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理財融資 > 交易性金融資產遞延所得稅

交易性金融資產遞延所得稅

發布時間:2021-09-18 11:41:01

㈠ 出售部分交易性金融資產產生的相關遞延所得稅的問題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轉入投資收益,同時沖減原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計入所得稅費用。

㈡ 在計算企業所得稅中,交易性金融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是否可以扣除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在計稅時,持有期間所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內動損益不予考慮,只有在實容際處置時,所取得的價款在扣除其歷史成本後才計入處置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為歷史成本,企業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因其公允價值變動會產生暫時性差異,只有在實際處置時,該差異才會轉回。即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或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按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所得稅費用,借記或貸記「所得稅費用」科目,貸記「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或借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
所以,不能扣除

㈢ 交易性金融資產所得稅費用和遞延所得稅

先說一下這個題目的事宜
期末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這個科目期末是沒有餘版額的,你這里權說的有5萬余額,基於做題目考慮,我理解你所說的是什麼意思,但是期末的時候損益科目肯定會結轉到本年利潤,無余額
另外,利潤總額20萬,也是基於5萬已經結轉考慮的。
第三,所得稅稅率25%假設。
不管你看的是什麼教材,意思是這樣的,對於這類資產,所得稅對這些科目對利潤總額的影響是不計稅的,也就是說20萬應納稅所得額中有5萬是由於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而來的,所以20萬中這5萬不應該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即:應納稅所得額為15萬
分錄:借:所得稅費用 1.25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1.25
借:所得稅費用 3.75
貸:應交稅費__所得稅 3.75
最後,教材中會有這樣的一句話,會計報表上的所得稅費用由兩部分構成,一個是實際應繳納的所得稅,另一部分是遞延所得稅,希望你看了我的後,有所收獲.

㈣ 交易性金融負責如何計提遞延所得稅

計稅基礎為歷史成本,會計確認公允價值變動,但稅法在處置實現這部分損益前不予確認,以公允價值上升為例,會計作如下分錄: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在核算當期你應納稅所得額時,以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應當納稅調減,同時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資產賬面大於計稅基礎),分拆後的所得稅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㈤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費用確認遞延所得稅嗎

你的理解是對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交易費用應計入取得時的當期損益(投資收益),問題是你的這個例題應該是答案錯了,還是你沒把題看清,能提供具體的內容嗎?

㈥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它包括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債券、股票基金、權證和直接指定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下面以股票為例進行分析說明。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與計稅基礎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在會計處理上,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照該金融資產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作為其初始確認金額,記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科目,相關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企業取得金融資產所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債券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進行處理。
[例1]A公司2007年4月1日購入B公司發行的股票100萬股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每股買價10元,其中含已宣告但未發放的現金股利0.1元,另支付交易費用10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A公司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9900000
應收股利——B公司100000
投資收益100000
貸:銀行存款10100000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在稅務處理上,根據新稅法規定,企業的各項資產都要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投資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在確定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時: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其成本除了購買價款外,還應包括相關交易費用,但不應包括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債券利息或現金股利。
[例2]承例1,A公司購入B公司100萬股股票的賬面價值為900萬元,所得稅稅率為33%(假設沒有其他納稅調整事項)。按照稅法規定,企業購買股票的成本為910萬元,即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為910萬元,在資產負債表上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為900萬元,賬面價值小於計稅基礎,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0萬元,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10×33%=3.3(萬元),遞延所得稅為-3.3萬元。會計處理如下: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33000
貸: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33000
從會計處理來看,交易費用10萬元抵減了當期利潤,但稅法不允許這筆費用在稅前列支;故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0萬元。從納稅申報看,因稅法規定與交易性金融資產有關的交易費用只有待該股票轉讓時才可與其成本一並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所以「投資收益」科目借方的交易費用10萬元在納稅申報時不需填入。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會計核算與稅務處理
(一)取得的利息和現金股利的會計核算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利息時,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收到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
[例3]承例2,假設2007年5月1日收到B公司發放的現金股利10萬元並存入銀行;2007年9月10日B公司宣告發放下半年現金股利15萬元,A公司於10月2日收到並存入銀行(若沒有其他納稅調整事項)。會計處理:
2007年5月1日收到B公司發放的股利:
借:銀行存款100000
貸:應收股利——B公司100000
2007年9月10日B公司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B公司150000
貸:投資收益150000
2007年10月2日收到B公司發放的股利:
借:銀行存款150000
貸:應收股利——B公司150000
(二)取得的利息和現金股利的稅務處理稅法規定,企業的股權投資所得,是指企業通過股權投資從被投資企業所得稅後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質的投資收益。也就是說,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不僅限於被投資企業在接受投資後產生的累計凈利潤的分配額,還包括被投資企業在接受投資前實現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因此,A企業取得的兩筆現金股利都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的投資收益形成的是永久性差異,與未來的應納所得稅無關,應調整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和所得稅費用。由於會計處理和稅法的規定是一致的,不會產生暫時性差異,當期都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期末計量與稅務處理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期末計量的會計核算在會計處理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且不扣除將來處置該金融資產時可能發生的交易費用:對於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的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變動形成利得或損失,除與套期保值有關外,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根據22號准則及其應用指南的規定,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的會計處理為: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例4]承例1,若2007年9月31日,A該公司購入的B公司100萬股股票的公允價值為1000萬元。則企業應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1000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000000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期末計量的稅務處理在稅務處理上,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因此,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不改變其計稅基礎,按照公允價值進行會計計量的應進行納稅調整,且不扣除將來處置該金融資產時可能發生的交易費用,處置該金融資產時發生的交易費用在處置時稅前扣除。由於股票公允價值上升,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00萬元,形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按33%的所得稅率計算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330000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3300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發生變動必定會影響當期損益,但不會影響當期的所得稅申報,它只是會產生暫時性差異。所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四、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置的會計核算與稅務處理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置的會計核算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等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額,貸記或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額轉出,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或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
[例5]承例4,2007年10月10日,企業將持有的B公司股票100萬股全部售出,售價為1050萬元。則企業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1050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900000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1000000
投資收益500000
同時,轉出2007年9月31日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100萬元。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000000
貸:投資收益1000000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置的稅務處理在稅法上,對於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只有在實際處置時,處置取得的價款扣除其歷史成本後的差額計入處置時的應納稅所得額。處置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都為零,暫時性差異消失,以前確認的遞延所得稅應予以轉回。所以:
應納稅所得額=10500000-9000000=1500000(萬元)
借: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費用165000
遞延所得稅負債33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462000
遞延所得稅資產33000
納稅申報處理:在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時將1050萬元直接填入第三行投資轉讓凈收益,將i000萬元直接填入第10行投資轉讓成本。總之,無論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是增加還是減少,計入會計利潤的投資收益都是140萬元,又因為A企業2007年分回的股利25萬元已在當期繳納了所得稅,所以出售當期只需申報115萬元投資收益的所得稅,再將以前的暫時性差異轉回即可。

