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小企業融資方式
中小企業的十二種有效融資方式
目前各地實行和創新出來的中小企業融資方式主要有以下12種:
一、綜合授信:
即銀行對一些經營狀況好、信用可靠的企業,授予一定時期內一定金額的信貸額度,企業在有效期與額度范圍內可以循環使用。綜合授信額度由企業一次性申報有關材料,銀行一次性審批。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營運情況分期用款,隨借隨還,企業借款十分方便,同時也節約了融資成本。銀行採用這種方式提供貸款,一般是對有工商登記、年檢合格、管理有方、信譽可靠、同銀行有較長期合作關系的企業。
二、信用擔保貸款:
目前在全國31個省、市中,已有100多個城市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這些機構大多實行會員制管理的形式,屬於公共服務性、行業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組織。擔保基金的來源,一般是由當地政府財政撥款、會員自願交納的會員基金、社會募集的資金、商業銀行的資金等幾部分組成。會員企業向銀行借款時,可以由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予以擔保。另外,中小企業還可以向專門開展中介服務的擔保公司尋求擔保服務。當企業提供不出銀行所能接受的擔保措施時,如抵押、質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證人等,擔保公司卻可以解決這些難題。因為與銀行相比而言,擔保公司對抵押品的要求更為靈活。當然,擔保公司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會要求企業提供反擔保措施,有時擔保公司還會派員到企業監控資金流動情況。
三、買方貸款:
如果企業的產品有可靠的銷路,但在自身資本金不足、財務管理基礎較差、可以提供的擔保品或尋求第三方擔保比較困難的情況下,銀行可以按照銷售合同,對其產品的購買方提供貸款支持。賣方可以向買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預付款,以解決生產過程中的資金困難。或者由買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賣方持匯票到銀行貼現。
四、異地聯合協作貸款:
有些中小企業產品銷路很廣,或者是為某些大企業提供配套零部件,或者是企業集團的鬆散型子公司。在生產協作產品過程中,需要補充生產資金,可以尋求一家主辦銀行牽頭,對集團公司統一提供貸款,再由集團公司對協作企業提供必要的資金,當地銀行配合進行合同監督。也可由牽頭銀行同異地協作企業的開戶銀行結合,分頭提供貸款。
五、項目開發貸款:
一些高科技中小企業如果擁有重大價值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初始投入資金數額比較大,企業自有資本難以承受,可以向銀行申請項目開發貸款。商業銀行對擁有成熟技術及良好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產品或專利項目的中小企業以及利用高新技術成果進行技術改造的中小企業,將會給予積極的信貸支持,以促進企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的速度。對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立穩定項目開發關系或擁有自己研究部門的高科技中小企業,銀行除了提供流動資金貸款外,也可辦理項目開發貸款。
六、出口創匯貸款:
對於生產出口產品的企業,銀行可根據出口合同,或進口方提供的信用簽證,提供打包貸款。對有現匯賬戶的企業,可以提供外匯抵押貸款。對有外匯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以憑結匯憑證取得人民幣貸款。對出口前景看好的企業,還可以商借一定數額的技術改造貸款。
七、自然人擔保貸款:
