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理財公司非法集資,掛名法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要負責的,法人就是背鍋的,除非你能舉證是被掛名。
B. 請問 理財公司法人老闆已被判刑,在此之前一些被抓的很多業務員也被判刑。 既然現在老闆已經被判刑了
是有案底的,最終都會落網的,現在網路科技發達,能有不透風的,找不到是不會罷休的。
C. 理財公司法人被警察抓了,該怎麼辦,而且業務員
還抓,什麼理財公司就是詐騙集團,還有黑網貸。抓一個判一個嚴懲不貸。業務員怎麼啦拿不到工資活該。誰讓你們好好的工作不去做,不去找偏找一些傷天害理的不法企業。這個理財公司肯定有涉黑,或者洗錢。被抓活該。
D. 理財公司出現問題法人會有什麼責任
要看什麼問題。如果是經營不善,屬於一般的經營行為,企業自負其責,法人代表對於股東承擔責任,引咎辭職或被調離崗位。
如果是詐騙,觸犯刑法要判刑。
如果是銷售誤導,違反銀監會管理規定,會被判罰款或取消法人代表從業資格。
E. 理財公司非法集資,掛名法人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公司因非法集資被查,實控人被捕,法人被拘留,按照法律規定,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公司犯罪責任。
這個情況談不上維權問題,而是不懂法造成的。法律不會諒解法盲,只能從輕處罰。
F. 理財公司法人變硬靠譜
頻繁變更、以及變更的法人 在公司不擔任職務。就要小心了,說明公司不太靠譜。
G. 理財公司的法人是怎麼合法運營
公司因非法集資被查,實控人被捕,法人被拘留,按照法律規定,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公司犯罪責任。
H. 投資公司作為法人代表的利弊有哪些
看來你對這個法人代表的概念有點模糊,首先(法人代表)就是法律給予這個(法人代表)在公司或者企業的法律許可權,比如說,有一天公司出現了觸犯法律的事了,要追究的首要責任人就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所以說很多很多的大公司的(法人代表)都是聘請的,公司老闆自己是不會去擔任這個職位的,但是做這個(法人代表也是有前提條件的)這個職位必須是公司的(董事長)和(CEO)或者(總經理)才可以。
I. 理財公司法人自首,財務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法人自首,還是理財公司的法人,說明其所犯的罪行應該是涉眾型的,不是集資詐騙就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而這些資金的進出流向企業的財務人員是最清楚的,有的流向皮包公司,有的流向空殼公司,有的流向個人賬戶,財務人員可能確實不知情,特別是用殼公司套取轉移資金的行為,如果財務人員能有充分證據說明自己不知情就沒事,否則只要知情就屬於知情不報或認定為從犯!罪行沒法人的大,但是肯定免不了收到刑事處罰的。
J. 理財公司法人變更了,前法人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還有理財合同 理財公司法人變更了,前法人還需要承擔
不一定看有沒有直接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