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服裝印花的工資待遇
在1500-2000之間!貌似這幾個地方就這些吧!
B. 新疆上市公司有哪些
截止2018年抄7月14日,新疆共有54家上市公司,名稱如下圖:
最新上市的新疆公司是新疆東方環宇燃氣股份有限公司,於2018年7月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新疆迎來第54家A股上市公司。
(2)白酒融資租賃擴展閱讀
自1996年新疆第一家A股上市公司至今,總數目前已增至54家。
數據顯示,2016年以來,證監會共核准新疆9家公司A股上市申請。
截至目前,新疆A股上市公司總市值6111.14億元,約佔新疆去年地區生產總值的56%;主要分布在能源、旅遊、物流、百貨零售、旅客運輸、信息技術和建築建材等行業,資本市場已成為新疆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支持力量。
C. 融資租賃客戶經理需要喝酒嗎
這不是需不需要
的問題,
這不是工作的重點,
D. 貴酒集團/貴酒股份上市了嗎
貴酒股份,其中的「股份」兩個字的含義,就是該公司已經上市公開發行股票了。
E. 中國鄉鎮企業會計的雜志目錄
目錄·2015年 6 期
新形勢下縮小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對策探析 劉曉宇
我國政府采購對於宏觀經濟調控功能的完善性探析 徐新
股權結構和薪酬粘性 魏應光
股權結構對內部控制有效性影響--來自深交所的經驗證據 李陽,汪壽成
新三板下小微企業資本結構變化對經營業績的影響研究--基於武漢、蘇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實地調研 李然
我國醫葯行業上市公司資本結構影響因素分析 徐美飛
芻議城市用地對經濟增長貢獻 許娜
預收賬款與銷售費用對白酒製造業收入的影響研究 石付燕
「外部審計、現金股利與股權代理成本」理論分析 黃鴻燕
研發投資、股權制衡與大股東「掏空」行為 劉欣
淺析應付職工薪酬准則變化及預期影響 冀雅文
白話解析《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 韓振宇
投資性房地產後續計量公允價值選擇權思考 朱芳菁
《國際財務報告准則15號--與客戶之間的合同產生的收入》的介紹 劉錚
新視角看我國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的問題及完善 劉嬋
流動比率指標的優化思考 夏沖
投融資平台基建並賬探討 鄭三明
加強甌飛工程圍墾項目投融資管理的思考 王曉東
南航將融資租賃作為經營租賃的動機分析 盧意
不同會計制度下政府補助會計核算研究 閆進安
農業企業生物資產的會計核算分析 鍾嵐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對增值電信企業的影響 朱麗俊
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財政稅收政策研究 張衍群
「營改增」背景下事業單位涉稅問題淺析 張曉璐
「營改增」對電信企業稅收的影響及稅收籌劃建議 蕭維維
對「營改增」部分企業稅負增加現象的釋疑 吳建曉
當下建築業營改增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張斌芳
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外借款的涉稅風險及應對攻略 呂海泉
「營改增」實施下部分企業稅負「不減反增」現象解析 劉秀娟
對「營改增」改革效果的探討--勞動密集型行業與資本密集型行業的對比 馮紹星
「營改增」最新政策分析與納稅籌劃 劉麗娟
出版社納稅管理及納稅籌劃探析 陳曉華
中小型生產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稅收籌劃應用問題研究 王岐璞
營改增對咨詢服務行業的作用和影響 黎沛
淺析小微企業財務誤區和避稅小技巧 劉明
基於會計報表視角營改增對交通運輸業的影響分析 孫沛
「營改增」對房地產行業稅收籌劃的影響 謝嚴
基於「營改增」背景下建築行業納稅籌劃研究 吳雪敏
新預演算法對高校預算管理的影響 程然
預算管理在建築企業中的應用研究 耿建梅
行政事業單位經費預算執行之我見 彭婧
事業單位項目支出預算管理中的難點與對策 劉莉
談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的結合 胡婷婷
基於文化視角探析體育產業資金使用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構建 於洋
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分析 高詩雅
淺談國有企業資本收益分析 喬鵬月
淺談我國上市公司財務治理的整改措施 孫曉敏
新時期優化工程施工企業財務管理的對策分析 陳文祥
淺述現金流量管理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作用 李海君
新形勢下綠色財務管理在我國中小型企業中的可行性探究 劉金秀
醫院財務管理常見的弊端和應對策略 周紫薇
對加強國有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思考 毛棟傑
新會計制度下高等學校財務工作的思考與對策 周萍惠
淺談企業並購財務風險的影響因素及控制策略 周棟佳
淺談銷售分公司財務控制問題 趙延新
職業院校加強財務管理研究 袁衛紅
探析企業可持續增長的財務管理策略 張曉紅
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存在問題與解決對策 徐瑩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對高校財務管理的影響 農梅
論大學生創業過程中財務管理的重要作用 劉昕
企業績效考核中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措施 王琦
淺談事業單位會計與企業會計的區別 許立國
新形勢下報刊發行站費用管理不足及對策 張法文
建築工程施工費用控制管理的方法探討 張為傑
企業加強無形資產管理與核算研究 張彥
醫院固定資產投資控制的經濟分析 趙雲
論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對固定資產核算的改進意義 路建莉
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下事業單位資產管理 張延猛
強化企業固定資產管理的措施分析 黃蕾
加強電信運營企業固定資產管理提升資產效益 蔡青宇
行政事業單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利弊及策略 金焱
平行結轉分步法若干問題的探討 栗麥麗
基於企業環境下的經營成本管理研究 阮芹
關於公立醫院績效成本核算的幾點思考 劉旭冉
