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哪些屬於進出口貿易融資
ABCD都屬於進出口貿易融資
『貳』 國際貿易融資主要有那些業務類型
1、貨權、或動產質押授信業務、
2、出口退稅託管貸款;
3、出口信用險項下融資;
4、出口保理業務;
5、大力發展銀行融資風險較低的福費廷業務;
6、供應鏈融資。
貿易融資是指在商品交易過程中,運用短期性結構融資工具,基於商品交易中的存貨、預付款、應收款等資產的融資。國際貿易融資是銀行圍繞著國際結算的各個環節為進出口商品提供便利資金的總和。
當代特點
1、融資方式多樣化
2、融資手段更為靈活
(2)短期出口貿易融資擴展閱讀
貿易融資表現方式
1、進口押匯。是指開證行在收到信用證項下單據,審單無誤後,根據其與開證申請人簽訂的《進口押匯協議》和開證申請人提交的信託收據,先行對外付款並放單。開證申請人憑單提貨並在市場銷售後,將押匯本息歸還給開證行。
2、限額內透支。是指銀行根據客戶的資信情況和抵(質)押、擔保情況,為客戶在其銀行往來帳戶上核定一個透支額度,允許客戶根據資金需求在限額內透支,並可以用正常經營中的銷售收入自動沖減透支余額。
3、進口代付。是指開證行根據與國外銀行(多為其海外分支機構)簽訂的融資協議,在開立信用證前與開證申請人簽訂《進口信用證項下代付協議》,到單位憑開證申請人提交的《信託收據》放單,電告國外銀行付款。開證申請人在代付到期日支付代付的本息。
4、假遠期信用證。是指開證行開立的規定匯票為遠期,開證/付款行即期付款,且貼現費用由開證申請人負擔的融資方式。
5、出口托收押匯。是指採用托收結算方式的出口商在提交單據後,委託銀行代向進口商收取款項的同時,要求托收行先預支部分或全部貨款,待托收款項收妥後歸還銀行墊款的融資方式。
6、出口保理押匯。是指出口商在獲得進口保理商信用額度後,發貨並將發票及相關單據提交出口保理商(銀行)代其收款時,銀行以預付款方式為其提供不超過80%發票金額的融資方式。
7、進口托收押匯。是指代收行在收到出口商通過托收行寄來的全套托收單據後,根據進口商提交的押匯申請、信託收據以及代收行與進口商簽訂的《進口托收押匯協議》,先行對外支付並放單,進口商憑單提貨,用銷售後的貨款歸還給代收行押匯本息。
『叄』 進出口貿易融資方式有哪幾種
進出貿易融資方式大致有以下幾種:
1、減免保證金開證:內減免保證金開證是指我容行免收或者部分免收客戶開證保證金,為客戶開出信用證的一種貿易融資業務。客戶申請減免保證金開證需要有授信額度,開證時扣減額度,信用證付匯時恢復額度。
2、進口押匯
進口押匯是指銀行在掌握進口信用證項下的進口貨權的前提下,在申請人對外付款時向其提供的短期資金融通並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由申請人還本付息的業務。
3、提貨擔保
提貨擔保是指當我行根據客戶申請開立的信用證項下正本海運提單未收到,而貨物已到達港口時,客戶可向我行申請開立提貨擔保書,交給承運單位先予提貨,待客戶取得正本單據後,再以正本單據換回原提貨擔保書。
4、打包放款
信用證打包貸款(packing finance)又稱出口信用證抵押貸款,是指出口商收到開證行開來的信用證,向我行申請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出口貨物的采購、加工、包裝和生產
5、出口押匯
尚普咨詢提到,出口押匯是指我行應受益人(出口商)的申請,在未收妥有關款項的情況下,對即期或遠期出口單據有追索權地向受益人給付對價,受讓有關單據權利,向受益人融通資金的一種短期出口貿易融資方式。
『肆』 什麼是貿易融資
貿易融資概述 貿易融資是指銀行對進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結算相關的短期融資或信用便利。是企業在貿易過程中運用各種貿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增加現金流量的融資方式。國內貿易以前多採取不規范的滯留應付款,在國內商業票據逐步發展之後,利用商業票據融資的方式得到了加大發展。在國際貿易中,規范的金融工具為企業融資發揮了重要作用。這里主要介紹國際貿易中運用各種金融工具融資的方式。