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保理(托收保付)可以認為是托收承付的國際版本嗎
保理(托收保付)不可以認為是托收承付的國際版本——保理是一種單獨的融資行為,而托收承付是一種付款結算行為,二者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❷ 如何理解UCP定義的承付和議付
承付(Honour)和議付(Negotiation)的區別,是許多學員在參加UCP600培訓時經常提出的問題。
其實,對於在銀行和進出口企業從事單證工作的人員而言,「Honour」並不是一個陌生的詞彙,因為在很多信用證中,開證行在信用證結尾部分的償付條款中都會用到這個詞來表明自己的付款責任。例如,花旗銀行在其開出的議付信用證中是如此表述其作為開證行的付款責任的: We here by engagewith drawersand/orbona fide holdersthat creditwill be ly hon oured on the terms of thiscreditwillbe lyhonoured at maturity。然而,在以往的歷次UCP版本中,在說明開證行付款責任的時候,卻幾乎從未使用過這一詞彙。在現行的UCP500版本中,也只在第19條(銀行間的償付約定)中偶爾出現過一次「Honour」的影子,但那是用來說明償付行的償付責任的,正式的譯文是:開證行如欲通過另一銀行(償付行)對付款行、承兌行或議付行(均稱「索償行」)履行償付時,開證行應及時向償付行發出對此類索償予以償付的適當指示或授權(原文: If an IssuinBank intendsthatthe reimbursemento which a paying,acceptingornegotiatingbankis entitled,shallb obtainedby such bank ( the "ClaimingBank"), claimingon anotherparty ( the " ReimbursinBank"), itshallprovidesuch Re imbursingBank in good timewitthe honour such reimbursemen claims)。但是到了UCP600,「Honour」成為一個頻繁出現的詞彙,在UCP600全文中出現達31次之多,用於規定開證行(IssuingBank)和被指定銀行(NominatedBank)的付款責任。
UCP600正文第2條對承付進行了正式的定義:承付是指a)如果信用證為即期付款信用證,則即期付款;b)如果信用證為延期付款信用證,則承諾延期付款並在承諾到期日付款;c)如果信用證為承兌信用證,則承兌受益人開出的匯票並在匯票到期日付款(原文:Honour means:a topay at sight ifthe credit isavailablebysightpayment.b) toincura deferredpayment undertaking and pay atm aturityifthe . c toaccepta bill of exchange( draft)drawn by the beneficiaryandpayat m )。由此可見,在UCP600條款中,「Honour」是用來說明開證行和被指定銀行在即期付款信用證、延期付款信用證和承兌信用證項下的付款責任的。這里需要說明的是,UCP500中規定的4類信用證在UCP600中均被保留了下來,除了Honour所對應的3類信用證之外,另一類就是在國際結算實務中普遍採用的議付信用證。那麼,UCP600是如何來規定開證行或被指定銀行在議付信用證項下的付款責任呢?這就要講到UCP600中的另一個關鍵詞———Negotiation。
與Honour不同的是,即使在UCP500條款中,Negotiation也是一個高頻率出現的詞彙,用於說明銀行在議付信用證項下的付款責任。但特別需要注意的是,UCP600對於議付的定義與UCP500存在著很大的不同。UCP500第10條(信用證的種類)中對議付的定義是:議付是指被授權議付的銀行對匯票及/或單據付出對價。僅審核單據而未付出對價並不構成議付(原文:Negotiatiomeans the givingofvalue for Dra(s)and/ordocument(s) by thebanauthorizedtonegotiate.Mere exam inationof the docum ents withogivingofvaluedoes not constitutenegotiation。)。而UCP600對於議付的定義是:議付是指銀行在相符交單下,在其應獲得償付的銀行工作日當天或之前向受益人預付或者同意預付款項,從而購買匯票(其付款人為被指定以外的其他銀行)及/或單據的行為(原文:Negotiationmeansthepurchaseby the nominated bank ofdrafts(drawn on a bank otherthanthe nominatedbank) and/or docum entsunder a complying presentation,by advancing or agreeingtoadvancefundsto the day on whichreimbursementise to the nominatedbank。)