2002年8月,中國工商銀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擔保貸款業務,今後工商銀行的境內機構,對中小企業辦理期限在3年以內信貸業務時,可以由自然人提供財產擔保並承擔代償責任。自然人擔保可採取抵押、權利質押、抵押加保證三種方式。可作抵押的財產包括個人所有的房產、土地使用權和交通運輸工具等。可作質押的個人財產包括儲蓄存單、憑證式國債和記名式金融債券。抵押加保證則是指在財產抵押的基礎上,附加抵押人的連帶責任保證。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償還全部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事項,銀行將會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
八、個人委託貸款:
中國建設銀行、民生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商業銀行相繼推出了一項融資業務新品種--個人委託貸款。即由個人委託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一種貸款。辦理個人委託貸款的基本程序是:1.由委託人向銀行提出放款申請。2.銀行根據雙方的條件和要求進行選擇配對,並分別向委託方和借款方推介。3.委託人和借款人雙方直接見面,就具體事項和細節如借款金額、利率、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進行洽談協商並作出決定。4.借貸雙方談妥要求條件之後,一起到銀行並分別與銀行簽訂委託協議。5.銀行對借貸人的資信狀況及還款能力進行調查並出具調查報告,然後借貸雙方簽訂借款合同並經銀行審批後發放貸款。
九、無形資產擔保貸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無形資產都可以作為貸款質押物。
十、票據貼現融資:
票據貼現融資,是指票據持有人將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取得扣除貼現利息後的資金。在我國,商業票據主要是指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這種融資方式的好處之一是銀行不按照企業的資產規模來放款,而是依據市場情況(銷售合同)來貸款。企業收到票據至票據到期兌現之日,往往是少則幾十天,多則300天,資金在這段時間處於閑置狀態。企業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據貼現融資,遠比申請貸款手續簡便,而且融資成本很低。票據貼現只需帶上相應的票據到銀行辦理有關手續即可,一般在3個營業日內就能辦妥,對於企業來說,這是「用明天的錢賺後天的錢」,這種融資方式值得中小企業廣泛、積極地利用。
十一、金融租賃:
金融租賃在經濟發達國家已經成為設備投資中僅次於銀行信貸的第二大融資方式。金融租賃是一種集信貸、貿易、租賃於一體,以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為特徵的新型融資方式。設備使用廠家看中某種設備後,即可委託金融租賃公司出資購得,然後再以租賃的形式將設備交付企業使用。當企業在合同期內把租金還清後,最終還將擁有該設備的所有權。通過金融租賃,企業可用少量資金取得所需的先進技術設備,可以邊生產、邊還租金,對於資金缺乏的企業來說,金融租賃不失為加速投資、擴大生產的好辦法;就某些產品積壓的企業來說,金融租賃不失為促進銷售、拓展市場的好手段。
十二、典當融資:
典當是以實物為抵押,以實物所有權轉移的形式取得臨時性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與銀行貸款相比,典當貸款成本高、貸款規模小,但典當也有銀行貸款所無法相比的優勢。首先,與銀行對借款人的資信條件近乎苛刻的要求相比,典當行對客戶的信用要求幾乎為零,典當行只注重典當物品是否貨真價實。而且一般商業銀行只做不動產抵押,而典當行則可以動產與不動產質押二者兼為。
其次,到典當行典當物品的起點低,千元、百元的物品都可以當。與銀行相反,典當行更注重對個人客戶和中小企業服務。第三,與銀行貸款手續繁雜、審批周期長相比,典當貸款手續十分簡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動產抵押,也比銀行要便捷許多。第四,客戶向銀行借款時,貸款的用途不能超越銀行指定的范圍。而典當行則不問貸款的用途,錢使用起來十分自由。周而復始,大大提高了資金使用率
❷ 中小企業融資方式有哪幾種
中小企業獲得融資的四種方式是什麼
中小企業的資金的來源無非是以下幾種:一是自籌,二是直接融資,三是間接融資,四是政府扶持資金等。
自籌資金包括的范圍非常廣泛,主要有業主自有資金;風險投資資金;企業經營性融資資金;企業間的信用貸款;中小企業間的互助機構的貸款;以及一些社會性基金的貸款等等。關於直接融資。是指以債券和股票的形式公開向社會籌集資金的渠道。間接融資主要包括各種短期和中長期貸款。貸款方式主要有抵押貸款、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等。
