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的第一章 總 則
本條例適用於溫州市轄區內民間融資活動及其監督管理。
本條例所稱的民間融資,是指自然人、非金融機構的企業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通過民間借貸、定向債券融資、定向集合資金等方式,進行民間資金融通的活動。 溫州市人民政府和轄區內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承擔地方金融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以下簡稱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監督、管理轄區內民間融資活動;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責負責相關工作。
駐溫州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派出機構依法承擔民間融資監督管理相關職責,並對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民間融資監督管理工作予以指導。
② 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的第二章 民間融資服務
民間資金管理企業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持營業執照副本向溫州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備案,並提交能夠證明下列情況的材料:
(一)主要發起人具有持續盈利能力,凈資產不低於二千萬元,且出資額不低於民間資金管理企業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
(二)主要發起人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記錄;
(三)有相應的專業管理人員;
(四)有完善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
(五)法律、法規規定要求的其他材料。 民間融資信息服務企業開展業務時應當向民間融資當事人進行風險提示。
民間融資信息服務企業應當保證所提供信息的真實、准確、完整,並建立保密制度,保護民間融資當事人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民間融資信息服務企業不得從事代理結算、發行理財產品和受託理財業務。 溫州市轄區內設立的民間融資行業服務機構依章程從事民間融資活動見證、從業人員培訓、理財咨詢、權益轉讓等服務活動。
民間融資行業服務機構經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委託,可以從事下列活動:
(一)發布民間融資綜合利率指數等相關信息;
(二)民間融資活動信息收集、統計和風險監測、評估;
(三)建立民間融資信用檔案,對民間融資的資金使用和履約情況跟蹤分析;
(四)受理本條例規定的民間借貸備案;
(五)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委託的其他事項。
民間融資行業服務機構從事本條第二款活動的,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③ 民間借貸跑路可以報案嗎
民間借貸案件是普通的民事糾紛,不是刑事案件,即使報警,警方也不會受理專
簡介
民間借屬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願互助、誠實信用原則。狹義的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依照約定進行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借貸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廣義的民間借貸除上述內容外,還包括公民與法人之間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貨幣或有價證券的借貸。現實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狹義上的民間借貸。
全國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規《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已經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單筆借款金額300萬以上」、「借款金額1000萬以上」、「涉及的出借人30人以上」等情形,借款人應當向管理部門報備。這些具體的規則的制定實際上是宣告了民間借貸的合法化。
④ 民間借貸出資人行為違法嗎
民間借貸出資人行為不違法。
因為我國已經試點承認民間借貸合法化,只需要向有關部門報備,即承認借貸的合法。
全國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規《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已經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單筆借款金額300萬以上」、「借款金額1000萬以上」、「涉及的出借人30人以上」等情形,借款人應當向管理部門報備。這些具體的規則的制定實際上是宣告了民間借貸的合法化。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願互助、誠實信用原則。
⑤ 治理民間借貸的方法具體包括了哪些
處理民間借貸的方式很多,可以調解,仲裁,訴訟。如果證據充分,又無法調解,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開庭時准備好相關證據材料,將事實情況告之法庭然後等待判決就可以了。關鍵是注意證據的搜集。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願互助、誠實信用原則。狹義的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依照約定進行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借貸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廣義的民間借貸除上述內容外,還包括公民與法人之間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貨幣或有價證券的借貸。現實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狹義上的民間借貸。
全國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規《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已經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單筆借款金額300萬以上」、「借款金額1000萬以上」、「涉及的出借人30人以上」等情形,借款人應當向管理部門報備。這些具體的規則的制定實際上是宣告了民間借貸的合法化。
⑥ 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的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民間融資服務
第三章 民間借貸
第四章 定向債券融資和定向集合資金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⑦ 民間借貸的最高利息是多少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回息的,人民法院答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⑧ 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的第三章 民間借貸
第三章 民間借貸
第十二條
企業、個人相互之間因生產經營需要進行民間資專金借貸的,應當簽屬訂書面合同。民間借貸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出借人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的,視同相應核減其本金數額。
出借人不得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或者吸收他人資金轉貸牟利,不得對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利息部分計算復利。
第十三條
民間借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款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將合同副本報送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委託的民間融資行業服務機構備案:
(一)單筆借款金額三百萬元以上的;
(二)累計借款金額一千萬元以上的;
(三)單筆借款金額二百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或者累計借款金額五百萬元以上不滿一千萬元,且涉及的出借人累計三十人以上的。
按照前款規定不需要報送備案的,借款人可以自願報送備案;借款人也可以就還款情況報送備案。
鼓勵出借人就出借情況報送備案。
第十四條
民間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利率的規定。
第十五條
民間借貸合同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依法辦理公證。當事人持民間借貸合同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公證機構應當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