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 董事局主席
西安交通大學管理學博士,資深投資人士;明石集團的創始人,在企業管理咨詢、發展戰略、資本運作方面有著豐富的經驗和成功實踐。
廖大有 執行董事
台灣輔仁大學哲學系畢業,香港新鴻基國際總裁特別助理,香港嘉華力獅集團副總裁,香港恩索能源集團執行長。2009年加盟中國明石投資基金。
倪璟 合夥人 董事總經理
西安外國語學院畢業,曾任奧地利攀時公司在西安代表,陝西鼎峰有限公司總經理。08年擔任西安秦嶺觀音山森林度假公園董事長。2009年加盟中國明石投資基金。
滕焱 投資總監
中國人民大學投資經濟專業碩士,曾任北京天星國際期貨有限公司業務部經理,中國金谷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證券部、資產管理部經理,北京融智創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劉耀霞 業務董事
東北財經大學統計學專業碩士,熟悉境內外資本環境及上市流程,熟悉企業基本運作模式,在境內外上市、購並、投資咨詢等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
孫超 業務董事
清華大學經濟學專業畢業,曾任融金天聞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工程和金融產品開發部副經理,擔任過多家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和媒介關系管理顧問。
周翔 業務董事
清華大學會計系畢業,曾任中美橋梁資本有限公司任盡職調查項目經理,北京京都天華會計師事務所任項目經理,中興會計師事務所任審計研究員。
韓哲 業務董事
中國人民大學MBA,具有多年在專業創業投資和資產管理企業的工作經驗。
何芳 高級投資經理
美國瑪瑞埃塔大學國際企業傳媒專業碩士,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專業碩士。美國Rebellion Research對沖基金公司駐中國代表,丹麥駐中國大使館商務助理。
② 有哪位大神知道民生銀行的理財產品天天增利怎麼樣值得購買不民生銀行的天天增利和如意寶那一款較好
天天增利理財產品是由中國民生銀行正規發行的一款活期理財產品,目前該產內品七日年化收益率容為3.6809%,萬份收益為1.0137元,該產品起投金額是10000元,對比余額寶和理財通等產品收益還是非常有優勢的,而且風險等級也是非常低的,跟平時使用的銀行存款差不多,產品是沒有風險和虧本的情況發生過,適合穩健的投資者使用。
③ 信託/擔保是什麼工作
擔保信託,是指以確保信託財產的安全,保護受託人的合法權益為目的而設立回的信託。保證方式加重了債權危機答,抵押是債權人以在他人物上所享有之抵押權保證自己債權實現的一種擔保,質押雖以轉移佔有為特徵,克服了抵押不轉移佔有的弊端,但也有問題。擔保信託有利於改善法院審判人員的工作作風,有利於徹底解決糾紛,有利於為社會創造就業的機會。
④ 五礦信託日鑫8號14期7批(藍山15號)是什麼產品
需要有產品信息才知道是什麼類型的,至少需要簡版、合同、說明書等其中的一樣,更多信託產品咨詢可以私信我!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⑤ 中融鑫瑞是什麼類型的信託
中融鑫瑞,是一個資金池項目!
跟川信的TOT有區別!TOT是類資金池,專不是純資金池業務!
資金池一般會屬規定明確的底層資產范圍,也會給出一個大概的投資比例范圍!但是范圍可大可小,這是由信託公司主動管理。
若信任信託公司,可以繼續投資,若不信任,可以選一個明確了底層資產的信託項目!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更多信託理財咨詢可以私信於我!
⑥ 深圳市創鑫融投資有限公司怎麼樣
深圳市創鑫融投資有限公司是2014-06-30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地址位於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
深圳市創鑫融投資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4403003984767371,企業法人彭揮平,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深圳市創鑫融投資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一般經營項目是:投資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資產管理(不得從事信託、金融資產管理、證券資產管理等業務);國內貿易(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經營進出口業務(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許可經營項目是:。
通過愛企查查看深圳市創鑫融投資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⑦ 信託都做什麼
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信託即受人之託,代人管理財物。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信託照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委託人)的利益或其它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處分的行為。
信託就是信用委託,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信託業務是由委託人依照契約或遺囑的規定,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將財產上的權利轉給受託人(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按規定條件和范圍,佔有、管理、使用信託財產,並處理其收益。
由於信託是一種法律行為,因此在採用不同法系的國家,其定義有較大的差別。歷史上出現過多種不同的信託定義,但時至今日,人們也沒有對信託的定義達成完全的共識。
我國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法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於2001年(辛巳年)出台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對信託的概念進行了完整的定義:
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上述定義基本體現了信託財產的獨立性、權利主體與利益主體相分離、責任有限性和信託管理連續性這幾個基本法理和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