不同類型的中小企業融資特點不同,當然對融資渠道和條件的要求也不同。從融資的角度看,中小企業可分為製造業型、服務業型、高科技型以及社區型等幾種類型。各類型的中小企業的融資特點和要求各不相同。
中小企業融資政策的比較
政府的資金支持是中小企業資金來源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綜合各國的情況來看,政府的資金支持一般能佔到中小企業外來資金,具體是多少則決定於各國對中小企業的相對重視程度以及各國企業文化的傳統。各國對中小企業資金援助的方式主要包括:
1、稅收優惠。發達國家企業稅收一般占企業增加值的一半。在實行累進稅制的情況下,中小企業的稅負相對輕一些,但也占增加值的,負擔仍較重。為進一步減輕稅負,各國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2、財政補貼。財政補貼的應用環節是鼓勵中小企業吸納就業、促進中小企業科技進步和鼓勵中小企業出口等。
3、貸款援助。政府幫助中小企業獲得貸款的主要方式有:貸款擔保、貸款貼息、政府直接的優惠貸款等。
4、風險資本。歐美等國家多由民間創立、而日本等國主要為政府設立。
5、鼓勵中小企業到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為解決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問題,一些國家探索開辟「第二板塊」,為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直接融資渠道。
中小型企業融資主要有四種方式,不同類型的中小企業融資特點不同,當然對融資渠道和條件的要求也不同。中小企業可分為製造業型、服務業型、高科技型以及社區型等幾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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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中小企業融資方式
· 公司上市
在股票市場發行股票可以為企業帶來可觀的市場價值和發展資本。然而,不是每個企業都能承擔上市集資所需要的巨額費用,發行股票一般只能滿足大多數企業財務上的需求。經過我們多年來對世界各地的上市公司跟蹤調查發現,許多公司由於自身的股權結構、管理結構、網路資源及企業運營尚未完善而上市融資,因而在面對資金的急速擴張和股權結構的變化時,常常出現錯誤導致經營失敗。總之,上市集資是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最適當的選擇。
· 出售企業
每年都有大量的企業被出讓,雖然原因各不相同,但目的只有一個:在出售企業中獲取最大的價值和收益。向公眾發行股票、把企業賣給跨國企業或大型私營企業可以立即實現變現。然而,如果企業家還沒有作好退休准備,願意繼續發掘企業的最大潛力,並對企業的管理層有所回報,出售整個企業顯然不是最佳選擇。
· 債務融資
債務融資在不喪失企業所有權的前提下多以抵押資產換取資金,通過債務融資的企業所有者仍掌握完全的自主權來運作企業。然而,過分依賴債務融資會導致企業承擔沉重的利息負擔。尤其是在現今不利的經濟環境下,企業更往往要面對銀行要求提前還款的巨大風險。
· 向海外投資者出售企業的部分股權
另外一個可以滿足資本需求的選擇是向海外投資者出售企業的部分股權。目前海外直接投資者進入中國市場時大多已不再選擇新建企業的綠地投資方式,而是偏好投資於現有的企業以迅速進入市場並創造協同價值。除了注入資本,投資者還積極參與經營企業,這就為中國地區的企業帶來了諸如管理經驗、銷售網路和專有技術等的其它獲益,達到雙贏局面。
· 私募股權交易
近年來比較流行的資金募集方式。
❹ 完善中小企業股權融資機制有哪些有效途徑
完善中小企業股權融資機制的途徑
拓展長期股權資本
來源。短期而言,允許商業銀行為疫情沖擊嚴重的中小企_提供股權融資救助。一是適度松綁商業銀行開展投資業務禁令,允許商業銀行為中小企業投資機構提供股權投融資服務。二是允許商業銀行募集中小企業專項救助資金,直接投資中小企業投資基金。三是對開展中小企業股權投資業務的商業銀行,適當放寬資本充足率約束。四是承接財政救助資金,為中小企業投資機構貼息和減免部分投資損失。長期而言,建立服務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體系。一是借鑒德國復興信貸銀行模式,建立服務中小企業發展的專業銀行。二是借鑒以色列Yozma 基金模式,組建更多服務中小企業的股權投資基金。按照政府導向和市場化考核原則,建立基金管理者薪酬與投資利益、風險匹配的激勵機制。三是建立常態化的中小企業投資貼息政策,以及投資風險分擔機制。
