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你的認知中,哪些保險產品可以穩當的加入信託計劃
對很多人來說,如果他們非常的喜歡去購買一些理財產品,或者是一些保險方面的產品的話,他們就會這樣的一些股票或者基金有著非常深厚的見解。因為這樣的話才能夠保證他們自己能夠取得非常大的利益,而這個時候如果他們去選擇一些保險產品進入信託計劃的話,也會讓他們自己的利益變成巨大的一擊。而對於這樣的一個問題來說,我們自己在家裡面的時候,通常也會計算過這樣的一個信託計劃帶來的收益。
因為這樣的一些保險產品的可持續發展要比較大一些,而且更重要的是,這樣的產品其實它具有一種潛在性的魅力。這樣的一種產品是具有潛力的,所以在發展的時候也是比較的快速的,我們自己就能能夠控制住這樣的產品的增長趨勢。
2. 醫患關系是一種信託關系,主要有如下哪些特徵
3. 醫療融資租賃有哪些業務模式
醫院融資租賃
(一)公立醫院體系融資租賃
公立醫院的授信體系已經較為完善,以二甲為核心,兼顧三級醫院,以渠道開拓為主要工作,迅速形成一大批優秀的租賃資產。
准入標准
1)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原則上年醫療收入在一億元以上;
2)縣級排名前兩名、市級排名前五名、覆蓋人口在40萬人以上;
3)醫院葯品收入占醫院年總收入的比率<50%;
4)必須是醫院建設及購買設備需求,不得代政府融資及挪用;
5)租賃物必須是權屬清晰,屬於醫院所有,沒有任何他項權利(包括其他租賃公司租賃物、合作投放設備、抵押設備);
6)租賃物必須有發票,價值認定以醫院的固定資產凈值為准,不打折;
7)融資租賃項目要登記中登網。
8)信用授信,不需要增加額外的抵押擔保。
2.授信規模、期限
1)對醫院客戶授信總額原則上不超過其上年度收入總額的80%;
2)醫院的償債來源須覆蓋全部金融機構短期融資利息及長期融資本息看(即扣除其他金融機構負債);
3)二甲醫院5年,三甲醫院最高8年,按季度等額本息還款(與按揭相似);
4)合同利率在基準上浮10-50%,少量手續費及保證金,整體成本平面利率控制在基準利率下浮20%-基準利率。
(二)民營醫院體系融資租賃
模式一:民營醫療集團綜合授信模式
交易核心:
民生租賃對民營醫療集團進行綜合授信,再針對集團下醫院融資需求進行設備租賃;由民營醫療集團為旗下醫院融資租賃業務提供擔保。
模式二:民營醫療集團戰略聯盟模式
交易核心:
民生租賃與民營醫療集團建立戰略合作關系;藉助民營醫療集團資源優勢,民生租賃向醫療產業鏈上下遊客戶,包括葯廠、耗材廠、器械廠等客戶提供融資租賃業務。
模式三:公立醫院改制模式
交易核心:
民生租賃對公立醫院進行融資租賃授信,在公立醫院改製成民營醫院過程中獲得一定比例股權。
(三)醫療不動產租賃模式
模式一:融資租賃業務模式
目前民營醫院的投入大部分資金在基建上,可以利用醫院自有房產進行融資租賃,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租賃公司,按照資產現值獲得相應比例的流動資金,租賃公司獲得穩定的租金收益(核定租售比)當租賃期限結束後公司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承租人。
租賃期限:10年以上,
融資租賃盈利模式:穩定的租金收益。(將買賣過戶費算進資金成本)
租賃公司負責該物業的維保及日後的運營管理,可與醫院商定除固定收益外按照一定比例對醫院的經營利潤進行分成。
關注點:醫院自身的經營狀況,醫療用地的買賣是否有壁壘。過戶的稅費。
模式二:經營性租賃業務模式
連鎖大型民營醫院或專科醫院有落地需求的,租賃公司可按照醫院的需求結合不動產中心在一線城市尋找合適的物業(醫療或商業用地均可)租賃公司購置後與民營醫院合作經營,租賃期限結束後做為自有資產可繼續租賃或做賣斷處理。
經營性租賃盈利模式:1、收取租金的固定收益(測算合適的租售比);2、租賃公司按照院方的需求負責物業的裝修改造工程(交鑰匙工程);3、物業的維保及日後的運營管理,可與醫院商定除固定收益外按照一定比例對醫院的經營利潤進行分成
(四)租賃期滿後的資產處置收益
風險控制措施:
由於承租人經營不善、資金周轉不當等原因導致租金遲付或不付的現象,這種信用風險的把控需要我們業務人員在接受項目申請的時候一定要嚴格執行盡職調查的相關流程,對醫院的財務狀況、現金流狀況和經營發展狀況尤其是物業的價值判斷上作出審慎的評估和判斷。
渠道開拓
目前民營醫院的發展水平良莠不齊,要保證醫院未來的發展穩健首先綁定大型連鎖民營醫院及有一定管理能力的醫療管理集團、大型的集團性醫葯企業(上市公司)涉足的高端體檢及健康管理中心等。
目前社會辦醫的主要對象是以二級醫院為主的中小規模醫院,未來社會辦醫將經歷一個醫院規模從小到大,小醫院、專科醫院的社會資本進入速度由慢變快的過程,而大型醫療集團將在這一過程中出現雛形,當然目前通過收購等方式進入醫療市場的制葯公司也將迎來一個快速擴張階段。專科醫院、為綜合性公立醫院做配套的高端康復醫院將是民營醫院未來的發展方向。
