幫助中小企業培養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理念,按照現代企業的運作要求,完善各項制度,提高企業的整體素質,增強市場競爭力。
2.健全中小企業財務制度
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健全企業的財務制度,不做假賬,真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提高企業財務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中小企業通過提供及時、可靠的財務信息,使投資人相信投資能夠得到回報,從而獲得企業所需的資本;建立企業自身信用制度,獲得社會的認同和信任。
3.樹立誠信的觀念,杜絕商業欺詐行為
按期還貸,做到無不良信貸記錄。只有建立中小企業信用評級機構,增加中小企業的信息透明度,獲得金融機構的認可和信賴,才能增加金融機構融資的可能性。
4.樹立品牌意識,提高市場認知度
中小企業多為民營企業,企業管理思想相對落後。中小企業需要樹立品牌意識,建立市場認知度,確立市場的地位,提高企業競爭力。品牌不僅能給企業帶來財富,還能使企業獲得投資者的信任度,在提高自身地位的同時吸引投資者的資金滿足自身發展的需要。
四方籌謀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
事實上,早在新版巴塞爾協議出台前,融資難就一直是阻礙中小企業發展的一大頑疾。
2011年12月8日召開的APEC中小企業峰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辜勝阻指出,實體經濟需要有鋪天蓋地的小微企業和頂天立地的大中型企業,從經濟發展的後勁來講,實體經濟要提高競爭力,還要靠科技型的小微企業,這對一個國家的創新能力和產品的更新能力非常重要,因此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至關重要。
對於這個問題,他提出了幾點建議,一是要重構和小微企業門當戶對的金融體系,大量發展民間金融機構,擴大資金供給,有更多的社區銀行和小銀行來滿足小微企業需求。同時,還要發展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投資等多層次的股權融資。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新三板對相關企業融資大有裨益。另外,還要注意架構多層次的擔保體系。
很多中小企業難以獲得貸款,都是因為缺乏可靠的擔保,渣打銀行東北亞兼中國中小企業理財部總裁顧韻嬋表示,「在這方面,國外有一些經驗值得借鑒,很多國家有一個比較完善的政府擔保政策,在2008年經濟危機就看到很多政府出來給企業提供擔保。現在中國有很多擔保和小額貸款公司,如果能有一個全國性的擔保機制,將對中小企業融資起到很大的幫助。」
中小企業主要的融資渠道還是銀行,但銀行的角色卻不僅只有貸款單位,招商銀行董事、行長馬蔚華表示,「小企業特別是成長型、創新性、科技成長型的企業有很強的生命力,但有時可能不具備銀行貸款的條件,但銀行可以把這些科技成長型小企業推薦給PE,他們選擇以後,再給它信貸的貸款,政府再貼息,銀行再幫助它IPO,這樣銀行就變成了幫助企業進行多種融資的中介。」
政府部門也意識到了阻礙中小企業融資的一個主要障礙就是缺乏一個全國性的擔保機制,一位商務部官員表示,「要將直接補貼的資金放到擔保資金上來,很多銀行不敢把錢貸給中小企業,也是因為沒有保障,如果國家能為更多的企業作擔保,會給企業很大幫助。現在也有給中小企業做擔保的撥款,但是太少了,想把這些直接補貼的資金用到商貿企業擔保上來,用這個杠桿撬動更多的資金。這個資金是多少還在協調,但是這樣的思路已經確定下來。」
❼ 私營企業融資難題是什麼
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既有體制機制方面的原因, 也有中小企業自身的原因!
一般來說, 中小企業的規模小, 實力弱, 信譽也不高!因而, 銀行對於中小企
業的貸款條件就更加嚴格, 即便再寬松的條件, 其最低要求也要有抵押物!由此說
來, 中小企業融資難, 關鍵難在信用風險上, 即信用風險難以控制!由於中小企業
信息透明度比較低, 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 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信用狀況很難
做出准確評估並進行有效地信貸決策!因而, 能夠有效分散風險的信用擔保就成為
了必須!
目前, 我國的中小企業其信用擔保體系不健全, 已經成為制約中小企業融資的
一個主要障礙!因而, 進一步完善信用擔保體系是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一個
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