探究醫院財務管理對成本控制的作用 孔運平
縣級公立醫院改革形勢下加強成本管理的幾點思考 林強
探究現代酒店成本管理的新思路 陳丹
論勘察設計企業應收賬款風險管理優化 吳燕
企業應收賬款風險控制研究 呂雪岩
建築施工企業會計核算分析 何莉
基於煤炭企業會計核算工作精細化的分析 閆淑卿
加強企業會計核算規劃管理 王愛清
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探討 王玉芳
財務報表分析在企業管理中重點內容淺析 李慧陽
淺析企事業單位明細賬與銀行明細賬核對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蔣建榮
芻議企業集團會計核算共享中心的建立 黃子強
企業財務會計效率的提升策略分析 韓麗萍
關於創建高校財務高效報銷模式的建議 劉泉蘭,蘇巧巧,凌娟亞
加強醫院財會規范化管理路徑分析 梁軍
借鑒外國政府會計改革經驗促進我國政府會計改革發展 張曉琪,吳悠然
醫療衛生單位加強經濟管理研究 栗婀娣
論資產減值准備對企業會計數據的影響 楊忠民
產品市場競爭與盈餘管理的研究分析 李夢
淺議會計的不確定性 趙寧
新經濟背景下企業財會管理創新 王桂梅
高校財務業務流程管理的研究 方悅
探究建築業會計管理的創新性 王建民
出納人員視角下如何提升高校財務核算人員的工作效率 段國豪
淺析內部審計對商業銀行防範公允價值風險的作用 黃筱
淺談事業單位審計重點 王婷婷
團場企業財務收支審計的方法 陳守國
完善農村審計模式的設想 陶媛婷
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對企業的作用研究 王寶珍
內部控制是內部審計永恆的主題之一 韓立
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在高校內部會計控制中的運用研究 肖金芳
淺議內部控制視角下會計基礎工作的發展和完善 蔣雪萍
我國中小型企業內部控制研究 李忠
國有農場如何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 潘志芳
公司會計人員在內部控制中的作用分析 夏懷保
內部控制在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中的重要性探討 馮利華
內部控制在公立醫院財務管理中的運用 王威華
高校圖書館的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研究 吳艷琴
會計信息化視角下有效企業內部控制探究 陳玉鳳
建立與健全事業單位會計監督機制的措施探討 韓文傑
淺談企業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任香芬
經濟新常態下的水利會計監督管理職能的思考 徐新同
淺論企業使用新型網路支付結算平台的風險防控 陳柯垚
論財務內控制度在醫院經營管理中的作用 郝貴忠
淺析醫院財務信息化建設 徐婧
DT環境下會計信息系統實施方法及風險規避 潘念萍
會計信息需求社會化與會計職能的擴展 章祥敏
醫院財務信息化管理應對經濟新常態 劉偉
淺析我國會計電算化存在的問題及策略 趙男男
財務管理專業綜合性、設計性實驗與實踐教學:探索與實踐 蘇玲
基於BB平台的精品資源共享課程建設初探--以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會計基礎》課程為例 鮮梅,何曉玲,黃鶯
論區域國際化會計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探索實踐 黃克鬧
我國高校成人教育辦學效益新視野 黃瑞宏
審計風險模型施教策略研究 唐立新,廖秋紅
新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亮點」分析 李海軍
本科院校非會計專業《會計學》教學實踐與思考 劉偉玲
高級會計人才培養模式及體系構建 李文斌
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 陳小英
小微企業代理記賬的思考 高慧
企業社會責任與資本成本關系研究綜述 方佳慧
淺析縣級供電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及對策 鄭孝華
PPP模式在公路建設中的運用 宋燕
健康體育視野下體育經濟發展思路研究 張斌
內部轉移價格作用及定價策略 朱俊華
F. 個人獨資企業會計制度
1、主稅:增值稅。增值稅按銷售收入的17%、3%(分別適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交納;
2、附加稅費
(1)城建稅按實際交納的增值稅交納。經營地址市區的稅率7%;在縣、鎮的稅率5%;在農村的稅率1%。;
(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3%繳納;
(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1-2%繳納;
(4)提圍防護費銷售額在1億元以下的,按0.1‰徵收;
3、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後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4、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元/平方米)繳納,各地標准不一
5、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6、車船稅按不同車型元/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
7、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後的利潤)繳納,一般企業稅率25%,經稅務核定的小型微利企業稅率20%,經稅務核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稅率15%;
個人獨資企業不交企業所得稅,按個體工商戶年經營所得扣除24000元費用後的余額繳納個人所得稅,實行5%-35%的超額累進稅率。
8、負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
G. 融資租賃客戶經理需要喝酒嗎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的,一般而言業務類的是肯定要應酬的。喝酒這個因人而異了,有人酒精過敏業務其實也是一樣做的。主要看你的客戶群體了,還有自己開發和公司現有資源維護也是不也一樣的,開發的行業不同,也是不一樣的。
H. 廣州王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注冊號:****所在地:廣東省注冊資本:10.0000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王超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登記狀態:存續登記機關: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灣分局注冊地址:廣州市荔灣區茶滘路茶滘工業園自編1號A5幢首層之2
