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購房後去銀行簽訂的是貸款合同還是借款合同
購房後去銀行簽訂的是《借款合同》,提交貸款申請時交的是《貸款申請書》。
辦理回按揭貸款需答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貸款手續:
① 首先,到銀行了解相關情況;
② 辦理相關帶齊以上的資料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③ 然後接受銀行的審查,並確定貸款額度;
④ 接下來就可以辦理借款合同,且由銀行代辦保險;
⑤ 辦理產權抵押登記和公證;
⑥ 最後剩下的就是銀行發放貸款,借貸人每月還款和還清本息後的注銷登記。
㈡ 住房貸款合同有貸款合同和借款合同之分嗎
有合同的,銀行放貸,簽訂合同是先決條件。
一、操作流程圖
提供咨詢 —>受理申請 —>貸前調查 —>貸款審批 —>貸款發放 —>貸款回收 —>貸款管理
二、流程中各環節簡要說明
1、提供咨詢、受理申請 、貸前調查
(1)提供咨詢 經辦人向客戶提供咨詢服務,咨詢內容包括:已開辦的個人信房貸款種類,對象、條件、額度、期限、利率,還款方式等情況。
(2)受理申請 借款人在向建設銀行咨詢後,根據要求填寫《中國建設銀行浙江省分行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書》提出貸款申請,並提供以下資料:身份證,抵押人夫妻關系證明(單身需提供有效證明,借款人收入證明,購房合同,首付款憑證,保證人同意擔保的書面證明及建設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3)貸前調查 經辦人受理借款申請後,對借款申請人遞交的《申請書》和要求提供的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進行調查。通過貸前調查,認為符合貸款條件,准備報批。
2、貸款審批
(1)經辦行審批許可權內 經辦行信貸人員——信貸部門負責人——經辦行負責人
(2)經辦行審批許可權以外經辦行審批同意——報上級行信貸審批機構審批經辦人員經調查後,在《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審批表》寫明情況並寫出審查意見,並將貸款審批表及審批材料交信貸部門負責人,信貸部門負責人在審批表上簽署審批意見並交支行分管行長在審批表上鑒署審批意見。超過支行審批許可權的,經支行簽署審批意見後交上級行信貸審批機構審批。
㈢ 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和貸款合同有什麼不同
」借、貸「,是針對債務關系中,雙方不同的角色而言的。你買房資金專不足要向別人借入屬錢進來,湊齊總房款付給賣出方,對你而言,這筆錢就是「借款」;對願意並給了你錢的一方而言,這筆錢的去向是」貸款「(區別於」送「或」還「出)。
反映借貸關系的合同,通常是由貸出方制訂的格式化合同。它把這合同抬頭寫成是」借款合同「還是」貸款合同「,都無關緊要,實質意義都一樣。
㈣ 銀行借款合同和貸款合同是一回事么
是一回事。
借錢的一方成為借款方。借給你錢的一方稱為貸款方(即銀行)。
所以從不同的兩方來看,合同可能有不一樣的叫法。
㈤ 借款合同與貸款合同的區別
借款合同一般沒有利息,只有有約定的才有利息;貸款合同當然有利息。
借款合同可在所有有民事權利能力的人(含法人)間發生,貸款合同是金融機構與貸款人間的協議。
㈥ 貸款合同和借款合同一樣嗎
雖然都是借貸關系,但是站的角度不同,貸方是指借出一方,借回方是指借入方。
貸款合答同,一定是由貸方書寫和出具,比如你到銀行貸款,那合同一定是銀行出具的格式合同,你沒有可能和對方討價還價的餘地,能接受這個合同就貸款,不能接受就放棄。
借款合同可以由借方書寫或出具,也可以雙方共同書寫,雙方是在平等的地位上協商的結果。
㈦ 去銀行貸款是簽訂《借款合同》還是《貸款合同》
關於這個問題,其實只是同一事物的兩個方面而已。銀行放了一筆款給客戶,銀行是專貸款人,客戶是借屬款人,同樣一筆款,從銀行的角度來看,那叫貸款,從客戶這個角度來看,就叫借款。因此,客戶到銀行辦理貸款,不管是簽《貸款合同》還是簽《借款合同》都是可以的。如果某個銀行把合同文本印成《貸款合同》,說明銀行當初是站在貸款人這個角度起草文本的;如果銀行把合同文本印成《借款合同》,則說明銀行當初是站在借款人的角度起草文本的,其實貸款和借款都是一個意思,無論從什麼角度來起草合同,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都是平等的。