。由此可見,與UCP500相比,UCP600對於議付的定義在側重點上發生了變化:UCP500強調的是銀行「支付對價(Givevalue)」,而UCP600則強調的是購買受益人匯票及/或單據的時間,即""。很顯然,UCP600對於議付的定義對於議付行和受益人是有利的,因為議付行即使沒有真金白銀地向受益人提供融資而僅憑向受益人出具一份《承諾議付函》即可確立自己的議付行地位並由此獲得向開證行的索償權,從而在與開證行的交涉中處於更為有利的地位,而受益人則相應地成為受益者。可以預見的是,UCP600在2007年7月1日正式生效後,銀行會啟用新的融資協議供受益人簽署。在此方面,來自國內各家中資銀行的代表在ICCCHINA於1月下旬在海南省三亞市舉行的第4屆銀行UCP600專題研討會上已達成共識。
在此,特別需要提醒讀者注意的是,為了強調開證行對於信用證的第一性付款責任和付款責任的終局性(Finalpayment),UCP600第2條(定義)對信用證作出如下定義:信用證是指一項不可撤銷的安排,無論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該項安排構成開證行對相符交單予以承付的確定承諾(原文:Creditmeans any arrangement,however nam ed or described,thatisirrevocableandthereby issuingbankto honoura com plyingpresentation。)。由此可見,無論是即期付款信用證、延期付款信用證、承兌信用證抑或是議付信用證,開證行的付款責任都是承付(Honour),即使是議付信用證也是如此。
❸ 我們國家中小企業融資困難自身原因和外部因素都有哪些
一、中小企業制度更新滯後,與市場環境轉換不同步
我國中小企在上世紀末經過了一段快速增長期,雖然速度較快但質量卻不高,增長方式多為粗放型,最顯著的表現就是企業的管理方式較為傳統,許多制度早已陳腐不堪,跟不上時代的步伐。
目前大多數的中小企業仍然實行傳統的家族式公司治理結構,這樣的治理結構很容易孳生腐敗,就像中國有句老話說的「富不過三代」。國有中小企業的治理結構與傳統的大型國有企業沒有什麼本質差別,他們大致存在兩個問題:其一是類似於家族企業式的「一把手」管理;其二就是企業的創新意識不強,也就是說生存危機意識薄弱,因為國企的背後有國家財政作保證,虧損之後有國家補窟窿,盈利之後,除少部分上交國庫之外,剩下的就是企業內部自己消耗掉了,從而員工越發沒有積極上進的願望,他們只會消極地守住這個金飯碗。如果我們留意的話,就不難發現,一些鄉鎮企業已演變成了傳統的家族式企業,子承父業式的經營模式。 同時,對中小企業的生存發展具有較大影響的外部環境也發生了很大變化,最顯著的表現就是市場和國家發展戰略的變化。在市場方面,賣方市場的時代逐漸離我們遠去,買方市場已成為經濟生活的主流。在國家發展戰略方面,隨著黨中央和諧社會的提出,在經濟領域中,國家更加重視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資源環境之間的和諧統一,而不僅是單純地注重經濟總量的增加。但由於部分中小企長時間積累下來的詬病,諸如管理不科學,體制機制不健全,它們往往跟不上外部環境變化的步伐,不能及時改善經營管理、更新制度,從而問題就不斷暴露出來,最直接的表現就是產品積壓,營運能力下降,利潤率降低。為了挽救企業,就不得不尋??各種補救手段,其中就包括為解決資金不足而對外尋求資金幫助。
二、中小企業規模和信用水平低下,制約其融資能力
通常來說,企業需要融資時,其自身也要具備一定的條件,一般來說,主要包括五個方面,那就是資本、能力、擔保、品德和經營環境。但就實際情況而言,我國中小企業很少採用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大多數採用的是合夥制或個人獨資的形式,因而其資本規模就不會像前兩種形式那樣大。考慮到小規模的企業基礎不雄厚,實力不強,為了避免產生較大的財務風險,銀行通常對這些申請貸款的中小企業設置較高門檻,有些條款近乎苛刻,甚至有些金融機構直接拒絕他們的申請。
同時,許多中小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特別是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它們本身並沒有建立比較完善的財務制度,尤其是資金管理混亂,這樣的狀況,在其對外融資時,自身形象就已經大打折扣,可想而知,融資結果不容樂觀。另外,由於信用信息網路建設的滯後、信用信息不完善以及傳輸渠道的不順暢,導致了企業與銀行之間信息的嚴重不對稱,企業對於銀行的信用政策了解不透徹,而銀行對企業真實的信用水平也了解不深,雙方之間的不信任程度越來越大,這就極大降低了中小企業的信貸滿足率。
三、缺少可供擔保抵押的財產,融資成本高