貿易融資方式 貿易融資方式主要有:保理、信用證、福費庭、打包放款、出口押匯、進口押匯.保理 保理融資,是指賣方申請由保理銀行購買其與買方因商品賒銷產生的應收賬款,賣方對買方到期付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保理銀行要求下還應承擔回購該應收賬款的責任,簡單的說就是指銷售商通過將其合法擁有的應收帳款轉讓給銀行,從而獲得融資的行為,分為有追索與無追索兩種。前者是指當應收帳款付款方到期未付時,銀行在追索應收帳款付款方之外,還有權向保理融資申請人(銷售商)追索未付款項;後者指當應收帳款付款方到期未付時,銀行只能向應收帳款付款方行使追索權。比較適合有真實貿易背景、合法形成應收帳款的貿易企業。信用證 信用證是指一家銀行(開證行)應客戶(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其自身的名義,在與信用證條款相符的條件下,憑規定的單據: 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兌並支付受益人出具的匯票; 授權另一家銀行付款,或承兌並支付該匯票; 授權另一家銀行議付。 跟單信用證是一種有條件的銀行支付承諾。福費庭 福費庭是指:包買商從出口商那裡無追索地購買已經承兌的,並通常由進口商所在地銀行擔保的遠期匯票或本票的業務就叫做包買票據,音譯為福費廷。打包放款 打包放款(PACKING FINANCE)又稱信用證抵押貸款,是指出口商收到境外開來的信用證,出口商在采購這筆信用證有關的出口商品或生產出口商品時,資金出現短缺,用該筆信用證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本、外幣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出口貨物進行加工、包裝及運輸過程出現的資金缺口。出口押匯 出口押匯是指銀行憑出口商提供的信用證項下完備的貨運單據作抵押,在收到開證行支付的貨款之前,向出口商融通資金的業務。貼現則是銀行對於未到期的遠期票據有追索權地買入,為客戶提供短期融資業務。對客戶來說如為即期收匯,可申請出口押匯;如為遠期收匯,則在國外銀行承兌可申請出口貼現。進口押匯 進口押匯是指信用證項下單到並經審核無誤後,開證申請人因資金周轉關系,無法及時對外付款贖單,以該信用證項下代表貨權的單據為質押,並同時提供必要的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由銀行先行代為對外付款。貿易融資的處理 貿易融資業務主要有進出口押匯、打包放款、福費廷業務等。 (一)進出口押匯 1.出口押匯。即出口商發運貨物後,以提貨單作低押,向銀行融通資金的一種業務。 出口押匯利息=票面金額×預計收到票款所需天數×押匯日利率 (1)銀行接受出口商提交信用證和單據,辦理出口押匯時。 借:出口押匯外幣 貸:利息收入出口押匯利息收入戶外幣 貸:外匯買賣外幣 借:外匯買賣人民幣 貸:單位活期存款——押匯申請人戶人民幣 (2)收回押匯 貸款: 借:存放港澳及國外同業外幣 貸:出口押匯外幣 貸:手續費收入押匯手續費戶外幣 2.進口押匯。是銀行先行墊款對外支付,向進口商辦理贖單手續收回 貸款。述信用證項下進口押匯: 進口押匯的金額是付匯金額與預收保證金本息的差額: 借:存入保證金----信用證申請人戶外幣 借:進口押匯外幣 貸:存放港澳及國外同業外幣 進口商向銀行償還進口押匯本息,贖取單據時,收回押匯本息: 借:單位外匯活期存款-進口商戶外幣 貸:進口押匯外幣 貸:利息收入進口押匯利息收入戶外幣 (二)打包放款 打包放款指銀行憑出口商交來信用證及出口貨物或加工原料等的信託收據而發放的 貸款,會計科目使用「打包放款」。 (三)福費廷 福費廷業務從本質上講是一種外幣票據貼現業務。 福費廷業務有買斷型、轉售型和回購型三種。 1.買斷型,即買斷匯票並持有到期的業務。買斷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貼現及買入票據外幣 貸:利息收人――貼現利息收入戶外幣 貸:手續費收入――福費廷手續費收入戶外幣 貸:手續費收入――議付手續費收入戶外幣 貸:單位外匯活期存款——申請人戶外幣 到期收到承兌行款項的會計分錄為: 借:存放港澳及國外同業或有關科目外幣 貸:貼現及買入票據外幣 2.