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權平均資本成本計算方法
計算方法為每種資本的成本乘以占總資本的比重,然後將各種資本得出的數目加起來
WACC=(E/V)×Re+(D/V)×Rd×(1-Tc)
其中:
WACC=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加權平均資本成本)
Re =股本成本
Rd =債務成本
E =公司股本的市場價值
D =公司債務的市場價值
V = E + D
E/V =股本占融資總額的百分比
D/V = 債務占融資總額的百分比
Tc = 企業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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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權平均資本成本的評估方法
採用收益途徑評估公司價值時,評估師廣泛使用的有兩種方法——即權益法和投資資本法(有時候也叫直接法和間接法)。
權益法是通過折現公司的紅利或股權現金流來評估公司股權的價值,這個折現率應該是反映權益投資者所要求 的回報率。
而投資資本法主要是關注並評估出公司整體的價值,不像權益法只評估權益。投資資本法的評估結果就是所有權利要求者所要求的價值,包括債權人和股東。
此時要求權益的價值就只能是把公司整體價值減去債權的價值(所以被稱為間接法)。求取公司價值最普通的做法就是把公司所有投資者的現金流。
包括債權人 和股權投資者的現金流折現,而折現率則是加權平均資本成本——即權益成本和債務成本的加權平均值。
英文簡寫為WACC.所以,WACC是投資資本價值評估(間接)或公司權益價值評估(直接)的一個重要的計算參數。
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法在個別項目評估中的應用
運用WACC 方法對個別項目價值進行評估時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是要根據具體情況對個別項目的風險進行調整,因為資本加權平均成本是就企業總體而言的,一般用於公司整體資產價值的評估。
然而在現實當中,絕大部分企業進行的都是多角化經營,如一個生產型企業可能同時兼營商業或房地產,因而不同類型的投資項目就有著不同的風險。
如果簡單的將公司平均資本成本用於公司所有部門和所有投資項目的評估,顯然是不妥的。因此在運用WACC方法對個別風險項目進行價值評估時需要對加權平均資本成本進行調整。
對於不同風險的項目,要用不同的加權平均資本成本去衡量,為有關特定項目確定一個具體的接受標准。
根據公式rWACC= (S/B+S)×rs+(B/B+S)×rB×(1-TC)可以看出,要用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法計算項目的資本成本,需要確定的因素有:
⑴權益融資比例:S/B+S;
⑵債務融資比例:B/B+S;
⑶稅後債務融資成本:rB×(1-TC);
⑷有杠桿(債務)下的權益資本成本rs。如果這四個要素分別確定了,即可用WACC法對採用混合融資的個別項目進行價值評估。
假設條件:
企業的經營風險可以用息稅前收益X的標准差來表示,並據此將企業分成不同的組。若不同企業的經營風險程度相同,則它們的風險等級也相同,因而應屬於同一組。
資本市場是完全的。其表現主要為第一,不存在交易費用;第二,對於任何投資者,無論是個人投資者還是機構投資者,其借款利率與貸款利率完全相同。
企業的負債屬於無風險型,且永久不變,其利率等於無風險的市場基準利率。企業所承擔的財務風險不隨籌資數量與結構的變動而變動,且不存在破產的可能性。
企業新的投資項目的風險與企業原有水平一致。即新項目的投入不會改變企業整體的經營風險水平。企業的息稅前收益X是個恆定的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