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抵押的偏好,因而一般不願接受中小企業的流動資產抵押。固定資產投資一經完成,在資金佔用數量上便保持相對穩定,而不像流動資產投資那樣經常變動。從這點看來,銀行偏好於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抵押也是降低風險的一種手段。而就中小企業自身情況而言,由於其規模有限,資金有限,因而固定資產比重較低,特別是高科技企業,鑒於其特殊的行業性質,固定資產比重較少,而無形資產卻佔有較大比重,主要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高科技企業一旦研發出一項新技術或者發明出一件新產品,那麼它產生的利潤將不是一般製造業企業可以睥睨的,但正所謂高回報高風險,通常高科技企業有較高的經營風險,致使金融機構不願對其發放貸款。
通常擔保機構的擔保貸款期限在半年以內,最長不超過一年。而且它們基本上只對短期的流動貸款提供擔保,因為我們都知道長期負債償債風險較大,這也就意味著擔保機構的擔保風險較大。同時,多數擔保公司往往提高擔保條件或者在擔保過程中要求過於繁雜的擔保手續,種種的這些限制,增加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度,也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中小企業普遍認為,現行的擔保機制加重了企業的負擔,首先企業需要向擔保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擔保費;其次,擔保公司會要求企業進行一定形式的反擔保,而且企業融資過程中增加信用擔保的環節必定會增加一定的交易成本;再次,企業更是常遭受擔保公司的「違規操作」,這些因素大大增加了企業的隱性成本,而這些額外的成本必然會加重企業的負擔,從而影響融資效率。
四、信用歧視。
中央為了搞活企業,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針政策,要求銀行部門要重點支持大企業,確保大企業的信貸,對中小企業就不重視,在確保大企業的基礎上才予以考慮,造成了對中小企業的信用歧視,導致銀行在對大企業和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的不平等。缺乏對中小企業信貸需求的重視。據統計,1998年工、農、中、建四家銀行新增貸款20.85億元,其中非國有經濟貸款僅新增1億多元,中長期貸款幾乎為零。隨著各國有商業銀行提出業務向中心城市發展戰略的實施,部分機構存在「重大輕小」的傾向,個別銀行有諸如一定數額以下或注冊資本金100萬以下企業不貸的規定,恰恰斷掉了貸款需求以「急、頻、少、繁」為主要特點的中小企業融資主渠道。
五、缺乏為中小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的信用體系。
就中小企業自身來講,一方面,固定資產較少,不足以抵押,貸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屢有逃費、懸空銀行債務現象發生,損害了自身的信用度。同時,企業也深感辦理抵押環節多、收費多,如在土地房產抵押評估和登記手續中,評估包括申請、實地勘測、限價估算等,登記包括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土地他向權利登記等,極為繁瑣。
六、對非國有企業融資的歧視。
長期以來,在政府和銀行方面,都存在這樣的觀念,認為大型企業都是國有的,貸款給他們是國家對國家的企業,不會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而中小企業大多數是非國有的企業,效益不穩定,貸款回收不好,信譽差,容易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所以銀行一般對中小企業貸款十分慎重,條件較為苛刻。盡管現在比以前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這種現象。
七、一些區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不規范,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不夠。
我國經濟中涌現出一批區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本來應以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為己任。但在實際中,這些金融機構在業務發展上與國有金融機構有趨同的趨勢,不能真正面向中小企業,存在一定的信貸歧視現象。很多中小金融機構將大量資金上存或購買國債,對急需貸款的中小企業卻不予支持。
八、缺少為中小企業發展服務的金融機構。現在我國極為缺少切實面向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民生銀行原來的初衷是為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服務的,可是現在它已經和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沒有什麼區別了,其他新組建的城市商業銀行原來也是面向中小企業的,可由於資金、服務水平、項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嚴格,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融資。