轉售型 買斷匯票向申請人辦理付款的會計分錄為: 借:貼現及買入票據外幣 貸:利息收人――貼現利息收入戶外幣 貸:手續費收入――福費廷手續費收入戶外幣 貸:手續費收入――議付手續費收入戶外幣 貸:單位外匯活期存款——申請人戶外幣 收到轉售票據款項的會計分錄為: 借:存放港澳及國外同業或有關科目外幣 借:同業往來利息支出外幣 貸:貼現及買入票據外幣 3.回購型 辦理回購型福費廷的會計分錄為: 借:貼現及買入票據外幣 貸:單位外匯活期存款——申請人戶外幣 貸:利息收入――貼現利息收入戶外幣 貸:手續費收入――福費廷手續費收入戶外幣 貸:手續費收入――議付手續費收入戶 承兌匯票到期,辦理進口付匯核銷手續的會計分錄為: 借:港澳及國外聯行往來或其他賬戶外幣 貸:貼現及買入票據外幣
『伍』 出口貿易融資方式有那幾種
出口貿易融資方式有三種:信用證打包貸款、出口押匯和貼現。 其中,信用證打包貸款屬於出口發貨前的貿易融資方式,出口押匯和貼現屬於出口發貨後的貿易融資方式。
『陸』 國際結算 進出口貿易融資有哪些
進出貿易融資方式大致有以下幾種:
1、減免保證金開證:減免保證金開證是指我回行免收或者部分答免收客戶開證保證金,為客戶開出信用證的一種貿易融資業務。客戶申請減免保證金開證需要有授信額度,開證時扣減額度,信用證付匯時恢復額度。
2、進口押匯
進口押匯是指銀行在掌握進口信用證項下的進口貨權的前提下,在申請人對外付款時向其提供的短期資金融通並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由申請人還本付息的業務。
3、提貨擔保
提貨擔保是指當我行根據客戶申請開立的信用證項下正本海運提單未收到,而貨物已到達港口時,客戶可向我行申請開立提貨擔保書,交給承運單位先予提貨,待客戶取得正本單據後,再以正本單據換回原提貨擔保書。
4、打包放款
信用證打包貸款(packing
finance)又稱出口信用證抵押貸款,是指出口商收到開證行開來的信用證,向我行申請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出口貨物的采購、加工、包裝和生產
5、出口押匯
尚普咨詢提到,出口押匯是指我行應受益人(出口商)的申請,在未收妥有關款項的情況下,對即期或遠期出口單據有追索權地向受益人給付對價,受讓有關單據權利,向受益人融通資金的一種短期出口貿易融資方式。
『柒』 國際貿易融資有哪些形式如果進行分類和操作
減免保證金開證
產品定義
減免保證金開證是指我行免收或者部分免收客戶開證保證金,為客戶開出信用證的一種貿易融資業務。客戶申請減免保證金開證需要有授信額度,開證時扣減額度,信用證付匯時恢復額度。
產品優勢
為您提供進口前的融資,您只需佔用少量資金,就能辦理開立信用證業務,有助於您擴大業務。
進口押匯
產品定義
進口押匯是指銀行在掌握進口信用證項下的進口貨權的前提下,在申請人對外付款時向其提供的短期資金融通並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由申請人還本付息的業務。
產品優勢
本業務是為進口商提供的進口後的融資,對客戶從貨物進口到實際銷售收回貨款之間這段時間進行了強有力的融資支持,有助於客戶加快周轉速度。
提貨擔保
產品定義
提貨擔保是指當我行根據客戶申請開立的信用證項下正本海運提單未收到,而貨物已到達港口時,客戶可向我行申請開立提貨擔保書,交給承運單位先予提貨,待客戶取得正本單據後,再以正本單據換回原提貨擔保書。
產品優勢
為進口企業提供的進口後融資,滿足客戶提前提貨減少貨物滯港帶來的影響。
打包放款
產品定義
信用證打包貸款(PACKING FINANCE)又稱出口信用證抵押貸款,是指出口商收到開證行開來的信用證,向我行申請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出口貨物的采購、加工、包裝和生產。
產品優勢
為出口企業提供的出口前的融資,解決企業裝船前的資金需求。
出口押匯
產品定義
出口押匯是指我行應受益人(出口商)的申請,在未收妥有關款項的情況下,對即期或遠期出口單據有追索權地向受益人給付對價,受讓有關單據權利,向受益人融通資金的一種短期出口貿易融資方式。
產品優勢
對出口企業提供的出口後的融資,滿足客戶提前收匯的需求。
福費廷