法定代表人:王超
成立時間:2011-08-30
注冊資本:1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40103000111832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公司地址:廣州市荔灣區茶滘路茶滘工業園自編1號A5幢首層之2
I. 企業入帳中費用中招待費不能超過銷售收入多少其他費用有無標准
第四十三條 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在下列規定比例范圍內,可據實扣除:
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在1500萬元及其以下的,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凈額的5‰;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超過15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條例」,「細則」)的規定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條例第四條規定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准予扣除項目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准予扣除項目是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與取得應納稅收入有關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
第三條 納稅人申報的扣除要真實、合法。真實是指能提供證明有關支出確屬已經實際發生的適當憑據;合法是指符合國家稅收規定,其他法規規定與稅收法規規定不一致的,以稅收法規規定為准。
第四條 除稅收法規另有規定者外,稅前扣除的確認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權責發生制原則。即納稅人應在費用發生時而不是實際支付時確認扣除。
(二)配比原則。即納稅人發生的費用應在費用應配比或應分配的當期申報扣除。納稅人某一納稅年度應申報的可扣除費用不得提前或滯後申報扣除。
(三)相關性原則。即納稅人可扣除的費用從性質和根源上必須與取得應稅收入相關。
(四)確定性原則。即納稅人可扣除的費用不論何時支付,其金額必須是確定的。
(五)合理性原則。即納稅人可扣除費用的計算和分配方法應符合一般的經營常規和會計慣例。
第五條 納稅人發生的費用支出必須嚴格區分經營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資本性支出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必須按稅收法規規定分期折舊、攤銷或計入有關投資的成本。
第六條 除條例第七條的規定以外,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也不得扣除:
(一) 賄賂等非法支出;
(二) 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付的罰款、罰金、滯納金;
(三)存貨跌價准備金、短期投資跌價准備金、長期投資減值准備金、風險准備基金(包括投資風險准備基金),以及國家稅收法規規定可提取的准備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備金;
(四)稅收法規有具體扣除范圍和標准(比例或金額),實際發生的費用超過或高於法定范圍和標準的部分。
第七條 納稅人的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投資等各項資產成本的確定應遵循歷史成本原則。納稅人發生合並、分立和資本結構調整等改組活動,有關資產隱含的增值或損失在稅收上已確認實現的,可按經評估確認後的價值確定有關資產的成本。
第二章 成本和費用
第八條 成本是納稅人銷售商品(產品、材料、下腳料、廢料、廢舊物資等)、提供勞務、轉讓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包括技術轉讓)的成本。
第九條 納稅人必須將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成本合理劃分為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直接成本是可直接計入有關成本計算對象或勞務的經營成本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間接成本是指多個部門為同一成本對象提供服務的共同成本,或者同一種投入可以製造、提供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產品或勞務的聯合成本。
直接成本可根據有關會計憑證、記錄直接計入有關成本計算對象或勞務的經營成本中。間接成本必須根據與成本計算對象之間的因果關系、成本計算對象的產量等,以合理的方法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計算對象中。
第十條 納稅人的各種存貨應以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納稅人外購存貨的實際成本包括購貨價格、購貨費用和稅金。
計入存貨成本的稅金是指購買、自製或委託加工存貨發生的消費稅、關稅、資源稅和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納稅人自製存貨的成本包括製造費用等間接費用。
第十一條 納稅人各項存貨的發出或領用的成本計價方法,可以採用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計劃成本法、毛利率法或零售價法等。如果納稅人正在使用的存貨實物流程與後進先出法相一致,也可採用後進先出法確定發出或領用存貨的成本。納稅人採用計劃成本法或零售價法確定存貨成本或銷售成本,必須在年終申報納稅時及時結轉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
第十二條 納稅人的成本計算方法、間接成本分配方法、存貨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在下一納稅年度開始前報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否則,對應納稅所得額造成影響的,稅務機關有權調整。