九、中小企業貸款困難,銀行也感到放款難。
對於中小企業來說,取得銀行貸款難。主要表現是:一是抵押難。中小企業可提供的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並且手續繁瑣,收費昂貴,中小企業普遍難以承受;二是中小企業很難找到合適的擔保人。一些效益好的企業不願意給其他企業作擔保,效益一般的企業,銀行又不允許其作擔保人,而中小企業相互之間的擔保常常變得有名無實;三是一些基層銀行授權有限,辦事程序復雜繁瑣。即使錢到手,可能已錯過商機。而一旦借到款後,一些企業寧肯接受罰息,也不願意辦續藉手續,免得再經歷一番評估、登記、公證等全套貸款手續。這使得許多中小企業視銀行貸款為畏途,而不得已走上民間借貸的途徑。
十、在中間業務方面,滿足中小企業交易需要的結算工具較少。
國有商業銀行很少對中小企業辦理托收承付和匯票承兌業務及票據兌現。由於資金結算渠道不通暢,資金進帳時間過長,甚至發生梗阻,因而,使一些中小企業改用現金結算,加大了交易成本,削弱了中小企業競爭的實力。
十一、在我國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保障體系。我國目前尚缺乏統一的中小企業服務管理機構,如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中小企業的信用評級機構等社會中介機構。對中小企業的發展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的支持保障,目前只是按行業和所有制性質分別制定政策法規,缺乏一部統一規范的中小企業立法,造成各種所有制性質的中小企業法律地位和權利的不平等。另外,法律的執行環境也很差,一些地方政府為了自身局部利益,默許甚至縱容企業逃廢銀行債務,法律對銀行債權的保護能力低,加劇了金融機構的「恐貸」心理。
❹ 企業開具銀行承兌匯票通過往來借款的形式向關聯方融資,如何做會計分錄
你公司有貼現經營內容嗎?如果沒有就不能體現在賬面上了,屬於虛假貿易背景倒票,會被經偵查死的!
❺ 材料在途,承付貨款怎麼做會計分錄
1、購買的材料到會計期末沒有入庫,但是貨款已經承付,貨款已經承付有兩種情況:一是發票已經到達:
借:在途物質-某某材料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二是發票和貨物都沒有到達,只是貨款已經承付:
借:在途物質-某某物質
貸:預付賬款-某供應單位
2、待貨物到達作以下會計處理:
借:原材料
貸:在途物質
特此回答!
❻ 為什麼中國平安大規模融資是利空
中國平安出台融資近1600億元計劃,說白了就要要從股市抽血啊,本來經過中國石油內48元的股價就吸容掉股市860億的資金,造成股市失血嚴重;如果中國平安再從股市抽出1600億,現在股市的存量資金根本沒有能力承付的,只能從其他個股中擠出來,這就意味著股票市場的全面暴跌即將開始;對於這點無論是機構還是眾多的散戶股民是十分清楚的,再加上國家緊縮銀根和美股的暴跌以及即將上市的15億流通盤中煤,股市根本沒有力承受如此重負,已經到極限的程度,所以必然會出現今天的暴跌的勢態,這種大規模的融資已經成為股票市場所不能承受的之重,屬於典型的殺雞取卵式融資;
股市裡有句話:「在牛市預期中,機構將這種增發視為優質資產注入的重大利好,股價因增發而上漲;熊市預期中,大規模增發被視為惡意圈錢行為。」,現在機構們對融資已經用腳投了票:大舉拋售導至平安股價暴跌,所以601318中國平安今天跌停再正常不過了。
❼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中小企業的「融資難」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
❽ 請問融資和解禁對股市分別有什麼影響,為什麼
近段時間股市的融資如狼似虎,導致股市跌幅巨大;原因是上市公司動輒幾十億上百億地融資,中國平安甚至有融資1600億元計劃,說白了就要要從已經嚴重缺血的股市大量抽血啊;本來經過中國石油48元的股價就吸掉股市860億的資金,造成股市失血嚴重;如果中國平安再從股市抽出1600億,現在股市的存量資金根本沒有能力承付的,只能從其他個股中擠出來,這就意味著股票市場的全面暴跌即將開始;對於這點無論是機構還是眾多的散戶股民是十分清楚的,再加上國家緊縮銀根和美股的暴跌以及新股頻繁發行和近期4500億的大小非解禁,股市根本沒有力承受如此重負,已經到極限的程度,在沒有增量資金進入的情況下,就是屬於典型的殺雞取卵式結局,這點機構、基金、超級大戶都心知肚明,被視為惡意圈錢行為,所以不惜成本地大舉狂拋大盤藍籌股票來應對變局,從而會出現今天股票市場的暴跌的勢態,所以在沒有大規模的資金進如股票市場和管理層對非理性融資的反對態度明確前,股票市場還會繼續下跌的,直到有明確的救市政策出台才能止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