產品定義
福費廷又稱票據包買,是指我行無追索權地買入或代理買入客戶因真實貿易背景而產生的經開證行承兌的遠期匯票業務。福費廷業務包括由我行自行買入和由我行作為中間商兩種操作方式。
產品優勢
為出口企業提供的出口後的融資,對客戶沒有追索權並且買斷利率固定。
信保融資
產品定義
短期出口信用保險項下貿易融資,簡稱信保融資,是指出口商在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並將出口信用保險的賠款權益轉讓給我行後,我行對出口商按照出口合同規定出運貨物、申報出口並繳納保費的出口業務辦理的短期貿易融資業務。
產品優勢
出口商憑投保中國信保相應的險種的保單,可以在我行免擔保辦理信用證、托收及匯款項下的押匯和貼現業務。
出口退稅貸款
產品定義
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指我行為解決出口企業出口退稅款未能及時到賬而出現短期資金困難,在對企業出口退稅專用賬戶進行託管的前提下,向出口企業提供的以出口退稅應收賬款作為還款保證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
產品優勢
緩解企業由於出口退稅指標不足而造成的短期資金緊張,解決部分貸款的抵押擔保問題,扶持企業進一步擴大出口。
『捌』 短期出口貿易信用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出口信用保險在國際貿易中的作用
出口信用保險是以鼓勵本國出口企業擴大出口貿易,開拓海外市場為出發點,為出口商和銀行承擔由於進口國政治風險(包括戰爭、外匯管制、進口管制和頒布延期付款等)和進口商商業風險(包括破產、拖欠和拒收)而在出口收匯和出口信貸等業務上遭受的收匯損失的政策性險種,它是為出口合同項下企業享有的權益提供風險保障的一項特殊的政策和措施,由國家財政支持的保險機構具體操作和提供。其核心內容是保障出口企業在出口貿易,對外投資和對外工程承包等經濟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一、出口信用保險的歷史與現狀
政府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險最早出現在1919年的英國,當時為鼓勵本國商人向澳大利亞出口,英國成立了一個專門的政府機構「出口信用擔保署」,為出口商提供商品債權保險和融資擔保。現代意義上的出口信用保險實際上包括保險與擔保,其對出口的促進作用主要體現在:第一,對出口的全過程進行全方位保障,以降低或轉移貿易、外匯、結算中的風險,使出口商從合同簽訂,直到最後結算收匯各個環節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第二,為出口商提供貿易融資或項目融資服務。這一功能通過買方信貸擔保、項目融資擔保和固定利率融資以及保函保險等手段實現;第三,為出口商參與巨型出口或國際經濟合作項目提供了機會。這樣的項目涉及跨國采購,為保障各方利益,各有關國家通常在一家保險機構牽頭的基礎上,合作承保各自國家的出門或信貸部門:第四,國際化與一體化的發展有助於減少摩擦,保證各國出口商的平等競爭。
以英、法、德等國為代表的OECD國家於1998年4月1日達成最新的出口信貸與信用保險「君子協定」,它要求各成員國的信貸條件不得高於「君子協定」,否則必須事先通報其他各國,防止出現損害有關成員國利益的不平等競爭。正是這種公平與平等的特性,使出口信用保險得到WTO規則的認可。根據WTO有關補貼與反補貼的協議,出口信用保險屬於補貼例外。因此,出口信用保險在國家支持出口方面的作用是合法而且獨到的。相應地,在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貿易自由化成為不可逆轉的大趨勢下,各國政府已經紛紛改變過去對出口所採取的補貼性政策支持,取而代之的是國際社會所接受和廣泛採取的間接支持,其中出口信用保險正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