醫療設備融資租賃
根據醫療器械行業協會的統計,2013年我國國產醫療器械行業產值約1500億,進口醫療器械約150億美元。
進口醫療設備租賃
進口醫療設備單體價值高,設備可靠性好。但設備廠商均為國際大型廠商,基本上都不承擔回購責任。因此,進口醫療設備及國內部分強勢醫療設備廠商的直接租賃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將風險控制措施分散在醫院及大型經銷商上。
模式一:以承租醫院為主的直接租賃
直租業務相比於回租業務具有融資規模更小,租賃期更短,且對醫院的收入有直接的推動作用,以單體醫院直接租賃的業務主要條件如下:
1、醫院級別不低於二甲,收入控制在8000萬以上,資產負債率一般不超過70%;
2、期限3-5年;
3、其他條件參考二甲醫院的授信條件。
模式二:以大型經銷商和醫院並重的直接租賃
大型經銷商與醫院有長期的合作,並且也具有一定的實力,在交易中承擔了幾個方面的作用。一是渠道作用;二是到期租金的墊付緩沖作用,確保我公司項目不會逾期,同時也強化經銷商對醫院的持續溝通責任。
1、醫院級別不低於二級,收入規模控制在5000萬以上,資產負債率一般不超過70%;
2、期限3年,特殊情況下不高於4年,在建設期(6-9個月)內醫院不還本息;
3、經銷商承擔無條件債權回購責任。
國產醫療設備租賃
模式一: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融資租賃
對生產醫療器械企業直接融資,用於支持其擴大生產、周轉資金等用途。
准入條件:市場銷售收入排名前20前企業,其產品市場佔有率排名前5名,有穩定的銷售渠道。
融資額度:最高給予其上年銷售收入的30%
模式二:廠商租賃
基於廠商信譽對其代理商和終端客戶提供融資租賃。
針對合作廠商綜合給予一定授信額度,在額度內由廠商對融資租賃風險承擔最終回購責任。
代理商模式
合作要點:- 單體價值50萬以上設備
選擇廠商銷售排名前5名的代理商合作
代理商提供其他還款保障措施
廠商租賃因操作瑣碎,參與方較多,不適宜單體價格低的醫療器械操作,暫提出單價50萬以上開始操作,重點推廣國內廠商,如國外廠商有機會亦可參照執行。
模式三:聯合租賃模式
合作要點:- 選擇有豐富客戶資源的專業租賃公司
廠商提供回購擔保
葯廠及醫療服務商的融資租賃
模式一:基礎業務模式--直租和回租
制葯企業融資將以直租為主,回租賃為輔。
我司支持類客戶集中在細分行業龍頭企業,這一目標區域內的企業多為上市公司
模式二:高流轉交易模式
除了傳統租賃所涉及的三方,還增加了銀行/同業等金融機構。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與租賃相關的一系列合同,包括,融資租賃合同、買賣合同、擔保合同、還有出租人與資金提供者的融資合同,例如: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投資基金、金融租賃等。此類模式自帶供血功能,為資產高扭轉模式,即在葯廠項目操作過程中,將項目保理/證券化,這種模式對項目質量要求較高。
模式三:制葯裝備企業廠商租賃模式
在制葯產業鏈條里占絕對優勢的為單體規模最大,葯品鏈條最全、擁有自主定價權的葯企,除此以外葯品製造機械廠也是我們潛在的優質客戶。與醫葯器械生產上合作的模式是傳統的「廠商租賃模式」,可採用「雙向開發」的策略,即通過葯廠直租項目了解/營銷制葯裝備企業;與制葯裝備企業建立廠商模式的合作,向我們推薦葯廠客戶。目標客戶包括:東富龍、楚天、新華醫療、遠東制葯、納諾、千山、遠躍、迦南、賽德力、華南制葯。
4. 什麼是醫療產業信託,或者說醫療產業信託的簡介
就是信託產品投向醫療產業
5. 信託業務包括哪些
信託業務包括寄售商店、貿易貨棧、商業企業附設的信託服務部受託代購、代銷、代運或組織買賣雙方成交等業務。信託業可以經營的業務項目依《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法可分為如下:
1、受託經營資金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信託投資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2、受託經營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的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將自己的動產、不動產以及知識產權等財產、財產權,委託信託投資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3、受託經營法律、行政法規允許從事的投資基金業務,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4、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中介業務。
