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客戶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的證券,不得超出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范圍。《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第3.2條規定,標的證券為股票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過3個月;
(二)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
(三)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
(四)在過去3個月內沒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換手率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額小於5000萬元;
2、日均漲跌幅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平均值的偏離值超過4%;
3、波動幅度達到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倍以上。
(五)股票發行公司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實行特別處理;
(七)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按照上述規定,證券交易所對於標的股票的選取,重點考慮了股票流動性、換手率和波動幅度等客觀指標,並不涉及對上市公司投資價值的主觀判斷。證券交易所依照規定,根據從嚴到寬、從少到多、逐步擴大的原則,選取標的股票。自兩融業務開展以來,滬深交易所分三次擴大了融資融券標的股票范圍。截至目前,融資融券標的股票共有700隻,其中滬市股票400隻,深市股票300隻,包括主板股票143隻、中小板股票123隻和創業板股票34隻。
Ⅱ 融資融券標的股是根據什麼選的有什麼特點
根據滬深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試點實施細則》,融券標的應該具有下列特點:一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滿三個月;二是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三是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四是近三個月內日均換手率不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20%,日均漲跌幅的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的平均值的偏離值不超過4個百分點,且波動幅度不超過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00%以上;五是股票發行公司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六是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七是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Ⅲ 股票里的「融資融券標的」是什麼意思呢跟散戶有何關系
融資融券標的指的就是可以通過融資融券交易的股票,目前是508隻。
Ⅳ 被列入融資融券標的股票有什麼好處
你好,被列入融資融券標的股票,表示公司的整體基本面較好。
Ⅳ 融資融券的股票是怎樣選出來的,有什麼標准嗎
上交所融資融券標的條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滿三個月;
(二)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內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容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
(三)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
(四)近三個月內日均換手率不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20%,日均漲跌幅的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的平均值的偏離值不超過4個百分點,且波動幅度不超過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00%以上;
(五)股票發行公司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實行特別處理;
(七)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Ⅵ 融資融券標的股票名單一覽 融資融券交是什麼意思
若您咨詢的是融資融券標的股票名單查詢方法及什麼是融資融券交易:
關於融回資融券標答的股票名單查詢方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頁面下方「服務」—>融資融券—>交易信息—>「融資融券標的證券」里查詢。
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左上角「信息披露」—>融資融券信息—>「標的證券信息」里查詢。
註:交易所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融資融券標的證券的選擇標准和名單。證券公司向其客戶公布的標的證券名單,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標的證券范圍,具體以所屬券商為准。
融資融券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交易所會員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交易所上市證券或借入交易所上市證券並賣出的行為。
參考資料:《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
Ⅶ 融資融券標的股是什麼意思
融資融券賬戶可以進行普通交易(普通買入、普通賣出),也可以進行信用交易(融資買入、融券賣出),可以融資買入的證券為融資標的,可以融券賣出的證券為融券標的,一般來說融資標的也是融券標的,所以合稱為融資融券標的。
「融資融券」(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從世界范圍來看,融資融券制度是一項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
Ⅷ 融資融券標的證券是什麼意思
你好,標的證券是指經證券交易所認可並由證券公司公布的,可用於融資買入或融專券賣出的有價證券。
《證券公司屬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客戶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的證券,不得超出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范圍。《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第3.2條規定,標的證券為股票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過3個月;
(二)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
(三)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
(四)在過去3個月內沒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換手率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額小於5000萬元;
2、日均漲跌幅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平均值的偏離值超過4%;
3、波動幅度達到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倍以上。
(五)股票發行公司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實行特別處理;
(七)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