據國際信用與投資保險人協會(簡稱「伯爾尼協會」)統計,全球國際貿易量中有12%是由出口信用保險支持的,最高時達到14%。有些國家如日本、法國、韓國的這一比例已高達39%、21%和13%。英、法、德等國的經驗表明,官方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險已成為擴大本國資本貨物出口、大宗貨物出口和海外投資的重要手段,效果十分明顯。上述三國向發展中國家的出口一般有20%以上得到出口信用保險的支持。這使它們的企業能夠在政府支持下,以雄厚的實力和高度保障進出新興市場。
二、出口信用保險對外貿出口的促進作用
1.出口信用保險有利於企業防範和控制國際貿易風險,提高風險管理水平。辦理出口信用保險的過程是一個風險防範和控制的過程。作為風險的承擔者,出口信用保險機構最重要的日常工作是信息的收集、處理及評估。在多年的業務實踐中,出口信用機構逐漸形成自己的信息網路,並積累了大量的不同國家的政治、經濟、法律等方面的國別資料以及各國買家的資信材料。
出口商在辦理信用險的過程中,出口信用機構往往根據具體項目,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務。承保前,保險機構要對貿易雙方進行詳細的資信調查,充分了解債權、債務雙方的支付能力,為評估出口業務的風險程度提供充足的證據。承保後,保險機構還能及時跟蹤債務方的經營狀況,一旦出現支付風險或者信用風險,保險機構能夠及時向出口企業提出建議,將風險控制在一定范圍之內。保險業務完成後,保險機構可以幫助企業建立較完備的客戶檔案,為企業總結經驗提供資料,全面提高出口企業的風險意識和風險管理水平。因此,出口信用保險不僅為擴大出口提供了安全保障機構,更主要的是增強了出口創匯的信心和勇氣。
2.出口信用保險有利於出口企業採取靈活的貿易結算方式,擴大出口。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和競爭的加劇,公認比較安全的信用證結算方式,由於手續繁雜、審查嚴格和成本較高,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出口的進一步擴大。為簡化手續、減少資金佔用、節約通訊費用,買賣雙方越來越多地採用非信用證付款結算方式,如D/P、D/A、O/A等,據統計,目前歐美企業之間信用證使用比例已降至10%~20%。但評估國外買方的信用風險除涉及買方的經營狀況、財務實力、信用程度等因素外,還要考慮買方國家的政治、法律、經濟等方面的風險,所以,越來越多的出口商感到難以把握出口所面臨的信用風險,有些出口企業也因此而喪失了不少貿易機會,甚至還丟掉了許多老客戶。
目前我國大多數出口企業最為看重的結算方式還是傳統的信用證,一般公司內部對D/P、D/A、0/A等其他結算方式比較謹慎,有相當嚴格的許可權規定,這樣在以買方市場為主導,大多數客戶都有賒銷方面要求的新的國際貿易大環境下,顯然處於不利地位。利用出口信用保險則能從根本上改變這種狀況。正由於出口信用險承擔了買方國家的政治風險及買方的商業信用風險,出口商才免除了因買方倒閉、拒收貨物、拒付貨款而遭受的經濟損失,出口收匯也有了一定的保證,從而減少了逾期賬款甚至壞賬的產生。在出口信用險的保障下,出口商可以放心的結識新客戶,開拓新市場,擴大業務量,促進出口貿易的迅速發展。
3.出口信用保險有利於出口企業獲得融資便利,提高企業的資金效益和競爭力。出口企業長期以來的老大難問題——資金緊張,融資困難,是制約其加快發展的「瓶頸」。在全國范圍內,外貿企業的自有資金比重平均只有15%左右,自身規模有限,加之國際貿易合同資金佔用時間較長,僅僅依靠定金或自有資金通常難以滿足資金需求,因此為了開展和擴大業務,外貿企業大量資金需要銀行貸款。而銀行雖然熟悉評估國內貿易債務價值,但是對國外債務的安全價值通常頗感茫然,從而使得出口商就國外應收款項進行融資十分不易。出口信用保險卻可以在貿易融資方面為銀行信貸決策提供一些幫助:(1)在直接保障出口企業收匯安全的同時也就間接地保障了銀行信貸資金的安全;(2)通過是否提供出口信用保險,有利於融資銀行對出口信貸項目的選擇,根據出口信用保險的保障程度,銀行在考慮貸款金額方面就能很容易地做出決定;(3)銀行可與出口信用保險機構互通對國外買家及市場的風險信息,節約風險調查費用開支,加速決策,提高銀行的競爭力。
所以,如果有出口信用保險的支持,出口企業應收賬款的安全有了保證,還貸能力增強,資產情況得以改善,企業通過轉讓出口信用保險收匯保障權益向銀行融資,銀行沒有了後顧之優,應收款項融資變得相對便利得多,從而提高了企業的資金效益和競爭力。
