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幾點區別:
1、持有目的不同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定義,可以看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是為了短期內獲益,而要相對持有一段時間;交易性金融資產則是為了短期內獲益。
2、持有時間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長一些,一般在一年以上;而交易性金融資產則在一年內。
3、初始投資時的費用確認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資本化,計入投資成本;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4、持有期間計量不一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5、減值不一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進行減值;而交易性金融資產由於投機性強,不進行減值。
(1)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後續計量的科目
1、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的過程中均以公允價值來計量,所以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不一致,則要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動。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因資產形式不同而計入科目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的,交易費用可直接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的,由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計量,所以交易費用應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
㈡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
1、初始確認時交易費用處理方式不同。
資產在初始確認時交易費用處理方式的不同是由企業持有金融資產的意圖不同而造成的,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為了短期內進行交易,獲取交易差價,因此持有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就是獲取投資收益;
因此該資產在取得過程中發生的成本之外的交易費用,就是投資者為了取得投資而先付出的代價,因此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交易費用應該計入「投資收益」的借方;但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和持有期間並不確定;
因此,為了避免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利用交易費用調節利潤,對於企業持有時間不確定或者是長期資產的交易費用一般是計入到資產的入賬價值中的。
2、資產負債表日,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處理方式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是由它的持有意圖決定的,由於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時間短,僅是為了賺取差價,因此短期內會處置,所以公允價值變動可以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由於持有意圖不明確,持有期間不確定,為了防止企業利用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來人為調節利潤,所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的公允價值變動要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等到處置的時候才可以轉入當期損益。
3、資產減值損失處理方面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計入了當期損益,主要是因為持有期限短,不涉及到減值測試和實際利率攤銷問題,而且交易性金融資產正常的價值波動已經直接計入了當期損益,計提減值准備也是計入當期損益,因此二者造成的結果一樣,不需計提減值准備;
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非暫時性下跌,應當將原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一並轉出計入當期損益,主要是因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的公允價值變動是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的,影響的是權益而不是損益,而資產減值的話是會對當期利潤造成影響的。
㈢ 交易性金融資產怎麼轉變為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
《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如下:第七條 金融資產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劃內分為下容列四類:(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二)持有至到期投資;(三)貸款和應收款項;(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第十九條 企業在初始確認時將某金融資產或某金融負債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後,不能重分類為其他類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他類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也不能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依據准則上述規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不能相互重分類。
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以重分類嗎
交易性金融資產屬於流動資產,其他類別是非流動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期末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末雖然按公允價值計量但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是不反映在利潤表裡的;持有至到期投資為債權性投資,期末按攤余成本計量。
企業將持有至到期投資在到期前處置或重分類,通常表明其違背了將投資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圖。如果處置或重分類為其他類金融資產的金額相對於該類投資(即企業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資)在出售或重分類前的總額較大,
則企業在處置或重分類後應立即將其剩餘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資扣除已處置或重分類的部分)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且在本會計年度及以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內不能將(任何)金融資產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4)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
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㈤ 交易性金融資產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根本區別( )
選擇c
二者區復別在於持有目的制不同,交易性金融資產是為了獲取交易差價,故需要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於當期,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是為了獲取投資收益,所以並不需要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於當期損益,而是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初始確認方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年,較短與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的時間一般較長,長於一年(短期與長期比較一般以一年為界)。初始計量好像差不多,都是公允價值計量。後續計量就是上面說的了。最終處置時都要轉到投資損益賬戶上。至於減值的話好像也一樣。
㈥ 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有什麼區別_
一、持有期限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持有期限是長期。
可供出售金回融答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期限一般大於1年。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持有期限是短期。
二、目的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目的是長期投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目的不明確。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短期差價。
三、股票債券類型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股票債券類型是債券。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股票債券類型是股票或債券。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股票債券類型是股票或債券。
四、風險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風險低。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風險不明確。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風險高。
五、初始計量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初始計量是賬面價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是歷史成本(實際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是完全公允價值。
㈦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本質區別是什麼
(一) 取得兩類金融資產時相關的交易費用的處理有所不同
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於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新增的外部費用是指企業不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就不會發生的費用,這里所指的交易費用一定是與取得金融資產相關的、新增的費用。
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作為該類金融資產初始入賬金額的一部分。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作為初始入賬金額。
(二) 企業在持有這兩類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收入應當計入投資收益,但這兩類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仍有區別
就企業擁有的權益類金融資產來看,無論是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都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的投資收益。
但企業擁有的債券類金融資產在計息日的會計處理方法有所不同。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債券的票面利率計算應收利息,同時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來確認企業當期的投資收益。
(三) 在資產負債表日,兩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具體的會計處理方式不同
當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該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和還是當期損益,關鍵是要看金融資產所屬的分類,不同類別的金融資產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企業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應將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和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當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時,就形成企業的當期收益;反之,則形成企業當期的一項損失。
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四) 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處理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其擁有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金融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有影響且該影響能夠可靠計量,我們就認為該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應當計提減值准備。
然而企業卻不需要對其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計提減值准備,這主要是因為此類金融資產的價值變動已經計入當期損益,其中公允價值變動造成的損失和減值的會計處理在實質上都是一樣的,都是為了更加客觀的反應企業擁有的金融資產的價值。
在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了較大幅度的下降或下降趨勢為非暫時性時,我們就認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損失,應確認減值損失和計提減值准備。
可供出售債務工具的減值損失在以後的會計期間可以通過損益轉回,但可供出售的權益工具一旦確認即使在以後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的價值已恢復,原確認的減值准備也不能通過損益轉回。
(五) 企業對兩類金融資產的重分類處理不同
某項金融資產一旦劃分為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後,不能在重分類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也不能在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等三類金融資產之間可以轉換,但不得隨意重分類,必須遵守有關的規定。
(六) 企業出售兩類金融資產時,會計處理方式有所不同
企業應按照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收入與該項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此外為了正確的核算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還應當結轉相應的科目。
企業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將原來由於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對應轉出為投資收益,把原來計入當期損益轉出作為企業總的投資損益的組成部分。
企業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需要將原來由於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對應轉出為投資收益,作為核算該金融資產投資收益的一部分。
㈧ 交易性金融資產有哪些特點,與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特點的不同是什麼
交易性金融來資產的特點:交易性自金融資產持有意圖明確,持有時間短,是為了短期之內進行交易,賺取交易差價的。
1、特點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的目的是近期出售,採用短期獲利方式管理的資產,如:短期股票、債券投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沒有明確意圖的短期股票或沒有明確意圖購入的國債、企業債券,企業購入短期股票投資等。
2、交易費用的處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作為該類金融資產初始入賬金額的一部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作為初始入賬金額。
3、金融資產的處理方法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債券的票面利率計算應收利息,同時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
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來確認企業當期的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