第十三條 費用是指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可扣除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已計入成本的有關費用除外。
第十四條 銷售費用是應由納稅人負擔的為銷售商品而發生的費用,包括廣告費、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展覽費、保險費、銷售傭金(能直接認定的進口傭金調整商品進價成本)、代銷手續費、經營性租賃費及銷售部門發生的差旅費、工資、福利費等費用。
從事商品流通業務的納稅人購入存貨抵達倉庫前發生的包裝費、運雜費、運輸存儲過程中的保險費、裝卸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購貨費用可直接計入銷售費用。如果納稅人根據會計核算的需要已將上述購貨費用計入存貨成本的,不得再以銷售費用的名義重復申報扣除。
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的納稅人的銷售費用還包括開發產品銷售之前的改裝修復費、看護費、採暖費等。
從事郵電等其他業務的納稅人發生的銷售費用已計入營運成本的不得再計入銷售費用重復扣除。
第十五條 管理費用是納稅人的行政管理部門為管理組織經營活動提供各項支援性服務而發生的費用。管理費用包括由納稅人統一負擔的總部(公司)經費、研究開發費(技術開發費)、社會保障性繳款、勞動保護費、業務招待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股東大會或董事會費、開辦費攤銷、無形資產攤銷(含土地使用費、土地損失補償費)、礦產資源補償費、壞賬損失、印花稅等稅金、消防費、排污費、綠化費、外事費和法律、財務、資料處理及會計事務方面的成本(咨詢費、訴訟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商標注冊費等),以及向總機構(指同一法人的總公司性質的總機構)支付的與本身營利活動有關的合理的管理費等。除經國家稅務總局或其授權的稅務機關批准外,納稅人不得列支向其關聯企業支付的管理費。
總部經費,又稱公司經費,包括總部行政管理人員的工資薪金、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等。
第十六條 財務費用是納稅人籌集經營性資金而發生的費用,包括利息凈支出、匯兌凈損失、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其他非資本化支出。
第三章 工資薪金支出
第十七條 工資薪金支出是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與其有僱傭關系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地區補貼、物價補貼和誤餐補貼均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
第十八條 納稅人發生的下列支出,不作為工資薪金支出:
(一) 雇員向納稅人投資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
(二) 根據國家或省級政府的規定為雇員支付的社會保障性繳款;
(三) 從已提取職工福利基金中支付的各項福利支出(包括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探親路費等);
(四) 各項勞動保護支出;
(五) 雇員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
(六) 雇員離退休、退職待遇的各項支出;
(七) 獨生子女補貼;
(八) 內稅人負擔的住房公積金;
(九) 國家稅務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屬於工資薪金支出的項目。
第十九條 在本企業任職或與其有僱傭關系的員工包括固定職工、合同工、臨時工,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應從提取的職工福利費中列支的醫務室、職工浴室、理發室、幼兒園、托兒所人員;
(二)已領取養老保險金、失業救濟金的離退休職工、下崗職工、待崗職工;
(三) 已出售的住房或租金收入計入住房周轉金的出租房的管理服務人員;
第二十條 除另有規定外,工資薪金支出實行計稅工資扣除辦法,計稅工資扣除標准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經批准實行工效掛鉤辦法的納稅人向雇員支付的工資薪金支出,飲食服務行業按國家規定提取並發放的提成工資,可據實扣除。
第四章 資產折舊或攤銷
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經營活動中使用的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用、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可以扣除。
第二十三條 納稅人的固定資產計價按細則第三十條的規定執行。固定資產的價值確定後,除下列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得調整:
(一) 國家統一規定的清產核資;
(二) 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三) 固定資產發生永久性損害,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可調整至該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並確認損失;
(四) 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暫估價值或發現原計價有錯誤。
第二十四條 納稅人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范圍按細則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執行。除另有規定者外,下列資產不得計提折舊或攤銷費用:
(一)已出售給職工個人的住房和出租給職工個人且租金收入未計入收入總額而納入住房周轉金的住房;
(二)自創或外購的商譽;
(三)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第二十五條 除另有規定者外,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 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 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 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第二十六條 對促進科技進步、環境保護和國家鼓勵投資的關鍵設備,以及常年處於震動、超強度使用或受酸、鹼等強烈腐蝕狀態的機器設備,確需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方法的,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逐級報國家稅務總局批准。