4.出口信用保險能夠通過賬務追償減少和挽回外貿企業出口貿易中的直接損失。隨著我國對外貿易和經濟合作的發展,國際貿易欠款亦隨之大量增加。出口企業為擴大出口規模和市場佔有率,紛紛採用商業信用結算方式出口貨物。但由於缺乏信用風險管理經驗,企業的逾期應收賬款大量增加。據統計,我國出口企業的平均壞賬率達5%以上,遠遠高於西方企業平均0.25%~0.5%的水平。當欠款出現後,出口企業又常常苦於不了解當地法律制度、慣例和程序,再加上語言方面的障礙,無法有效地進行境外追討。信用保險區別於一般商業性財產保險的一個重要特徵是賠款的可追償性。在出口信用保險十幾年的經營過程中,我國的出口信用保險機構已經積累了寶貴的賬款追償經驗和豐富的信息資源,初步培養了一支專業追賬隊伍,並與世界上3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追收機構建立了合作關系,能夠通過賬務追償為出口企業減少和挽回貿易中的直接損失。
5.出口信用保險有利於政府靈活實施外貿和產業政策,改善出口貿易結構,推進市場多元化戰略。從我國出口信用保險支持的重點即機電產品和大型成套設備看,1991年以後機電產品出口總額的比重從19.6%上升到1997年的32.5%。這一時期正是我國建立和完善出口信用保險制度的關鍵時期。特別值得一提的是,1998年,受亞洲金融危機的沖擊,我國出口增速急劇下降,但機電產品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長了12.2%,其中,出口信用保險功不可沒。此外,我國外貿出口市場多元化戰略近年來能夠有實質性進展,應該說出口信用保險發揮了重要作用。保險機構能夠根據各國的政治經濟狀況,對其信用風險程度進行專業化的評估,同時,通過與伯爾尼協會和其他國家出口信用保險機構進行信息交流,對世界各國市場的風險和信用狀況有較全面的了解,從而通過咨詢等方式,幫助企業有針對性地開拓新市場、開發新產品,推動了外貿出口市場多元化戰略的發展。
6.出口信用保險有利於企業「走出去」,開展海外投資。貫徹「走出去」戰略,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進行境外投資,對於促進經濟發展、維護國家安全都具有重大意義。由出口信用保險機構開辦的海外投資保險就是政府鼓勵本國企業進行境外投資的強有力的政策工具,為世界各國廣泛採用,能夠極大地促進本國境外投資的發展。與一般商業保險不同,海外投資保險不以贏利為目的,有著鮮明的政策性特徵,其作用主要在於通過承保徵收、戰爭、匯兌限制和政府違約等政治風險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幫助企業轉嫁風險、促進融資、開拓市場和加強風險管理。
海外投資保險包括股權保險和貸款保險兩類產品。股權保險承保投資者的投資和既得收益因所投保的風險發生造成的損失。貸款保險則對貸款人的貸款本金和既得利息因所投保的風險發生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海外投資保險是一種政府提供的保證保險,其實質是一種對海外投資者的「國家保證」,不僅由國家特設的出口信用保險機構執行,國家充當經濟後盾,而且針對的更是源於國家權力的經營風險,而這種風險通常是商業保險不給予承保的。
三、我國出口信用保險的發展與展望
我國的出口信用保險始於1989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接受政府的委託正式開辦機電產品出口的信用保險業務,並在隨後的幾年裡將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在全國迅速推廣開來,受保市場達70多個國家和地區,為我國的外貿出口開辟了提高競爭力的新途徑。1994年中國進出口銀行正式成立,並開展了包括出口信用保險在內的各項業務,從而形成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國進出口銀行2家共同辦理出口信用保險的局面。2001年12月18日,經國務院批准,合並以上兩家機構的出口信用保險業務,成立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成為我國唯一的專業出口信用保險機構。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成立是我國政府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全新經濟環境下,參照國際慣例,深化金融保險與外貿體制改革,加大對出口貿易政策性支持力度的重大舉措,標志著我國出口信用保險業進入了一個嶄新的發展時期。