疏浚股權投資現實阻滯。一是創造條件支持中小企業對接資本市場。鼓勵地方政府組織股權投資洽談會,搭建中小企業融資需求平台。二是完善企業信息披露制度。中小企業需要及時向投資者披露信息,尤其是重大事項需要在規定期限內告知投資者。三是完善中介機構和加快人才培養。提高中介機構入職門檻,加強監管中介服務機構。設置股權投資相關專業方向,借鑒國際經驗和聯系國情實際,培育高端股權投資人才。
健全股權投資退出機制。一是適當縮短IPO 鎖定期限或者建立部分限售制度,兼顧股權投資退出效率和避免股東過早套現。二是健全並購重組市場。持續從嚴監管「高估值、高商譽、高業績承諾」重組現象,增加違規處罰力度。修訂《中介機構財務顧問管理辦法》,加大中介機構履職問責力度。適度放寬重組上市標准和融資渠道限制。三是完善新三板協議轉讓制度,增加市場流動性,積極落實轉板機制。四是支持場外市場股權轉讓業務發展。五是支持融資型反向收購。
來源:人民論壇 (2021年01期)
❺ 中小企業融資有哪些方式
中小企業融資方式比較多啊,比如資產抵押、質押、P2P、保理等等。但是現在專除了國企央企以外,都屬融資難,中小企業就更難了,畢竟銀行眼界比較高。我建議你做保理融資,你不是說你是家電企業的供應商嘛,現在應收賬保理還是比較好的,把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不是質押,提前回款,減少負債,流動資金還可以用於再生產,建議你選廣東省中小企業投融資平台這種機構,官方背景,信得過,在v上搜索他們的公號就可以申請融資了。
❻ 什麼是中小企業融資,該融資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方式:
(一)銀行借款融資:
銀行貸款是一種最為正規的融資方式。由於中小企業的市場淘汰率遠遠高於大中型企業,銀行貸款給中小企業要承擔更大的風險。因此選擇這種方式來貸款的話可行性不是很大。在這個時候良好的銀企關系可能會提供一定的便利之處。
其次,由於銀行貸款手續繁復,審批時間過長,許多中小企業為求發展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從民間融資。
(二)民間融資:
同正規融資相比,民間融資的供給者更了解借款人的信用和收益狀況,從而克服了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這種籌資方式能夠最大限度的合集資金將其貸放到生產流通領域,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銀行信貸資金不足的壓力。同時其利率杠桿靈敏度高,資金滯留現象少,手續簡便,提高了資金使用率,是一有效集資途徑。
但該方式的利率相對較高,一旦企業出現重大的問題使得無法償付時,出現的問題將會是非常棘手的。另外由於其具有「地下」性質,因此能夠使中小企業在獲得融資的同時保持其經營的私密性。因此民間融資能夠成為中小企業外部融資的一個重要渠道。
但是,民間集資有一定的消極性,首先由予法律的不明確、體制的不完善,以及認識的不統一,致使一些地方的民間借貸處予非法狀態或放任失控狀態,這就是溫州出現多起非法集資的案件。所以對於民間進行的融資活動,我們不宜簡單地禁止,而應加以規范,將其納入正式的金融體系。
(三)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一種中長期固定資產融資,時間一般是3至5年,並且由於融資租賃有允許承租人提前歸還租金的便利,因此融資租賃又兼具短期融資的優點。此外,融資租賃還具有效率高、風險小,設備、服務和融資的一攬子解決等優點。我國目前中小企業多數技術設備落後,又無自身積累且難以從銀行獲得貸款去更新,發展融資租賃業,企業就可以在資金短缺或不願動用經營資金的情況下,添置或更新設備,提高產品競爭力。
目前融資租賃的金融杠桿作用基本沒有得到發揮,我國的租賃公司的資產規模最多是幾百億元,因此發展的空間很大。對於這種方式我們可以做的是解決政策上的一些制約因素:一應在有效監管的前提下,放開金融祖賃公司的准入(由於金融租賃公司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目前實現嚴格的准入制度,受銀監會監管,難以批准);二是適當降低資本金門檻。(目前規定新設的內資租賃企業最低注冊資本金要達到17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