第二十七條 納稅人可扣除的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採取直線折舊法。
第二十八條 納稅人外購無形資產的價值,包括買價和購買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
納稅人自行研製開發無形資產,應對研究開發費用進行准確歸集,凡在發生時已作為研究開發費直接扣除的,該項無形資產使用時,不得再分期攤銷。
第二十九條 納稅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給國家或其他納稅人的土地出讓價款應作為無形資產管理,並在不短於合同規定的使用期間內平均攤銷。
第三十條 納稅人購買計算機硬體所附帶的軟體,未單獨計價的,應並入計算機硬體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單獨計價的軟體,應作為無形資產管理。
第三十一條 納稅人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可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納稅人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如有關固定資產尚未提足折舊,可增加固定資產價值;如有關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可作為遞延費用,在不短於5年的期間內平均攤銷。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固定資產修理,應視為固定資產改良支出:
(一) 發生的修理支出達到固定資產原值20%以上;
(二) 經過修理後有關資產的經濟使用壽命延長二年以上;
(三) 經過修理後的固定資產被用於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對外投資的成本不得折舊或攤銷,也不得作為投資當期費用直接扣除,但可以在轉讓、處置有關投資資產時,從取得的財產轉讓收入中減除,據以計算財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第五章 借款費用和租金支出
第三十三條 借款費用是納稅人為經營活動的需要承擔的、與借入資金相關的利息費用,包括:
(一) 長期、短期借款的利息;
(二) 與債券相關的折價或溢價的攤銷;
(三) 安排借款時發生的輔助費用的攤銷;
(四) 與借入資金有關,作為利息費用調整額的外幣借款產生的差額。
第三十四條 納稅人發生的經營性借款費用,符合條例對利息水平限定條件的,可以直接扣除。為購置、建造和生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在有關資產購建期間發生的借款費用,應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有關資產交付使用後發生的借款費用,可在發生當期扣除。
納稅人借款未指明用途的,其借款費用應按經營性活動和資本性支出佔用資金的比例,合理計算應計入有關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和可直接扣除的借款費用。
第三十五條 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的納稅人為開發房地產而借入資金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在房地產完工之前發生的,應計入有關房地產的開發成本。
第三十六條 納稅人從關聯方取得的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
第三十七條 納稅人為對外投資而借入的資金發生的借款費用,應計入有關投資的成本,不得作為納稅人的經營性費用在稅前扣除。
第三十八條 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從出租方取得固定資產,其符合獨立納稅人交易原則的租金可根據受益時間,均勻扣除。
第三十九條 納稅人以融資租賃方式從出租方取得固定資產,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規定提取折舊費用。融資租賃是指在實質上轉移與一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一種租賃。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租賃為融資租賃:
(一) 在租賃期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
(二) 租賃期為資產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或以上);
(三) 租賃期內租賃最低付款額大於或基本等於租賃開始日資產的公允價值。
第六章 廣告費和業務招待費
第四十條 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支出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2%的,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糧食類白酒廣告費不得在稅前扣除。納稅人因行業特點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提高廣告費扣除比例的,須報國家稅務總局批准。
第四十一條 納稅人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應與贊助支出嚴格區分。納稅人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廣告是通過經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製作的;
(二) 已實際支付費用,並已取得相應發票;
(三) 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第四十二條 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在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5‰范圍內,可據實扣除。
第四十三條 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在下列規定比例范圍內,可據實扣除:
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在1500萬元及其以下的,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凈額的5‰;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超過15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
第四十四條 納稅人申報扣除的業務招待費,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提供能證明真實性的足夠的有效憑證或資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稅前扣除。
第七章 壞賬損失
第四十五條 納稅人發生的壞賬損失,原則上應按實際發生額據實扣除。經報稅務機關批准,也可提取壞賬准備金。提取壞賬准備金的納稅人發生的壞賬損失,應沖減壞賬准備金;實際發生的壞賬損失,超過已提取的壞賬准備的部分,可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已核銷的壞賬收回時,應相應增加當期的應納稅所得。
第四十六條 經批准可提取壞賬准備金的納稅人,除另有規定者外,壞賬准備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過年末應收賬款余額的5‰。計提壞賬准備的年末應收賬款是納稅人因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等原因,應向購貨客戶或接受勞務的客戶收取的款項,包括代墊的運雜費。年末應收賬款包括應收票據的金額。
第四十七條 納稅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收賬款,應作為壞賬處理:
(一) 債務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撤銷,其剩餘財產確實不足清償的應收賬款;
(二) 債務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蹤,其財產或遺產確實不足清償的應收賬款;
(三) 債務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以其財產(包括保險賠款等)確實無法清償的應收賬款;
(四) 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經法院裁決,確實無法清償的應收賬款;
(五) 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應收賬款;
(六) 經國家稅務總局批准核銷的應收賬款;
第四十八條 納稅人發生非購銷活動的應收債權以及關聯方之間的任何往來賬款,不得提取壞賬准備金。關聯方之間往來賬款也不得確認為壞賬。
第八章 其他扣除項目
第四十九條 納稅人為全體雇員按國家規定向稅務機關、勞動社會保障部門或其指定機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本失業保險費,按經省級稅務機關確認的標准交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國家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險,可以扣除。
第五十條 納稅人為其投資者或雇員個人向商業保險機構投保的人壽保險或財產保險,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為雇員投保的補充保險,不得扣除。
第五十一條 納稅人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關稅和城市維護建設費、教育費附加等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以及發生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可以扣除。
第五十二條 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差旅費、會議費、董事會費,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
差旅費的證明材料應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
會議費證明材料應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內容、目的、費用標准、支付憑證等。
第五十三條 納稅人發生的傭金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計入銷售費用:
(一) 有合法真實憑證;
(二) 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對象不含本企業雇員);
(三) 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
第五十四條 納稅人實際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可以扣除。勞動保護支出是指確因工作需要為雇員配備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用品等所發生的支出。
第五十五條 納稅人發生的資產盤虧、報廢凈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後的余額,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可以扣除。納稅人出售職工住房發生的財產損失不得扣除。
第五十六條 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可以扣除。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七條 根據本辦法和有關稅收規定,需經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後在稅前扣除的事項,省級稅務機關可以作出規定,要求納稅人在上報稅務機關審核批准時,附送中國注冊稅務師或注冊會計師的審核證明。
第五十八條 本辦法自2000年1月1日起執行。
第五十九條 以前的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本辦法未規定的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
J. 物價與收入的比例反映了社會為人民的真度
兩方面都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