中國的出口信用保險經過10餘年來的發展,已積累了從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到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和海外投資保險;從保單條款及單證制定到業務人員的上崗培訓;從國家風險、買家風險評價研究到承保諸環節如信息調查、限額審批、賠款處理和欠款追討等方面的實際經驗。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出口信用保險業務更是取得了迅猛的增長,市場覆蓋面不斷擴大,滲透率指標大幅度提高。僅2003年上半年,出口信用保險支持的出口金額就超過21億美元,實現保險業務收入4.4億元,出口企業利用出口信用保險共獲得銀行融資7.13億美元,摺合人民幣60億元。從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成立近3天就向「大連國際」支付3328萬元巨額賠款,到日本「禽流感」事件中成為遭受封關損失的農產品出口企業的及時雨,再到最近為中化和成達兩家工程公司以BOOT方式投資印尼巨港電站項目提供1億美元的海外投資保險和融資擔保支持,出口信用保險在支持出口貿易的發展中正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我國各級政府十分重視出口信用保險對促進外貿出口的重要作用。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財政部共同制定了《出口信用保險扶持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許多省、市、自治區也根據本地實際制定了相關的扶持政策,如河南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財政廳也聯合制定了《河南省出口信用保險專項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該暫行辦法規定,凡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均可獲按應繳並實際交納保險金額的50%的專項資助。可以肯定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導下,經過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和各類外經貿企業的共同努力,出口信用保險對提高我國外經貿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防範結算風險的作用將日趨明顯。
我國出口信用保險事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其發展規模和水平與國家的要求和我國出口貿易的需要尚有相當大的距離,承保規模小是我國出口信用保險發展落後最主要的表現。目前,我國出口信用保險支持的出口約占當年國家一般貿易出口總額的2.7%,遠低於伯爾尼協會成員支持出口12%的平均水平。制定單獨的法規、規章規范政策性出口信用體系;繼續加大出口信用保險的宣傳力度和市場營銷意識;建立科學的風險分析指標體系;改革費率機制,加快費率形成的市場化進程;不斷拓展承保領域;加強對出口信用保險運營的科學管理等等,都是發展我國出口信用保險所面臨的亟待解決的問題。
『玖』 短期貿易融資的種類到底有哪幾種
福費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