㈦ 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與市價孰低轉公允,為什麼是遞延所得稅負債不是遞延資產呢

根據稅法規定,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損益在處置時確認應稅收入,所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不確認確認為所得稅收入,行程會計與稅法收入差異。公允價值大於計稅基礎的,形成應納稅差異,也就是形成遞延所得稅負債。如果是公允價值低於計稅基礎,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置前的公允價值變動損失部分不得稅前扣除,形成遞延所得稅資產。

㈧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的變動如何確認遞延所得稅

計稅基礎就是歷史成本不變:
賬面價值會隨著公允價值變動
按這個思路去理解

㈨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要不要確認遞延所得稅

請參考下列例題:
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的核算

H居民企業2008年4月8日購入居民企業G公司股票8萬股,作為交易性投資。每股成交價格18元,其中1元是已宣告但尚未分派的現金股利。同時支付相關交易稅費10萬元。所得款項已通過銀行存款支付,5月8日收到G公司發放的現金股利。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未發生變動,2008年企業利潤總額為100萬元。除交易性金融資產需作納稅調整外,無其他納稅調整項目。

當年應作如下帳務處理:

1、購入股票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136萬元

應收股利 8萬元

投資收益 10萬元

貸:銀行存款 154萬元

2、收到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8萬元

貸:應收股利 8萬元

3、資產負債表日

(1)遞延所得稅分析:

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期初帳面價值為136萬元,期末公允價值未發生變動,帳面價值為136萬元。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為交易性金金融資產在未來期間計稅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即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

企業所得稅法和實施細則規定,投資資產應按以下方法確定成本:

1、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

2、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以該案例來說,企業購買交易性金融資產支付價款154萬元,其中含應收未收股利對價款8萬元,應作債權處理,不能計入投資資產的計稅成本,該金融資產的計稅成本146萬元(154-8)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帳面價值136萬元小於計稅成本10萬元,該差異屬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確認與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2.5萬元(10×0.25)

(2)、應交所得稅分析

2008年會計利潤為100萬元,交易性金融資產購入時,企業將本該計入資產計稅成本的交易費用10萬元計入了當期損益,應作納稅調整,應納稅所得額為110萬元(100+10),應交所得稅27.5萬元(10×0.25)。

4、利潤表中應確認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27.5-2.5=25萬元。確認所得稅費用的帳務處理如下:

借:所得稅費用25萬元

遞延所得稅資產2.5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27.5萬元

㈩ 交易性金融資產變動收益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在計稅時,持有期間所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不予考慮,只有在實際處置時,所取得的價款在扣除其歷史成本後才計入處置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

2、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為歷史成本,企業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因其公允價值變動會產生暫時性差異,只有在實際處置時,該差異才會轉回。即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或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按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所得稅費用,借記或貸記「所得稅費用」科目,貸記「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或借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

所以,不能扣除,要交企業所得稅。

一、定義:
企業所得稅,是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居民企業及非居民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其生產經營所得為課稅對象所徵收的一種所得稅。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個人獨資企業及合夥企業除外。
二、納稅人:
1、即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內資企業或其他組織,包括以下6類: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
2、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使用本法,這兩類企業徵收個人所得稅即可,避免重復征稅。

三、征稅對象:

1、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2、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閱讀全文

與交易性金融資產遞延所得稅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債券價格表 瀏覽:309
炒外匯圖片 瀏覽:222
德州線下貸款 瀏覽:725
後市融資 瀏覽:735
一塊錢人民幣等於多少比索 瀏覽:362
歐元匯率人民幣最高多少 瀏覽:487
呼和浩特股票配資 瀏覽:333
銀行黑名單怎麼貸款買車 瀏覽:764
中小型融資擔保企業法務怎麼樣 瀏覽:790
人民幣的匯率牌價在哪查詢 瀏覽:848
價格調整計算公式 瀏覽:930
美原油今天開盤價格 瀏覽:364
今天人民幣對緬甸匯率多少人民幣 瀏覽:222
指數基金對比混合基金 瀏覽:116
科創板募集基金 瀏覽:20
天下金理財 瀏覽:936
為什麼內部融資增加的是經營負債 瀏覽:640
廣安歐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瀏覽:526
10000曰元是多少人民幣 瀏覽:194
懶人投資不是假的吧 瀏覽: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