5、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國債、政策性銀行債券、企業債券等債券的承銷業務。
6、代理財產的管理、運用與處分。
7、代保管業務。
8、信用見證、資信調查及經濟咨詢業務。
9、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10、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公益信託:
1、救濟貧困。
2、救助災民。
3、扶助殘疾人。
4、發展教育、科技、體育、文化、藝術事業。
5、發展醫療衛生事業。
6、發展環境保護事業,維護生態環境。
7、發展其他有利於社會的公共事業。
6. 簡要說明個人信託業務的特點與基本內容
個人信託類業務主要包括四種,即財產處理信託業務、財產監護信託業務、人壽保險信託業務和特定贈與信託業務。
1、財產處理信託業務
財產處理信託業務是信託機構接受個人的委託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運用的一種信託業務。按其設立方式可分為合同信託和遺囑信託兩種。
a.契約信託
契約信託是委託者與受託者訂立契約(合同)並在委託者生前期中發生效力而成立的信託,是生前信託。這種信託多為那些工作繁忙或長期身居海外以及老年人而設立。申請這種信託的目的在於:增值財產、保存財產、管理財產和處理財產等。
b.遺囑信託
遺囑信託是根據個人遺囑而設立並在遺囑人死後發生效力的信託業務,是身後信託。遺囑信託一般又分為遺囑執行信託和遺產管理信託。
2、財產監護信託業務
財產監護信託業務是信託機構接受委託為無行為能力者的財產擔任監護人或管理人的信託業務。這里指的無行為能力者主要是未成年人或禁治產人,故這種業務又稱為未成年人或禁治產人財產監護信託。財產監護信託與財產處理信託有明顯區別,前者重在護養人而不在物,如未成年人的教育、培養,禁治產者的療養、康復等,當然既然要護養人,管理其財產也是當然;後者重在理財而不在人。
3、人壽保險(也稱保險金)信託業務
指是人壽保險的投保人,在生前的保險信託契約或遺囑形式委託信託機構代領保險金並交給受益者,或對保險金進行管理、運用,再定期支付給受益者的信託。人壽保險信託包括有:個人保險信託和事業保險信託、無財源人壽保險信託和有財源人壽保險信託。
4、特定贈與信託業務
該信託以資助重度身心殘廢者生活上的穩定為目的以特別殘廢者為受益者,由個人將金錢和有價證券等委託給信託銀行,作長期、安全的管理和運用,並根據受益者生活和醫療上的需要,定期以現金支付給受益者。
7. 國外有什麼特色信託業務
根據資金運用領域:實業領域類、資本市場類、貨幣市場類。收益特徵:固定收益類、內浮動收益類及固定容+浮動收益類。實際運作:銀信合作、私募股權投資信託、證券信託投資、房地產信託投資 新興業務REITS,陽光私募應該算
希望採納
8. 對醫患之間信託關系的正確理解是
1.主動-被動模式在這種模式中,醫患雙方不是雙向作用,而是醫師對患者單向發生作用。醫師處於主動地位,患者處於被動地位並以服從為前提。這種模式適用於昏迷、休克、精神病患者發作期、嚴重智力低下者以及嬰幼兒等一些難以表達主觀意志的患者。這種模式類似於父母與嬰兒的關系,醫生的責任是「為患者做什麼」。這雖有益於充分發揮醫生的主動性,但對於具有自主能力的患者來說則不利於發揮其能動性,而且由於缺乏對患者感受、主訴等信息的了解,可能會影響診治效果,甚至導致誤診誤治。
2.指導-合作模式在這種模式中,患者作為有意識、有思想的人,具有一定的主動性,能夠主動述說病情,反映診治情況,配合檢查和治療。但對醫生的診治措施既提不出異議,也提不出反對意見,醫者仍具有權威性,仍居於主導地位。這種模式適用於大多數患者。它類似於父母與少年的關系,醫生的責任是「告訴患者做什麼」。與主動-被動型模式相比,這種模式有助於發揮患者的積極性,提高診治效果,也是較普遍採用的一種模式。
3.共同參與模式在這種模式中,醫患雙方有近似同等的權利,共同參與醫療方案的決定與實施。這種模式適用於具有一定醫學知識背景或長期的慢性病患者,它類似於成人與成人之間的關系,醫生的責任是「幫助患者自療」。從理論上說,這種模式是最理想的,不但可以提高診治水平,而且有利於建立和諧的醫患關系。但是,並不是所有患者都具有參與的能力或意願,即使具有自主能力的患者也往往因缺乏必要的醫學知識而難以真正實施。
醫師的道德權利醫師的道德權利,就是在醫療活動中,醫師在道德上享有的正當權力和利益。一般來說,法律權利都是道德權利,而道德權利不一定都是法律權利,也可能是法律權利的理想。法律權利具有強制性,並且有些法律權利可能並不符合特定的道德規范;道德權利不具有強制性或僅具有弱強制性,可作為法律權利辯護的基礎,有時可以以此批判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